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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补充管理条例
关于考勤管理的相关补充和修订规定
1.0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出勤及作息时间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惠州市XX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下员工。
3.0权责
3.1.1人事部:对全体在职员工考勤记录进行监督、核查、统计、存档及相关人员奖惩。
3.1.2各部门文员:对部门员工考勤记录,进行登记、核查及存档,发现异常上报人事部并协助处理。
3.1.3总经理、副总经理对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
4.0考勤管理规定
4.1上班时间规定
4.1.1月薪人员
范围:月薪制人员(其中注塑生产现场管理者、清洁工及由副总经理批准的特殊工种除外)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4.1.2日薪人员和部分月薪人员
范围:注塑部员工、班长、物料员、注塑IPQC,资材部物料员、碎料员、拌料员、营业部送货员。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按加班时间规定
白班:08:00-20:00(计加班时间3.5小时)
夜班:20:00-08:00(计加班时间4小时)
范围:组装部所有人员、资材部、品质部IQC、OQC。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每日加班时间(如组装部等)根据实际生产合理安排。
4.1.3因季节性变化、公司生产情况、后勤设施影响,经公司商讨决定,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下部门及岗位上班时间临时调整需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
4.2打卡方式、特珠考勤处理及异常打卡规定
4.2.1打卡及考勤管理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指纹无法识别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实行指纹机密码打卡或纸质手工签卡并及时报人事部备案,实行指纹机密码打卡或纸质手工签卡的严禁代打卡,违者将进行处理。
指纹打卡的方法:
A.指纹打卡时,只需将手指(已录取指纹)平压于指纹机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听到“谢谢”表示已打卡成功。如重复提示“谢谢”或“已签到”,表示打卡重复。
B.如员工因公干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打卡的,按YC-HR-ZD-20150325文件《关于门禁管理的相关补充和修订规定》要求提交《出差申请单》或其它表单,否则按缺勤处理。
4.2.2特殊考勤、异常打卡处理方法
A.如正常工作时间内,因生产原因对员工放假的,由部门主管以联络单的形式告知,注明事由和放假人员姓名并交副总经理批准后,24小时内交至人事部。
B.如正常工作时间内,员工因事请假需下班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必须及时将请假单交副总经理批准后交至人事部。因特殊或紧急情况的,未能出示主管批准的请假单者,必须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由部门主管报副总经理知悉,事后进行补单。
C.人事部文员每日下载前1-2天打卡记录,将有异常的做成《考勤异常记录表》反馈给部门文员。部门文员必须在一天内将《考勤异常记录表》情况提交给人事部,异常数据需更改的报副总经理核准。
4.3全勤奖、漏卡补卡及处罚相关规定
4.3.1对于全月满勤日薪人员给予全勤奖30元/月奖励。
4.3.2关于漏卡进行补卡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因个人原因漏卡的按人员漏卡允许率进行补卡申请,超出补卡限制的不予补卡,按旷工处理,各部门长进行有效按制,超过允许范围的补卡单无效。
例如:若公司总人数为280人,允许补卡按100人次/月,总人数和各部门人数为每月初数据。
各部门人员分配为:
☆管理部16人允许补卡为16*(100÷280)≈5.7即6人次/月;
☆资材部22人允许补卡为22 *(100÷280)≈7.9即8人次/月;
☆营业部6人允许补卡为6 *(100÷280)≈2.1即3人次/月;
☆工程部1人允许补卡为1*(100÷280)≈0.35即1人次/月;
☆模具部4人允许补卡为4*(100÷280)≈1.4即2人次/月;
☆品质部18人允许补卡为18*(100÷280)≈6.4即7人次/月;
☆组装部76人允许补卡为76*(100÷280)≈27.1即28人次/月;
☆注塑部137人允许补卡为137*(100÷280)≈48.9即49人次/月;
本次全公司允许漏卡总计104人次/月,每月具体数据根据当月总人数比例人事部通知为准。
以上每月各部门漏卡允许人次由副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于5日前进行公布。所有补卡申请应在人事部漏卡提醒次日17:30前由副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所交补卡单上备注已达到的漏卡次数和本部门剩余的次数以备人事部核查,月底人事部负责对全月补卡单进行检查,并对各部门超过次数作无效处理并通告相关部门,无效补卡单剔除以日期为序。
4.3.3考勤处罚:
A.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以上(含30分)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以上扣全天工资;累计迟到每月满3次,90分钟以内,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
B.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次;早退30分以上(含30分)扣半天基本工资;累计早退每月满3次,90分钟以内,视为旷工一天。
C.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作开除处理。
D.先下班后打卡者,第一次违反给予行政警告1次,第二次违反进行记过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E.未出勤故意打卡或打卡后不在岗者,均视为故意伪造考勤,一经查实,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次,并视为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辞退,并给予相关管理人员连带处分。
F.正常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外出车间,离岗的,按YC-HR-ZD-20150325文件《关于门禁管理的相关补充和修订规定》进行处理。
G.打卡异常反馈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遇休息日或放假影响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异常打卡记录,逾时不得作更改,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5.0加班管理
5.1日薪员工加班申请单由各部门文员统一上报,注塑部加班申请单每周申报一次,其它部门每天申报。
5.2加班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审核,经副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5.3申请单必须于当日16:30前交到人事部处。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间有变更,部门文员须在次日10点前将加班变更单交于人事部处。
5.4员工加班,也应该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纪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纪录无加班申请的加班,公司也不予承认。
5.5日薪人员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6.0其它假期管理及调休规定
6.1病假
6.1.1员工请病假需提供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经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特殊情况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且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2事假
6.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经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2.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者请假期满未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3天)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6.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在当日交到人事部处,以便人事部做考勤记录。
6.3有薪假日
6.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假,月薪人员周日为公休日。
6.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6.3.3工伤假
员工因工造成病、伤、残,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事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作假处理。工伤假期间,按每天正常八小时计算考勤,无加班时间。
6.3.4其它假日
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假、丧假等,但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副总经理批准。
6.4调休规定
6.4.1适用范围:月薪人员
6.4.2调休是月薪人员在星期日因工作需要上班,与周一至周五时间调换休息的一种方法。
6.4.3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并且以往年度的不再继续累计。调休需写请假单,注明调休的日期。
6.4.4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4.5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按严重违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0附则
7.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文件编号为YC-GL-201508001的《惠州市XX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废止。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修改和废止。
7.2相关表单
《补卡单》、《请假单》、《出差申请单》。
教师考勤管理补充制度
1、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2、考勤形式:一是进行全员性检查登记;二是实行分组签到签退办法。
3、到校签到终止时间:早上在早操开始后停止签到,下午在数辅上后停止签到,迟到的老师到校长室或教导处报到。
4、两放学签到办法:在放学前20分钟开始签到,提前离校的按缺勤对待。
5/ 学校不定期进行全员岗位守职检查,对教师的缺勤缺课进行登记核实。
6、凡教师在早操和数辅时间进校的按迟到对待,其他时间进校的按缺勤对待。
7、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缺会、病事假等严格按照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基本管理办法》执行。
8、日常考勤由值月校长、值月教师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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