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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日常考勤规则
为了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公司日常考勤制度如下:
一、 作息时间
1、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2、 周六值班
上午8:30――12:00
3、 周日及节假日值班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二、 休假
1、 星期六、星期天休息。
2、 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3、 其它假期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4、 需值班的岗位另行由所在岗位负责人安排。
三、 考勤
1、 考勤表由专人负责每天记录,并于当月1日汇总上月员工出勤情况。
2、 考勤标准分为出勤(√)、迟到(△)、早退(□)、正常休假(A)、病事假(B)、婚假(D)、出差(F)、产假(G)、探亲假(H)、工伤假(I)、旷工(J)、值班(L)、小假(M,请假时间在2小时内)。如果存在半天出勤半天休假等类似情况的,记录时按顺序进行记录,比如:“√A”;如果有小假的,记录时按照“M√”(意指上午请了一次小假,下午正常出勤)的格式进行记录。
3、 员工正常出勤后,当天之内需要出去办事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以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安排。
四、 请假:
1、 病事假
1、 请假时间在1天内的(含1天),可口头向经理请假。
2、 请假时间超过1天的,请假前需出具书面报告,其内容包括事由及请假时间、请假起止日期,并需经经理签字同意。如情况紧急,可先以电话等形式口头向经理请假,并需征得经理同意;上班后需在三天内及时补交请假报告,并请经理补上签字。
3、 请假未经经理同意的,或请假时间超过1天无经理签字的书面报告的,均按旷工论处。
4、 请假时间计算:
1. 在2小时以下的,按小假计算,扣发当日工资的四分之一;
2. 2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按半天计算,扣发当日工资的二分之一;
3. 请假在1天以上的,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日工资;
5、 由于工伤需请假的,由经理酌情批准,不受本制度有关条款限制。
2、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假期内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
2、 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原则上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已婚员工探望父母2年1次,省内12天,省外16天。
3、 婚假:假期为13天,假期内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
4、 女职员妊娠、哺育期间(一胎)依法定时间休假和按照规定从政府劳动部门领取基本工资保障,原则上不享受休假期间除福利之外的其它待遇。
5、 请探亲假、婚假、产假等,需提前15天书面请示经理,并经经理签字同意,未经经理签字同意的,均按旷工论处。
五、 奖励
1、 月度全勤奖:当月无请假记录或违反本制度的,奖励30元。
2、 年度全勤奖:全年无请假记录或违反本制度的,除核发月度全勤奖外,另奖励600元。
3、 当月或当年进入公司的,不享受当月或当年全勤奖。
六、 处罚
1、 迟到:在上班时间后(如果当天有卫生打扫事务的,应当提前15分钟到岗打扫卫生,如在上班前15分钟内到岗的,不按迟到处理,但将计入员工考核中)30分钟内到岗并且未经经理同意的,按迟到处理,每迟到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2、 早退:在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离开并且未经经理同意的,按早退处理,每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 如发生因事不能按时到达、需提前离开、上班中暂时离开等情况,在事先请示经理并经经理同意的前提下,可按照请病事假对待。
4、 旷工: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未经经理同意的,均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四倍。年度累计旷工6次的予以辞退。
七、 如出现本规定未涉及或特别的情况,由经理做出处理决定,该决定为最终决定。
八、 本制度从2015年7月17日开始执行,以前的有关制度即行作废。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止,符合奖励条款的,在7月工资中补发。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明确对法定节假日、公假、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工伤假、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事项的管理要求及方法,有效地组织企业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范围
适用于地市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3.1 工资
是指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物质性报酬。工资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包括月度绩效、季度绩效、年度绩效和各种一次性奖金等。
3.2 工作时间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00至12:00和14:30至18:00,周六、周日作为法定休息日休息。夏季工作时间或因其他因素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3.3 法定节假日
国家明文规定的下列节日为法定节日:
a) 元旦:1月1日;b) 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c) 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d)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周六、周日为法定假日。3.4带薪年休假按《XX省电信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执行。3.5婚假经法律手续批准结婚的员工,享受的结婚假期。3.6丧假a)员工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死亡时给予的假期;b)男员工的岳父、岳母死亡,女员工的公公、婆婆死亡可给予丧假。3.7产假对女员工生育正常产、难产、孕期小产(含人工流产)给予的假期。3.8护理假对男员工在配偶分娩期间给予的假期。3.9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给予的假期。3.10事假员工有事需事前向领导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的假期。3.11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证明,需暂停工作进行疗休养所享受的假期。3.12加班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加班。3.13迟到a)若上班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b)每次分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开会、学习或集体活动,超过通知或约定的时间;c)在上班中间或开会中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开场所,超过10分钟。3.14早退a)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提前5--10分钟下班;b)每次分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开会、学习或集体活动,不请假或未经允许提前5--10分钟离开;c)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分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不请假未经允许,提前5—10分钟离开;。3.15旷工a)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b)要求请假,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c)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的;d)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e)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的;f)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以上的;g)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均视为旷工。4 职责
4.1 省分公司
负责制定员工考勤的有关制度,并检查落实。
4.2 市分公司
a)综合部是市分公司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b)综合部负责各部室(中心)主任和县分公司经理的考勤管理并负责考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c)各部、中心、县分公司的综合管理岗负责本单位员工出勤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5 内容
5.1 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5.1.1 请假及销假手续
a) 员工请假应自行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应根据假期期限和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但因特殊原因确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委托他人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事后申明原因补办手续;b) 员工请假满一个工作日时,不论何类假别(除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和社会活动外)均应填写《XX省电信公司员工请假单》;c) 员工休完所请假期或未休完所请假期提前上班的,应在上班当天填写《XX省电信公司员工销假单》,办理销假手续;d) 各部、中心、县分公司综合管理岗应于每月5日将本单位员工上月员工出勤情况以《XX省电信公司员工考勤表》的形式,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分公司综合部综合管理岗;e) 《XX省电信公司员工请假单》和《XX省电信公司员工销假单》由员工所在部门指定的考勤管理人员存档、备查。5.1.2 请假审批权限
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请假出省及省内三日及以上假期报省分公司批准。副总经理、各部(中心)主任、副主任、县分公司经理应向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将《XX省电信公司员工请假单》提交综合部备案(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或社会活动以通知单为准)。
其他员工请假二个工作日及以下,应由所在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超过二个工作日,应由所在部门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批注意见后经总经理审批。
5.2 假期期限及工资待遇
5.2.1 带薪年休假
具体见《关于印发〈XX省电信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5.2.2 婚假
a) 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可给予婚假3天;b) 男员工年满25周岁、女员工年满23周岁,且是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30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c) 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5.2.3 丧假
a) 丧假期限3天(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员工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旅途往返所需要的时间核给路程假;b) 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5.2.4 产假
5.2.4.1女员工孕期小产假
女员工孕期小产(含人工流产)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可按下列情况给予产假:
a) 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b) 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c) 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42天;d) 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5.2.4.2 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根据医疗机构证明按下列情况给予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经医院证明,难产的范围包括:剖腹产术、产钳术、臀位助产术、孕妇并发症、子痫、产后出血多于500CC的)。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员工晚婚晚育在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为120天。
5.2.4.3 哺乳时间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员工哺乳时间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并根据路程给予实际需要路程时间。
5.2.4.4 其他规定
a) 产假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经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b) 产假期间工资执行生育保险政策。
5.2.5 护理假
a) 配偶分娩期间,男员工可给予三天护理假;如果双方系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可给予七天的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b) 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5.2.6 病假
5.2.6.1 病假手续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请病假两天及以上的应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断书请假,遇急诊可预先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交诊断书。
员工连续病休期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按病休时间计算。
5.2.6.2 病假期间待遇
短期病假待遇:员工当月病假不超过5天的,工资照常发放;当月病假超过5天不满15天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当月病假超过15天的,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长期病假待遇: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5.2.7 事假
员工当月事假不超过1天的,工资照常发放;当月事假超过1天的,以员工上月工资为标准,每超出1天,扣除相当于员工1天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5天的,月度绩效工资停发。
5.2.8 工伤假
工伤假的假期及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5.3 有关加班与加班费的规定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来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除法定休假日外,各单位尽量安排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据《劳动法》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加班费从各单位每月人工成本中列支。
各部、中心、县分公司的综合管理岗每月报送考勤表的同时,将经本单位领导确认的当月员工加班情况报送综合部。
5.4 旷工处理
a)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b) 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每旷工1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者,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 一年内累计旷工在30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15天者,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予以除名。
6 引用文件
6.1 《关于印发〈XX省电信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x电信发[2004]306号)
7 涉及系统
8 相关表单
8.1 《XX省电信公司员工请假单》 B/SX0705-01
8.2 《XX省电信公司员工销假单》 B/SX0705-02
8.3 《XX省电信公司员工考勤表》 B/SX0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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