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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工作考勤制度
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增强服务意识,自觉维护机关形象。
二、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上班时间打牌及用办公电脑炒股,玩游戏。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矿工现象。
四、接待基层办事人员或群众来访,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必免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
五、认真履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一般干部1 天以内的事假,由股长批准,1 天以上3 天以内经股长同意报主管副局长批准,3 天以上经主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股长1 天事假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 天以上经主管副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人员要以口头或假条方式告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做好机关干部的考勤工作和出车、出差登记。
会议制度
一、机关会议包括:局长碰头会、局务会、机关全体职工会议、民-主生活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
局长碰头会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
局务会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各股室相关负责人
三、召开会议时间:
局长碰头会、局务会按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机关全体职工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按由办公室提前1 -2 天通知。
四、会议记录:
需要记录的会议均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
五、会议主持及内容:
(一)会议主持: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局务会、机关全体职工会议按会议内容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主持;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 二) 会议内容:
1 .局长碰头会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阶段性工作;及机关股室负责人的任免、调整、奖惩及其重要人事工作、机关重大事项及其它须报上级批准或提交局务会、全体职工会讨论各项工作。
2 .局务会主要内容:
(1 )讨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前段工作;部暑下阶段工作;研究讨论实际工作中某些方面的专门问题;
(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决策;研究对上级有关指示、决定的贯彻意见及措施。
(3 )听取各股室工作汇报及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部署阶段性工作。
4 .机关全体职工会议主要内容:
(1 )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工作形势和当前工作情况, 传达会议精神,部署阶段性学习工作。
(2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决策,通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和主要情况;
(3 )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局性工作安排。
5 .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1 )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自我总结阶段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听取意见和建议。
(2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会后督办事项:
(一)会议议定的事项需印发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印发给有关人员;
(二)会议布置的有关工作,由办公室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
(三)每次会议形成的记录、纪要及文件、文稿,均属存档范围,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存档。
七、有关会议纪律
(一)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要以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
(二)每次会议决定的事项,涉及保密的,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泄密。
文件管理制度
一、严格来文登记制度。直接发到个人手或开会带回的文件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履行文件批转手续;标有密级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存放。
二、交办到个人手的文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妥善保管,办结后按规定交回办公室存档;需要传阅的文件,相关的工作人员阅完后要履行签阅登记,以便传阅到位。
三、工作人员上报的各种汇报、总结、经验材料等文字必须交办公室留底存档。
四、上报的所有表册、数字要同机关的法定报表口径一致,并经局长审核。
五、个人处理完的公文要及时交回办公室存档,每年2 月份要集中对上年文件进行清理,将存在个人手中的文件交回办公室,便于档案员及时对文书档案进行整理。
六、查阅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外,需要借阅的,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七、对所借阅文件、资料一律当面点清,不得转借、涂改、污损、拆毁。
八、档案员要尽职尽责,工作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加以解决。
文印管理制度
一、 机器设备管理:
文印人员要熟练掌握机器的使用性能,对机关的文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完善设备的各
种功能;机器出现故障要及时检修,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需要请专业人员维修的要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天下班要关好电源,锁好门窗,防火防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 耗材管理
文印所需纸张等材料由办公室定期按规格、数量,定点购买。由文印人员负责保管。
三、 文印管理:
需要打印的材料经主管局长签批后交文印人员进行打印;局下发的文件要经局长签批后,由文印人员负责打印,并及时进行登记。
各种文字材料原则上都在机关内部打印;对有特殊规格要求的,机关自行无法打印的需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到定点文印部打印。
所有打印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行文规范,由办公室对文种、格式、编号进行把关。
四、 材料管理:
文印人员对生成的各种数据资料需及时存盘,备份;签发签印的各种文件、材料原件要注意收存保管,需要存档的,交档案室存档,以备查阅。
学习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组织,除外出下乡人员外,必须按时参加。如不统一组织,由个人自行安排学习,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二、每名职工都要自觉坚持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当前形势为主要内容的自学,同时要做好学习笔记,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1 万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 万字。
三、机关将把学习情况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信息调研制度
一、鼓励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倡导全局干部开展调研。
二、下乡、出差参加会议人员返回后要将情况形成信息报信息负责人员,或与信息负责人沟通情况共同上报。
三、上报信息一经采用将给予县级5 元、市级10 元、省级20 元、国家级30 元的奖励,同一信息被多级采用的只奖最高级,同一信息被同一部门不同刊物同时采用的只奖一次。
四、机关工作人员除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课题外,还要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进行调研,写出的调研文章
一经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用将给予县级每篇100 元,市级每篇200 元,省级每篇300 元,国家级每篇500 元的奖励,被同一部门不同刊物采用的只奖励一次,被多级同时采用的只奖励最高级。
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式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民-主理财,建立健全“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区分经费用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科目,各类专项资金、财政预算经费、手续费等其它收入、各项经费开支、专款的拨付均由财务股统一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符合《会计法》和《县财政集中支付的各项操作规程》。
二、审批权限
1 .小项日常开支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定期做出预算,经主管局长批准后集中定点采购
2 .涉及机关各类资产维修的1000 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副局长审批,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内的开支由局长审批;3000 元以上的开支由局务会讨论通过由局长签批;未经审批而擅自开支的一律不予核销。
3 .专项资金的拨付由主管民族经济的工作人员按项目执行验收情况制定拨款计划,报主管局长同意,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局长批准后,方可按专款拨付规定进行拨款。
三、操作程序
1 .机关所有计划支出坚持执行财政预算,区分经费用途严格开支渠道,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列支。
2 .各类支出单据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经财会人员审核,经局长签字后方可到出纳手中核销。按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当月发生票据要在当月核销,禁止跨月份核销票据。
四、 其它
1 .机关工作人员进修本科学历凭毕业证按相关规定可核销部分学费。
2 .机关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金按国家规定分别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纳。
3 .司机补助实行每月定额补助150 元,县内出车不再填报出差补助,县外出车按规定差旅补助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一、派车标准
机关小汽车原则上仅供领导外出、下乡乘用;工作人员单独外出、下乡确需机关派车时,需经局长批准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管理
1 .车辆由办公室管理,县内由主管局长批准,县外由局长批准,派出的车辆需按时返回,不能返回的,司机必须同办公室取得联系。
2 .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局长同意,必须保证司机随车同行。借出汽车以及经批准的个人用车,原则上坚持谁用车谁加油,特殊情况需机关加油时,由主管局长批准。
3 .机关内原则上不租车,召开会议,参观考察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租车时,必须经主管局长审批,否则不予列支租车费。
4 .司机要爱护车辆人,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养,要节约用油,要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掌握加油,核销票据。
三、车辆的存放和保养
1 .机关汽车工作日上班时间停放在机关办公楼前,工作时间外由司机开到住处安全停放,确保24 小时随时出车,严谨司机擅自出车。
2 .机关汽车一般故障由司机进行修理,常规定期保养以及更换汽车零配件或入汽车修理厂修理,需由司机做出保养和维修预算,经办公室上报主管局长,按固定资产维修管理执行。
公出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公出包括县外公出和县内公出。
二、县内公出要由主管局长审批,县外公出经主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具体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并由分管领导核准天数,外出人员必须按预定时间返回,特殊情况不能返回需同审批领导及时取得联系。
三、工作人员县内下乡、入村调研原则上不在村就餐,确需就餐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或自行解决,返回后可按规定核销差旅。
四、参加专业会议、培训的人员在核销会务费或培训费后不再单独核销车票、机票等已包在所交费用中的支出。
五、 公出人员借款需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由分管副局长核实出差天数,确定借款金额,经局长签字后方可去财务股借支差旅费,返回后三日内核销差旅,归还借款。
通讯工具管理制度
一、机关固定电话
1 .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严禁各股室在上班时间用电话聊天;严禁拨打信息电话;
2 .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擅自使用机关固定电话。
外联及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外联工作及招待费用管理,本着“从严控制、有利往来、定点定标,力求节俭”的原则,制定外联及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一、招待范围
1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和县外有好单位、工作关系单位来客确实需要招待的;
2 .县内领导来局检查工作的必要工作餐;
3 .其它特事特办需招待的工作餐。
二、招待标准
接待上级检查或友好县区关系单位互访,经局务会按《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接待标准,并严格执行标准,杜绝超标;其它县内关系单位、联系乡、村来客原则上不招待,确需招待的需经主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按正餐每人按30 元的标准执行。
三、招待方式
1. 来人确需招待的,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办公室负责按标准在定点饭店进行招待。
2. 特殊情况需在非定点饭店招待的,必须事先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及时结算,不得签单和挂单。
奖惩制度
1 .目标奖:全年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目标者并且绩效考核在合格以上的年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或奖品;完不成目标者不评奖,不评优,不享受年终目标奖。
2 .引资奖:为机关从系统主渠道外引进资金,按县内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 合理化建议奖:机关工作人员对局内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颁发奖金。
印章使用制度
印章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使职权,履行公务的重要工具,它的使用具有特点性和严肃性。为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二、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使用,财务专用章由财会人员管理使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 .制发公务文件(文件、通知、函)
2 .出具民族证明、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3 .其他应当加盖公章的事项
(二)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 .本单位的转帐支票、现金支票
2 .本单位出具的行政性收费数据
3 .向财政支付中心报送的原始记帐凭证
4 .其他应当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事项
四、使用程序
1 .文件及其他需要对外发布的文书需经局长签发后再加盖公章
2 .民族证明等需事先统一加盖公章、财务章的,要进行登记。
3 .单位人员需要携带公章外出的,要有主管领导签批,并履行借用登记手续,外出归来及时归还。
五、公章管理人员要做好公章使用登记,涉及到更改民族、出具介绍信及其它需要加盖公章的事项,需要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公章管理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 、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股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 、建立健全密级文件收发制度,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密级的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 、各股室年终要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 、档案管理人员对密级档案材料要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 、要建立健全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民族宗教局公开承诺制度
1 、公开承诺的原则和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2 、公开承诺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规范服务行为,凡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服务内容都要作出公开承诺。
3 、公开承诺的方式:通过民族宗教局网站、民族宗教信息或报纸、电视公开。
4 、公开承诺的事项:民宗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行政许可10 项、非行政许可1 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管理17 项、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事项、出具民族证明相关事项。
5 、个人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6 、公开承诺的要求: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上岗证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属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能及时给予办理的,在2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能办但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向其承诺办理时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通知当事人;属单位职责,但因政策、资金、计划等限制不能办理的,应认真解释,充分说明理由。
7 、未按承诺公开或者搞假公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考核的优秀等次;对相关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首问首办责任制
1 、首问责任人是指当事人或办事人到本单位咨询、办理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到本单位各办公室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2 、首问责任制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到“四个一”、“四个声”,即: 一张笑脸、一句文明用语、一把椅子、一杯水;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
3 、各办公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答复。
4 、咨询或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且具备办理条件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5 、咨询或办理事项属本单位其他人员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并将当事人引导到相关办公室;若相关人员不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相关人员。
6 、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尽己所有给予指导和帮助。
7 、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办公室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限时办结制
1 、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2 、本单位工作人员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
3 、限时办结范围包含: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4 、对行政审批( 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及时备案,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5 、处理行政事项,要将各类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应当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诿、拖延、扯皮。
6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 岗工作制,能够相互补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绩效考评制度
1 、 绩效考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总体要求,建立以履职绩效为重点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在全局形成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工作格局,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2 、 绩效考评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严密组织、注重实效的原则。
3 、 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标准:根据省厅对设区市民族宗教局绩效评价办法,确定我局在民族、宗教和信息调研、机关建设等方面的量化指标10 项,采取民-主测评计分的方式,进行自评互评。成绩突出,获得省、市、县奖励的可加分;出现重大失误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计分或适当计分。
考评的主要内容:
(1 )做好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调研和立项、上报工作及已实施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每年在全县培树1 -2 个民族经济示范村或民族文化风情村或民族团结样板村;完成县安排贫困村帮扶、生态文明村建设、后进支部转化等帮扶任务,有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切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2 )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加强民贸民品定点企业建设;贯彻《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做好民族成份的恢复和更改工作,依据政策做好出具民族成份证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培训工作。
(3 )做好少数民族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工作;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争取 1 -2 个社会事业或科技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民族基础设施和民族科技网点建设。
(4 )坚持领导和工作人员联系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制度;加强和-谐宗教场所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积极投身建功立业活动中,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5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贯彻执行《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做好宗教场所的审批和筹建工作;抓好在建设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已登记宗教场所和试点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宗教维稳和安保工作,依法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抵制渗透。
(6 )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问题;协调指导佛、道教等信众筹备设立相应社团组织;积极探索以“宗教”为渠道,以“文化”为依托,以“交流”为手段,在平等、尊重、 包容、互利的原则下开展宗教文化交流和慈善、募捐、救助等公益活动,保持宗教关系和-谐稳定。
(7 )办公室要坚持做好窗口工作,坚持首问负责制,及时接待来访人员,耐心细致回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答复不了的要做出解释或找分管人员进行答复;做好公文的打印、收发和传阅工作,及时登记涉密文件,按保密工作规定进行保存,防止泄密;加强车辆的管理,做好出车登记,加强维护修理,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8 )重视信息工作,及时编辑反映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的民族宗教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提高采用率,继续保持省、市信息先进单位称号。
(9 )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我县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数据资料,确保调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0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改善机关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勤俭节约,廉洁持正,不断提升机关整体形象。
4 、指标分值。每项量化指标设定起评分为10 分,也就是局内承担该项工作的同志起评分为10 分,不承担该项工作的得6 分。
5 、有下列情形的,在测评分基础上加分。
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获奖)的加5 分。
获市级表彰(奖励)的,加3 分。
获县级表彰的加2 分
以上加分以通报、证书为依据,一项工作受多级表彰的只加最高分。
6 、工作发生重大失误的,相应测评项分值为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工作原因在县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测评分基础上扣减10 分。
7 、绩效考评满分为100 分(总分60 分为合格,85 分以上为优秀),视加分后的总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 个等次。
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方面问题被一票否决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8 、考核组织和办法:实行自我评价和互相测评相结合、领导评价与个人评价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定期评定相结合,计分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
(一)局机关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成员的机关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考核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评半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考评内容制定出相应的评分表,进行考评。
(三)实行双向考评打分办法。工作人员除自评外,都要给其它人员和机关总体工作考评打分。
(四)根据自评分和民-主测评得分的平均数确定个人和机关实际得分。
9 、考评结果与年终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对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追究问责制
1 、追究问责制的原则:实行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和责任相适应、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2 、追究问责制的目的: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感,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
3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的,对下属单位发生严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因工作作风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视情节给予谈话诫勉、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直至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民族宗教局增收节支办法
根据目前我县经济形势及本局财力状况,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忧患意识,保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职工福利待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在局所属产业(幼儿园、临街综合楼)的管理,确保综合楼房租和幼儿园承包费足额收取,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拓宽增收渠道,力争增加收入。认真做好项目研究工作,掌握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向,灵活掌握,做好项目调研、立项和储备工作,用足用好政策,争取最大额度的支持。加强与CCI 等慈善机构的联系,争取慈善基金支持,培植新的引资渠道。
二、控制预算内财务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机关制定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一支笔审批”制度,完善财务开支手续,区分经费用途,严格按预算项目进行经费开支,确保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开支。
三、严格控制大额经费开支,取消省、市上级市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自费业务培训和考察活动。
四、严格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县内用车由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负责安排,县外用车需经局长批准,办公室负责派车并做好出车登记;司机要爱护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养,杜决车辆带病上岗,要节约用油,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掌握加油,核销票据。
五、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的采购、审批、入库、领用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负责做好所需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的预算,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实行定期政府定点采购,并集中管理和发放。推行无纸化办公,文稿尽量在局内打印,掌握外出复印的次数和数量,以降低成本;加强对冲洗照片的管理,做到厉行节约。
六、坚持固定资产维修的审批制度。1000 元以内的由主管局长批准;1000 元至5000 元的由局长批准;5000 元以上的由局长办公会决定。
七、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坚持定点定标的招待原则,一般招待执行人均30 元标准的工作餐,尽量必免一客多陪现象, 如遇上级检查及县内考查、考核接待活动,需经会议讨论决定招待标准,明确开支渠道,做出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特殊情况需在非定点饭店安排招待的必须事先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及时结算,不得签字和挂单。
民族宗教局落实职工年休假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职工干部的关心照顾,认真落实丰人劳社(2015 )7号文件精神,保证机关干部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局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
一、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确保文件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三、局内在职职工(二线人员不再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5 至10 月份,遇有机关工作上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四、职工享有休假的主动权,假期在局规定的时段内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可以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休。
五、申请休假的职工需履行审批手续,即由本人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方可进行休假。
六、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批准不能休假的职工,视财力情况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助。
乡镇机关工作制度
为规范机关管理,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创先争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机关管理制度
1、考勤自律制度。
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驻村人员驻村的到村部考勤,在乡镇的在党政办考勤(工作日、值班日未在党政办考勤视为驻村)。后勤人员统一在党政办考勤,下村的应当告知分管领导以及部门同事或党政办人员。
实行早晚签到签退考勤,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签到时间为当天8:30前(上班时间8:30—11:30),下午签退时间为5:00后(上班时间2:00—5:00),5月1日—9月30日分别为8:00前和5:30后(上班时间8:00—11:30,2:30—5:30)。
驻村考勤表盖村党支部公章后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全年不得少于240天。达到出勤天数的,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且不影响新的工作基础上,经主要领导批准可自行安排休息日。
2、请假和值班制度。
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工作日、值班日离岗的必须事先请假;遇临时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或需请假的,应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镇长批准,3天以上报党委书记批准。副科以上干部请假报党委书记批准。科级干部请假4天以上,其他干部职工请假8天以上应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请假必须明确公事和私事,公事的必须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请公假而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向批准领导说明原因,并向党政办报备。
一般地,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不得请私假;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同时请私假。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可以换班。因公事不能值班,分管领导可以指定他人换班,有关人员必须服从。
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按工作日时间考勤,主要工作服务部门应当坐班值班。特殊任务值班的,可不考勤,但不得影响岗位职责履行,确实发生冲突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安排换班。
特殊任务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的,服从特殊任务值班。
值班人员在村驻夜或双休日、节假日驻村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村驻夜。
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按公假计算,病假视为私假。
3、学习制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保证有5天以上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集中学习由党委宣传委员安排,党政办召集。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
村干部学习由村党支部和驻村工作队安排,每位村干部每季度必须至少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村党支部。
4、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或部门工作会议按需召开。会议遵循少开会、开短会原则。除全乡镇性重要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主持。部门召开全乡镇性会议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安排,工作例会可直接报党政办安排。党政办要确定专人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制度,因事不能出席或不能准时出席的应当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开会时,手机应关掉铃声或设置到振动状态,接听电话必须到会场外。
5、事务公开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把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严格公开时间、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加强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促进事务公开全面、规范。
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干部中确定专人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应于每月6日中午前提供应公开内容的打印材料一式二份,于6日下午召开公开工作会议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公开。村委会主任为村务公开责任人,每季度第一个月6日前进行公开。
6、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按时记帐,会计帐目月清月结,定期核对存款,做到帐实、帐帐、帐款、帐表、帐证"五相符"。
(2)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票证管理。每人每次限领1本票据,收取款项不得跨月缴存,1500元以上的款项应在5天内缴存。
(3)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票据应填写完整、清楚,报销发票应写明经办人、证明人及用途,于次月10日前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要定期清点,出现长短款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大宗支出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预借公-款需报乡镇长审批,并限期报帐,不得拖欠,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
(6)办公用品(包括香烟等)由党政办购买,购买需报分管领导审核,超过200元应报乡镇长同意。党政办要做好财产(包括办公用品)使用领用登记。
7、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不得私自出车,一般公务用车应提前1天报告党政办,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安排出车,出县的应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车辆维护、修理等应先报党政办核实,再报镇长审批。
(2)电话管理。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电话每月分别限额500元、150元、150元,超出限额部分由本办公室的人员自理。
(3)接待管理。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安排。会议用餐由党政办预算后报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对口接待,由相关领导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完整填写接待时间、对象、人数、标准、经办人员等,由经办人到食堂办理。特殊情况在本地饭店等接待的需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用餐后经办人应当场结算。在外地接待的,由经办人用现金结算后,凭税务发票报乡镇长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处级干部15元/餐·人(不含酒水等,下同)、科级干部12元/餐·人,一般干部10元/餐·人,连同陪餐人员不足6人的以6人计算,超过6人则按实计算。村主干用餐可到党政办领用餐票(2.5元/餐·人)。所有会议用餐、接待发票应于当月底报党政办审核并报乡镇长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卫生管理。党政办应督促通讯员做好办公大楼卫生,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卫生清洁日,应组织全体后勤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
8、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3)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4)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5)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6)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
(7)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等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9、信息工作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网络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准确报告。要及时、准确地向镇党政办报送有价值的工作信息。
(2)突发事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村主干、驻村干部、有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挂片(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
10、纪律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政治纪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禁止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
二、工作机制
1、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日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合理地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具体岗位职责和目标,未分解未制定的,由负责人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
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归口归岗位或任务较重的,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要向党政办报备。
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责任制。
(1)层级负责机制。一般工作人员必须向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挂片(分管)领导负责报告工作,挂片(分管)领导必须向党委、政府负责报告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2)"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机制。工作任务一律向负责人下达,由负责人交付相关责任人落实。领导干部或部门布置工作前,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下达任务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任务下达后,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领导指导和督促落实。负责人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分解下达给有关责任人,并负责督促、落实、反馈。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按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3)村级工作指导、联络机制。驻村工作队长为村级工作的指导员、联络员,负责村级工作的传达、贯彻、指导、督促、落实、反馈。
3、集中工作日制度。
以村或乡镇为单位,每月确定1天,作为党建、计生、综治等工作的集中工作日,集中办公或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整改上个月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新的工作。
4、工作任务日清制度。
当天事情当天办,当天没完成或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的,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有关责任人不得休息不得请假(包括晚上和节假日),直到工作任务完成。
5、工作通报制度。
统一在党政办公布栏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干部绩效考评情况等。工作动态即时发布,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注意掌握,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另行通知,视为告知。
7、文件资料收发制度。
(1)党政办应确定专人收发文件、传真、邮件等,急件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其他的应在第一时间呈报主要领导签批和有关领导阅办。打字员至少应在每天上下午上下班时上公务邮局一次查看邮件,禁止在办公室或公务邮局滞留文件资料而不处理。
(2)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通讯员向有关负责人发放有关文件、资料,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领取材料,落实有关工作任务。重要文件、资料必须当天阅办;一般文件、资料必须在次日下班前领取、阅办。有关部门收取材料必须明确收取人,收取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即时退回,责令重做,否则由收取人承担责任。
8、督查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内容包括执行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
日常督查由党政办分管领导按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抽查督查由主要领导决定实施,或委托分管领导实施,每周至少一次。
督办由部门填写督办通知书,交党政办实施。
超过工作时限的,必须督办,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党政办收到督办件后,应在半天内送达或通知相关责任人。
9、效能考评制度。
实行千分制考评,推行效能评估,对重要纪律制度和工作目标,实行多层次奖罚。
四、干部任用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机制
由村和挂片(分管)领导与驻村干部或部门工作人员相互选择,填写最想要的与最不想要的,原则上安排最想要的,不安排最不想要的。
多人选择的村或部门实行竞争上岗,多人选择的村还将作为重点村进行建设。
没有选择的村或部门进行重点整顿。
没人选择的干部必须自己寻找工作岗位,自己找不到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作出工作许诺,否则实行待岗。待岗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并且必须在3个月内自行解决出路,否则不再发给工资。
五、考评和责任追究办法
1、月份绩效考评。
干部职工和村主干的绩效考评表要如实填写自己该月工作内容、完成任务及差距、执行制度等情况,并经挂片(分管)领导审核;副科级(领导)干部要重点突出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制度执行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考评表要在次月6日前党政办,党政办要在8日前提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政会研究确定。
绩效档次分为优秀、好、中、差、很差,参考分值分别为1000、900、700、400、100分,村主干折半计算,可适当增减,具体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确定为优秀的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本制度中任何一项规定);提前或超额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好的必须是:较好地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目标任务。
确定为中的必须是:违反规章制度不超过5次,被督办不超过1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差:
违反规章制度超过5次的;
在督查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的;
被督办超过2次的;
被重复督办的;
重要工作(上级下达的任务、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被督办的;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的;
出勤不足18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确定为很差:
违反规章制度超过8次的;
在督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超过2次的;
被督办超过4次的;
被重复督办超过1次的;
重要工作被督办超过1次的;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无故缺勤缺席超过2天(次)的;
出勤不足15天的(确属客观的除外);
请假而无故不落实工作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的。
2、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月度分析会。
党政办提交考评表后,党政会要研究分析各项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确定参评对象具体绩效考评意见以及落实领导责任制工作措施。主要领导绩效考评意见由上级挂钩领导确定。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
年度工作考评按上级年终考评标准,在上级年度考核前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和提供分值。
考评以村为单位,以1000分计。后勤人员按驻村人员平均分值计算,挂片领导按所挂村最高分计算,村主干折半计算。
3、追加扣分。
被督办的,从督办之日起,每天扣责任人1分、负责人和挂片(分管)领导各0.5分。
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及非常时期等请私假的,每天(次)扣5分;无故缺勤缺席的,每天(次)扣20分;值班人员联系不上,若无正当理由或没能解释的扣5分,逃班的视为弄虚作假。
收缴的费款不及时缴存的,每笔扣20分。
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0分。
主要工作目标不达到或指标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相关责任人各20分。
村干部学习心得每少1篇扣村主干各5分(村干部学习心得不再例入月份绩效考评)。
4、其他规定。
(1)出勤不足15天的,当月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2)拒绝绩效考评,未被督查到违规但经常不考勤或经常违反其他规定出现较大争议,以及逾期不交考评表(特殊情况除外)等情况,当月绩效考评直接确定为很差或不定档次,绩效分均为0。
(3)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一般不进行绩效考评,绩效分为0。
(4)连续3个月考评为中以下(包括中)或累计5个月为中以下(包括中),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终奖金:
连续缺勤达7天或累计达15天的;
连续3个月绩效考评为差以下(包括差)或累计4个月为差以下(包括差);
连续2个月绩效考评为很差或累计3个月为很差的;
待岗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在遵守制度上弄虚作假超过5次的;
因违纪违规、工作不落实、缺勤缺席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正在查处的可参与考评,但缓定档次、缓发奖金)。
(6)连续缺勤达15天或累计达30天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奖励办法
(1)绩效、工作目标等考评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主要依据:
个人年度考核=年度工作考评*20%+个人月均绩效考评*80%。
(2)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或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必须是月绩效考评均在中以上(包括中),并且驻村人员要累计6个月、后勤人员要累计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
(3)驻村人员累计优秀6个月或连续8个月为好以上(包括好),年终奖金上浮10%;全年全优的,年终奖金上浮20%。后勤人员全在好以上(包括好)或累计10个月为优,年终奖金上浮10%。
(4)驻村人员连续5个月为优,并能保证掌握工作动态,有计划地安排本职工作,可随叫随到的,奖励休假每周1天,休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休假计为出勤。
(5)负责人每月享受50元岗位补贴,补贴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绩效考评在中以下(包括中),取消当月岗位补贴。
(6)双休日、节假日、特殊值班的,每天(次)加5分。
(7)报送信息被县(市、区)、市、省采用的,每条分别奖励5元、100元、200元,奖励费在年底与奖金一并发放。
(8)临时人员不进行绩效考评,其奖励由党政会研究确定。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民事调解工作制度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进行。评议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支部的建设,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促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二、评议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评议中,每个党员要是非分明,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高空乏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在评议后,按上级要求评出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按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处分违纪党员。
四、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党小组长要做好笔记。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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