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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绩效考核的方法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
1、通过询问查看,无门诊病历扣0.5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0.5分;无院内处方权授予的文件、缺药房签名字样的各扣0.3分。
2、抽查100张处方,是否项目齐全,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书写规范,每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无处方评价统计资料及分析扣0.5分。
3、抽查20份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每降低5%扣0.5分。
4、住院病历书写符合规范,抽查20份病历,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甲级病历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使用外院的病历用纸和表格的扣1分;丙级病历每例扣1分。
5、无院感组织扣0.5分;无定期综合评比检查及统计分析的整改意见者扣0.分;考核结果无处理意见的扣0.5分。
6、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无预案及措施者扣1分;有措施未实行扣0.5分;有差错未登记或未上报扣0.5分;未及时妥善处理而发生上访者扣1分,性质未定、责任人未定、处罚措施未落实者分别扣0.5分;无医患沟通处理记录扣0.5分;发生医疗事故每起扣2分;发生B超性别鉴定的扣6分。
服务数量
(6分)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人次数、住院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二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人次数、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护较低天数。
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值为基数,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门诊观察人次、辅助检查人次、出院病人数,达平均值90%以上各得1分,每降低2%各扣0.5分;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每延长1天扣0.5分,直于扣完为止。
医疗费用
(6分) 住院和门诊费用。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以及总额预付。
以当地同级同类医疗单位平均水平为基数,次均门急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每升高2%分别扣0.1分,直至扣完。开展单病种限(额)付费,且病种数逐年增加,以及总额预控制(2分);未开展或病种数未增加,以及未实行总额预控制分别扣1分。
基本
医疗
服务
(28分)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10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1、全部配备和正确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每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70%,使用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
①药架药品码放不整齐,地面不整洁扣0.5分;
②药房温度、湿度不达要求扣0.5分;
③药品发票不明码标价扣0.5分;
④过期药品上架扣0.5分;
⑤霉变、假劣药品上架扣0.5分。
3、抽查100张门诊处方,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2.5分)。未按规定超过《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一次扣2.5分。
4、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未执行零差率销售,每个品规扣5分。
5、执行省《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每个品规扣5分。
公共
卫生
服务
(30分)农村居民
健康档案
(3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
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2015年建档率达20%,2011年建档率达3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达80%,真实率达100%,使用率达50%。
建档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合格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使用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真实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
健康教育
(2分)健康教育与健康咨询提供情况。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不少于1欠;每年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举行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题活动不少于6次。服务对象健康教育咨询满意度达60%以上。
宣传档4期(0.6分),每少1期扣0.15分;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6次(0.6分),每少1次扣0.1分;国家规定的卫生宣传日活动10次(0.8分),繁少1次扣0.1分。
公共
卫生
服务
(30分) 免疫规划
(3分)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建设和运行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2015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价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80%以上,2015年实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11种疫苗全部达到90%以上,冷链运转和温度记录正常。
接种门诊设置不规范扣1分;每种疫苗接种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冷链管理不规范扣0.5分;接种一类疫苗违规收费,扣3分。
传染病防治
(2分)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接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及时率均达95%以上。配合县级以上疾控机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1、制度齐全(报告管理制度、登记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齐全)1分;每缺少一项制度或未执行扣0.5分。
2、报告率、完整率、及时率达95%;每低1个百分点和0.5分。
儿童保健
(3分)儿童保健,生长发育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咨询,信息管理。
建规范儿童保健门诊。2015年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60%、系统管理率达40%,以后逐年递增。生长发育与儿童保健宣传活动1年不少于6次。准确及时报送信息。
无规范儿童保健门诊扣1分,儿童保健覆盖率、系统管理率每下降5%扣0.5分。宣教每少1次扣0.2分。信息漏报1次扣0.5分,信息逻辑错误每1次扣0.1分。
孕产妇保健
(3分)孕产妇保健,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咨询,信息管理。
建规范化孕产妇保健门诊。2015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系统管理率达60%,以后逐年递增。孕产妇保健宣传活动1年不少于6次。准确及时报送信息。
无规范孕产妇保健门诊扣1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系统管理率每下降5%扣0.5分。宣教每少1次扣0.2分。信息漏报1次扣0.5分,信息逻辑错误每1次扣0.1分。
老年人保健
(2分)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
每年定期为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的健康登记管理率2015年达30%,2011年达50%。
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率每低10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慢性病管理
(3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及管理情况。
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高血压、糖尿病两类人群的健康管理率2015年不低于35%,2011年不低于50%。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对登记的高血压、糖尿病人定期随访,健康管理率低于年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公共
卫生
服务
(30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2分)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
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制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0%,以后逐年增加。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患者规范管理率、显好率低于年度要求按比例扣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分)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有关工作的开展
情况。
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降消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民生工程项目的有关工作。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完成2分,100%得2分,每下降10%扣0.5分;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口服率达80%得2分,下降10%扣0.5分。
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
(3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管理等。
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等管理工作。
应急无组织扣1分,配合参与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监督管理频次每少1次扣1分,无记录扣1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1分)
新农合政策宣传
(3分)宣传新农合补偿政策,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扣1分;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1分;未公示医疗服务与常用药品价格的各扣1分。
新农合监督
(4分)公示参合农村补偿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0,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且被查实的事例为0。
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投诉电话各扣1分;投诉查证明属实的,每起扣1分;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扣4分。
新农合服务
(4分)开展即时结报,识别住院者参合身份,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即时结报没有开展的扣2分;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2分。
中医技术推广
(5分)中医场所、科室、设备、人员情况
(5分)
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建设。
未设中医科扣2分,无中药房扣1分,无中医人员扣1分,无中医设备扣1分。
镇村一体化管理
(5分)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管理情况
(5分)
按照省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
“五统一、两独立”没有实行的扣5分,不规范的一项扣1分。
人事财务管理
(7分) 人员配备情况
(3分)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人员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合理设置,实行编制管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的80%以上,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20-40%,每降低5%各扣0.5分;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执业活动的有1人扣1分,直至扣完。
人事财务管理
(7分)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4分)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内部分配机制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
1、未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有制度未上墙公示扣0.5。共1分。
2、未执行本单位财务制度一项扣0.1分,直至扣完。共1分。
3、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财务人员,未达要求,扣1分,共1分。
4、未按时提供真实、完整财务原始凭证或资料一次的扣0.1分,原始凭证不规范的,每发生一次扣0.1分,直至扣完;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的扣0.5分,共1分。
5、单位绩效考核无文字材料,未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扣1分,缺一项扣0.5分。共1分。
6、绩效考核方案无服务质量,无服务数量(医疗统计相关数据),无岗位责任,无绩效成果缺一项扣0.25分,直至扣完。共1分。
7、业务收入上缴和药款支付情况。未及时、足额上缴业务收扣0.5分,药款支付不规范扣0.5分。
院内环境与管理
(4分)院容院貌,管理制度
(4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卫生局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查院内有空荒地,有卫生死角,院容院貌不整洁扣1分。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无痰迹、厕所清洁卫生无异味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未及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群众评价与监督
(10分)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
(10分)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以上。
查服务公示制度、公开员工身份、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承诺规定、公开查询费用、公开监督电话上墙,查便民服务措施设置,缺一项扣0.5分;开展“让病人选择医生”、“选择医护小组”、“诚信、平安医院”未开展扣1分;“基层站所”活动中群众评议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3分。
表2:
船山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公共
卫生
服务
(40分) 传染病的
防控
(7分)传染病防控信息传达、防控药物的发放及使用指导开展情况。
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按要求发放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药物,并防控药物的使用指导、监督工作。
1、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符合卫生服务要求得3分;
2、报告率和及时率达95%,每漏报1例扣1分,迟报1例扣1分;
3、截留传染病人,导致病菌情扩散和蔓延的扣7分。
孕产妇、
儿童保健
(7分)
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
做好辖区内孕产妇、7岁以下儿童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工作,参与0-3岁儿童保健工作。做好本次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有叶酸宣传材料得1分,叶酸发放率达80%得2分,下降5%扣0.2分,参与0-3岁儿童保健工作1分,查报表宣传动员0-3岁儿童定期体检,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得1分,不规范、不及时酌情扣分。
健康教育
(7分)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
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不少于6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及时发放宣传资料,发现1次未及时发放的扣2分;及时开展健康教育1年6次,少1次扣1分。
农村居民
健康档案
(7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意义,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按照国家规范建立、更新健康档案。
建档率每低5%扣1分;每3个月未更新健康档案内容扣2分。
慢性病防治
(6分)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按照规定进行血压测量,并及时上报报表,发现血压未测的,每1人扣1分,直至6分扣完为止。
老年人保健
(6分)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收集所在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并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及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全面收集老年人信息,并按规定上报,缺1人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基本医疗(25分)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0分)
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有门诊病历,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通过询问查看,门诊日志内容登记不全的扣2分,无门诊病历扣1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2分;抽查100张处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书写符合处方管理规范,每低5个百分点扣0.5分。发生医疗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基本医疗(25分)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合理用药,不滥用抗菌素、激素。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执行零差率销售。
(15分)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全部配备和正确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1、抽查100张处方,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每超10%扣1分,最多扣3分;
2、药房未达到规范验收酌扣2-4分;
3、发现使用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目录外的品规,或发现一个品种未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扣8分。每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9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0分)
参与新农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5分)
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筹资、门诊报销;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积极支持、参加一体化管理。
4、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一票否决。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扣1分;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1分;未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扣1分,未按规定兑现门诊统筹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刷卡的扣1-2分,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处理投诉扣1分;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2分。
5、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五统一”管理不规范的酌扣2-7分。
参与业务培训
(3分)按照参加省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未参加培训每少1分扣1-3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
工作
(2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完成指令性任务扣2分。拒绝执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一票否决。
群众满意度
(15分)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对患者关心、解决问题的能力。
(15分)
群众满意率(不少于10名)8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80%以上,每降低10%扣2分。
表3:
船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考核指标与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基本医疗
服务
(37分) 服务质量
(10分)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使用合格率、次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院内感染控制、医疗事故发生数。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50元;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立、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
1、抽查50张处方,门诊抗生纱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不超过20%,每超1%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
2、抽查50张处方,是否项目齐全,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书写规范,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每1张不合格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
3、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不超过50元,每超2元扣0.1,直至扣完(1.5分)
4、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每超过100元扣0.1分,直至扣完。(1.5分)
5、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未建立,制度不健全,打电话不落实扣1分。(1分)
6、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无预案及措施者扣1分。发生医疗事故每起扣3分,发生B超性别鉴定者扣10分。
本大项扣完10分为止。
服务数量
(10分)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相同类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人口增加和合理增长要求,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1、门急诊人次,每职工平均门急诊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每低5%扣1分,直至扣完。
2、出诊人次,每职工平均出诊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
3、辅助检查总人次数,每职工平均辅助检查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低1%扣0.1分,直至扣完。
4、输液病人数,每职工平均输液病人人次达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达平均水平80%以上得1分,每高1人次扣0.2分,直至扣完。
5、每出院病人平均住院床日处同级医疗单位平均水平(2分),每高1天扣1分,直至扣完。
基本医疗
服务
(37分)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
(9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规范化建设情况。
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且执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1、配备使用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每少一个百分点倒扣2分。
2、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执行。(2分)
①药架药品码放不整齐,地面不整洁扣0.4分。
②药房温度、湿度不达要求扣0.4分。
③药品不明码标价扣0.4分。
④过期药品上架扣0.4分。
⑤霉变、假劣药品上架扣0.4分。
3、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未执行零差率销售每个品规倒扣3分。
4、执行省《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药品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每个品规倒扣2分。
本大项扣完7分为止。
居民满意度
(8分)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满意情况。
随机从接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中抽取10人,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70%以上,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
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居民健康
档案
(5分)健康档案建档率、合格率、使用率、真实率。
健康档案建档率2015年达到40%,2011年达50%,以后逐年递增,合格率达到80%,使用率达到50%,真实率达到100%。
建档率每低5%扣1分;合格率每低5%扣1分,使用率每低5%扣1分;真实率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健康教育
(5分)健康教育与健康咨询提供情况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不少于1次,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举行健康教育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次,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题活动不少于6次。服务对象健康教育咨询满意度达60%以上。
无宣传栏扣0.5分,每少1期扣0.1分;健康教育资料每少1种扣0.12分;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每少1次扣0.1分;健康教育与促进专题活动,每少1次扣0.1分。服务对象健康教育咨询满意度低于60%扣0.5分。
预防接种
(4分)建卡(证)率、五苗接种率、新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按规定进苗、储存和运输疫苗,及时清理过期疫苗;每天及时查看并登记冰箱温度2次;及时登记疫苗出入库和报废、破损情况,疫苗储存数量和登记相符;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标准。
接种门诊设置不规范扣1分;接种率每苗每低1%扣0.2分;冷链管理不规范扣0.5分;接种一类疫苗违规收费,扣4分。.
传染病防治
(3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协助疾控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处理情况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达到95%;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登记完整、规范得1分;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得1分。
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儿童保健
(4分)组织0-3岁儿童参加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咨询,信息管理。
2015年新生儿访视率达到70%,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65%,以后逐年递增。生长发育与儿童保健宣教活动1年不少于6次。及时报送信息。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覆盖率每下降5%扣0.5分。信息漏报1次扣0.5分,宣教每少1次扣0.2分。信息漏报1次扣0.5分,信息逻辑错误1次扣0.1分。
孕产妇保健
(4分)组织孕产妇参加系统保健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咨询。信息管理。
产后访视率达到7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0%,以后逐年递增。孕产妇保健宣教活动1年不少于6次。及时报送信息。
产后访视率、产前检查率每下降5%扣0.5分。宣教每少1次扣0.2分。信息漏报1次扣0.5分,信息逻辑错误1次扣0.1分。
老年人保健
(4分)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健康检查表完整率。
每年为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次健康、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健康登记管理率2015年6月30日达40%,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5%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80%,以后逐年递增。
1、未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扣2分。
2、健康登记管理率少5%扣2分。
3、健康检查表内缺项10%扣1分。
慢性病管理
(5分)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率、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规范管理率。
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每年至少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验、4次面对面的随访;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率2015年达30%,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2015年达50%,以后逐年递增。
1、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未达到90%以扣1分。
2、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2分),每降低5%扣0.5分;随访完成率100%,每降10%扣0.5分。
3、登记管理率少5%扣2分。
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
(3分)
重症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
2015重症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30%以上,以后逐年递增。
按照重症精神病人管理率30%,直至完成,少5%扣1分。
居民满意度
(8分)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情况。
分别从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中各抽取2人,通过电话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70%以上,每降低10%扣2分。
社区服务与管理
(18分) 财务管理
(4分)财务管理人员、账目,绩效考核。
至少有兼职财务人员。机构账目清晰,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
1、有专(兼)职财务人员(0.5分)无人员扣0.分。
2、未按时提供真实、完整财务原始凭证或资料一次的扣0.1分,原始凭证不规范的,每发生一次扣0.1分,直至扣完,本项总分0.5分。
3、业务收入上缴和药款支付情况。未及时、足额上缴业务收入扣0.5分。
4、中心及站辅助帐齐全(往来明细帐、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1分),缺一项扣0.25分。
5、绩效考核方案(1分),无绩效考核方案,未建立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缺一项扣0.5分。
人员和岗位设置
(5分)根据标准核定人员、岗位设置、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
人员按编制标准核定,岗位设置符合要求,中心至少有全科医师6名,社区护士9名,站至少有全科医师2名,注册护士2名。及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未达标准,每少1人扣1分,未及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扣1分,扣完为止。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情况
(5分)
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利用率。
随机访谈机构附近居民10-20名,计算社区卫生服务知晓和利用情况,知晓率不少于70%,利用率不少于30%。
知晓率每低5%扣1分;利用率每少5%扣0.5分。
双向转诊
(4分)双向转诊制度建立,上转病人和下转病人数。
和对口支持大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关系协议,制定了双向转诊的具体规定,明确了上转、下转条件,年内有一定的双向转诊病人。
年内未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扣1分,未制定双向转诊的具体规定扣1分。转诊病人比上年减少每10%扣0.5分,扣完为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广阳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立,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5年版)》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冀卫疾控〔2015〕63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构成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规财[2015]3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
通过公平、公正、综合的考核,建立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和社会民-主监督机制,使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以居民的健康权益为中心,将工作重点由基本医疗向公共卫生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卫生部门独自评价向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及群众共同评价转变、补偿方式由注重源头向注重结果转变,提高服务的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使人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评价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优先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按照广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妇女保健2个项目除外)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任务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居民满意度指标进行综合考核。
(一)数量指标
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份数、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发放人份数、健康教育咨询人次数、Ⅰ类和Ⅱ类疫苗接种人次数、疑似法定传染病报告人次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次数、死亡病例网络报告人次数、新生儿访视人次数、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次数、对低体重等儿童喂养健康指导人次数、对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次数、产前保健人次数、产后访视人次数、老年人健康管理(体检)人数、高血压病人服务人次数、糖尿病病人服务人次数、重性精神病人家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人次数等。
(二)质量指标
包括12苗全程接种率、传染病报告及时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等。
(三)居民满意度指标
包括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便性和经济性)、服务环境的评价。
四、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承担广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有医疗机构。
(二)评价标准。按照《附件2 广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方法
在通过信息报告考核的基础上,采取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主要方法有:
1、查阅资料。查阅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2、现场检查。查看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
3、走访居民并发放调查表。调查30户居民,了解群众对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4、计算绩效值。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指标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按照统一方法计算绩效值。
(四)考核评价程序
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自查自评结果于每年10月15日前报区卫生行政部门。
2、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于11月15日前向市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区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和奖惩项目经费。年底,按服务人口和补助标准以及80%的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基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拨付基数的100%;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基数的95%;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拨付基数的8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拨付50%。其余部分作为对考核优秀等次的奖励资金。对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公共卫生经费补助
(一)补助标准
按照服务人口,2015-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按照15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9元,省财政补助2-3元,市、区共负担3-4元)的90%拨付(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构成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规财[2015]37号】)。
(二)资金使用
1、2015年-2015年,对城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使用,按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分配。
2、2011年,根据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使用再进行调整。
(三)补助方式
公共卫生补助经费采取预拨制,年底经考核进行结算。其具体拨付方式为:年初按服务人口和补助标准以及20%的比例预拨(启动资金),年底,按照考核结果(档次和数量)集中支付。
(四)考核结果计算和经费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补助分为计量考核(占45%)、综合考核(占45%)和群众满意度(占10%)三部分。计量考核又分为基础工作和绩效工作两部分。
1. 计量考核结果计算:
计量考核分为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各占项目经费的50%。
基础部分工作考核计算方法为:项目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50%。
一是基础部分,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卡)占基础工作经费的1/3、预防接种剂次补助占2/3;
二是绩效部分:按照实际考核结果计算得分率,得分率=实际考核得分/总分。
绩效工作经费=项目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50%×得分率。
基础工作经费和绩效工作经费之和,为预防接种工作实际补助经费。
2. 综合考核结果计算:
①全区综合考核补助经费总额=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项计量考核经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经费。
②计算总得分,综合部分按每机构总分考核,考核得分×万人口数=被考核单位实际得分。总得分=辖区内被考核的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实际得分之和。
③全区综合考核补助经费总额/总得分=每分值对应经费。
④各机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总额=计量考核所得补助经费(基础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综合部分考核所得补助经费。
六、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细则,并对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考核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
七、附则
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区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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