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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能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行会计业务的健康发展,建立科学、适用的员工激励机制,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到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其核算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我行运营模式和现有劳动组合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会计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培养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
3、提高员工认识,进一步顺应我行内部改革需要,。
4、建立一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基于考核基础的、能够真正体现岗位和贡献差异的分配激励机制。
5、加强部门领导、主管、一般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的建设。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市分行会计结算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全体会计前台工作人员和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工作人员。
2、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员工在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日常记录、定期综合评定和根据员工综合评定结果对员工除按上级有关政策直接发放到指定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补贴等性质外的所有货币化收入进行强制再分配的过程。
3、其他有权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条 考核依据
根据会计从业人员在被考核期间的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表现情况为依据,会计结算部领导、营业机构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有权考核执行人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尽量避免因各类弹性考核指标的不当运用而对员工工作实绩和能力出现考核结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二章 岗位系数确定及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第五条 机构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根据我行现阶段会计工作运营和劳动组合模式,结合各岗位工作性质、业务量、核算内容难易程度和内控执行要求将会计本部及所辖机构进行了共3类机构级类划分和6级岗位系数确定。
第六条 综合积分的组成及扣减原则
1、 会计人员综合积分分别由以下几个考核项目按不同的积分权重关系共同组成:①、出勤情况 ②、优质服务 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 ④、业务学习情况 ⑤、其他
2、 会计人员绩效考核按季进行,每个被考核人员当季各考核项目初始分值均为100分,各考核项目积分按一定的不同的权重关系共同组成员工的季末综合积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有权考核人将对其所属员工的日常实际工作情况,按考核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和及时记录,并根据实际记录情况按季进行员工季末综合积分的折算统计。
3、 本考核办法中所涉及的员工项目积分统计一律实行“单一扣减制”和分值“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单一扣减制”是指所有考核项目积分分值只减不加;“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是指当某项考核项目核定分值不足扣减时,可按顺序(①、员工出勤情况→②、优质服务→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④、业务学习情况→⑤、其他)在下一考核项目中进行等值扣减,以此类推,直至当次需扣分值得到足额扣减。
第七条 会计绩效分配原则及流程
1、会计绩效工资总额=市分行当季拨付会计部可分配绩效总额
2、单位系数值=会计绩效工资总额÷∑(某类岗位人员人数x岗位系数)
3、某营业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系数值x ∑(该机构某类岗位人员人数x岗位系数)
4、营业机构单位综合积分绩效工资对应值=该营业机构绩效工资总额÷该机构所有岗位人员当季综合积分总和
5、某员工当季绩效工资实际分配额=该营业机构单位项目积分绩效工资对应值x岗位系数x该员工当季实际综合积分
第三章 绩效考核内容、实施方法及标准
第八条 在区分不同工作岗位性质和业务属性的基础上,对各业务执行组及各会计前台营业网点的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督和持续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①、出勤情况 ②、优质服务 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 ④、业务学习情况 ⑤、其他 等5个方面,在对不同工作性质和业务属性的岗位进行考核时,上述考核项目中的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整体考核权重也有所不同。本办法将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会计本部业务负责人、
会计本部核算岗位人员、会计本部稽核岗位人员、会计本部业务检查岗位人员、会计本部atm及现金出纳人员等几个不同层面对绩效考核各项内容进行明确定义,如在各层面未提及内容均与其他相关岗位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条 对会计前台网点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网点会计主管负责对网点一般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含上下班、会议和业务学习等方面)等在2次(含2次)以内,且单次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减员工项目积分1分;2次以上(不含2次)且单次在10分钟以内者,将每次扣减此项积分3分;迟到、早退、中途溜岗等单次在10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扣减项目积分1分扣减员工项目积分,分值不足扣减时一律按“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执行(下同)。②、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请事假,且在不影响所属部门总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的情况下,经会计部经理同意批准后准予休假,但每天须扣减员工项目积分0.5分;病假请销假一律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酌情扣分。
2、 优质服务(10%):由网点负责人(行长、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网点员工优质服务质量,其中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各占5分考核权重。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优质服务分对外优质服务和对内优质服务,对外优质服务实际是指柜面优质服务,对内优质服务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受理柜面业务或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客户或内部员工对其工作服务不满而受到投诉的,每次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②、虽无投诉记录,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的临时性查访或业务检查人员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0%):岗位员工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该柜员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结果和业务检查组各类业务检查统计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通过日常对会计凭证的事后稽核和各类业务检查等手段来检验岗位人员的核算质量和规范前台操作流程,以达到严格内控制度,规避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①、事后稽核部门对本岗员工发生的业务差错进行逐笔分类登记;其中一般差错每笔扣减经办柜员项目积分0.1分,重大差错每笔扣减经办柜员项目积分0.5-1.0分,违规差错每笔扣减项目积分1.0-5.0分;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柜员项目积分0.1分; 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项目积分0.2分;④、在会计结算部业务检查人员(或内外部其他有权部门工作人员)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一律按当次综合检查通报中所列示的扣分标准对被通报员工进行等额分值扣减。
4、 业务学习情况(10%):业务学习情况分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情况和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业务学习的组织落实主要由各营业网点会计主管(会计本部由业务负责人)承担,包括业务学习的纪律性和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此项除直接考核参加学习的员工外,还将纳入对网点会计主管(会计本部纳入对业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项目中;学习质量是指会计结算部针对学习内容通过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口头抽问答题)得出的员工成绩。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员工明知学习计划安排,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1.0分;②、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在参加会计结算部组织的各种形式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0.5分(会计主管或业务负责人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2.0分)。
5、 其他(5%):除上述4个考核内容外,其他经会计结算部研究决定需纳入考核并进行积分扣减的临时性事项(如:未按规定及时向会计部报送相关报表和未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赋的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扣分标准由会计结算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第十一条 对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网点负责人(支行行长或分理处经理)负责对网点会计主管(本部业务负责人由会计结算部经理直接考核)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5%):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网点负责人(支行行长或分理处经理)负责考核会计主管(本部业务负责人由会计结算部经理直接考核)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80%):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的综合排名和由各类业务检查形成的检查通报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会计主管应在日常工作中督促网点员工加强业务学习,对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核算质量要及时做出评估,对一些错误操作和业务差错要进行实时规范和责令限期整改,以提高网点整体业务水平和核算质量。①、事后稽核部门对网点柜员发生的业务差错进行逐笔分类登记,并按整体差错率的高低将全辖所有网点进行综合排名,每次综合排名为后3名的网点,其会计主管将扣减综合绩分1.0分;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1.0分; 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柜员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会计项目积分1.0分;④、在会计结算部业务检查人员(或
内外部其他有权部门)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一律按当次综合检查通报中所列示本网点通报人次进行项目积分扣减,按每人次0.2分扣减会计主管的项目积分。
4、 业务学习情况(5%):业务学习情况分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情况和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业务学习的组织落实主要由各营业网点会计主管承担,包括业务学习的纪律性和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此项将直接纳入对网点会计主管的绩效考核项目中;学习质量是指会计结算部针对学习内容通过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口头抽问答题)得出的员工成绩。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网点会计主管在学习的组织过程中,未及时通知需参加学习员工当次学习时间、地点及相关学习内容的,造成员工缺席或学习资料准备不齐等情况,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0.5分;②、网点会计主管无故缺席或未按原计划组织员工学习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的,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1.0分;③、会计主管在参加会计结算部组织的各种形式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2.0分。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对会计本部核算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5%):由核算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此岗优质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本部人员及其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业务处理和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本职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关联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②、虽未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和造成一定后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权部门人员的查访或业务检查时发现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80%):内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4、 业务学习情况(5%)内容:内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会计本部检查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10%):由检查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此岗优质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本部人员及其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业务处理和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本职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关联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②、虽未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和造成一定后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权部门人员的查访或检查时发现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过接受上级行或其他有权部门(包括本部稽核人员)的内外部检查审计,检验其检查职能的有效行使能力和对各岗位业务核算质量及操作流程的规范、监督、检查效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是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对所辖网点及相关岗位进行了有效监控和检查;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通报,是否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访;③、是否对各被查单位进行了规定范围内的仔细检查,有无应查而未查现象;④、是否对各项业务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是否根据需要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业务培训,有无效果。以上各项如未切实履行,视情况每次扣减相关岗位员工项目积分0.5-5.0分。
4、 业务学习情况(5%):包括本岗员工自身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进行适时业务培训。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除未按要求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次扣减本岗相关员工项目积分0.5-1.0分以外,其他考核内容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会计本部稽核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10%):由稽核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本部检查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过接受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及本部业务检查组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日常稽核进度、稽核质量、业务稽核通报的完成质量的整体能力进行全面考查。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每周部门分管经理将对其稽核进度进行抽查,发现未按规定进度进行稽核或稽核进度严重滞后的,每次扣减岗位员工项目积分0.10分;②、部门经理或业务检查组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岗员工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每笔一般差错扣减员工项目积分0.2分,每笔重大差错扣减员工项目积分1.0-2.0分,违规差错每笔扣减员工项目积分2.0-10分
;③、是否对当期各类业务差错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书面稽核通报,通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存在此类现象将视通报质量进行酌情扣减项目积分。
4、 业务学习情况(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会计本部atm及现金出纳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15%):由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0%):徐处正在整理中
4、 业务学习情况(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财务绩效考核细则
根据人力 资源管理 中心关于绩效 考核 和员工 管理 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财务管理现状,制定下列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透明、客观、公平、公正、遵循财务垂直管理原则。
二、目 的
1、 量化各个财务会计岗位职责,激活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形成合力、凝聚力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考核以目标管理为主,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 和整体素质的提升,优胜劣汰,形成XX财务管理团队。
三、适用范围
财务中心经理级(薪资级别)、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或财务科长(以下简称经理级)和财务中心专员,统一采用财务中心设计的《计划考核表及考核细则》,绩效考核适用本细则;财务部副经理以及履行相关职责主管的绩效考核表,考核表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四、考核期间
专员每月考核一次(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中心部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经理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期(上季末26日至本季末25日)。
五、绩效考核结构和考核因素
绩效考核小组:财务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以及每月轮流一名专员组成绩效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职责:考核资料的判断、归集整理、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表或评议表由财务总监签字后生效。
影响因素:述职报告、审计报告、内控处理意见、财务专项检查。
六、考核程序
(一)工作目标确定:确定清晰、可行的具体目标是考核的第一步。
1、目标管理:
(1)财务管理中心:阶段性目标必须明确、集中,由绩效组长与财务总监、副总监沟通编制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表,绩效考核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讨论,下一季度目标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确定。工作目标要有前瞻性,重点突出,结合公司管理方针,并充分听取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和公司相关人员意见;
(2)分公司财务工作计划由财务经理上报,体现财务中心工作重心和地方特色,抓住关键环节。中心和分公司目标要划分实施步骤、时间推进表、量化考核点及扣分说明,日常及事务性工作不能列入考核目标.
2、岗位目标:
(1)绩效考核小组决定的目标和考核要及时下发每个单位,由被考核单位主管与各岗位充分沟通,调整各工作点上的衔接,再细化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或责任人,以部门和岗位工作推进表为载体,电子文案上报总干事。一般情况下,上期考核与下期目标同时确定,绩效小组按时审议计划考核表,组织绩效考核,并根据细则执行状况更换考核组长.
(2)中心专员已经明确归入某一部门的,由部门经理讨论,拿出初步意见,中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由分管副总监结合中心目标进行修改,其他人员由分管副总监决定。
3、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季度工作推进表由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批;中心部门经理的季度推进表由分管总监签批,中心总干事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中心专员的月度工作计划由部门经理确定,上一级岗位必须签署下一岗位考核表,否则双方承担责任。附表1《计划考核表及考核细则》。
4、目标分值之设定:经理级要明确每季度工作的重点(不超过5项)、其分值每项不能低于15%,财务总监和副总监可修正之;专员应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及作业时间长短(难易程度)设立考核分值附表,附表2《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实施:目标设置必须详细、可判断,被考评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1、 考核期每个岗位工作目标的修改,要取得其主管的认可,以邮件、 QQ、书面方式确认,部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经理必须在季度工作报告中说明更改的原因。
2、 目标推进过程中发生的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影响了工作目标按期推进的,若没有向其主管或上级寻求支持,考核时视同消极怠工。
3、 时间要求:《计划考核表及考核细则》上交及确认时间要求:
(1)总干事每月25日下发中心下月工作重点草案。
(2)中心经理级:要求每季末(3、6、9、12月)27日前上交下季度计划, 每季末29日前完成本季度完成情况和自评得分。
(3)分公司经理级:要求每季末(3、6、9、12月)29日前完成下季度计划和本季度完成情况自评和自评得分。
(4)经理级计划与考核的确认时间:部门经理每季末30日前完成下季度计划修改和本季度考核自评表;财务中心其他人员,要求每月26日上交本月工作自评得分和下月工作计划;每月29日前完成下月计划修改和本月考核自评表。
(5)绩效考核组次月4日前完成上月绩效考核的复核和抽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考核
a) 财务管理中心绩效考核以目标管理为主,辅助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评20分,由财务总监根据综合素质问卷表决定,附《综合素质双方问卷表》。
b) 计划外临时添加任务,经所属上级批准可酌情加分;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作扣分处理。对于计划中未列入但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不作为临时任务考核,若未完成将处以罚款。
c) 不同岗位之间的目标互相牵制或为因果关系,影响工作目标之完成,除分管副总监书面批准或公司外部因素外,视同双方未完成目标。
d) 岗位责任:财务中心主管副总监领导、决定绩效考核工作,签署员工考核表;绩效考核组长负责草案起草、考核资料收集、提出考核建议并组织召开小组会议,在职能范围内与被考核人沟通;各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履行本部门考核职责,绩效小组之工作建立在部门考核基础上;中心干事协助小组开展日常工作、整理考核资料交归档。
(e) 出现下列情况,可扣除本次考核5-20分:
(1)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与考核相关的部分,视同未完成任务。
(2)分公司或总部相关部门投诉属实的;不支持或配合其他人提出的配合要求的。
(3)公司内部各级审计、监控部门发现的前期或当期违规事项。
(4)因出差 、调休等原因不能按时上报工作计划表和绩效考核表,应向其主管申请上报时间,超时不上报者,每超一天扣1分;工作计划和推进表未按时上报,每超过一天扣除被考核人和部门主管1分。
(5)被考核人不能提供工作完成情况资料或未在考核人要求的期限提供,此项目标不能得分;提供虚假的资料,经查实后给予此项目计划分3倍的处罚。
(6)工作计划和推进表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可酌情扣分。
f) 考核会议:中心内控部负责汇总、收集各类检查及处罚资料,对每份绩效计划考核表提出建议、与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沟通,提交绩效考核小组会议讨论。绩效考核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议上月考核结果和下月计划,集中评议被考核对象目标完成情况;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时,其必须回避。
g) 绩效考评报告:在总监的直接安排下,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岗位职责(财务经理、专员、部门经理)并结合绩效考核表,对被考评人工作作出综合评价和要求,在考核结束两周内完成,由财务总监签署后传被考核人及所在部门。
(四)目标考核程序
1、内控部应根据财务经理的考核计划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检查执行结果,也可以拿入内控部专项检查工作范围,绩效考核小组的评定要有理有据,及时与被考评人沟通。
2、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工作计划和考核需经本人、财务中心总监、分公司总经理三方确认,流程为: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填写计划或考核自评(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财务中心总监审核考评→分公司人事 部。考核目标由财务管理中心的解释,考核实行得分制,某项工作未完成不得分。
3、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评议实行180度双方评议,工作目标完成率实行上下得分挂勾,即中心专员的某项目标与分公司财务经理此项工作挂勾、中心部门经理某项考核分与专员考核挂勾。
(1)综合素质考评,中心部门经理由专员、分公司财务经理(含副职)评议,中心专员由财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对口主管以及总部职能中心对口主管评议;评议分权数上级部门占60%、下级占40%,财务系统评分为加权平均数,经理级每年不少于2次(第二、四季度)、专员不少于4次(3月、6月、9月、12月),没有进行考评的月份参照最近一次分数,由考核小组评定。
(2)工作目标考核,某项关联的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专员、经理级之间差额不超过2分;内控部所有人员目标完成考评得分中心占90%、审监委考评占10%,加权得分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七、特殊情况处理
(一)当发生被考核对象中途离任的情况时,该被考核人不能获得当月奖金,执行季度、半年度周期考核的员工,每满一个月,累计一个月奖金基数,由考核人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试用 期员工不参与各级考核,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约定(书面)的除外。
(三)如被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关于绩效考核和员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财务管理现状,制定下列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透明、客观、公平、公正、遵循财务垂直管理原则。
二、目 的
1、 量化各个财务会计岗位职责,激活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 围绕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形成合力、凝聚力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考核以目标管理为主,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整体素质的提升,优胜劣汰,形成XX财务管理团队。
三、适用范围
财务中心经理级(薪资级别)、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或财务科长(以下简称经理级)和财务中心专员,统一采用财务中心设计的《计划考核表及考核细则》,绩效考核适用本细则;财务部副经理以及履行相关职责主管的绩效考核表,考核表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四、考核期间
专员每月考核一次(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中心部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经理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期(上季末26日至本季末25日)。
五、绩效考核结构和考核因素
绩效考核小组:财务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以及每月轮流一名专员组成绩效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职责:考核资料的判断、归集整理、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表或评议表由财务总监签字后生效。
影响因素:述职报告、审计报告、内控处理意见、财务专项检查。
六、考核程序
(一)工作目标确定:确定清晰、可行的具体目标是考核的第一步。
1、目标管理:
(1)财务管理中心:阶段性目标必须明确、集中,由绩效组长与财务总监、副总监沟通编制季度工作目标计划表,绩效考核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讨论,下一季度目标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确定。工作目标要有前瞻性,重点突出,结合公司管理方针,并充分听取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和公司相关人员意见;
(2)分公司财务工作计划由财务经理上报,体现财务中心工作重心和地方特色,抓住关键环节。中心和分公司目标要划分实施步骤、时间推进表、量化考核点及扣分说明,日常及事务性工作不能列入考核目标.
2、岗位目标:
(1)绩效考核小组决定的目标和考核要及时下发每个单位,由被考核单位主管与各岗位充分沟通,调整各工作点上的衔接,再细化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或责任人,以部门和岗位工作推进表为载体,电子文案上报总干事。一般情况下,上期考核与下期目标同时确定,绩效小组按时审议计划考核表,组织绩效考核,并根据细则执行状况更换考核组长.
(2)中心专员已经明确归入某一部门的,由部门经理讨论,拿出初步意见,中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由分管副总监结合中心目标进行修改,其他人员由分管副总监决定。
3、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季度工作推进表由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批;中心部门经理的季度推进表由分管总监签批,中心总干事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中心专员的月度工作计划由部门经理确定,上一级岗位必须签署下一岗位考核表,否则双方承担责任。附表1《计划考核表及考核细则》。
4、目标分值之设定:经理级要明确每季度工作的重点(不超过5项)、其分值每项不能低于15%,财务总监和副总监可修正之;专员应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及作业时间长短(难易程度)设立考核分值附表,附表2《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实施:目标设置必须详细、可判断,被考评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1、 考核期每个岗位工作目标的修改,要取得其主管的认可,以邮件、 QQ、书面方式确认,部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经理必须在季度工作报告中说明更改的原因。
2、 目标推进过程中发生的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影响了工作目标按期推进的,若没有向其主管或上级寻求支持,考核时视同消极怠工。
3、 时间要求:《计划考核表及考核细则》上交及确认时间要求:
(1)总干事每月25日下发中心下月工作重点草案。
(2)中心经理级:要求每季末(3、6、9、12月)27日前上交下季度计划, 每季末29日前完成本季度完成情况和自评得分。
(3)分公司经理级:要求每季末(3、6、9、12月)29日前完成下季度计划和本季度完成情况自评和自评得分。
(4)经理级计划与考核的确认时间:部门经理每季末30日前完成下季度计划修改和本季度考核自评表;财务中心其他人员,要求每月26日上交本月工作自评得分和下月工作计划;每月29日前完成下月计划修改和本月考核自评表。
(5)绩效考核组次月4日前完成上月绩效考核的复核和抽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考核
a) 财务管理中心绩效考核以目标管理为主,辅助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评20分,由财务总监根据综合素质问卷表决定,附《综合素质双方问卷表》。
b) 计划外临时添加任务,经所属上级批准可酌情加分;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作扣分处理。对于计划中未列入但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不作为临时任务考核,若未完成将处以罚款。
c) 不同岗位之间的目标互相牵制或为因果关系,影响工作目标之完成,除分管副总监书面批准或公司外部因素外,视同双方未完成目标。
d) 岗位责任:财务中心主管副总监领导、决定绩效考核工作,签署员工考核表;绩效考核组长负责草案起草、考核资料收集、提出考核建议并组织召开小组会议,在职能范围内与被考核人沟通;各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履行本部门考核职责,绩效小组之工作建立在部门考核基础上;中心干事协助小组开展日常工作、整理考核资料交归档。
e) 出现下列情况,可扣除本次考核5-20分:
(1)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与考核相关的部分,视同未完成任务。
(2)分公司或总部相关部门投诉属实的;不支持或配合其他人提出的配合要求的。
(3)公司内部各级审计、监控部门发现的前期或当期违规事项。
(4)因出差、调休等原因不能按时上报工作计划表和绩效考核表,应向其主管申请上报时间,超时不上报者,每超一天扣1分;工作计划和推进表未按时上报,每超过一天扣除被考核人和部门主管1分。
(5)被考核人不能提供工作完成情况资料或未在考核人要求的期限提供,此项目标不能得分;提供虚假的资料,经查实后给予此项目计划分3倍的处罚。
(6)工作计划和推进表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可酌情扣分。
(7) 考核会议:中心内控部负责汇总、收集各类检查及处罚资料,对每份绩效计划考核表提出建议、与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沟通,提交绩效考核小组会议讨论。绩效考核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议上月考核结果和下月计划,集中评议被考核对象目标完成情况;对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时,其必须回避。
(8) 绩效考评报告:在总监的直接安排下,绩效考核小组按照岗位职责(财务经理、专员、部门经理)并结合绩效考核表,对被考评人工作作出综合评价和要求,在考核结束两周内完成,由财务总监签署后传被考核人及所在部门。
(四)目标考核程序
1、内控部应根据财务经理的考核计划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检查执行结果,也可以拿入内控部专项检查工作范围,绩效考核小组的评定要有理有据,及时与被考评人沟通。
2、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工作计划和考核需经本人、财务中心总监、分公司总经理三方确认,流程为: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填写计划或考核自评(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财务中心总监审核考评→分公司人事部。考核目标由财务管理中心的解释,考核实行得分制,某项工作未完成不得分。
3、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评议实行180度双方评议,工作目标完成率实行上下得分挂勾,即中心专员的某项目标与分公司财务经理此项工作挂勾、中心部门经理某项考核分与专员考核挂勾。
(1)综合素质考评,中心部门经理由专员、分公司财务经理(含副职)评议,中心专员由财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对口主管以及总部职能中心对口主管评议;评议分权数上级部门占60%、下级占40%,财务系统评分为加权平均数,经理级每年不少于2次(第二、四季度)、专员不少于4次(3月、6月、9月、12月),没有进行考评的月份参照最近一次分数,由考核小组评定。
(2)工作目标考核,某项关联的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专员、经理级之间差额不超过2分;内控部所有人员目标完成考评得分中心占90%、审监委考评占10%,加权得分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七、特殊情况处理
(一)当发生被考核对象中途离任的情况时,该被考核人不能获得当月奖金,执行季度、半年度周期考核的员工,每满一个月,累计一个月奖金基数,由考核人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试用期员工不参与各级考核,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约定(书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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