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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1 08:18:3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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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农机局:

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黑龙江省印发的《全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整改方案》的要求,为了解决我市农机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我市合作社建设走向规范化道路,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了《佳木斯市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佳木斯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佳木斯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理事长及理事会职责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

2、制定本社发展社员和业务等计划,提交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合同;

4、对社员进行培训,组织社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

5、聘用或雇本社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

6、管理本社的账务及现金;

7、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8、年度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

理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业务和财务审计情况;

3、监督理事和本社工作的服务情况;

4、监督本社的固定资产合理使用情况;

5、向社员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6、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理事会有违背章程行为时,可要求理事会召开临时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7、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总经理职责

1、主持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议决议;

2、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提请聘任合作社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5、拟定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合作社的具体规章;

7、聘任或解聘除应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财务管理制度

1、合作社实行理事长一支笔批钱制度,支出1000元以内,由理事长一人签批,1000以上不含1000元,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2、实行单车建账,单独核算。合作社建总账,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3、支出的票据必须三章俱全,当事人、经手人、理事长三人签字,出纳方可报销;

4、用件用油凭出库单下账,落在所用的车组账上;

5、年度提取的装备折旧款,要存入专门账户,由农机局背书,做到专款专用;

6、市财政局,农机局每半年审核一次合作社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合乎专业的要求;

8、实行回避制度,财会人员不能用理事长的好友及近-亲;

9、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由理事长向股东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10、出纳员库内现金不准超限额500元,超额部分资金当日存储,不准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农具场管理制度

一、要认真做好农具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树木,使农具场达到夏无杂草积水、冬无积雪,全年干净整齐。

二、凡是进场的农机具,必须清扫干净,并检修好达到技术状态完好后方可进场。

三、不准随意拆卸农机具配件,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农具场停放的机具要按摆放图、分区进行有序的定点停放,达到摆放整齐,涂油垫起。

五、不经领导批准,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的人员进入农具场。

机务区管-理-员职责

一、机务区管-理-员负责场、库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整洁,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二、指导车组人员,使农业机械达到制度要求的停放保管状态,并有权制止未达到要求的机具进入场库。

三、农业机械入场、库长期停放和离场、库,参加作业时机务区管-理-员要同车组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四、对场、库内长期停放保管的农业机械,机务区管-理-员要保证安全的责任。

五、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并及时向机务队长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由于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导致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直至行政处罚。

油料管理制度

一、油料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明确各种油料性能、标号和分类,不能混用或借用,如混用、错用造成事故由油料员负责。

二、各种油料进出必须使用油料出库单,帐物相符,按规定加油,计量准确,车组领取后签名或盖章,私人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加油。

三、主油净化必须使用三过滤,提高主油清洁程度,付油有搅拌器,黄油有加注器。

四、油库必须安全可靠,门窗牢固,防火设备齐全。

五、在油料3 0米内不准吸烟,车辆加油时要熄火进行加油,加完油后,不得在离油库5 0米以内保养机具。

六、常年保持油库内外的清洁卫生,安全防火。

七、坚持常年回收废料(机油、柴油、齿油)。

油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油库内严禁吸烟,油库周围严禁用火。

二、库内灭火工具齐全有效(灭火器、沙箱、铁锹、扫帚),不准随意乱动,保持完好状态。    ,

三、要保护好室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其它易燃物。

四、油库周围不准长时间停放车辆。

修理间修理制度

一、修理人员必须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及业务素质。

二、做到随到随修,农忙季节修理不过夜,昼夜值班。

三、按照合作社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修理、改装任务。

四、负责修理所安全防火工作,保养间和修理间,必须有灭火器和沙箱防火工具。

五、各种电器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沙轮有防护罩,修理工工作时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

六、修理设备齐全清洁,保持完好无损、丢失按原价包赔。

七、修理制度上墙,修后实行签字手续,及时结算。

八、不经领导批准,不堆干私活。

修理工职责

1、保管好保养间的各项工具,不得丢失和损坏工具。

2、听从经理及队长的管理,做到谁叫随到,服务周到,保证质量。

3、负责保养间室内外卫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负责保养间的一切安全问题,出现问题由修理工负责。

修理间防火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行为。

二、爱护和正确操纵机械、电气设备,正确使用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三、对本岗位的安全防火设施,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加强对防火设备的保养,搞好作业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

保养间制度

1、为了维护好保养间的设备完好,一切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室内设施。

2、进入保养间内的机具必须听从修理工的指挥。

3、入库的机具进行修理,在入库前与修理工办理好交接手续。

4、进入保养间的任何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并做到安全防火。

保养间防火制度

一、保养间内禁止吸烟、弄火;

二、保养间内禁止使用明火烤车;

三、保养间内的防火沙箱灭火器不准移作它用;

四、保养间内不准私接、乱接电线;

五、修理人员离开保养间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有无火灾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零件库管理制度

1、零件物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编制零件、材料计划。做好订货、领件、供应等工作。

2、库内要通气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区,定位、定架、定箱。清洁整齐摆放。要铁离地,链离墙,橡胶物品避阳光;精密零件装柜箱。零件要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3、各种零件、材料都要根据保管技术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维修,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湿,不腐蚀、不生锈,不变形,不丢失。

4、建立贴目、零件器材卡片。严格执行领发、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零件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零件库内严禁吸烟,严禁用火。

二、灭火工具齐全,不准挪作他用。

三、保持库内外卫生,不准堆放其它易燃物。

四、库周围5 0米内不准堆放柴草。

五、安全责任人要时刻注意安全,消灭各类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锅炉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措施

一、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司炉证方可操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颁发的消防工作法令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三、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作业。

四、未经有关部门检验鉴定的锅炉,司炉工有权拒绝使用。

五、经常对水位表、压力表、安全网等锅炉附件进行检查,保证完整灵敏,并定期对锅炉进行排污。

六、在投煤时,注意清除煤中爆炸物,清除炉灰时要用水将余火彻底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七、不准在锅炉附近搭设木房、烘烤衣物、堆放易燃物品等。

八、工作时,不准喝酒,不准擅自离岗,不准睡觉。

九、对违章作业,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追究其责。

电工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不准私接乱拉临时电源,增设电器设备。

二、及时准确安装各种线路。

三、对所有的电源严格管理,对不安全的地方要及时处理。

四、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供电设备和不符合规定的供电设施,电工人员有权拒绝安装并予以取缔。

五、对于违章作业,违犯制度,工作失职,有关部门有权撤消电工操作证,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和合作社经理及安全员经常保持联系,提高对完全的认识。

机务队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参加制定并组织实施机械作业,技术保养、修理、技术革新和油料、物资计划。

三、动力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率95%以上。

四、坚持在每个生产阶段前,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岗前技术练兵,与上岗人员签定安全责任状l 00%。

五、经常对本单位农机具进行技术检验、保证机具技术状态常年完好,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六、检查机具试运转、停放、保管工作,督促检查机务统计与核算工作。

七、检查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八、强化安全措施,提高预防事故能力。

九、及时上报农机事故和生产事故,加强事故统计。

十、认真完成监理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车长岗位职责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和实施机械保养和修理。

三、参加各机组一号以上保养和具体指导。

四、负责检查机组技术保养日记,填写保养计划表。

五、根据修理标准,组织机具标准修理,负责质量验收等级。

六、做好新技术试验、推广工作和机具技术革新及运用调查工作。

七、认真填写好拖拉机、收获机、轮式车技术档案。

八、检查机具试运转、停放、保管工作。

九、会同机务统计搞好阶段和全年机务工作。

统计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县农机部门的各项规章、规程、认真执行合作社的文件规定。

2、依据县农机部门的统一收费标准,严格履行核算程序,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认真搞好单车核算,做到准确、及时、公开。

3、协助机务队长组织机械作业,检查作业质量,监督履行机械经营合同。

4、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类农机计划和制度,配合监督油料员、零件员认真执行领发手续,、以确保核算的顺利进行。

5、对机械的检验、维修及保养做好记载,及时掌握车组的技术状态、经济及作业情况。

6、协助机务队长抓好农机管理,搞好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员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

2、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车组遵章作业。

3、经常检查车组安全生产,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5、指令车组做好安全生声工作。    ,

6、督促领导按时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指导、检查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协助领导制订预防事故及防止职业中毒措施,并在生产中落实。

8、协助领导总结车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农业机械维修责任制

一、维修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配备相应的技术等级的修理人员;并持有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技术合格证,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

二、农机修理部门应当接受农机主管部门对其维修技术和维修设备,仪器的定期审验;

三、修理单位应当依照省定《农业机械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并对其检修质量负责。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返修和赔偿经济损失;

四、因农业机械检修质量发生赔偿纠纷时,由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管理机械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并确定责任,按农机管理制度划分责任。

机具保管制度

为了使农具常年保持“五不”、“三灵活”、“一完好”,达到各项作业规定的技术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种农机具作业前必须进行调整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作业。

二、农具一经使用后,工作部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做到随时损坏随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其原有状态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每个阶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达到完好状态。

四、对达不到技术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农具,不安排作业。五、凡入场入库的农具,必须达到完好的技术状态,并涂油垫起,否则不准入场入库。    i

机车库管理制度

机车库是“三库两场”建设之一,是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认真管理好机车停放库,有利于机车的安全、检修、保养和延长使用寿命。

具体要求:

一、机车要定位停放,有专人管理,保持门窗完整,库内外清洁有序。

二、无可靠取暖设施,冬天应放水。

三、出入库必须由驾驶员驾驶,、禁止非驾驶员开车。

四、库内灭火器材应配齐,性能应良好。

五、库内禁止用明火烤车或照明。

六、车头应朝门停放,以便随时出库。

七、停车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机具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机械技术状态完好,达到标准化作业要求,特制定农机具保养制度。

一、动力机械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技术保养规程,定期进行技术保养,不按时进行技术保养的机车不准投入作业。

二、机械工作时间达到保养要求时必须按时、按号、按项进行技术保养,保养结束后,必须经技术员验收合格,方可参加作业。

三、动力机械必须保证其工作条件符合技术要求,不准在不良条件下长期超负荷工作。

四、机车作业前必须进行彻底的班次保养,确认各部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机车不准带病工作,如发现机车工作不正常,立印停止工作,防止发生机械事故。

定期修理制度

1、动力机械必须按合作社规定的标准,提取定期修理基金。

2、定期修理基金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3、机械必须按其使用年限或主燃油消耗量,达到规定的定期修理条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定期修理。

4、凡是未到定期修理期限的机车不准使用定期修理基金进行修理。

5、按规定进行定期修理的机车必须到指定的修理场所进行修理,否则不准使用定期修理基金。

用人奖励考核制度

一、合作社需要机务人员时,必须通过考试录用,考试成绩好的优先安排,在岗位考试和培训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安排上岗,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或开除机务队伍,成绩较好在合作社为前三名者,合作社要给予物资奖励和荣誉证书。

二、合作社每年召开农机工人岗位技术练兵,每项获前三名者,年工作量上浮1%做为奖励。

三、合作社通过定期不定期下田间检查、抽查,甲级车取标准代耕费;乙级车工作量下降5%,丙级车不准参加作业。

四、田间作业车组,机务统计要根据质量验收单,对质量好,不误农时的车组,经合作社质评组考评,给予总工作量2%奖励车组。作业质量不合格车组,要给予总工作量0--1 5%下浮处罚。

农机基金制度

为了保证动力机械,农具完好的技术状态和机务区建设,制定农机基金制度,包括:定期修理基金、农具预建修理基金、基础建设基金。

一、动力机械按主燃油消耗量提取修理基金,其标准是履拖:0.40元/公斤,收获机:进口0.45元/公斤,国产0.40元/公斤,牵引0.30元/公斤,胶轮0.20元/公斤。

二、农具预提修理费,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三、基础建设基金按规定提取,用于机务区建设,基础建设基金提取后,要单列帐,不准挪作它用。

四、修理基金由该车间年收益中提取,计入本车成本中,自提自用,节超自负,超支在当年或下年分配中补回,节余转入下年使用,合作社要为单机列帐,当年结清,并如实向车组公布,修理基金随车不随人。

五、修理基金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是:一级修理、夏检中支付的履带板、驱动轮和轮胎等主要配件费用,以及报请合作社批准的重大事故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动力机械中途改变、经营者时,应同时办理修理基金结转手续,并及时上报计财科、机务科,修理基金超支部分,由原经营者支付。机械在恢复完好的状态条件下,节余部分发还原经营人。

七、修理基金提取后,在帐面上单列,并填好修理基金使用证,基础建设基金必须在帐面上反映出来,并将机务区建设上所花费用逐项列出。

经济核算制度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及时提出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促进增产节约,努力降低成本,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建合作社经济核算制度。

一、合作社要搞好单车核算,做到:年初有合同,任务有要求,消耗有定额,质量有验收,成本有核算,每月有小结,年终有总结,经济合同要兑现。

二、统计要根据生产环节,分阶段把车组和个人的帐目公布上墙,民-主监督核算工作。

三、分配上兼顾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盖。机务协作体的各项经济指标要使机务工人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职工。

单车核算制度

为提高机车效率,调动广大机务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完成,制定单车核算制度。

一、机车各项作业有定额、有验收、有奖惩,按照季节和需要不误农时,做到优质、优机、优时、优人、优价。

二、车组实行三项费用包干(即工作量、耗油、修理费),按照年初制定机车工作指标进行年终结算分配。

三、各车组搞好工作日记填报工作。要求填报工作日记及时、准确、全面、清晰。工作量要以机务队长签发的质量验收单为依据,机务队长要定期检查,机车工作日记填报情况。

四、工作量、耗油、修理费,由统计人员每月结算一次,季度公布。车组领件应由机务队长批准,并领发有据,及时、准确报帐、结帐。

五、实行优质、优机、优时、优人、优价时,按合作社规定进行,年终结算进入车组分配。

质量验收制度

一、为保证田间作业标准化,制定质量验收制度,田间作业遵守农业技术要求,严格执行《田间机械作业技术操作规程》和《农机田间作业规范》,实现田间机械作业标准化,做到适时、优质、高效、低耗、安全。

二、各车组要正确安装调试作业机具,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并经合作社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参加作业。

三、为提高田间作业质量,合作社安排的新技术、新措施、新作业方法等,车组必须执行,否则不准参加作业。

四、合作社要建立健全田间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成立验收小组。

五、质量验收小组要严格执行田间作业标准、规范、进行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要严肃处理。

六、质量验收单必须填写及时、准确、全面、清楚并由质量验收人和车长签字,机务统计凭此汇总车组工作量。

鄄城县惠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2015-07-08 11:50 | #2楼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有房山区经管站印制的《房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 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  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 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房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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