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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务职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业务管理体系,细化条线管理,规划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明确岗位职级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激发公司业务拓展潜能,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业务外勤员工。
第二章 职级体系构成与岗位职责
第三条 业务外勤员工是指根据公司委派,在公司社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承担服务、展业、咨询、宣传等工作,为所属机构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 业务外勤员工职业体系与岗位职级按“两大序列”、“三档九级”划分。“两大序列”指管理序列与业务序列。“三档九级”指岗位职级分为“低”“中”“高”三档,从低至高依次九个级别。级别越高,职级亦越高;职级越高,职务亦得到晋升。
第五条 管理序列是指根据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需求,具备相应行政管理权力,可以对下级员工进行管理,并通过一定管理手段保证所属机构工作计划完成、组织效能提升的人员序列。业务外勤员工管理序列从六级起聘,最高为九级,共四个级别。根据权限大小,由下至上职务依次为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
第六条 业务序列是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相应的专业范畴内能够独立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人员序列。业务外勤员工业务序列从一级起,最高为九级,共九个级别。根据权限大小,由下至上职务依次为风险管-理-员、风险协调员(组长)。
第七条 风险管-理-员作为我公司基层业务外勤员工,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一)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及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相关咨询服务。
(二)帮助客户分析各保险公司的产品特点及服务优势,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制作保险保障建议书。
(三)为客户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跟踪核保流程、递送保险合同。
(四)为客户提供保单维护及变更、事故定损协助、事故救援协助、索赔协助等售后服务。
(五)积极服务并开发新老客户,完成所在职级考核指标。
第八条 风险协调员作为基层风险管理小组负责人,应努力组织、协调、指导本区域内各风险管理成员的具体工作,并做好与上级领导指令传达和信息沟通等工作。
第九条 业务主管作为区域内业务团队监管执行人,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一)组织、协调区域内监管团队的日常工作,监督团队成员的行为规范,激励、辅导、协助团队成员完成个人及团队的考核指标。
(二)配合业务经理,合理组织、调配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公司业务推广方案及其他管理决策的顺利执行。
(三)将基层团队获得的市场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保证信息通畅与共享。
(四)关注区域内监管团队成员的成长,负责下级员工的考核与评估,帮助并鼓励其晋升晋级。
第十条 业务经理作为区域内业务团队监管负责人,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一)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合理调配资源,激励、督促、协助区域内各监管团队完成考核指标。
(二)合理组织、调配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公司业务推广方案及其他管理决策的顺利执行,对执行效果负责。
(三)负责业务主管的培养与推荐,并对现任业务主管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十一条 业务部副经理作为所属机构业务部门管理执行人,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一)掌握市场动态,把握市场趋势,配合业务部经理制定本机构年度、季度、月度展业工作计划及目标,合理分配业绩指标。
(二)合理调配资源,激励、督促、协助各业务经理团队完成考核指标,并对辖区内业务团队的整体绩效指标负责。
(三)负责业务经理的培养与推荐,并对现任业务经理进行考核与评估。
(四)结合业务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综合考评后提出对业务主管的任免建议。
第十二条 业务部经理作为所属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一)掌握市场动态,把握市场趋势,制定本机构年度、季度、月度展业工作计划及目标,合理分配业绩指标。
(二)合理调配资源,激励、督促、协助本辖区业务团队完成绩效指标,并对部门的整体考核指标负责。
(三)负责业务部副经理的培养与推荐,并对现任部门副经理进行考核与评估。
(四)结合业务部门副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综合考评后提出对业务经理的任免建议。
(五)制定业务部经费预算,合理分配业务经费,控制经费的使用,使之在业务拓展中发挥最大效用。
第十三条 业务部经理的考核与任免,及业务部副经理的任免由所属分公司直属领导负责。
第三章 职级的确定与序列的选择
第十四条 业务外勤岗位职级的规划与职业的发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对各职级、各序列既有员工配备的需要,也有员工素质上的要求;各职级、各序列也
是员工个人专业化发展的职业通道,既要符合个人的个性、性格、基本技能、知识结构等素质状况,也要结合员工对自身职业发展的规划。
(二)专业性和相似性原则。员工技能的学习与提高要求专业与精深,组织核心能力的培育与发展也要求专业化。因此,职级序列选择时应强调专业的继承性和相似性。
(三)稳定性原则。职级序列的划分强调员工职业化精神的培育和专业化能力的提高,一经选择则需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职级序列的选择
(一)五级及以下为业务序列,其中四级及以上员工可选择风险协调员职务。
(二)六级及以上为管理序列,可由员工根据个人特点、专业技能和发展意愿,选择横向跨越至管理序列。
(三)优秀员工也可根据个人意愿,优参加公司人才储备计划与公司创业计划。
第十六条 职级序列的变更
(一)公司框架结构调整或工作需要引起员工职位跨职级序列变化时,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与员工工作现状、个人意愿调整职位、变更职级序列,并组织重新定级。对考核良好的员工,原则上重新确定的职级不低于原职级。对考核未达良好的员工,其最终确定的职级可低于原职级。
(二)员工个人能力不适应本职级序列工作要求时,公司可在考核后重新调整其职级和序列,并重新定级。重新确定的职级可低于原职级。
第四章 薪酬福利
第十七条 业务外勤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参照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体制。
计件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标准,由各级机构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业务外勤员工根据职务与职级不同,薪酬结果如下:
(一)风险管-理-员薪酬构成包括基础月薪、职级工资、初年度服务津贴(FYC)、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季度奖金、年终超计划奖、年终利润分享奖、英才奖、长期服务津贴等项目。
(二)风险协调员薪酬构成包括基础月薪、职级工资、岗位津贴、初年度服务津贴(FYC)、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季度奖金、年终超计划奖、年终利润分享奖、长期服务津贴等项目。
(三)业务主管薪酬构成包括基础月薪、职级工资、岗位津贴、初年度服务津贴(FYC)、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季度奖金、年终超计划奖、年终利润分享奖、长期服务津贴、管理津贴、团队KPI合格率奖金等项目。
(四)业务经理薪酬构成包括基础月薪、职级工资、岗位津贴、初年度服务津贴(FYC)、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季度奖金、年终超计划奖、年终利润分享奖、长期服务津贴、管理津贴、团队KPI合格率奖金、主管辅导奖等项目。
(五)部门副经理薪酬构成包括基础月薪、职级工资、岗位津贴、初年度服务津贴(FYC)、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季度奖金、年终超计划奖、年终利润分享奖、长期服务津贴、管理津贴、团队KPI合格率奖金、经理辅导奖等项目。
(六)部门经理薪酬构成包括基础月薪、职级工资、初年度服务津贴(FYC)、续年度服务津贴、继续率奖金、季度奖金、年终超计划奖、年终利润分享奖、长期服务津贴、管理津贴、高管津贴等项目。
第五章 考核与晋升
第十九条 公司对管理序列、业务序列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十条 管理序列职务的确定按照公司干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业务序列职务职级的确定和晋升:
(一)业务序列职务职级的确定:业务序列人员应该具备业务序列的相应技能,并参考本办法规定的岗位职责确定职务与职级。员工初始职务与职级,以入职评定的职务职级为准。
(二)业务序列职务职级的晋升:业务序列员工晋升实行逐级晋升的原则,个别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经特批可越级晋升。
1、晋升为风险协调员职务的,须业绩考核成绩良好,符合任职要求,职级为四级或四级以上。
2、晋升为业务主管及以上职务的,须对工作业绩和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职级为六级及六级以上。
3、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职级须八级及以上,并由所属分公
司在编制内择优晋升职务。
第二十二条 员工考核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员工职级调整,原则上在每个考核年度工作结束后进行。
第二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职级降免并作出相应薪酬调整:
1、工作中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2、因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3、年度考核结果不符合考核单位要求的;
4、其他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四条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级机构另行制定。
第六章 岗位规范
第二十五条 业务外勤员工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第二十六条 业务外勤员工应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获得《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证书》,并由公司颁发《执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业务外勤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本着为客户着想,向客户负责的原则,为其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和保险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业务外勤员工上岗前需接受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上岗后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第二十九条 业务外勤员工不得有下列违背诚实守信的行为:
(一)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
(二)误导性销售行为;
(三)伪造或擅自变更保险合同,销售假保险单证,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四)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五)未取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委托或者超出受托范围,擅自订立或者变更保险合同;
(六)虚构保险经纪业务或者假冒客户退保,套取佣金;
(七)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八)其他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
第三十条 业务外勤员工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利用不正当手段胁迫、欺诈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阻碍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正当的保险经营活动;
(二)侵占、截留、滞留、挪用保险费、退保金或者保险金;
(三)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四)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泄露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业务外勤员工上班期间需着职业装,要求整洁大方,禁止穿拖鞋。男士要打领带,女士不得着装过于暴露。发型要简洁大方,不得染过于突兀的颜色,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抹夸张的颜色和图案。
第三十二条 业务外勤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离岗。
第三十三条 业务外勤员工对外以公司名义履行职责,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举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 业务外勤员工不得在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同业公司兼职从事保险业务。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条 业务外勤员工采用五天工作制、轮休制,并按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干部管理制度与职务编制所限,无法为六级及以上员工提供足够管理岗位的,公司将其纳入人才储备计划,并优先作为日后晋升的候选人选。
第三十七条 对于具备创业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的优秀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提供资源支持其创业。创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备分支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扩展营销团队、开拓新业务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XXXX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各级机构可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作规范
第一条 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 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 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 请假
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
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 加班制度
第一条 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条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
第三条 加班补贴标准
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制度
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
① 工作考核表现突出,是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
②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
③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④ 在院内外各种竞赛中获得奖励;
⑤ 其他为集团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
第二条 惩罚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和降低一档工资的处罚:
① 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
② 仪表不整洁,上班不穿规定服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③ 擅自离岗外出。
④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时间打瞌睡,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⑤ 不爱护集团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⑥ 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规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合理的原因。
⑦ 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或与同事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影响集团形象。
⑧ 违反学校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⑨ 工作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或引发人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① 贪污、盗窃、受贿或行贿。
② 严重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恶性人为事故的。
③ 营私舞弊,内外串通假公济私,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 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⑤ 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检法机关追究。
⑥ 伪造文件、介绍信等企图行骗或虚报财务凭证。
⑦ 肆意破坏或浪费集团财产。
第六章 沟通与投诉
第一条 员工可就有关集团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领导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后勤集团意见箱;
第二条 各部门(中心)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三条 行政部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投诉;
第七章 员工发展
第一条 在职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员工须按集团培训计划参加与集团发展和个人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集团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2、员工接受集团出资的培训时,集团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第二条 内部竞聘:集团在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在内部员工中进行选拔竞聘,然后再向外招聘。
第三条 晋升机会:集团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集团内部提拔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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