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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使酒店人才管理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在酒店内部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 规范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酒店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一) 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二) 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三) 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四) 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五) 先内后外的原则。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六) 部门与行政部双重考核的原则。
四、 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在职工作表现优良
(三) 具备较高职位的素质、技能或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四) 具有较好的沟通和适应能力
(五) 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六) 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五、 晋升核定权限:
(一) 高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长提议,经集团董事会核定;
(二) 部门总监由分管副总经理初审、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核定;
(三) 中层(包括:部门正副经理)由主管副总初审、提议,总经理办公会核定;
(四) 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初审、提议,主管副总核定;
(五) 基层(领班)由部门主管提议,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按规定程序考核,行政总监批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高层的晋升工作由集团行政部负责组织。部门总监(含)以下的员工晋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组织、并负责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各用人部门负责向行政部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并配合行政部进行晋级员工的具体考核工作。
第二章 员工的晋升通道
一、 纵向发展
部门普通员工→部门领班或文员→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 横向发展
有时员工选择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如果发现其另有所长,可以在公司内重新选择安排,如客房到前厅,再晋升为某一管理职位;
第三章 员工晋升管理
一、 晋升时机:
(一) 根据酒店及部门经营管理的需要,对符合某管理岗位的员工或部门申请晋升的员工由行政部组织,由相关领导对该员工的晋升进行考核。
(二) 某管理岗位职务出现空缺时,若已有具备晋升条件的适当人选,可依本办法按程序办理晋升。
二、晋升程序
(一) 主管以上人员的晋升由行政部组织,高层或董事会审定
1. 确定拟提升职位
2. 推荐合适人选
3. 晋升考核
由拟提升岗位的主管上级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晋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现工作岗位的表现、业绩;
(2) 是否符合拟任职岗位的条件;
(3) 管理方面的潜质;
(4) 职业规划是否与酒店发展吻合;
(5) 职业素养是否达到新岗位的要求;
4. 决定人选
经相关领导考核,批准后决定是否晋级;并由对应的领导签发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发各部门。
5. 任职培训及试用
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晋升新职务的员工,都将接受两个月的试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岗位试用期的标准执行。试用满两月经实际工作考核能胜任者将转正,并享受正式职务的薪酬待遇;不能胜任者,退回原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适合的岗位。
6. 重签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转正,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 基层员工的晋升程序
1. 确定拟提升职位(部门)
2. 推荐合适人选(部门)
3. 晋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据职位要求,对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填写《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
4. 决定人选
行政部汇总考核结果,经与用人部门经理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由行政部总监签发任命通知。
5. 任职培训试用
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晋升新职务的员工,都将接受两个月的试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岗位试用期的标准执行。试用满两月经实际工作考核能胜任者将转正,并享受正式职务的薪酬待遇;不能胜任者,退回原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适合的岗位。
6. 重签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转正,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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