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度
根据阳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阳山县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机编办〔20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根据本县实际,制订阳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规定。
一、机构名称
阳山县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更名为阳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阳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和阳山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牌子。
二、主要职责
阳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阳山县辖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对阳山县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规范的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规范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行政处理、处罚;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情处置、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和瘦肉精检测工作。
(三)组织动物生物制品(疫苗)的供应、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五)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阳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业务科室设置为:办公室、检疫管理、防疫管理、检验监测、疫苗供应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起草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协助所领导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整理归档行政文书;处理群众来函来访。
(二)检疫管理 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屠场的检疫;承担县外调入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审批工作;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参与、协助屠宰执法。
(三)防疫管理 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进行疫情处置工作;对全县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畜牧兽医局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全县春秋防疫进行效果核查。
(四)检验监测 对畜禽及畜禽产品按规定采样、抽检,负责畜禽疫病的监测和检测;负责瘦肉精检测;负责动物疫情和动物防疫监督等相关统计、信息、业务报表的报送;参与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进行疫情处置工作;协助有关股室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库的管理。
(五)疫苗供应 负责组织动物生物制品(疫苗)和免疫标识的供应、发放和管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阳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配财政核拨事业编制2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度】相关文章:
县卫生监督所科室制度04-17
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度04-17
卫生监督所制度04-17
关于卫生监督所制度04-14
卫生监督所值班制度04-17
卫生监督所信访制度04-17
卫生监督所科室制度04-17
卫生监督所制度汇编04-17
卫生监督所稽查制度04-18
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制度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