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保证村卫生室的正确有序运行,给村民带来健康保障,应当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为加强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体现村卫生室公益性质,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1〕26号)和《永康市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永卫发〔2011〕98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补助和工作人员收入待遇挂钩。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基本医疗规范执行情况、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和居民满意度等,重点对职能履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永康市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细则》(附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和评分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或实施方案。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辖区内的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考核主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市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牵头成立全市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工作的督导评估。
(三)考核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访谈、走访群众等多种考核方法,原则上每半年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一次考核。根据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分95分以下、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及时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和反馈给被考核的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中负有完全责任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8、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9、不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核定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的主要依据和机构评先奖优、机构负责人选聘的参考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要相应扣减运行经费补助;扣减部分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村卫生室。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考核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员队伍、设备设施、运行经费补助等影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政策、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道、区)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下一页更多精彩“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表”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表
永康市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x版)
一类指标 |
二类指标 |
指标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预防接种 |
1、做好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 2、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相关要求; 3、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协助调查处理。 |
3 |
1、抽查所辖村10名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因未通知到人导致漏种,每发现1人扣0.2分。 2、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未报告的,扣0.2分;不能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的扣0.5分。 |
传染病 防控 |
1、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
3 |
1、查阅门诊登记和传染病人登记情况,无传染病人登记簿扣2分;发现传染病漏报的,扣0.5分/例;留诊发热病人未及时转诊的扣0.2分/例; 2、未按照规定和上级要求协助开展应急事件处置、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的酌情扣分。 |
|
孕产妇 保健 |
1、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协助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和随访工作; 2、协助做好孕产妇的系统管理、母乳喂养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通知工作。 |
3 |
1、未建立辖区内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扣1分;信息掌握不全面的,扣0.5分。 2、未完成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药物发放指导、随访任务的扣1分; 3、未积极配合卫生院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母乳喂养和分娩补助通知等工作的酌情扣分。 |
|
一类指标 |
二类指标 |
指标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儿童保健 |
1、掌握本村0-6岁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做好新生儿摸底登记、上报工作; 2、协助开展新生儿访视(0-28天)两次; 3、通知适龄儿童接受健康管理工作; |
3 |
1、未建立所辖区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的,扣1分; 信息掌握不全面的,扣0.5分。 2、未协助开展新生儿访视的,每少1次扣0.1分; 3、抽查10名儿童,每发现1名儿童因未通知到位造成漏管漏查的扣0.2分。 |
健康教育 |
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等基本知识不少于6次;每2个月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
5 |
1、查阅健康宣传教育底稿,健康宣传每少一次扣0.2分;健康知识讲座讲座每少一次扣0.2分。 2、随机调查10人,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
|
居民健康档案 |
及时、准确、全面收集所辖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按照规范建立、更新健康档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01x年达到8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0%。 |
4 |
1、建档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2、抽查10份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合格率每下降10%扣1分;发现虚假健康档案的.,扣1分/份。 |
|
慢性病 防治 |
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0%。 |
10 |
1、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不到要求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各扣0.2分; 2、抽查份10个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次数不达要求的,扣0.5分/例。 |
一类指标 |
二类指标 |
指标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老年人 管理 |
全面收集所辖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每年1次的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健康体检率≥80% 。 |
3 |
1、60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不到要求的,每下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2、健康体检率达不到要求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重性精神病管理 |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签定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4次随访,并做好分类干预。重性精神病患者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签定率≥85%,规范管理率≥60%。 |
3 |
重性精神病患者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签定率、规范管理率达不到要求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各扣0.2分。 |
|
卫生监督协管 |
1、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有毒有害企业、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医疗机构进行建档并按要求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工作。 2、做好非法行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 |
3 |
1、未按要求建档的,每漏建档1家扣0.1分; 2、巡查次数少于3次的,每少1次扣0.2分; 3、相关事件未按要求报告的,扣1分/起。 |
|
基本药物制度和合理用药 20分 |
基药配备使用 |
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和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
5 |
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扣5分。 |
零差率 销售 |
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销售零差率。 |
5 |
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未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扣2分/种。 |
|
抗生素 处方比例 |
抗生素处方比例<30%。(抗生素处方比例=含有抗生素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 ) |
5 |
抽查100张收费处方,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 |
|
静脉点滴处方比例 |
静脉点滴处方比率<30%。(静脉点滴处方比例=含有静脉点滴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 ) |
5 |
一类指标 |
二类指标 |
指标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医疗 质量 |
医疗文书管理 |
按省厅规定书写门诊病历、门诊处方、门诊日志,登记完整清楚。 |
7 |
1、 查门诊日志,漏登或项目不全的,扣0.5分/例。 2、重点查传染病报告和肺结核病人的转诊,查门诊病历5份,不合格的扣0.5分/份;查门诊处方100张,不合格的扣0.2分/张。 |
||||
护理质量 |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加强输液管理。 |
3 |
实地查看操作。操作不合格的,扣1分/人次;记录不全的,扣0.5分/项。 |
|||||
院内感染管理 |
1、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合规情况; 2、医疗废弃物处理合规情况; 3、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
5 |
实地查看并查阅有关工作记录,任何1项不符合规定扣2分。 |
|||||
医疗安全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严格控制医疗差错事件的发生。 |
5 |
发生医疗事故的(含相对应纠纷调解赔偿的),负完全责任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负主要责任的扣5分;负次要责任的扣3分/起;负轻微责任的扣2分/起。 |
|||||
综合管理 |
一体化 管理 |
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达到规范的一体化管理要求。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会议等活动;相关台帐资料完整、规范。 |
4 |
酌情扣分。 |
||||
规范收费 |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规范收费; 2、收费必须打印清单。 3、按要求上报财务报表。 |
4 |
1、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扣1分/次; 2、收费不出具清单的,扣0.5分/次; 3、不按要求上报财务报表的,扣0.2分/次。 |
|||||
业务培训 |
按时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
1 |
不参加业务培训的,扣0.2分/次。 |
|||||
其他工作 |
及时、有效完成上级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
1 |
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2分/次。 |
|||||
一类指标 |
二类指标 |
指标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满意度 |
机构评价 |
1、村委会满意度率≥85%。 |
5 |
满意度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
|||
群众评价 |
辖区居民对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费用和服务环境等内容)≥85%。 |
5 |
满意度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相关文章:
村医绩效考核办法05-17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05-18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05-08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总结05-18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法04-12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小结04-12
乡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05-19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指标05-20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05-16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