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考勤制度

时间:2022-11-24 04:44:58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关于严格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规定是 为使公司整体营运正常,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下面爱汇网小编整理了严格考勤制度范本,欢迎大家的阅读!

关于严格考勤制度

  严格考勤制度篇1

  一、会议考勤

  1.学院召开的大、中型会议和中层单位召开的全体人员会议,均实行签到制。

  2.与会人员提前入会,由会议承办部门或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签到,不能代签。因公因私请假不能与会的,中层干部必须向会议召集部门和分管领导请假,一般教职员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请假一律要有书面假条。因上课不能与会者由本单位负责人在签到册上注明,由教务处统一核实。

  3.全院性会议会后,由会议承办单位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并经会议组织人员签字后报人事处。

  二、中层干部考勤

  教学系(院、部)、行政后勤部门中层干部在所在单位签到,并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签到,认真审核签字后,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教职工考勤

  (一)教师考勤

  1.教师实行每周两次签到制。签到时间分别为周一上午和周三上午上班时间,各系(院、部)须在签到30分钟内,将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签到表报教务处。因公或因私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务处在1小时内汇总审核教学系(院、部)签到表报人事处。

  2.教师必须在学院规定签到时间内按时签到,一次无故不签到视为旷工1天,次日本人不说明原因按旷工3天处理。平时各系(院、部)上班时间(有学生的单位包括晚自习)必须安排人员值班,上班时间办公室不能空岗。在主管部门进行的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空岗,将记录在册,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单位和个人考核中相应扣分。

  3.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教师误课1节视为旷工1天,上课迟到5分钟、提前下课5分钟、上课期间擅离岗位10分钟,视为旷工0.5天,并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4.教师上班、上课时间一律佩戴胸卡。

  5.新进教师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两年。

  (二)行政后勤人员考勤

  1.行政后勤人员实行签到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两次签到,不能代签、早签。因公或因私请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行政后勤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一次无故不签到,视为旷工0.5天;迟到、早退5分钟,按旷工0.5天计算;未经批准擅离岗位0.5天以内,按旷工0.5天计算;擅离岗位超过0.5天不足1天,按旷工1天计算;超过1天,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对应学生错时下课和晚自习时间,有关部门要安排相应人员值班。

  4.各单位签到情况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于每天下午上班后30分钟内报人事处。

  5.行政后勤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佩戴胸卡。

  6.在北校区上班的单位按规定签到后报综合办公室,每周汇总于下周一交人事处。

  四、请假销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1天由单位负责人审批,2—3天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教师报教务处、行政后勤人员报人事处、辅导员报学生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天报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条交人事处备案。

  2.中层干部请假(含公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请假条报组织部备案。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请假条交组织部备案。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3.如遇特殊情况、理由正当,事先来不及办理书面请假的',应先口头请假,口头请假的程序与书面请假相同,事后应及时补全书面请假手续。

  4.教职工外出期间,因病不能按时返校上班,须将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和病休建议书寄回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请假程序核实报批后方可生效。

  5.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上班证明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

  五、教职工调动期间考勤的规定

  凡本人申请调离,并且学院已同意调离的人员,在未办理离校手续之前,一律由本单位考勤,本人必须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调离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仍未办理手续,又不承担学院工作的,停发全部工资。

  六、缺勤情况处理

  1.迟到、早退、病事婚丧产假、旷工等情况均按《潍坊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2.对有旷工行为的教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人事处,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扣发本人的岗位工资。

  3.凡请假(国家规定的假期除外)超过15天(含15天)者、旷工2天(含2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旷工2天以下折扣半个月岗位工资;同时按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相应扣发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0天以上者,停发全部工资,并按辞退处理。

  4.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下列标准执行:

  (1)病假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扣发考勤奖、交通补贴及防暑降温费。

  (2)病假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扣发岗位工资、考勤奖、交通补贴及防暑降温费;工作年限满10年的,扣发岗位工资的80%、考勤奖、交通补贴及防暑降温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从第3个月起同时停发技术补贴。

  (3)病假6个月以上的,办理病休手续。

  (4)经核实,对虚报病假或病情与所请病假不符的,3个月内(含3个月),给予通报批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工资;3个月以上,按辞退处理。

  5.见习期、试用期病假超过6个月,所有待遇停发,不计算工龄。

  6.婚假、产假、病假期间遇有公休日、法定假日或假期,都计算在内。

  7.教职工因工(公)负伤,按照《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和病残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8.学院中层干部会议,迟到5分钟按旷工0.5天计算;既未请假又未参加会议的,按旷工1天计算。

  9.教职员工大会及学院组织的其他签到参加的会议,迟到5分钟按旷工0.5天计算;既未请假又未参加会议的,按旷工1天计算。

  10.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将签到出勤情况报职能部门;督查发现办公室在上班时间无人值班;或在电脑上玩游戏、打扑克、聊天、听音乐等的,对当事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11.除执行上述经济处罚外,出勤情况和工作秩序均与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挂钩,在定量各单位和各单位内部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时予以体现。

  七、关于校外兼职(课)

  根据上级关于从严治校、规范办学秩序的有关规定,对教职工校外兼职(课)实行审批备案制度。

  1.教职工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外从事有偿兼职(课)的,必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人事处,由学院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校外兼职(课)。

  从事有偿家教的,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14]15号)文件规定执行。

  2.正常上班时间,不允许在校外兼课,特殊情况须以单位对单位形式协商,并经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长批准,报人事处备案。

  3.违反上述规定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所得收入两倍的经济处罚,第三次予以解聘。

  八、组织领导

  1.教师考勤情况由各系(院、部)负责审核。

  2.教学部门中层干部考勤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3.党群行政后勤、教辅部门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各单位负责审核。

  4.党群行政后勤、教辅部门负责人考勤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

  5.各单位考勤结果均报人事处,对于不签到、旷工、请假等缺勤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人事处负责进行审核、汇总。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带头遵守工作纪律。院领导实行轮流带班制度,对本规定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职能部门对学院各单位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出勤签到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为全面做好学院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严格考勤制度篇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游戏、上网、串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

  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严格考勤制度篇3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00~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2:55~18:10。

  4、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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