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4-05-22 13:10:04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请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学生请假制度1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学生请假制度2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学生请假制度3

  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

学生请假制度4

  第一条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

  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学生请假制度5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规范学生请假行为,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分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区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说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

  1.一节课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内的请假,由值周行政审批。

  4.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办主任审批。

  5.两天及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到班主任处填写《陈店联小学生请假条》和《出门凭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等信息。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学校医务室或社区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证明。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履行销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报相关部门,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请求将子女带出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履行核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

  4.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的,可事后补假条。

  5.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6.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两种。

  1.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审核流程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 “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1)请病假七天以内、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销假办法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四、请假管理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规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对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校医务室假条、在外地凭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需报学校备案;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教务处领导批准,三天至五天(含五天)必须由教务处、政教处共同批准,五天以上须逐级上报,由校领导审批。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自习、上课或劳动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务室假条),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值班老师代为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最后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教学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4、各班请假人数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各班在同一教学时间内(含自习课)准假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含三人)。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会同教务处领导协商处理。

  5、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xx年五月起试行。

学生请假制度8

  为了保证幼儿正常入园,提高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质量,规范收费管理,特制定幼儿请假制度如下:

  1、在幼儿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请家长保证幼儿每天入园;不得无故请假、缺勤。

  2、病假幼儿请提供病历证明,康复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请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长有事而让幼儿缺勤。

  4、请假幼儿请提前交请假条,说明原因及请假天数。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记。

  5、请假期间的伙食费,凭请假条,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师核对缺勤记录后全数退还。由家长和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6、幼儿园全天开放,不提倡幼儿中午离园,如有特殊原因只来半天的,请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身体原因的'提供相关证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药,有病需要半休等)

  7、如中途转园,请递交转园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请假、不申请的,离园一个月以上,园方联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结果的,视作自动离园。

学生请假制度9

  尊敬的老师:

  我是 班学生 学号

  因 原因, 需请假 日,从 年 月 日_____时(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时 (星期 )。特恳请老师批准! 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长意见: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学生请假制度10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学生请假制度11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教学正常秩序,规范学生请假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并取得学籍的各类学生。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需要临时返家而提出的请假,需家长通过电话或提供书面函件作为证明。病假,确因重大疾病或身体不适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提供医院的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学院重大活动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出具证明。

  2、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需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4、专业小课请假需经专业老师同意后由专业老师电话或短信确认,至辅导员处签写假条并经辅导员签字;其他课程请假须经任课老师与辅导员同时同意后,方可签写假条并经辅导员签字。

  二、请假手续

  1、请假条由辅导员负责管理,每个班级单独一本请假条,班级之间不可混用。

  2、请假的同学首先到辅导员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然后经辅导员签字并盖学院团委章后方有效。

  3、批准后,假条由所在班级的学习委员负责保管,并统一上交授课老师(如涉及多门课程则需由学习委员负责分别告知各门任课老师)。

  三、请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相应的辅导员审批。

  2、三天以上的请假,由党委副书记审批。

  四、补假、续假、销假

  1、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去办公室请假,或者党委副书记与辅导员无法及时为其签字的,需亲自电话给相应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请假时间结束后及时补写假条。

  2、学生在请假期满后需延续请假时间,必须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由本人打电话向辅导员或副书记解释原因,并获得批准,否则超出原请假时间的,按旷课论处。

  3、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相应的辅导员或副书记处销假。

  五、其它

  1、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编造理由的,按学校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准,超过当次课程上课时间的,必须另行向辅导员或副书记请假。

  3、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造成缺课的,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相关时段内实际所上课数计算,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旷课学生予以相关处分。

  4、本规定自院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请假制度12

  学校的因病缺课登记,按照学校的具体情况分教工和学生来制定。

  一、教师的因病缺课

  1、教师的因病缺课,应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病假单交校教学工作处备案,并报校长办公室。

  2、教学工作处将病假老师的情况告知其他处室,由教学工作处负责安排好课务,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

  3、教师病假期满应去校长办公室销假。

  4、教导处肖建华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

  二、学生的因病缺课:

  1、学生如在家生病,应由家长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做好请假工作,班主任应了解学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记。

  2、学生在学校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家长,送医院治疗,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记。

  3、对学生在学校出现的'发热、腹泻等一些疾病,学生到校医室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并观察病情发展情况。

  4、每一学期结束前由医务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师发放《因病缺课登记表》,班主任老师将本学期因病缺课学生的情况填写好交医务室,医务室将各班的情况统计好,并填写好学校《因病缺课》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请假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x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学生请假制度14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学生请假制度15

  一、 教职工(含临时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职工、行政干部请假由办公室审批。

  二、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

  1、本人填写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由教研(备课)组长签名落实代课(代工)后,报教务处。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须持人民医院病假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四、教职员工亲属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给丧假七天,兄弟死亡给丧假三天,教职工结婚,结婚假七天,产假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给假。

  五、事假一天扣资金20元,扣目标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发当月出勤奖,超假者扣除请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与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奖金5元,扣目标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全年累计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间内的全部奖金。

  七、全年累计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年终不评先进。

  八、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课)处理:

  1、不假;

  2、请假未批;

  3、请假手续不完备;

  4、请假超假。旷课一节,扣资金100元,旷工一天, 扣奖金100元,停发当月出勤资,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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