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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

时间:2024-02-07 10:04:16 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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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经典3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经典3篇)

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1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是指危险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处理等环节上出现了扩散、流失、泄漏、人员受伤等情况。启动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环境污染程度分为三级:

  一级: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扩散、泄漏时,需紧急处理的。

  三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废液、废油)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5人以上受伤,须对受伤人员提供危险救护和现场救援的;导致厂区200㎡以上污染,需紧急处理的。

  1、成立以(副)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人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环保课负责对上级部门报告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情况,协调市专家组的鉴定工作,保障信息通畅。

  3、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及相应的.医务人员,做好受损害人员诊断、治疗、抢救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负责紧急处理时家属的安抚工作。

  4、环保课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监测,以及控制措施效果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现场人员分流、调查采样的安全。

  5、人事部负责保障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时所需危险防护用品的供应。

  6、环保课负责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转贮、防止损失加重。

  1、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2、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字样标识。

  3、固体危险废物:包装完整,不渗漏。

  4、液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有盖;

  5、气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安全阀良好。

  6、危险废液暂时存放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

  7、各部门及承包商在设备维修中产生的废油、设备漏油和汽车维修废油应全部倒入指定区域的废油桶中。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网的检查井中。洒漏在地面的废油由责任部门(相关方由相关负责部门监督)用棉纱或报纸清除。

  8、擦机器、设备及擦油手的废油棉纱,需放置在各部门指定的废油棉纱容器内。集中送到废弃库按危废处置。

  9、废弃或暂时不用的空油桶应送交废弃库集中存放,避免油污污染地面及雨水冲刷后污染地下水。

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2

  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突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各地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开展渣土和拉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年4月至20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地区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能源等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计划3

  为全面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工作,促进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置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

  三是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市级层面,市生态环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检查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县(市、区)层面,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自行组织辖内专项工作,抽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一是按照工作要求,针对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重点关注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重点督办单位等开展年度规范化考核工作,同时核实其他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二是结合“双随机”抽查、各类专项督查或行动等工作,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将其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有条件的,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或者专家审核等方式,为危险废物规范化日常管理及年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督查考核以全年分散督查和集中考核方式开展,分散督查即结合其他执法督查工作,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提高督查效能。集中考核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考核各地全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我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范畴,每年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适时通报考核结果,并在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上公开上年度工作情况。

  二是在督察考核中,将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对工作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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