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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时间:2024-01-08 09:02:5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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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汇总2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汇总2篇】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1

  一、在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分管档案的人员归档并集中管理。

  二、归档的资料应包括上呈下达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监督检查文书资料等,由各分管人员按要求立卷后,移交分管档案管理的人员归档管理。

  三、凡归档的资料应齐全、完整、符合要求,并按照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案卷标题要件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确需对外提供的.,要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主要领导批准,并办好借阅手续。

  五、档案资料要做到防火、放挝、防潮、防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存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其他技术处理。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2

  一、每季度至少对重点企业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其他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以及重点部位,随时检查。

  二、对下列企业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

  2、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3、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

  三、对下列部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超期服役及带病运行的设备以及危险物品仓库、贮罐区等危险部位。

  四、检查并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社是"三同时"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是否落实。

  五、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单位,经再次复查已整改的下达《事故隐患或存在问题消除确认书》;对逾期未整改的,提请负有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八、在检查时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企业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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