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制度(精华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管理制度1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小学管理制度2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小学管理制度3
一、车辆管理
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外来车辆须经校长等有关处室同意后,方可入内,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可以进入校门,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有关人员委托。
二、学生出入大门规定
1、学生上午在到校时间前20分钟可进入校园,下午在上课时间前40分钟可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后不得无故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经值日领导或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
3、寒、暑假,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三、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上课期间,如遇特殊需要,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
2、中午、下午放学时,家长需要指定位置接孩子放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四、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五、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做好门前保洁工作,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患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派出所。
小学管理制度4
一、象鼻教学点教师要提高认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托餐工作,确保教学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家庭托餐必须由本家长亲自负责,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办,否则后果自负。
二、实行谁托餐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家长是所在教学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食品的安全。
三、购买食品时应严格检查食品质量是否在包装上有“QS”标识符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生产日期是否超过保质期。不准接收质量不合格、超过保持期的食品,不许购买腐败变质的食物;不许购买《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四、食品贮存应做好防盗、防鼠、防蝇、防潮、防污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和使用,食品不许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有条件的尽量将食品贮存在冰箱(或冰柜里)。
五、实行食品留样制度。每次的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 48小时后无异常,留样食品可继续食用。
六、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如遇学生进餐后发生异常,要及时联系家长,问明情况,妥善处理;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上报学区。所有异常情况均要做好记录。
七、家长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食物和分发食物前应洗手。教师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传授食品安全常识。在让学生就餐前先洗净手。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导致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追究托餐的家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学校教师责任。
小学管理制度5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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