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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3 15:25:3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精华(15篇)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管理层和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外包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的`程序进行,经总经理审批后正式颁布后施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制定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宣传和落实。

  内容包括:确保员工安全、保护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全面预防事故、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和规模,确定相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管、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隐患处理。

  4.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并定期检验、评估、修正。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组织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六、责任主体与责任追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总责任。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安全质量动态。

  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安全制度。

  4.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使用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的演练和修改,应当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同其他负责人共同制定,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

  一. 检查方式

  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

  安全活动日制度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

  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为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二、计算机管理要求

  1、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管理员,管理员(填写《计算机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管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4、日常保养内容

  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

  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地址和密码由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A、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

  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管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

  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B、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管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C、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1)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2)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三、环境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周围。

  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四、软件管理和防护

  1、职责:

  A、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买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管理。

  B、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2、使用管理:

  A、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管理员统一配装正版d专业版,办公常用办公软件安装正版ffce专业版套装、正版E管理系统,制图软件安装正版CAD专业版,杀毒软件安装安全杀毒套装,邮件软件安装闪电邮,及自主开发等各种正版及绿色软件。

  B、禁止私自或安装软件、游戏、电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时,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要求的软件由管理部员或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安装或删除。

  C、计算机负责人应管理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软件的用户名、工号、密码。若调整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管理部员更改相关权限。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计算机,或更改、破坏他人的文件资料,做好局域网上共享文件夹的密码保护工作。

  D、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业务相关软件的应用程序数据备份(刻录光盘),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被误删除而引起文件丢失。

  E、计算机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出现错误代码时,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处理。

  3、升级、防护:

  A、如操作系统、软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级,则由管理员负责升级安装、购买等。

  B、盘、软盘在使用前,必须先采用杀毒软件进行扫描杀毒,无病毒后再使用。

  C、由管理员协助计算机负责人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木马程序检测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五、硬件维护

  1、要求:

  A、管理部员负责计算机或相关电脑设备的维护。

  B、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C、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D、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E、管理部员应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每月一次。

  2、维护:

  A、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由计算机负责人负责。

  B、管理员必须经常检查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网络管理

  1、禁止浏览或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浏览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禁止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数据上传网络与拷贝传播。

  七、维修流程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上报公司管理员,填写《公司电脑维修记录表》;由管理员负责维修。

  八、奖惩办法由于计算机设备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管理员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计算机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以下行为,管理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严重的则交由上级部门领导对其处理。

  A、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电影),每个软件罚xx元。

  B、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每次罚xx元。

  C、下班后,计算机未退出系统或关闭显示器的,每次罚xx元。

  D、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xx元。

  E、浏览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传播非法邮件的,每次罚xx元。

  F、如有私自或没有经过管理部审核更换计算机地址的,每次罚xx元。

  G、如有拷贝受控文件及数据,故意删除共享资料软件及计算机数据的,按损失酌情进行处罚。

  2、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硬件价值的全部费用。

  九、附则

  1、本制度为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计算机负责人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编制与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5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6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生产线、设备、设施等,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操作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电气、起重、车辆的驾驶、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割)、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操作。

  (4)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趾及脚跟外露凉鞋、拖挂;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尘毒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或面具;在能引起爆炸的场所,不准穿能集聚静电的服装。

  (5)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连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6)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7)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8)检修机械、电气设备前,必须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地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电源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9)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配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并戴好绝缘手套后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

  (10)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近道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许骑自行车。在厂区路面或车间安全通道上进行土建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11)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管道动火施焊,爆破或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向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等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具不准随便挪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3)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4)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液化气站、乙炔站、空压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班、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5)生产过程产生有毒气体、液体、粉尘、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启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工作。

  (16)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17)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18)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记录;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20)各类操作人员除遵守以上内容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8

  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性文件,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搞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是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必须遵循的守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第二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使干部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责任放在重于泰山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的首位来抓,通过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奖惩激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使安全生产实现依法治理,从严管理,杜绝事故。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奖惩规定见附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发动群众,努力做好群管群查,群防群治,防患于未然。

  二、矿部要成立在安委会领导下的由安环科、生产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负责对全矿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文明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安全工作中是否支持“三同时”、“五同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2、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生产现场是否安全文明。

  3、通风防尘、防毒等安全环保措施项目的落实和特殊工种的培训、持证上岗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各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标志牌的吊挂是否齐全。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二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管理人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部负责人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五、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六、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3、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4、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5、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安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常

  9、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0、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八、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公司每次召开的会议对于生产安全方面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企管部和班组长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内容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会议中的安全生产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九、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检查制度

  1、检查组要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3、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3、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5、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6、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六)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三、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二、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三、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十四、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个小时。 1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 13、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食品选购查验

  1.选购食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选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豆制品、包装严峻污秽不洁及严峻破损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选购各类食品应留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选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选购人员应记录选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留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四周环境应打扫洁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准时清理。 2.乐观贯彻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洁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准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洁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需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准时修理。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仪容干净,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换工作服,进出工作间必需戴发帽,头发必需全部戴入帽内。 4.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5.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6.工作时严禁吸烟。

  7.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8.抹布专用,常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学问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乐观参与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学问学习和培训,增加卫生学问。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当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洁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节 防护与治理

  第二百九十六条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二百九十七条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第二百九十八条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第二百九十九条 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停业整顿。

  第三百条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第三百零一条 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第三百零二条 机械铸造和清砂作业,应积极采用“七○”砂、水爆清砂、湿式开箱清砂和密闭落砂等。喷砂作业应积极采用密闭机械喷砂、喷丸、掷丸及密闭除尘等措施。

  第三百零三条 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第三百零四条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三百零五条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第二节 组织与抢救

  第三百零六条 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厂长(副经理)担任组长。

  第三百零七条 企业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第三百零八条 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并备有急救箱。

  第三百零九条 职工医院、职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应设立由职业病科、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组,并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第三百一十条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第三百一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

  第三百一十二条 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节 体检与职业病

  第三百一十三条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第三百一十四条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百一十五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第三百一十六条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4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内部管理

  1、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复查存档。

  5、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考核与日常管理。

  4.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术语:

  5.1公司安全理念:以人为本,平安和谐。

  5.2公司安全文化理念:珍爱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5.3公司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思想到位,领导作风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到位,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

  5.4对管理者要求:一切事故都是可预防的,超前思维,超前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5.5对员工要求: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三不伤害。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6.1.1坚持以人为本,平安和谐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出发,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和培训,规范员工行为。

  6.1.2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公司的平安、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安全保障。

  6.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责:

  6.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为载体,树立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形象,初步构建公司的安全文化结构和模式。

  6.2.2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特别是管理者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态度与价值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变公司形象的关系。

  6.2.3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树立全员法制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按章操作,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减少直至杜绝“三违”和受伤事故的发生。

  6.2.4开展职工教育与培训,使员工培训、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扭转员工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不高的局面。

  6.2.5通过安全文化的实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过程管理与考核,逐渐实现生产本质安全。

  6.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主要内容:

  6.3.1组织管理:

  6.3.1.1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6.3.1.2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机构;

  6.3.1.3宣传公司安全理念。

  6.3.2企业安全文化制度建设:

  6.3.2.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并加强考核;

  6.3.2.2制定安全生产等例会制度;

  6.3.2.3制定完善“三违”处罚规定及举报制度;

  6.3.2.4制定基层队伍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5制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6制定安全宣传活动,年、季、月安全工作、安全思想教育计划,总结及考核措施。

  6.3.3安全宣传教育与员工培训:

  6.3.3.1制定年、季、月宣传教育计划与员工安全培训制度;

  6.3.3.2组织安全讨论、演讲、典型案例分析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宣传;

  6.3.3.3举办车间安全宣传、建设安全文化长廊等,营造安全氛围;

  6.3.3.4开展基层安全板报、专栏、“三违”爆光台、全家福、光荣榜等安全宣传;

  6.3.3.5强化特殊要害工种年审、培训及持证上岗、新工人转岗及全员安全培训。

  6.3.4企业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

  6.3.4.1文明生产:坚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基础工作来抓,通过推行工序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验收。使工程质量动态达标,为员工制造无隐患的工作环境。

  6.3.4.2安全技术管理:

  6.3.4.2.1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制约公司发展技术难题;

  6.3.4.2.2大力推广和应用安全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6.3.4.2.3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审、贯彻及执行;

  6.3.4.2.4加强技术管理,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6.4班组岗位达标管理:

  6.4.1管理目标:公司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6.4.2班组岗位达标标准要求:

  6.4.2.1岗位职责描述;

  6.4.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6.4.2.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4.2.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6.4.2.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4.2.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6.4.2.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6.4.2.8其他要求: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6.4.3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6.4.3.1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

  6.4.3.2商场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

  6.4.3.3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6.4.4营造氛围:

  企业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6.4.5达标要求: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6.5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奖惩:参见公司奖惩条例。

  7、附件:

  7.1制度:无

  7.2相关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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