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管理制度(热)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洗车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洗车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
第二条 凡在城市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一)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城市;
(二)获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的地级城市、洁净城市、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三)市区道路状况良好、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并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城市。
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车辆清洗管理上的主要是:
(一)编制城市车辆清洗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清洗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城市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
(三)对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投诉。
第六条 车辆进入市区,必须保持车体整洁。凡车身有污迹、有明显浮土,车底、车轮附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在进入市区前应当将车辆清洗干净。
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清洗保洁责任制度。车容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干净。
第七条 符合标准的清洁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卫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有特殊防潮要求物品的车辆,免予清洗。
上述车辆在执行任务完成后,不洁的亦应当清洗干净。
第八条 城建监察人员对市内车辆容貌实施监督管理。驾驶员应当服从城建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
第九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车辆清洗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进城车辆清洗站的选址不得超过城市建成区边沿15公里,且进城道路状况应当良好。
第十条 进城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建成区内车辆清洗站的`建立,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标准审批。
第十一条 申请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关资信证明;
(三)清洗服务的方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四)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方案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第十三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运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三)人员组成情况;
(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经验收合格的城市车辆清洗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其颁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证”(以下简称“运营证”)。
城市车辆清洗站取得“运营证”后,方可运营。“运营证”每三年换发一次。严禁无“运营证”的车辆清洗站运营。
第十五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前要标明名称。站内各种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清洗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
第十六条 不洁车辆的清洗方式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由驾驶员决定。驾驶员可请清洗站代为清洗;也可以利用车辆清洗站设备、工具和水等条件,自己动手清洗。
第十七条 经清洗后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车的车身可触及部位手触无污迹;
(二)货车、特种车辆的车头手触无污迹,车厢或可刷洗部位目测无泥沙;
(三)玻璃明亮;
(四)车底、车轮目测无明显泥沙。
第十八条 城市车辆清洗服务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并在站内挂牌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第十九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应当根据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
对城市车辆清洗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二十条 由清洗站代为清洗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损坏时,车辆清洗站应当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拆除或停业整顿,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立城市车辆清洗站的;
(二)无“运营证”的城市车辆清洗站擅自运营的;
(三)强制清洗的;
(四)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五)洗车质量不符合标准,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随意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污水或污泥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进入城市市区或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车容明显不洁的车辆,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清洗干净,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始运营的城市车辆清洗站,其经营者应当按本办法申请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洗车管理制度2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7:00~19:30(夏季),8:30~18:30(冬季)。(注:由当时情况而定。)
二、考勤统计及评价
1、洗车主管负责每月度考勤统计表。
2、考勤奖惩办法。
1、迟到、早退:0—30分钟扣5元,迟到、早退:30—60分钟扣10元,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旷工一次扣3天工资,当月无考评优秀员工资格,连续3天旷工视自动离职公司将不发当月工资。
3、请假:请假半分钟不扣任何工资,1个小时扣10元,请假一天扣当日工资和全勤奖,请假超过一天必须提前一天写请假条,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提前十天向主管批准,在管理员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休假,请假超期。一天扣20元,请假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视旷工处理。(没有请假条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得随意开动客户车辆,违者处罚20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所有的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
5、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在销售展厅的沙发上睡觉,违者处50元罚款并扣除当月奖金。
6、雨天天晴后,三天不能请假。违者扣当天工资并处罚50元
第二章、员工礼仪
一、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不准穿拖鞋,手不得佩戴戒指,手表等金属物品。发现其中一项扣5元。
二、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四、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道“谢谢您的光临”。
五、顾客车上的任何物品,不能动、拿,违反者将处100元罚款,严重者将开除。如发现偷盗顾客物品,无论贵重,公司将开除并移至公安机关处理。
六、上班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跳。违者罚款50元。
七、洗车场主管,每15天对员工进行一次技能培训,并开会总结经验,并作好会议记录,并移交公司审核签字。(注:主管必须检查,如发现上述情况主管没有正确处理就由主管承担处罚。)
八、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凡与顾客争执的,一次处100元罚款,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洗车主管,情况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九、不准在公司赌博。吸毒等违法之事。若被发现,移交司法机关并承担所有责任与公司无关。
十、保持工作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期间注意保护工具及机器设备,养成轻拿轻放的习惯。
十一、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20元。十二、下班后必须关好所有的电源开关,及门窗。确保安全,造成相关损失则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重罚。(注:主管必须检查、如发现上述情况罚主管。)
十三、上班时间必须保持销售展厅的干净,整洁,报纸杂志的正确摆放,沙发上的抱枕和垫子必须正确,美观的摆放,顾客洗车结束离开后应迅速将沙发整理干净。(注:(如发现上述情况,罚展厅工作人员每次20元。)
第三章设备工具使用、采购、申领
一、每月25日前洗车主管将下月的用品汇总制表,报公司综合部采购,紧急物品价格在200元以内,洗车主管可电话通知后先行采购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洗车房的设备的管理、维护落实到个人并制裁(见设备清单),主管必须按时检查及维护,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公司,决定处理方案,公司设备及所有物品,谁损坏谁赔偿。
三、发到个人手里的工具应保管好,工具使用期限内损坏、丢失、在申领时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应自然磨损要更换需要拿原件到设备处调换否则不予调换。(注:主管应列出每个人所领工具清单。)
第四章岗位设置及奖金方案
一、洗车场设四个岗位:洗车主管、机器管理员、洗车工、收银员。(注:主管应分到位后。列出清单。)
二、洗车主管负责所有的管理工作。
三、机器管理员负责洗车机的开机和洗车台次的初始登记工作。
四、洗车工负责车辆清洁工作。
五、收银员负责洗车费的收取,洗车卡的办理和洗车款的整理核对工作。
六、奖金方案
1、全勤奖为50元,缺席一天以上则无全勤奖励。
2、公司给擦车工发水鞋一双,防水手套一双。冲车人员发手套两双,水鞋两双,围裙两个每个人都有工作服一套。(注:如中途离职,员工自己付清所发劳保的费用。)
3、工龄奖:员工工作满一年后有100元奖励,依次逐年递增,对公司经营现状及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切实,有效,积极,经实施后有显著现象的,公司给予300元奖励。效果越明显奖励越高。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拯救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灾难者公司将颁发特殊奖励及奖金。奖励的核定与奖励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5、年终奖按公司中收入的3%发奖金,中途离职的'没有。
七、新招聘员工有7天的试用期,中途离职不发任何工资,使用合格从第八天起计发工资。
第五章洗车流程
一、车辆来场后员工将洗车的价格及相关事项告知顾客,要求顾客将车开到适合的位置,并领顾客到销售展厅休息。
二、车辆经清洗完毕后,洗车主管级洗车工将车辆指引到擦车位,擦
车工将进行车内灰尘、外观擦拭,同时告知顾客到收银前台付清洗车款。
三、收银员接到顾客应询问顾客是现金还是刷卡(会员卡)结账,现金结账收银员收取现金后,应在销售单上签字,顾客要求开发票的按收到的金额开发票,洗车工见顾客付钱后放车,由于洗车工的疏忽导致跑单的,一次扣洗车工20元。
四、收银员每天仔细核对洗车款,分清现金消费,会员卡的销售款项并在规定时间与公司财务人员核对,同时做好洗车房的日报表。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洗车管理制度3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车辆交车时间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并增加售后运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必须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情况,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必须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洗车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体中心和驻地各单位职工的车辆清洗,做到洗车时合理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
三、职责
第三条洗车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
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公用车辆及私家车,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洗车收费为10元/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第五条
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第六条
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状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第七条
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第八条
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第九条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第十条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第十一条
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第十二条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车主。
五、车辆洗净标准
第十三条前档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第十四条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五条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第十六条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七条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第十八条地毯拍打去尘
六、违规处罚
第十九条
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现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如同一辆车发现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洗车管理制度5
1、营运纪律规范:
(1)杜绝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5分钟按每分钟1元依次类推,迟到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2)离岗请假:离岗超过15分钟,务必与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若未请示将视为脱岗处理,罚款5元。
(3)无论顾客是否购买商品,只要进入洗车场顾客出此刻四周三米范围内务必声音洪亮的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离开时说:“多谢光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如发觉未依照要求行事,每次开具罚款2元。
(4)微笑服务:收款过程持续微笑服务、唱收唱付(即收您xx钱,找您xx,请点一下)、使用礼貌礼貌用语;未按要求1次罚款2元;被投诉1次且职责明确罚款10元。洗车员、擦车员与顾客有正面接触或交谈时也务必持续微笑。
(5)工作纪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1次罚款5元。(如未穿戴工装、非吸烟区吸烟。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病假及事假:员工到医院就医,需事先请假,急诊情形特别处理一般情形不允许请事假,特别情形请事假需提前一天与店长报备审批,一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2、绩效考核:
(1)收银员资金安全:贴合公司收银资金管理规定。收银显现短款时,由收银员全额承当短款金额;领取、归还备用金;适时精准缴纳营业款;不得擅自将收银资金挪做他用,一经发觉,立刻停止聘用协议,赔偿公司相关损失,严重者将承当相关法律职责;
(2)工作技能:正常参加全部培训、群众活动,考核标准如下:
①收银员:收银员建档信息录错,如录错客户信息,罚款5元/笔。
②洗车员、擦车员相互监督,发觉清洗不干净一次该车无提成,引起客户投诉的职责操作员罚款50元。
(3)分区职责制,卖场区域负责人—高红柳。车间区域—郝劲松,持续卖场收款台、展柜、地面卫生乾净无杂物。车间的地面乾净、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无杂物和私人物品,检查不合格1次罚款2元。
(4)全部员工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持,情节严重者则开除。
(5)珍惜员工宿舍卫生及公共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3、嘉奖制度
洗车:操作员每人提1元打蜡:操作员提3元
抛光:操作技师提销售额的10%销售蜡:销售员提净利润的8% 封釉: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玻璃贴膜:操作员提销售额的`6%、销售员提销售额的4%办理会员卡:提卡面价格的5% 清洗内室: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清洗发动机:一人完成操作员提20元,两人完成操作员各提10元销售精品:提净利润的10%
(1)当月表现优秀员工年额外嘉奖红包100200元,年底统一发放。
(2)季度表现优秀员的员工,底薪下一个季度张50元,500封顶
(3)表现优秀员工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是工做几个月嘉奖几百元,年底统一发放
(4)工作满一年员工公司给其办理医疗保险,中途离职者算自动放下。
4、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洗车管理制度6
为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原则
先急后缓,优先案件查办,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车辆使用管理
(一)没有派出的公务车辆原则上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或指定停车点。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收回本单位指定停放,若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罚款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派车申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一律不报销相关费用,并追缴车辆费用和追究相关责任。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不够安排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且技术熟练的一般工作人员驾驶,其他人员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五)驾驶员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除因特殊情况违反交通法规外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特殊情况违章的`须由驾驶员书面写了情况并由同乘领导签字确认。
(七)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搭乘非本单位或非公务安排人员,若因此违规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关于车辆加油
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并由同行领导签字认可。
五、关于车辆维修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驾驶员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驾驶员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
(一)车辆与驾驶员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三)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关于驾驶员管理
每个季度末,由单位办公室统计好每位驾驶员本季度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报单位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非出差时,驾驶员一律到办公室正常上班,等候调派。驾驶员请假期间,一律将车钥匙交由办公室保管,便于调派车辆,销假后再安排驾车。
洗车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保证驶出本施工工地的车辆清洁,做到驶离的车辆车轮车身不带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品检测车间、1#车间、成品检测车间-附房工程进出的所有车辆。
三、职责
1、洗车由专人负责。所有车辆均需到门口固定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2、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1、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情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2、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3、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4、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5、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五、现场车辆驶出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经门卫检查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六、车辆洗净标准
1、前档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2、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3、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4、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5、车辆轮胎不得有混凝土泥浆、杂土等污物,轮胎必须清洗至留出清水,否则不可离开现场。
七、违规处罚
1、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现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如同一辆车发现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2、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车轮拖泥带污,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记下车号,报项目部对其车主进行100元/次的罚款,同时对值班冲洗人进行50元/次的罚款。
编制:南京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洗车管理制度8
1、上班前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调试机器,泡沫充足,工具到位。做好当天工作的准备。
2、下班后关好设备、收好所有工具并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需要维修保养的工具、设备上报主管并做记录。
3、工作时间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分配。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不得吸烟。
4、在雨天或工作不忙时组织学习,新老员工多沟通,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提高积极性。
5、下班后美容主管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毛巾没洗,机器没保养,工作场地卫生没打扫,机器设备没关闭,一次每人乐捐20元,在洗车过程中若遇客户投诉,扣20元
6、薪金待遇:主管,基本工资850元、加班工资150元、工资150元、全勤考核100元、月度考核100元。美容技工,基本工资850元、加班费150元、技能工资0-500元、全勤奖50元、月度考核元、每洗一辆车提成2元(内部洗车不计)、推荐升级美容服务提成5%、推荐相关产品销售1%,月底随工资发放。学徒工由专职师傅指导并接受考核,考核通过上岗后按相应工资发放。
洗车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奥体中心和驻地各单位职工的车辆清洗,做到洗车时合理用水,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
三、职责
第三条洗车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公用车辆及私家车,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洗车收费为10元/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第五条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省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掌控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第六条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合清洗的情形,如有适时改正或记录。
第七条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第八条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第九条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第十条擦车人员使用干净乾净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第十一条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第十二条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车主。
五、车辆洗净标准
第十三条前档玻璃及全部门窗玻璃干净无污物。
第十四条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五条内外反光镜光亮且外观不滴水。
第十六条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七条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第十八条地毯拍打去尘
六、违规惩罚
第十九条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觉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刻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好像一辆车发觉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洗车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奥体中心和驻地各单位职工的车辆清洗,做到洗车时合理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
三、职责
第三条洗车由专人负责。
第四条奥体中心及驻地各单位公用车辆及私家车,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洗车收费为10元/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第五条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第六条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状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第七条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第八条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第九条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第十条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第十一条对前烟灰缸、仪表台、方向盘进行擦净如脚垫很脏,用双手将脚垫取出进行拍打去尘。
第十二条洗车完毕后,将车窗、门关紧,钥匙交车主。
五、车辆洗净标准
第十三条前档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第十四条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五条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第十六条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第十七条前烟灰缸、方向盘清洁。
第十八条地毯拍打去尘
六、违规处罚
第十九条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现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如同一辆车发现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洗车管理制度11
洗车质量标准
1、车漆表面没有水痕、各部件接缝处无污垢水渍
2、玻璃内外没有水渍、油渍、虫渍、水痕
3、反光镜呈清晰镜面效果,无水渍,水痕;内饰仪表台无灰尘,烟缸无烟灰,座椅无灰尘,坐垫摆放整齐不凌乱,地板无沙粒,无灰尘,清洗后的脚垫无水迹
4、门边四个门框部位没有水痕、灰尘、污垢等;底边眼睛看得到的地方没有水痕、灰尘、污垢等;
5、轮毂无污垢,看得到的`地方无污垢,无水渍
6、轮胎无泥沙,看得到的地方发出明显光亮
7、发动机仓表面无污渍、水痕;
8、脚垫清洁后的脚垫无沙粒、无水痕
9、前面进气栅无水痕,镀铬件明显发亮
10、后背箱东西排放整洁,地垫上无沙粒,无灰尘
11、后排气管看得到的地方手摸无灰
洗车管理制度12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8:20~17:3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为8:20~18:00。
二、每月休息日2天。
三、考勤统计及评价。
1、公司综合部负责每月度考勤统计表。
2、考勤奖惩办法。
洗车人员考勤严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若有违反考勤制度进行将进行处罚。
第二章、员工礼仪
一、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和佩戴工作牌,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
二、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四、有客户来洗车或咨询时,马上热情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道“谢谢您的光临”。
五、顾客车上的任何物品,不能动、拿,违反者开除。
六、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
第三章设备工具使用、采购、申领
一、每月25日前洗车主管将下月的洗车用品汇总制表,上报公司进行采购,紧急物品价格在200元以内,精品主管可先行采购再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洗车房的设备的管理、维护落实到个人(见设备清单),责任人必须按时检查及维护,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洗车主管。
三、发到个人手里的`工具应保管好,工具正常使用期限内损坏或丢失,再申领时费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按照工具折旧进行赔偿)。
第四章岗位设置
一、洗车场设三个岗位:洗车主管兼(美容工)、贴膜工、洗车美容工。
二、洗车主管负责洗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兼美容工。
三、贴膜师傅负责贴膜工作,在闲暇时协助洗车工作。
四、洗车工负责机洗后车辆清洁工作。
第五章洗车流程
一、客户车辆来洗车场区域后洗车人员将进行洗车预约登记,并且要求公司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将车辆开到合适的待洗位置上,按秩序进行清洗。
二、车辆经机洗完毕后,洗车主管(驾驶证)将车辆指引到擦车位,洗车工将进行车内洗尘、外观擦拭,并及时告知服务前台工作人员。
三、洗车主管应在每天下班前报送当天洗车数量及质量精品销售员每天仔细核对洗车数量,同时在下班后统计好洗车表上交给精品销售员做日报表。
洗车管理制度13
尊敬的县建设局领导:现位于红河南路xxx号与xxx号之间有一片县政府已征收的空地,目前有附近居民在此空地上种菜,为了更好的响应城乡清洁工程及方便入县城的车辆的'车容整洁,减少县城尘土污染。因此,本人想把此地硬化后利用它设个简易的临时洗车场,以谋份解决生活困难的职业,本人深知此地属于政府已征收地,因此郑重作如下承诺:
1、一旦政府建设需要此地或另有其它用途时,本人将无条件立即撤离,绝不给政府的规划及建设工作带来任何的影响。
2、严格按照建设部门的要求处理好污水的过滤排放。
3、保证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4、望相关领导们研讨决定后能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洗车管理制度14
公司员工车辆日益增多,经常由于员工车辆的清洗会影响到客户车辆交车时光的延长,同时洗车台次的增加也会影响到洗车的质量,从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并增加售后运营成本,因此制定以下制度规范洗车事宜。
一、 免费洗车只对在本厂维修的车辆、商品车、出险代步车及试乘试驾开放,上述车辆一律凭票洗车,对无票车辆,洗车员有权拒绝清洗。
二、严禁员工车辆在正常上班时光内交由洗车组清洗(除当天有过有偿维修的车辆),如发现洗车票中有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当天无有偿维修),一律不计提成,对洗车组人员每人处以50元/车。
三、试乘试驾、商品车及出险代步车的清洗须在非忙时进行,如上班后半小时或下班前半小时内完成。公司车辆在清洗时要遵循洗车秩序,不得插队,清洗完毕应立即移出洗车区,不得堵塞交通。
四、对于客户来店只要求洗车的,SA有权拒绝客户的要求,但务必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对保养或维修车辆,客户本次未要求洗车的,SA一律发放一张洗车票,客户可根据自我的时光自行开车来店洗车。
五、各主管、SA要严管手中的洗车票,不得随意将洗车票交于非维修车辆的车主,发现此类状况,每次考核100元。洗车票上须注明车牌、日期、是否维修、开票人,开票人务必是SA或钣喷主管的签字,否则无效,如发现假冒他人签字的行为,考核100元/次。
洗车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和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开办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洗车场,是指在县城镇以上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从事为城市车辆提供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站、场、点。
本规定所称的车辆,是指摩托车、小汽车、客车、货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服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定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场地设置联审和开业后场地年度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水许可办理、排水管网连接,对洗车场占道经营、损坏路政设施、沉沙设施不合格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的排污许可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洗车场污水处理不合格、噪声排放超标等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警支队负责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出入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指示标志不全、影响道路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环卫局负责对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污水横流、乱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乱搭建、改变场地使用功能开办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交通局依据自身职能负责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进行监督、检查,作出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取缔。
市规划、公安、工商、公用事业、环卫、环保、交通、财政、物价等部门是惠城中心城区城市洗车场设置、开业联审和年度评估工作成员单位,应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和车辆清洗服务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五条:城市洗车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由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公安、交通、国土、财政等部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组织建设和设置。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和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申请设立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城市洗车场,应向所在市、县(区)牵头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经联审会议审查通过,并依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城市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一)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交通、防盗、防火等规定;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冲洗、停车场地;
(三)冲洗设备达到规定要求;
(四)有泥沙沉淀和污水处理系统,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不占用城市道路;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因故需变更、扩大洗车场业务的,必须提前20日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三环路内)新开设的城市洗车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不得设置在交通要道口及转弯处;
(二)在室内经营;
(三)冲洗设备齐备;
(四)新建的具备100㎡(原有的不低于60㎡)以上的冲洗、擦车场地(办公、堆放杂物等场地除外);
(五)具备××以上的沉沙池和三级污水处理系统;
(六)经营场地、门面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噪音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七)有公用事业、环保、工商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营业执照。
各县城镇和市区惠城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洗车场建设的具体标准由县、区政府确定的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城市洗车场建成后,经营者应当及时向牵头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验收合格的,由牵头或主管部门向其出具允许经营洗车场的批准文件。经营者需具备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运营。
城市洗车场经营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每年的12月10日前,由城市洗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经联审会议评估符合本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方可继续经营。严禁未经批准的城市洗车场从事城市车辆清洗保洁有偿服务活动。
第九条:依法开办的城市洗车场,应按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开展营业服务。严禁拦车强制清洗或采取其他不合法手段强制车辆清洗。
第十条:城市洗车场提供的车辆清洁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城市洗车场收取车辆清洁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价单位、服务价格等,标价牌下方应填写:“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以及所在市、县(区)物价部门监制”字样。
第十一条:城市洗车场应在场前标明名称,场内指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洗车作业要文明、卫生、有序。洗车场工作人员在清洗过程中造成被洗车辆损坏时,洗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城市洗车场应按《城市排水许可办法》的规定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业服务队伍定期有偿对其清污,不得破坏城市排水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江河湖泊。
第十三条:城市洗车场的.洗车工具和设施应按规定要求摆放整齐。在经营中不得占用人行道、绿化带和其他公共场地、绿地,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城市观瞻。
第十四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洗车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车辆驾驶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投诉。
对洗车场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用事业、环保、环卫、规划建设、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城市洗车场建设和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在本规定实施前已投入运营的城市洗车场,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未经批准开办又不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城市洗车场,或虽经批准开办但不符合建场条件、设备简陋、强制洗车、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洗车等管理混乱的城市洗车场,由城市洗车场管理牵头或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符合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建场条件,经过整改,符合标准的洗车场,由联审小组规定时间,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重新登记。
(三)对设置在住宅区内或周边的洗车场,因噪声扰民等原因,引起群众投诉不断的,引导其迁出市区惠城中心城区和县城镇以上城市密集区或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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