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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1 08:05:00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

  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现代企业制度,为考察员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完成经营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

  第二条考勤是考核员工出勤,工时利用、劳动纪律以及支付薪酬的依据,又是企业开展正常工作和保障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企业依现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遇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作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勤采用打卡制或签到制。目前各部门均采用签到制。签到表由各部门考勤员统计核实,部门保存,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月末各部交考勤汇总表至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职。

  (一)迟到。未按照企业规定工作起始时间到达工作岗位上的行为。

  1、迟到不超过半小时者,一次扣薪资

  20元;

  2、迟到半小时不足一小时者,一次扣薪资

  50元;

  3、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者,视同事假一天。

  (二)早退。未到企业规定工作结束时间提前擅自离岗的行为。

  早退一次视同事假一天。

  (三)旷职。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的行为。

  旷工每满一天视为旷工一次,并按照《薪酬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章请假

  第六条员工无论拟休何种假别,必须提前请假,办理书面《请假单》,休假审批案《休假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1、病假。员工请病假需凭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病历。

  2、公假。员工应提供有效证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

  第七条连续15天以上病假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员工要求上班者,须经原诊断医院出具证明,并经一周适应期后,经公司同意方能上岗。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2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权责单位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五条 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六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九条 驾驶员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

  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补加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即向有关各方汇报。

  13、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十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擅离工作岗位。

  4、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接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5、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公司声誉。

  6、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十一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十三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部门主管审查并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私车公用按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完善公司文件收发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文件。

  3.职责:

  文件收发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

  工作内容

  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文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公司文件由行政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文件密级,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以上文件须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以上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外来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行政主管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行政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 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 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 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 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 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 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 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 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 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 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 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 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 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 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 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 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 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 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 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 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 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3、 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 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 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 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8、 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

  9、 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 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 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 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 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 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八条 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 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 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 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1、 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提报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2、 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 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 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 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 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 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 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 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 合同文字

  (1) 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 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 合同的经济效益

  (1)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 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 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 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 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 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我方为供方,在尽力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 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八条 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 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 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 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1、 合同承办部门确定的合同承办人会同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 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 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 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 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 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 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 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发票等。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八条 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四十条 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第四十三条 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 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 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 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 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 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 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第五十一条 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 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 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 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协议、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 开工、验收、提货、发票等有关单位票据;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 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 证人证言;

  6、 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 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 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适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4、 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 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 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 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十章 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五十八条 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 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 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 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6

  会议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保证政令畅通及提高办事效率,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部门岗位责任的落实,特制定会议管理制度。

  一、投资公司会议

  投资公司会议是公司决策的重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排主持召开,各关联公司主要负责人、投资公司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或指定专岗专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学习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指示精神或国家对行业的宏观政策;

  二是讨论决定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重大问题及投资决策;

  三是分析阶段工作形势及工作进展,互通情况;

  四是制定中长期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

  五是其他事宜。

  二、部门例会

  例会是投资公司部门及关联公司所属部门定期召开的阶段工作总结及目标设置的.周期性议事会议。由投资公司(含关联公司)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或由公司指定专人召集或主持。投资公司例会由公司各部门或各关联公司负责人参加;各关联公司例会由所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参加;部门例会由部门所有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公司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会议的指示精神。

  二是讨论通过部门有关工作计划或工作安排,以及对工作计划的考核措施。

  三是部门各岗位汇报一周的工作情况,以及需部门提报解决或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

  四是由负责人对各岗位的一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评价,提出下周或下阶段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五是部门各岗位员工提报的工作改进建议。

  六是其他需要例会解决的问题。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针对某项业务或行政工作召开的具有一定目的性的议事会议。由投资公司安排或各关联公司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或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召集或主持召开,议事范围内的相关公司或部门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通报公司对专项工作的要求及规定,以及专项工作安排;

  三是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穿插或配合问题。

  四是公司拟定的技术革新及业务攻关等课题研究;

  五是对外申报及审批材料的交流及会审;

  六是公司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宜

  一是会议组织与安排。会议日程确定后,相关部门应根据安排做好会议的组织或召集,组织不力影响会议召开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会议时间安排。为控制会议成本,会议时间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延期的须于会前2小时告知;要控制好会议时间,不能出现议题松散、内容冗长的现象,所议问题不能久拖不决。

  三是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不能无故缺席各种会议,无故缺席者按照旷工处理(例会组织者缺位的,应安排专人召集

  及主持会议);会议期间要关闭各种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震动状态),避免扰乱会议秩序。应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形成意见未获审批或正式生效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避免造成混乱。

  四是会议原则。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大力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允许观点不同或保留意见,切忌一团和气,以利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决议形成后,与个人意见不同的,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五是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性质不同,会前应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会议结束后要于次日形成《会议纪要》,报送投资公司管理部转呈公司领导审阅并存档,完成情况记入当月考核。需印发执行的由管理部形成公文印发。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青*投资字(20xx)2号文件停止执行。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7

  房地产公司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网站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公司及行业内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更好的为公司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及进行对外宣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于公司宣传、搭建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全体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四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行政部代表公司行使所有网站的管理及维护职能,设网站管理员;各部门为二级管理组织,设网管专员;网站制作方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维护网站的稳定和。

  第五条行政部是公司综合信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网站的全面管理、更新内容上传、维护及网管专员培训的工作。

  第六条行政部网络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

  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分派专人(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执行与监督;

  4、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行政部全面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及网管专员的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网站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6、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7、应负责监督各部门网站管理与维护状况并及时组织相关网管专员集中学习。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网管专员职责

  1、应对网站管理与维护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按照行政部所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积极提交有关最新信息;

  2、负责与部门有关的二级网页更新内容并根据栏目设置和行政部的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部提供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文件、法规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对所提供的材料要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凡公司领导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传,以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新闻的快捷传播;

  3、网管专员务必要在行政部所规定时间前将信息采集并加以修正。

  4、网管专员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更新工作落实情况;

  5、网管专员对网站互动性栏目,应建立监管制度,确保网站内容积极、健康。

  第三章上传信息相关要求

  第八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信息更新由公司各部门提供,由其负责人采集,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再由公司网管专员传送至行政部。

  (二)信息采集: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新闻、公司工作动态、公司新政策、优惠活动、新产品推介、产品使用指导、状况、行业信息等。

  (三)上传信息审查

  1、上传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布;

  2、上网材料必须是已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资料,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3、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信息发布按流程运作:提交初审(部门负责人或网管专员)→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各领导)→上传发布(网站管理员);

  5、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各部门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为:每个月提供信息两次,每次提供信息时间在15日之前和30日之前。每次提供信息至少一篇。

  6、信息发布时间:网管专员采集材料并修正提供后,一经审批,及时发布;

  7、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上传信息涉及到公司全局性工作的需经董事长审核。

  第九条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十条上传信息的更新

  1、各栏目信息必须要定期更新;

  2、定期检查网站上互动相关的信息,及时作出回复。凡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带有广告性质的留言应马上删除;

  3、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4、公司介绍或概况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条安全保护

  1、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2、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

  3、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实施的言论;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网管人员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

  其它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言行。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1、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应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2、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网管专员在信息递交到网络管理员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8

  1.0就餐管理

  1.1员工就餐时须佩带工作牌,领餐前将饭卡交给厨工,厨工应核实无误后划卡,并在就餐员工名册中记录,将饭卡交还给员工后发餐。无饭卡时,厨工应拒绝发餐。

  1.2员工领餐时须依次排队,不得进入工作间自行拿取。

  1.3未经办公室许可,严禁带外人到员工食堂就餐。

  1.4因业务往来需在餐厅就餐的,须提前小时通知餐厅准备,并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凭办公室开具的临时饭卡用餐。

  1.5酌量盛饭,不浪费食物、纸巾、牙签等。

  1.6不得在食堂内发泄个人情绪或喧哗嬉闹,餐具要轻拿轻放。

  1.7若饭卡遗失须及时向行办公室申请补发,并到财务部交纳元罚金;凭财务部门的收据由办公室文员补发饭卡,补发之日前每天午餐一律视为就餐。

  2.0餐厅卫生及安全管理

  2.1环境清洁管理

  2.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筐内;

  2.1.2将适量的洗洁精滴至餐桌上,并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直至无水迹、油污;

  2.1.3用扫帚将餐厅全部地面清扫两次以上,直至地面无垃圾;

  2.1.4用拖把将餐厅全部地面拖两次以上,直至地面无水迹、油污等;

  2.1.5清洗、拧干拖把、水桶、扫把后整齐放置地指定地点;

  2.1.6每日开饭前后,厨工将餐桌、椅凳、纸筒、牙签摆放整齐;

  2.1.7厨房窗户玻璃,每3天用干净的抹布擦拭一次;

  2.1.8厨房门每天用干净的抹布擦拭一次;

  2.1.9厨房墙壁、天花的清洁每月用干净的扫帚清洁一次。

  2.2工作间、餐具、厨具清洁管理

  2.2.1厨工每日开饭前完成工作间的清洁工作;

  2.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盛装佐、配料等的器皿清洁后,整齐的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2.2.3清洁工作间地面、台面,并将垃圾到入垃圾筐内;

  2.2.4用清洁抹布清洗厨具两次以上,直至洁净;

  2.2.5用洁净、干爽的抹布将已清洁的厨具抹干,直至无水迹;

  2.2.6将已抹干的.厨具整齐地放入已清洁的消毒碗柜中;

  2.2.7将厨具进行定期消毒;

  2.2.8用洁净的抹布将工作间的全部台、柜表面擦拭干净;

  2.2.9用清洁干净的拖布将工作间地面拖拭干净,直至无水迹。

  2.2.10员工用餐后将剩余物到入泔水盆内,把托盘放在指定地点;

  2.2.11厨工将待清洁的餐具拿入工作间内;

  2.2.12先清洁餐具内的剩余物,然后放入清水,倒入适量洗洁精,用洁净抹布清洗餐具;

  2.2.13将已清洗的餐具用水洗两次以上,直至物油渍;

  2.2.14用干爽、洁净的抹布擦拭已清洁的餐具,直至无水渍;

  2.2.15将洁净的餐具放入已清洁的消毒碗柜中;

  2.2.16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定时消毒。

  2.3餐厅除害管理

  2.3.1餐厅发现有鼠迹、蚁迹现象时,应申购灭蚊、蝇、蟑螂、鼠、蚁等的药品;

  2.3.2药品购回后,餐厅负责人组织厨工在餐厅内喷药、放药,喷放次数、地点视情况而定。

  2.3.3厨工须特别注意药品喷、放地点,小心喷、放,不得污染食物;

  2.3.4厨工须及时清扫死亡害虫;

  2.3.5厨工在喷、放药品及清扫害虫后,须及时将药品放置于指定的安全地点,保证员工不会误食;

  2.3.6厨工在喷、放药品及清扫害虫后,须及时更换或清洗衣服、洁手,否则不得接触食物;

  2.3.7餐厅负责人须严格监控实施全部过程,确保对食物不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

  2.4餐厅安全管理

  2.4.1餐厅地面须经常保持干净,以免员工用餐时摔倒受伤;

  2.4.2用餐人数多时,员工应自觉排队领餐;

  2.4.3厨工在清洁环境卫生时,须留意检查餐桌、凳是否牢固,做到及时修理,必要时予以更换;

  2.4.4厨工使用工具时,应避免被锐器(刀、剪等)划伤及钝器挫伤、砸伤、碰伤;

  2.4.5厨工应慎用化学调味剂;

  2.4.6严把采购关,不使用过期、变质、不安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2.4.7注意安全用电、用水,特别是电器设备按照设备保养规定定期保养;

  2.4.8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9

  一、工程管理部的职能:

  1.工程管理程部做为公司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

  2.参与项目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预决算等工作;

  3.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使工程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4.按照公司制定的精品'战略,进行高质量的工程管理,创建精品项目;

  5.采用科学、合理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控制建造成本,降低工程造价。

  二、工程管理部职责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负责与设计院进行本专业具体的业务联系,确保结构专业施工图质量满足公司和项目的要求;

  3.在施工阶段,负责同设计院就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内容,进行具体的业务联系,提高解决图纸问题和现场问题的效率,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4.跟踪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搞好现场三通一平;

  5.负责施工图审查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6.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方案的审查;

  7.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落实安排项目管理人员;

  8.定期对工程的进展进行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9.定期对部门内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10.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1.配合监理单位对现场管理、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检查,主持或参与对工程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2.对设计变更、修改、现场施工签证进行技术审查,按公司和部门的管理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13.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有关文件的'研讨,提出本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14.配合物料供应部对到场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的接收和使用进行监控;

  15.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并作为公司档案管理的补充;

  16.负责现场资料的收集,为索赔和反索赔管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17.为成本控制部的决算审查工作提供现场情况说明;

  18.收集整理工程有关资料,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为其提供工程方面的建议;

  19.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售后服务;

  20.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

  21.对工程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计划的完成;

  2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与工程合同的审查,对有关工程技术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3.配合策划销售部,对现场售楼处和样板房的施工进行管理。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0

  1、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

  已经核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公司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公司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公司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

  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公司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6、公司招标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司招标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招标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公司招标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公司招标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公司招标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7、公司招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公司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另有规定除外。

  9、经资格预审后,要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10、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12、公司招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13、公司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14、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公司招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15、公司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16、公司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公司招标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公司招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公司可适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7、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18、公司招标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

  十日。

  19、公司招标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公司招标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公司招标小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公司招标小组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

  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一)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3、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24、公司招标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公司招标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公司招标发出。

  25、中标通知书对公司招标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公司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公司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停止其一定时期内参与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业务,资格认定部门可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小组成员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公司公司招标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公司招标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中标人不履行与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招标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1

  加从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着眼,包括四个纬度,第一是财务纬度,第二是内部流程纬度,第三是客户纬度,第四是员工纬度,或者叫做学习与成长纬度。可能以往的一些企业对一线公司负责人考核,只看你当期的利润是否完成了,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些公司有短期行为,只保证当年度绩效指标看上去非常漂亮就可以了。

  这四个纬度分别有差不多三到四个指标,应该说财务纬度算比较重的纬度。作为万科这样的上市公司,财务纬度是不能放弃的,所以财务纬度是万科这几年比较重要的目标,但客户纬度从原来的15%现在调到了25%。对于一线公司,万科希望更加可持续的、长期的、相互制约的这样一些指标,来更加综合、更加均衡的来考核一个公司的成长,和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水平。

  对于一线职能部门万科主要是用KPI——关键业绩指标。每一个部门都会有关键业绩指标,这个业绩指标是从公司战略逐层分解下来的。以人力资源部为例,一个很重要的考核纬度是员工的纬度,比如说员工满意度、骨干人员流失率、投入产出比,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指标,这样的指标会作为人力资源部关键的指标。

  采用有区别的考核周期

  一般对中高层的考核周期以半年度或年度为宜,对基层员工的考核周期以季度或月度为宜。对于不同职能部门的员工考核周期也要分别考虑,例如,对营销系统副总经理/总监与销售计划考核的周期就要相对频繁一些。

  采用有区别的考核形式

  针对高层/中层/基层岗位在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周期等方面的差别,相应地就要对不同岗位采用有区别的考核形式。

  如一家企业实施有区别的考核形式的例子:

  高层员工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周期

  员工类别

  半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

  工作职责

  评价

  KPI指标

  评价

  工作计划

  评价

  KPI指标

  评价

  工作计划

  评价

  副总裁/集团职能总监/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

  50-60%

  50—40%

  50-60%

  50—40%

  其他员工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周期

  员工类别

  季度业绩考核

  年度考核

  工作职责

  评价

  KPI指标

  评价

  工作计划

  评价

  季度业绩考核平均

  能力评价

  态度评价

  集团部门副总监、专业经理/下属公司部门总监、副总监、经理、副经理

  —

  40%-50%

  60%-50%

  8

  ……………………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文件管理

  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三)收文的管理

  1、公文的签收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登记签收后分别交办公室文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办公室文书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2、公文的编号保管办公室文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文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办公室文书,切忌横传。办公室办公室文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四)发文的管理

  1、发文的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公布公司规章制度;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3、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五)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①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②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种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③经理办公室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④公司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⑤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⑥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⑦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⑧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⑨公司日志和大事记;⑩公司向上级请求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部门、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3、立卷要求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4、文件的销毁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公司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3

  为提高会议质量,反映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范围

  本会议管理制度适用公司主办的各种行政办公会议、各种联谊会、座谈会等。

  二、公司例会

  1、会议时间:临时通知;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特殊情况临时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4、如部门负责人因事缺席,要事先向总经理请假,并指派本部门有关人员代为参加;

  5、会议召集人为总经理,参会人员应做好有关准备(提案、发言要点等)材料;6、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无故缺席;

  7、会议研究未定或暂不传达的事,不准向外泄漏;

  8、根据会议决定,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设法完成,不得推诿,保证决议得以顺利落实;

  9、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由综合部负责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

  10、除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外,综合部秘书负责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并按会议性质呈相关领导审查签字;

  11、公司以外会议,一律由综合部向总经理汇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参会,参会人员会后需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

  12、公司临时组织的会议,综合部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与会人员要做好发言或汇报的'准备工作。

  为了更好的协调工作,控制工程进度,掌握工程质量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工程部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时间:每周六下午两点半

  二、参加人员:工程部全体

  三、会议组织:工程部经理

  四、会议内容:

  1、本周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2、工程进度情况汇报

  3、下周工作重点

  4、需要上会研讨的其他事项

  5、相关技术的探讨

  五、会议需注意事项

  1、有特殊情况需组织专项会议

  2、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会

  3、形成会议纪要存档检查制度

  1、各技术员每月巡查工地,同时将安全、工程质量等情况做施工日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

  2、各主管需自查所负责的项目,检查个技术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监理并上报经理,工程部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巡查总工不定期巡查工地巡查发现的问题对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理决定对到工地材料做抽查工作对质检站提供的报告做抽查及复查工作对现场使用材料做抽检隐蔽工程的抽查并留影像资料及时签证。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4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职责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门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管理。

  四、工作内容

  1、本公司作息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的,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

  4、公司节假日值班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领导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作为员工加班补贴或轮休的`依据。

  5、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人事后须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上班时间迟于规定时间,按迟到论处;下班时间早于规定时间,按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资50元。

  五、打卡规定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打卡,打卡时间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岗位不能按时打卡的可填写补勤卡申请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一经发现,对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并记过一次;

  3、员工未打卡时,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行政办公室,否则按故意不打卡处理。

  4、员工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1天处理:

  5、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请假后逾期不归;

  6、故意不打卡;

  7、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

  8、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旷工及违纪的处理:

  1、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给予不超过当月工资30%的经济处罚;

  3、当月旷工超过3天,或当月迟到、早退超过8次者,公司将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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