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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3-10-21 07:38:36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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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

  一、绩效考核对象:参与考核的病房临床医生。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二、绩效考核指标

  A、绩效计算指标 1、实际占用床日; 2、诊疗人次; 3、出院病人总收入;

  B、绩效扣罚指标 1、病历质量; 2、医疗安全; 3、服务满意率; 4、医保、农合合格率 5、平均床日费用控制。

  三、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原则,按工作量提取绩效; 2、坚持质量优先原则,按诊疗质量倒扣绩效。

  四、绩效计算公式

  医生绩效=(三项提取费用·x)——工作质量扣罚额 其中:x=不同阶段绩效比例

  五、绩效考核细则

  六、举例

  绩效核算:某医生分管10张病床,开放床日300个,当月出院病人30个,平均住院天数7天,共计实际占用210个床日。出院病人总收入82500元。

  绩效核算:

  1/、实际占用床日;210x4=840元 2、诊疗人次;30x25=750元

  3、出院病人总收入30x4000=120000x0.01=1200元 合计:2790元 绩效扣罚;

  1/病历质量;按《医院医疗质量奖惩办法》实际扣罚额。假定当月扣250元; 2、医疗安全:当月无纠纷和事故,无扣罚;

  3、服务满意率;当月考评达90%,应扣5%,2415x5%=120.75元; 4、平均床日费用控制:当月费用标准没有超过,无扣款。 5、农合违规扣罚250元; 合计扣罚:620.75元

  实得绩效;2790—620.75=2169.25元。

  七、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按分管医师平均绩效为个人绩效。

  八、本细则自20xx年3月起执行。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2

  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保证我市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运作,依据《开封市规范乡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意见,特制定临安市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医疗工作

  1、按照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和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基本医疗工作并与《医疗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项目相符,病人就诊时门诊病历、处方、日志登记和书写符合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对危、重、急病人的处理要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对可预见严重情况发生的要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2、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在本卫生室(站)就诊的外配治疗用药原则上不能给予治疗处理,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加以说明并征得病人同意后签字。村卫生室(站)一律不得出诊到家庭进行输液或伤情清创缝合处理,对就地发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现场抢救的,在按规范急救程序简单处置后立即转送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留观,事后补写急救记录。

  3、村卫生室(站)要严格做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弃物、消毒隔离(紫外线、高压灭菌锅、污物桶)的使用情况记录。对对医疗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性废弃物必须定期运送至卫生院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理或出售,每年与卫生院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4、熟悉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用药目录,掌握对基本药物的应用(包括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适应症、剂量和用法)。对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不得滥用,处方中用药要与疾病相符并按农保规定病种用药量比,不得超量用药。除药品零利率外的治疗性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乱收。

  5、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公示,上班时间穿戴工作乙卯并佩证,对2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与休息时间并有交接班记录。对一人一室的村卫生室人员在休息时需要在醒目处告示休息时间和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连续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须向卫生院负责分管人员请示后方可休息。

  二、公共卫生

  1、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掌握自己辖区内各种基本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加强与本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合作和联系,协助卫生院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管理名册,及时调整数据的动态变化,按时下发辖区内儿童及流动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做好流动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做好聚餐申报和指导工作,准确、完整的按卫生院的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类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数据。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院对可疑传染病的排查和确诊病人的居家隔离、随访和健康指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不得诊治,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对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登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协助卫生院分管人员做好血防、精防、结防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村域(辖区)内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动态掌握人群健康信息数据,开展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村域(辖区)内60随及以上居民人口信息变化与健康基本情况掌握和开展规范化健康管理。协助开展死因监测。

  4、做好村域(辖区)内慢性病、精神病随访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病病人随防管理,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按规定要求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

  5、负责做好村域(辖区)内公众健康教育公众。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三、药品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站)所有配备药品必须是基本药物所属的品规,药品和非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一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报卫生院分管人员统一集中采购,不得私自采购,不得配备基本药物范围外的`任何品规。

  2、村卫生室(站)所配备的基本药物一律按供应价实行零利率销售,不得私自加成获利销售,对基本药物以外的卫生耗材类可以按成本价的基础上实行5%加成销售,其他治疗过程中的收费项目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卫生院统一集中采购的基本药品货到后,村卫生室(站)负责人必须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总额进行认真仔细核对,有误时当面对配送单位说明清楚,有必要时向卫生院负责采购人员也说明清楚,做到三方一致。

  4、药房人员要对药品加强管理,药品必须存放在通风、干燥之处,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对药品要求低温存放的必须存放冰箱,需避光的存放在阴暗处,定期检查有效期,同时做好防虫、防霉、防鼠措施,定期清查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5、药房发药时必须严格仔细执行操作规程,要认真核对,要向患者提供书写用法,不得口头传达。同时,按照农保政策控制处方用药量,不得串换药品,每日做好药品的进销存,保证现金、药品、账目一致。

  四、财务管理工作

  1、村卫生室(站)人员必须按照《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临政【20xx】69号、《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站)医生聘用办法》、(临卫疾【20xx】15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所属卫生院进行“六统一”管理。

  2、村卫生室(站)必须每日对收支情况进行结算上报,并对收入按卫生院指定账户按时上缴,不得扣缴、少缴或不缴,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对每个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进行立账建册,对村卫生室(站)由于急用的支出(办公用品、水、电等)可以通知卫生院负责人后进行暂时列支,但必须提供收据或发票、经手人电话、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以便日后做账。

  3、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参照卫生院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卫生院要加强对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各项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不得将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补助经费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克扣。

  4、村卫生室(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所有收费项目的(包括外出上门服务)必须开具发票,实行一人一病历、一登记、一处方、一发票,每日下班结算做到现金、处方、发票数额一致。

  5、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收费、不得药品加成出售、不得擅自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卫生院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监管、定期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乡村医生要严肃处理,酌情扣除奖励性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6、各村卫生室(站)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业务收入要做到日结月清,卫生院负责人代理账目必须与代管各村卫生室(站)账目款额相符。

  五、学习培训工作

  1、卫生院加强对下属村卫生室的各类业务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他们的专业服务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特别要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工作,配备护理人员要鼓励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2、对辖区内符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卫生院要合理、科学安排好学习与上班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为了提高个人专业技能和村卫生室(站)的发展,对参加全科医师和全科护士岗位培训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以1000元的补助,并作为今后福利普升的重要依据。

  3、卫生院对所辖的乡村医生每年不少于6次的培训例会,一般二月一次,例会培训内容包括:各类专业和非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传达卫生信息和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思路,布置落实任务、提出建议、交流商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评估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同时能够使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站)之间。各村卫生室(站)之间经常性的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发展。

  4、参加例会培训的乡村医生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做好每次例会内容的记录,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卫生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每半年做一次总结评估,卫生院要把培训例会纳入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

  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各级卫生部门和乡村医生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工作,积极进取,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3

  我市自20xx年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工作以来,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建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对各类重点人群实行健康管理,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效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服务质量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对家庭医生进行全面管理和综合评估,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在机构内营造岗位竞争氛围,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社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动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市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区医疗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 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指标(试行)》实施,并对照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结果由各机构考核小组负责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 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以保证公正性。

  (四)奖惩结合原则 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以达到公平、竞争、激励的效果。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 考核结果要向被考核者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等,发挥教育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及成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管理、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三方面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团队管理占20分,服务功能占50分,服务效果占30分。具体见考核指标(见附件1)。

  (一)团队管理 包括团队管理、分工管理和信息化手段三方面。考核评价家庭医生整体签约情况、内部管理机制、信息化手段利用的程度,并以当年目标值为基准,综合考核团队管理状况。

  (二)服务功能 包括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双向转诊三方面。基本医疗包括医疗服务数量、合理医疗及医疗质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重点人群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特殊人群保健;双向转诊包括向上和向下转诊,充分体现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功能。

  (三)服务效果 从医德医风、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效果;通过对服务对象及机构内部的满意度调查,对家庭医生式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五、签约要求

  (一)制度 以“分片包户制”为基础,各家庭医生团队应有明确的分工机制,对服务区域进行合理的分片(社区)、分小区(楼栋)、分家庭(居民),根据服务能力,确定各家庭医生负责的户数。

  (二)宣传 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可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开展健康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家庭医生和对服务内容的宣传,充分告知并引导签约。

  (三)签约 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为组成,按照自愿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与家庭代表签订《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共同履行约定条款。居民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具体服务项目。建议重点人群及慢性病高危人群签约时间1~3年,一般人群3~5年为宜。

  (四)记录 居民签约后,由责任医生将签约真实信息记录于《包头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绩效统计表》(见附件3)。

  (五)服务 按照协议规定,家庭医生团队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并将服务内容详细记入健康档案,以备考核。

  (六)评价 各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应及时获取居民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评价,根据居民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七)总结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及相关工作资料的总结和整理归档工作,如实填写《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当月工作量报表,由各旗县区卫计局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社管中心(E-mail:btssgzx@163.com)。

  六、考核方法及流程

  家庭医生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 建议以“月”为单位,各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进行质量自查。

  二级考核 结合实际,实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由中心组织完成自身及管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考核工作,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一级考核,建议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 旗县区卫计局应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建议半年和年终各考核1次。 考核流程:

  考核方案→考核指标→考核评分→一级考核及总结→二级考核→三级考核→综合考评及反馈→绩效奖惩→考核整改→追踪整改→汇总分析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4

  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00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5

  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传染病管理:对本村各类传染病(甲、乙丙类及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要及时发现与报告;结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导4次,记录卡与药品要相符,如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谎报者,一例扣除5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村医资格,并承担其法律责任;结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药卡不符者,扣发其管理费,并视情节轻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卫生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考核标准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积分制进行。对村卫生室的拨款以所得分数为准。

  5、及时完成卫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卫各种报表。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

  1. 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 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 保守本公司商业机密,不经过领导同意,不许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4. 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工作。

  5. 负责每天办理各项经营收入的收款工作,每日逐笔核对收入款的到账情况,收到款在第一时间开出收据并交会计开送货单。

  6. 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销售款,要在第一时间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如有以上问题公司将严惩不怠。

  7. 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8. 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不见会计、市场部经理的签字,出纳不得付款。无论经理是否签字同意,借款要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9. 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10. 服从领导安排,及时配合会计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医生绩效考核细则7

  第一条 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 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第二条 请示报告制度

  1. 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 对上级领导和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勤务登记制度

  1.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 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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