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1 11:56:3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统一服从实验老师的指导、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定期检查。

  新进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必须了解灭火放置位置、使用方法以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

  实验必须在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实验室指导教师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危险品的领用、使用、登记保管与管理。

  实验室内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易燃、易爆的试剂不得放在靠近烘箱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

  实验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进食食物和从事一切与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室严禁任何人抽烟、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实验中需用明火的,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做好防火措施。

  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废液应分类处理,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瓶、空瓶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扔。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分别保存在废液桶内并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及时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实验结束后,实验管理人员要清理仪器设备、试剂,清扫场地,并关好门窗,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安全管理制度2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师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学生在校园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条例:

  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安全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加强专题教育。校园开设安全教育宣传栏;每年3月份为“安全教育月”,组织开展全校性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宣讲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患知识。

  4.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二、安全管理

  把严抠细管理作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硬功夫来抓。

  (一)确保交通安全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二)确保活动安全

  1.组织教职工较大型的外出活动,必须坚持申报审批制度。严禁组织学员参加有危险因素的活动。

  2.校内各项活动必须事先考虑到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谁主管谁负责。

  3.组织校内外集体劳动,事先要明确目的,讲清安全要求,制定相应措施;严禁组织接触有易燃、易爆、高空等危险因素的劳动。

  4.日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擦楼道玻璃,焚烧垃圾等劳动要在安全指导下进行。

  (三)确保校园安全

  1.加强校内消防教育,严防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严禁学生携带危险物品或非学习用品进校进班。以防发生意外。

  3.总务处及相关人员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电源电线、文体设施等要经常检查维护,对年久失修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教职工和学员人身安全。

  4.在楼道、楼梯、楼上护栏处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

  5.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来客登记,控制校外人员随意进校,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干扰滋事,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机动车入校园。

  6.实验课、微机室要规范管理,有毒物品、强腐蚀药液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微机操作必须听从老师指挥,防止触电伤人。

  7.及时处理周边治安隐患。

  三、安全管理机构

  由校长亲自抓,校长是总责任人。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凡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利,教育不够造成学员伤亡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2.凡因工作失误,学校设施倒塌造成伤亡事故,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负责对受害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3

  天然气处理过程在很多方面具有与化工、石化行业等生产过程相同的特点。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给这些行业带来了巨大变化,其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过程大量采用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材料,随之而来的是产品品种更多且储存量更大、应用的工艺技术更复杂、操作条件更苛刻、工艺系统危害更多等,而愈来愈复杂的工艺系统又对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防止灾难性的工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艺系统的设计、生产满足有关安全要求,就有必要建立和贯彻有效的工艺安全管理系统。

  1、工艺安全

  (1)工艺安全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基本出发点之一是预防工艺物料(或能量)泄漏。虽然天然气处理过程发生的各类事故通常表现为火灾、爆炸和有毒物质暴漏等形式,但都可归咎为物料的泄漏或能量的释放(也可视为一种泄漏形式)。

  工艺系统一旦出现泄漏,就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工艺安全事故。这种物料泄漏或能量释放可能发生在正在运行的工艺装置、原料或产品储罐、输送管道或槽车以及船舶等。

  在天然气处理过程中,泄漏出来的天然气或凝液气化后形成蒸气云,其体积增大并蔓延,接触到火源后就会引发火灾或爆炸。火焰烘烤临近设备、管线,又可导致它们破裂;爆炸也可造成周围设备、管线破裂。这样,就会出现更多的泄漏,形成更大范围的火灾或更多的爆炸,即泄漏→蒸气云→火源→火灾或爆炸→更多泄漏→更多火灾或爆炸。反之,如果工艺物料按照正常工况(温度、压力、流量等)在设备、管线内运行,整个工艺系统就处在安全状态。

  (2)工艺安全的目的是在设计、施工、生产和维修中,运用工程知识、原理和经验,消除或减少与工艺过程相关的危害。

  此处所谓的“工艺过程相关的危害”,一方面是指工艺介质本身的危害,另一方面是指工艺过程(对该物料的处理、加工和储运等)所赋予的危害。例如,含硫天然气中h2s的毒性属于其本身的危害性;而在压力容器和管线内流动的高压含硫天然气就具有一定的能量,此处的“具有能量”是指含硫天然气在高压的.处理过程中所带来的危害性。

  因此,工艺安全既关注工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物料的理化性质,同时又关注如何处理、加工和储存这些物料。

  (3)工艺安全所指的安全有别于传统的“安全”概念。传统的安全概念主要是指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护作业人员,防止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工艺安全所指的安全则强调采用系统的方法对工艺危害进行辨识,根据建设项目不同阶段(设计、施工和生产)的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辨识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评估它们可能导致的事故频率和后果,并提出对策措施消除危害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危害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工艺安全重视以往设计的经验教训,强调严格执行相关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4)工艺安全的侧重点是工艺系统或设备、设施本身。职业安全更多的是关注作业人员的行为,而工艺安全除了关注作业人员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外,则较关注工艺系统或设备、设施本身是否存在技术缺陷或安全隐患,并且重视泄漏事故对工厂设备、设施的损坏和对环境的破坏。

  2、工艺安全管理

  (1)工艺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危险有害物料(或能量)的泄漏,特别是防止由于它们泄漏使人员受到伤害。完善的工艺安全管理系统不但可减少甚至避免人员伤害,也可避免事故带来的重大财产损失。此外,还可通过消除或减少工艺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工艺设备的可靠性,减少不必要的停车,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及延长工艺设备使用寿命等。

  (2)工艺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处理、使用、加工、储存危险有害物料的工厂、装置、设备或设施。它强调运用系统的管理手段来辨识、理解、消除和控制工艺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在设计上确保工艺系统具备可以接受的安全性,并使工艺系统在建成后按照设计意图安全运行。

  (3)工艺安全管理关注工艺系统的“变化”。许多工艺系统安全事故都是由于该系统的“变化”所引起的,例如液位偏高、流量过大、机泵故障等。这种“变化”可能是自发的,也可能是外部作用的结果。如果这些“变化”处于设计预期的范围内,就不会发生事故;反之,由于这些“变化”使工艺系统的运行工况超出设计预期的安全范围,就很可能出现操作问题或事故。这些“变化”可能发生在工艺、设备、设施或作业人员等方面,而且在工厂、装置、设备或设施的使用寿命周期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重要的是要将这些“变化”纳入管理中。

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 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爲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 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 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制”原则,制定本职责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状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状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职责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职责人,班主任不在的状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职责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6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前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前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7

  1、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三)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规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保持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聊必须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配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驾驶员、押运人员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各类车库不得存放汽油、橡胶水、橡胶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安全管理制度8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生产科必须针对工作面的情况和预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审批,经施工单位组织每个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开工。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督促施工队按期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令其立即返工,严重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勒令停工。

  5、当掘进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而作业规程中没有考虑到时,生产科要及时制定安全措施。

  6、当掘进工作面前方有水害疑问时,矿要制定探水措施方案,进行探水前进,只有待水害疑问解除后,才能停止探水工作。

  7、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制定安全措施。

  8、生产科必须及时把掘进巷道进行测量上图,以利于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制度9

  1.0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

  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 《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 《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 《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安全管理制度10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5、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7、公司应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8、公司在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三条 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

  第二章 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七条 基本资料

  (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

  第八条 安全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 安全目标与考核

  (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第十条 安全会议管理

  (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

  (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十二条 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

  (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

  (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与证书:

  (一)安全培训计划;

  (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

  (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管理

  (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班前五分钟等活动);(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特种设备登记表;

  (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

  (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

  第十八条 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伤事故报表;

  (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三)未遂事故记录;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安全检测与验收

  (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二)炸药库、油库检查、验收及审批记录;

  (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

  (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 ;

  (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 ;

  (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二十条 应急救援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

  (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

  (五)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一条 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

  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管理

  (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三条 安全文件

  (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专项安全管理

  (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 职业健康管理

  (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二十六条 安全宣传

  (一)安全宣传计划

  (二)简报、报道

  (三)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第三十条 各类台帐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第三十一条 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12

  1、小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路上必须戴小黄帽,靠右行走,不东张西望,不在马路当中嬉戏打闹。

  2、小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放学或外出。

  3、过马路时,金岙的学生必须从瓯青公路的桥下经过;选岙的学生必须注意来往车辆,靠右行走;庄岩的`学生在乘车不得将头、手伸出车外,以防发生危险;西洲的学生不要在瓯江五桥上追赶或向下张望。

  4、小学生不得私自或成群结队到江边玩水、游泳,游泳锻炼时要大人陪同,以免发生意外。

  5、小学生到校后不得擅自离开校园,不玩危险游戏,有事出门必须得到班主任或相关教师的允许。

  6、小学生上下楼梯时不准急跑、推人,要靠右按次序行走。

  7、小学生要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用手触摸或将异物插入电源开关,不得私自拆卸电器开关等。

  8、小学生在家长的监护下才能使用煤气家中,使用煤气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用完煤气后要关闭开关。平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泄露。

  9、小学生要注意防火,不得在太阳底下玩放大镜、火柴等易燃物。不得在家中、野外玩火,以免引起火灾。

  10、小学生不准在路边小摊上买零食,以免进食不卫生或过期的食品,引起食物中毒。在校外用餐要注意饮食卫生。

安全管理制度13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安监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机电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办公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在维护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的维护。

  3管理要求

  3.1各种设备、设施均应有各自的维护、保养工艺技术,作为安全生产的依据。

  3.2在进行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前,设备管理部门应事先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及组织措施,确保安全。

  3.3设备设施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期间进行检修,平时应注意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4各种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保持其准确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有损坏或失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3.5新制造的或定期维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压力和气密检查。

  3.6特种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完工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验收。

  3.7参加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性能,掌握操作要领,明确设备设施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3.8在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维护时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严防其他人员误操作。

  3.9在船舶修理现场应当根据施工危害的性质和程度,由专门部门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施,此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10所有的维护保养应保持记录。

  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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