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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1
一、药品经营企业换发证和GSP认证及跟踪检查情况
1、药品经营企业新办和换证审批工作情况。我县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137家,其中县级22家,镇级64家,村级47家,乙类非处方药柜4家。20xx年11月至今,我县共有新开办药店7家,其中镇级4家,村级3家。至20xx年11月换发许可证企业19家,其中县级2家,镇级2家,村级15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4家。
2、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情况。20xx年11月至今,我县有2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申请,已全部通过认证检查。除上述企业外,对已取得GSP证书27家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基本能按GSP相关要求进行经营。
二、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情况
1、今年四月份,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已对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我局根据市制定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就两年来我县在研究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药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2、今年以来,我局将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及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市局安排,重点加大对“挂靠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核查供货方或购货方购销人员的资质审核情况、购销药品收发运输情况、票帐货管理情况等关键环节。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0家次,对维护我县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行了保障。
三、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环节安全监督检查
1、加强我县批发企业的基本药物配送情况和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工作。对我县的批发公司特药公司进行了基本药物配送情况的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购进药品的渠道合法,对供货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能建立档案,能提供必要的许可证、GSP证、营业执照和业务人员资质的复印件证明。购销药品的进货、验收、储存、出库、等环节能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由专人对药品购销电子监管信息能在每周星期五或六定期上报。
2、加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目前我局已完成了对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品供货单位的配送企业档案(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业务员资质的复印件等)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家,镇级医疗机构16家),检查的覆盖率达到100%。
3、加强药品质量的抽验。按照市局下发给我局的抽验计划和要求,我局加大力度对基本药物的抽验工作,在本年度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评价性抽样30批,监督性抽样70批,并寄给市药检所进行检验。
四、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经营监管工作情况
1、今年来,我局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安[20xx]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特殊药品市场现状,我局按方案要求开展了对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特殊药品经营2家次,对特药公司过期失效的特殊药品盐酸氯氨酮注射液等110支按程序进行了销毁。通过对经营企业的检查,发现其能配备相对稳定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和业务员,并每年进行特殊药品管理的业务培训,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设有专库储存特殊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特殊药品专库安装有监控摄像系统,并与当地的公安报警系统对接。
2、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通[20xx]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按方案开展了中药饮片经营监督管理检查工作,检查发现批发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未有分装、改标签的行为,购进药品时能做好入库的'验收,购进记录等;库存过程中能按有关规定养护和管理,能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养护、记录等。本次行动出动了60人次,检查了45家企业,目前暂未发现有购进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企业基本能按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药品供货单位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供货单位的证照档案,能做好药品的验收、购进记录、养护等。
五、存在问题
1、部分药店的管理人员年龄较大、不熟悉电脑,素质和管理模式仍未能适应新时期的行业要求,思想认识上有依赖性,学习能力及积极性不高,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2、由于我地处边远山区、地形狭长、点多面广、执法人手不足、在打击个别无证经营药品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2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辖区内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两家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有*家(含零售连锁)。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达到100%。特别在中药
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
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3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辖区内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两家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有xx家。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达到10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
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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