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2. 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3.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您正确使用灭火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 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5. 实验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7. 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6
1、要严格执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7
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二、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三、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四、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六、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七、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八、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九、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十、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十一、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十二、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十三、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十四、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8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 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 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 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 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 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 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 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 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 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 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 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 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 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 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 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 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 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 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 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 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 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 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 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 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 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 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 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 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 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 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 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 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 X-ray, 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 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 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 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 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 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9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1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和保障实验安全等工作。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品专用柜,柜外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化学易燃物品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
4、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学物品燃烧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厚窗帘,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热分解、易蒸发的燃烧物品,实验中使用电炉、电热、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蚀物质、有毒气体及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学生实验时,必须提前说明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并备好医药箱内的急救药品,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8、科学处理三废,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收集缸,实验后的酸、碱、重金属盐、有机物、有毒残液要分类储存,按照《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妥善处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丢弃。
9、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3
物理实验室是学校财产的重要保管单位之一,为了确保国家和学校财产安全,使实验器材更好的为教学服务。本实验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当日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静,不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
三、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开始前和结束后,学生都要检查桌上的仪器有无丢失和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汇报给实验指导教师。
五、做实验时,不得擅离自己的座位,不得动用其他人桌上的实验器材,要在认真阅读实验手册的基础上,按步聚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详细做好实验记录。
六、遇有困难或问题,应举手向教师询问,凡违反实验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的'实验器材一律赔偿。
七、实验时应爱护仪器,节约用电或其他物品。若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
八、实验完毕后,要把仪器整理归位,桌凳排放整齐,填写分组实验记录本。经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加强实验安全措施,落实、完善各种安全设备,加强安全工作。
十、认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一致,学期及学年结束清点一次,并将清点情况报主管部门。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有关教师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定期检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定期更换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十三、经常检查实验室电源及电器设备,保证电源及电器设备安全、完好。无人时,要关闭用电电器、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十四、下课后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严禁私自夹带实验室物品出教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4
1、生物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生物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每个楼层配有两个消防栓,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
A、管理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B、使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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