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4 18:39:52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实用15篇]

考勤管理制度1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考勤管理制度2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习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记签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_____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4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考勤管理制度5

  【目的】

  为维持校区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适应范围】

  全体教职工。

  【作息时间】

  总部作息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

  午休12:00—13:00。周日下午13:00—18:00。

  各校区作息时间为:

  早9:00-晚21:00,各校区根据具体情况给员工做班次安排。要求每周必须安排员工工作满46小时,并保证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各分校区每月月底(每月25日后至下月1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次月的排班时间表,按照各自校区的排班表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时间。

  【考勤规则】

  1、每日上、下班时间打考勤卡,午休时间不打卡,打卡前确认考勤机调制正确位置打卡。

  2、每月上半月打考勤卡1日-15日面,下半月打16日-31日面。

  3、员工需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各校区校长助理负责监督打卡情况,经发现代打卡现象,扣除委托代打卡者当日工资,扣除代打卡者双倍当日工资。

  4、员工超过三次代打卡现象,委托代打卡者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校区开据处罚证明并与校区办理交接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代打卡者通报批评。

  5、有漏打、误打、导致无法辨认时间的必须在第二日下班前找领导签批。无签批者,按旷工1日处理。每月领导签批不得超过3次(含),超过3次签批,每多签一次,签批者和被签批者双方均扣50元。

  6、考勤卡上不得有考勤重叠、私自涂改现象,出现以上现象每次均按事假半天处理。

  7、员工到总部或其他校区参加相关事务时,需携带考勤卡,到总部或其他校区打卡。考勤时间应与个人正常排班时间一致。

  8、当日外出无法打卡者,需提前取得上级领导的批准,并在办事回来后找上级领导签批,并注明外出事由。外出签批超过3次的计入扣款次数里面.

  9、不得恶意损坏打卡机,否则照价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记入员工档案。

  【违纪说明】

  ※迟到:

  1、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上班时间不能及时到岗且未与领导请示者,按迟到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迟到10分钟—30分钟扣款30元,迟到30分钟—60分钟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120分钟按旷工1日处理,迟到120分钟以上按旷工2日处理。

  2、考虑到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允许员工每月有2次不计入考勤的迟到机会,两次迟到时间每次均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累计)。若第一次迟到即超过1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不再扣除迟到罚款。

  3、每月迟到累计超过5次(含),不论迟到时间长短,都按旷工3日处理,不再扣除迟到罚款。超过10次迟到以上,除扣除相应薪金外,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早退:

  1、员工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下班,不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次,扣50元。早退累计2次以上(含2次),按旷工1日处理,不再扣除早退罚款。

  2、每月累计早退5次以上,不论早退时间长短,都按旷工3日处理,不再扣除早退罚款。早退10次以上,除扣除相应薪金外,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旷工:

  1、未经过直接领导批准、或经调岗后无故未出勤被视为旷工。

  2、以短信、邮件等请假的被视为无效,按旷工计算。

  3、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300%.

  4、试用期内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含),除扣除相应罚款外,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正式员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含),除扣除相应罚款外,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假期】

  ※事假:

  1、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出勤被视为事假。

  2、所有事假均需在事假前填写《请假单》,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方生效。

  3、试用期内请事假,试用期时间随请假时间增加而增加相应的天数,即请1天事假,试用延长1天。

  4、试用期第一个月请事假时间超过5天,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3天(不含)内事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并由部门经理批示后方生效。

  6、3天(含3天)以上事假必须提前1周申请(非可控因素除外),5天内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生效,5天(含5天)以上总经理审批后方生效。

  7、中心校长、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需总经理批示后方生效。

  8、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4小时)。

  9、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病假:

  1、员工因生病无法出勤或继续工作,被视为病假。

  2、预约医生的病假需提前3天请,未预约医生的病假需以电话形式告知直接领导,短信、邮件形式请假无效。

  3、病假结束后,员工应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交三甲医院(或具备开假条级别的医院)开具的盖‘病休专用章’的诊断证明原件至考勤员。

  4、假条原件随员工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假条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5、经调查发现员工的假条为虚假假条时,病假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除扣罚相应薪金,并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保留追究医院相关医生责任的权利。

  6、病假期间日工资享受原当日工资50%的待遇。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

  1、年假、婚嫁、产假为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2、工作满一年后的年假为3天,每增加一年,年假时间增加1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工作满20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3、婚假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结婚证日期必须为到公司入职后的日期,且假期需自结婚之日起至满一年期内休完,逾期此假期作废。

  5、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产假需持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6、婚假与产假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7、员工亲属过世需休假为丧假,直系亲属过世丧假时间为3天,非直系亲属过世丧假时间为1天。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8、公司会考虑员工路程情况,酌情给予路程假2天,累计假期时间不超5天。

  9、丧假为带薪假期,路程假为事假无薪。

  10、所有假期均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备案,否则视为事假。

  【请假流程

  1、员工请2天以内的短假(含2天)需提前一天向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申请,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同意方可休假。

  2、请3天以上的长假(含3天),计为特殊假期。特殊假期要至少提前1天报电子版给人力资源部,请假单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批准后方可休假。

  3、未按正常流程申请、请假未得到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签批未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相关责任由请假人自负;

  4、中心校长、总部经理级人员请假需提前两天向总经理申请,填写《请假单》,总经理签批后,提前一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按正规手续备案的,发生事故或问题,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所有请假均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申请,短信、邮件申请均无效,不经批准未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6、特殊批假,指不符合公司假期规定,由上级领导或中心校长特批的假期。申请特殊批假的员工需填写《请假单》,中心校长批准后,需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在特殊假期违反公司规定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为该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在其薪资中作相应扣除,情节严重的要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

  ※加班调休

  1、公司实行加班倒休制度,秉着先申请加班,后调休原则执行。加班每满4小时,计为加班半天,少于4小时不计为加班。加班满8小时,计为加班一天。加班满4小时不满8小时的,按加班半天处理。

  2、加班需提前1日填写《加班单申请》,得到上级领导签批后可记为加班。

  3、部门经理、中心校长加班需向总经理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记作加班否则加班无效。

  4、无“加班单”者,视为未完成任务个人自愿加班,公司无义务为自愿加班者调休。

  5、调休需要有上级领导审批,申请者需提前1日填写《调休单申请》,得到上级领导签批后方可调休。

  6、当月加班可用于当月和次月调休,第三个月即作废。擅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

  7、各校区校长安排员工的调休时间尽量合理,不要有冲突或空缺人手的现象发生。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校长及申请调休的员工双方扣除50元。

  ※调班:

  1、每月排班表一经确认,任何员工不得随意对班次进行调整。

  2、调班需提前一周申请,经校长审核,人力资源部签批后方生效。

  3、每名人员最多有三次调休、调班情况,请各校区校长及校长助理监控。如出现违规调班,调班者及签批者受同等责任惩罚。多违规调休、调班一次,双方扣除50元,依次累计。

  各校区每月1日上报考勤电子版,电子版仅需当月排班及当月考勤汇总表。每月3日上报考勤纸质版,纸质版需要考勤员及校长签字。并要求员工对考勤确认签字。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即生效,原制度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7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考勤管理制度8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减轻工卡核算工作的压力,从而达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标准化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公司考勤以工卡为核算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请假条来确定员工的具体出勤状况。为此要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主要从请假,打卡,签卡,核算四个方面来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真正达到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

  一、请假:每位员工有事或有病须请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根据请假条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不符,以请假条为判定标准。

  1、请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从人事部调出请假条发到每个班组,请假员工从班组长那里拿请假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然后交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找相关主管签字,最后交到人事部盖章确认,需要总务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负责向上传递,经总务批准后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员不准直接找总务批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请假权限的规定:普通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1天以上7天以内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人事管理员再盖章确认。7天以上的长假必须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再交人事管理员签章确认,三天以上由总务批准,才能生效;写字楼文员一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盖章确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先签字再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三天以上者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产部门主管请假一天以内由生产经理批准同样要求签卡,其它部门主管请假由总务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医,未能及时请假,应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条。晚上请假时,经部门主管或其他带班干部签字确认,保安凭假条放行,请假者本人应于假毕次日拿假条到人事部登记,否则作旷工论处。

  3、凡未获准休假又不能提供就医证明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病事假无工资。

  4、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罚人民币1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核算时不影响全勤奖)5、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后签卡的要从重处罚30元整(时间长者,视情节作旷工处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为基础,根据考勤卡来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卡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规范打卡可以减轻我们核算工卡的压力,也使我们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

  1、人事管理员每月按在岗人员编制工卡,具体要分部门组别来编制。并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门主管手中,然后由部门分发到每个员工手里,每月月底结束时,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否则员工处罚10元,管理人员15元整,同时代多人打卡则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遗失或损坏,持卡人应于当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员申请补发,人事管理员登记并对其扣罚10元整。然后由行政主管签卡确认。

  三、签卡:如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须打卡者,一律要求签卡,否则一律作旷工或投机行为处理。

  1、因请假而需要签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签卡,否则一律无效,人事管理员凭假条签卡,无假条而私自签卡(干部变不要自行签卡)的处罚20元整;其它情况需要签卡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由组长或主管签,组长由主管签,主管由总务或代理人签。

  2、因故误时打卡或其它特殊情况,均应于当天或次日到相关部门主管处签卡确认,持卡人自己延误三天以上未签卡者,主管有权不予签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则不用打卡,各部门自行休假的要签卡;如因打卡时停电而不能打卡的,员工由所在班组长或主管签卡确认。

  4、主管须要签卡的由总务或代理人签卡确认,签卡要及时。

  5、写字楼文员的卡由行政主管或总务签卡。

  6、每人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因公超签的除外),超过者每次处罚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员工的考勤卡,都统一由人事管理员进行统计核算,财务部并依此核发工资。

  1、人事管理员在每月收卡核算时,卡上未打也未签部分(公司统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并作旷工处理,如属漏签,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人事部在收卡后的一个星期内,员工考勤卡如有问题,可进行查询核实,过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员核算加班工时时,根据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为准,并考核打卡时间,时间不对,以签卡时间为准。

  4、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发现时间不符合且没有签卡时,一律按实际时间核算。(卡钟原因引起的情况除外但要注明)

  5、公司设有全勤奖30元整,请假超过一天的取消全勤奖。

  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和其它规定相冲突时解释权归厂务部负责。

考勤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 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 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 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 工作时间

  4.1.2.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 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

  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 休假的类别

  4.2.1.1 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 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 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 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 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 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 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 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

  4.2.2.6 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 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 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 (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 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 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 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10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员的产生

  第五条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兼职内勤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六条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制度,具体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十条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行政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三条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四条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四章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六条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八条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公司级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二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五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医院是:省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医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7天以内(含7天)病假,7天以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1个月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长期人员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3—15天(含15天)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超过半个月的假期的报总经理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 /3.2.5项处理。

  3.10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有单位主管签核,业务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外出放行条”,但应在主管处登记,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核对。

  3.12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一律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打卡情况,每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回,保管期限为一年。

  4.请假作业:

  4.1事假

  4.1.1事假:员工因私事而必须要请假者,应在“请假单”上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逐级实认可,批准后方有效,每年累积以14天为期限,超期者视为旷工。

  4.1.2事后申请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出具有说服力的有效证明,经主管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并在员工个人请假单上予以登记。

  4.1.3凡请事假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一律按计扣工资,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扣工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请假者,最迟应于假期的次日提出申请,经主管负责人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登记。

  4.2.2请病假2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或累计三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资料或指定医院证明(镇级医院)。

  4.2.3全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休满时仍须疗养,须附指定或公立医院证明,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

  4.2.4当月病假一天者,月薪人员不扣薪。

  4.2.5工伤人员按工伤保险规定办理赔付,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确不能出勤者给予工伤假,附认可的'医院证明)。

  4.3上述原因以外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后报公司酌情审批。

  4.4.请假程序

  4.4.1员工请假需按规定填写请假单,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3天(含3天)以上须副总审批。

  4.4.2主管请假2天内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含3天)需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请假须到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报董事会批准。

  4.4.3所有请假事宜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检查

  5.1考勤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部门主管,负责统计出勤的文员担任。

  5.2检查内容:

  5.2.1查明是否有漏打卡、早退、擅离职守、旷工等现象。

  5.2.2查明是否有毁损、涂改、伪造、偷窃、自签工卡等现象。

  5.2.3各部门检查人员要根据请假单、外出放行条、差旅单对上一天工卡进行检查以掌握员工出勤情况。

  5.2.4各员工考勤、加班工时经上述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签后存查。

  6.实施

  6.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请假单

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1.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考勤管理制度15

  1、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地销售业务人员和区域经理要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各区域经理负责所辖区域销售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所辖区域人员的考勤签到表及所在区域人员的.考勤统计表、缺勤人员相关休假凭证报送公司销售计划部,销售计划部每月27日将销售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结果和缺勤人员情况填写考勤统计表汇总后(包括相关考勤凭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3、区域经理请假须经销售计划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审;

  4、由于销售工作的流动性及分散性,销售的区域经理及业务人员在区域公司工作时按所在驻地的上、下班时间在签到表上各签到一次,不得委托他人签到、代人签到或提前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处理。

  5、区域销售业务员出外联系业务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并汇报日程,销售计划部随机抽查。发现私自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业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回者,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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