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集锦1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特别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间: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况。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_____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使员工明确考勤管理办法,确保员工考勤的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的.考勤。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登记传递工作。
4考勤规定
4.1说明
4.1.1规定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
4.1.2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4.1.3工作时间及参加集体活动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及活动现场即为脱岗。
4.1.4因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视为加班。
4.1.5未按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据各酒店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及集体活动未向组织者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旷工2小时以内(含2小时)及在集体活动中产生的旷工,不计入休假;旷工超过2小时,不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视为旷工一整天。旷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计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况,详见《处罚细则》。
4.2.员工到各部门报到后,由部门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门主管每天上班时采用点名方式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对,上交与统计。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本月考勤情况核对好,在员工个人考勤表上填写部门,休假天数,出勤天数,并在负责人栏内签字。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送交人事部并签字确认;同进领取新的考勤表。
4.4.2劳资员将总考勤表与各部门员工的个人考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核算工资。
4.5员工调动时考勤方式
4.5.1内部调动
部门自行调整。
4.5.2公派参加活动按出勤计算。
5.检查。
5.1部门负责人每天划完员工个人考勤表后与请假条核对自检,以确保其准确性。5.2质检部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随时抽检,并将其结果记录上报部人力资源部经理。
度检查表上。
5.3人力资源部经理对人事员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标查。
6.处罚。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写与事实不相符;违反核对,上交与统计等要求的,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50元罚款。
6.2人力资源部不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其职责的,予以30元罚款。
6.3旷工1天罚款100元,连续3天予以辞退。
6.4丢失员工考勤表者,每次罚款50元。
1.7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包括3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
注:酒店满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目的】
为维持校区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适应范围】
全体教职工。
【作息时间】
总部作息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
午休12:00—13:00。周日下午13:00—18:00。
各校区作息时间为:
早9:00-晚21:00,各校区根据具体情况给员工做班次安排。要求每周必须安排员工工作满46小时,并保证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各分校区每月月底(每月25日后至下月1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次月的排班时间表,按照各自校区的排班表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时间。
【考勤规则】
1、每日上、下班时间打考勤卡,午休时间不打卡,打卡前确认考勤机调制正确位置打卡。
2、每月上半月打考勤卡1日-15日面,下半月打16日-31日面。
3、员工需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各校区校长助理负责监督打卡情况,经发现代打卡现象,扣除委托代打卡者当日工资,扣除代打卡者双倍当日工资。
4、员工超过三次代打卡现象,委托代打卡者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校区开据处罚证明并与校区办理交接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代打卡者通报批评。
5、有漏打、误打、导致无法辨认时间的必须在第二日下班前找领导签批。无签批者,按旷工1日处理。每月领导签批不得超过3次(含),超过3次签批,每多签一次,签批者和被签批者双方均扣50元。
6、考勤卡上不得有考勤重叠、私自涂改现象,出现以上现象每次均按事假半天处理。
7、员工到总部或其他校区参加相关事务时,需携带考勤卡,到总部或其他校区打卡。考勤时间应与个人正常排班时间一致。
8、当日外出无法打卡者,需提前取得上级领导的批准,并在办事回来后找上级领导签批,并注明外出事由。外出签批超过3次的计入扣款次数里面.
9、不得恶意损坏打卡机,否则照价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记入员工档案。
【违纪说明】
※迟到:
1、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上班时间不能及时到岗且未与领导请示者,按迟到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迟到10分钟—30分钟扣款30元,迟到30分钟—60分钟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120分钟按旷工1日处理,迟到120分钟以上按旷工2日处理。
2、考虑到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允许员工每月有2次不计入考勤的迟到机会,两次迟到时间每次均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累计)。若第一次迟到即超过1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不再扣除迟到罚款。
3、每月迟到累计超过5次(含),不论迟到时间长短,都按旷工3日处理,不再扣除迟到罚款。超过10次迟到以上,除扣除相应薪金外,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早退:
1、员工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下班,不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次,扣50元。早退累计2次以上(含2次),按旷工1日处理,不再扣除早退罚款。
2、每月累计早退5次以上,不论早退时间长短,都按旷工3日处理,不再扣除早退罚款。早退10次以上,除扣除相应薪金外,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旷工:
1、未经过直接领导批准、或经调岗后无故未出勤被视为旷工。
2、以短信、邮件等请假的被视为无效,按旷工计算。
3、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300%.
4、试用期内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含),除扣除相应罚款外,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正式员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含),除扣除相应罚款外,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假期】
※事假:
1、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出勤被视为事假。
2、所有事假均需在事假前填写《请假单》,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方生效。
3、试用期内请事假,试用期时间随请假时间增加而增加相应的天数,即请1天事假,试用延长1天。
4、试用期第一个月请事假时间超过5天,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3天(不含)内事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并由部门经理批示后方生效。
6、3天(含3天)以上事假必须提前1周申请(非可控因素除外),5天内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生效,5天(含5天)以上总经理审批后方生效。
7、中心校长、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需总经理批示后方生效。
8、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4小时)。
9、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病假:
1、员工因生病无法出勤或继续工作,被视为病假。
2、预约医生的病假需提前3天请,未预约医生的病假需以电话形式告知直接领导,短信、邮件形式请假无效。
3、病假结束后,员工应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交三甲医院(或具备开假条级别的医院)开具的盖‘病休专用章’的诊断证明原件至考勤员。
4、假条原件随员工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查、备案。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假条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5、经调查发现员工的假条为虚假假条时,病假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除扣罚相应薪金,并视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保留追究医院相关医生责任的权利。
6、病假期间日工资享受原当日工资50%的待遇。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
1、年假、婚嫁、产假为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2、工作满一年后的年假为3天,每增加一年,年假时间增加1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5天;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工作满20年的员工,年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3、婚假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结婚证日期必须为到公司入职后的日期,且假期需自结婚之日起至满一年期内休完,逾期此假期作废。
5、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产假需持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6、婚假与产假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7、员工亲属过世需休假为丧假,直系亲属过世丧假时间为3天,非直系亲属过世丧假时间为1天。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8、公司会考虑员工路程情况,酌情给予路程假2天,累计假期时间不超5天。
9、丧假为带薪假期,路程假为事假无薪。
10、所有假期均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备案,否则视为事假。
【请假流程】
1、员工请2天以内的短假(含2天)需提前一天向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申请,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同意方可休假。
2、请3天以上的长假(含3天),计为特殊假期。特殊假期要至少提前1天报电子版给人力资源部,请假单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批准后方可休假。
3、未按正常流程申请、请假未得到上级领导或各自中心校长签批未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相关责任由请假人自负;
4、中心校长、总部经理级人员请假需提前两天向总经理申请,填写《请假单》,总经理签批后,提前一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按正规手续备案的,发生事故或问题,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5、所有请假均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申请,短信、邮件申请均无效,不经批准未出勤者按旷工处理。
6、特殊批假,指不符合公司假期规定,由上级领导或中心校长特批的假期。申请特殊批假的员工需填写《请假单》,中心校长批准后,需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在特殊假期违反公司规定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为该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价值在其薪资中作相应扣除,情节严重的要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
※加班调休
1、公司实行加班倒休制度,秉着先申请加班,后调休原则执行。加班每满4小时,计为加班半天,少于4小时不计为加班。加班满8小时,计为加班一天。加班满4小时不满8小时的,按加班半天处理。
2、加班需提前1日填写《加班单申请》,得到上级领导签批后可记为加班。
3、部门经理、中心校长加班需向总经理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记作加班否则加班无效。
4、无“加班单”者,视为未完成任务个人自愿加班,公司无义务为自愿加班者调休。
5、调休需要有上级领导审批,申请者需提前1日填写《调休单申请》,得到上级领导签批后方可调休。
6、当月加班可用于当月和次月调休,第三个月即作废。擅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
7、各校区校长安排员工的调休时间尽量合理,不要有冲突或空缺人手的现象发生。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校长及申请调休的员工双方扣除50元。
※调班:
1、每月排班表一经确认,任何员工不得随意对班次进行调整。
2、调班需提前一周申请,经校长审核,人力资源部签批后方生效。
3、每名人员最多有三次调休、调班情况,请各校区校长及校长助理监控。如出现违规调班,调班者及签批者受同等责任惩罚。多违规调休、调班一次,双方扣除50元,依次累计。
各校区每月1日上报考勤电子版,电子版仅需当月排班及当月考勤汇总表。每月3日上报考勤纸质版,纸质版需要考勤员及校长签字。并要求员工对考勤确认签字。
【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即生效,原制度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工作纪律,增强员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考勤定义
1、公司员工如需请假或外出办事,须填写请假条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2、未经准假,工作时间开始1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后到岗者,视为旷工;
3、未经准假,工作时间结束前10分钟内离岗者,视为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超过30分钟离岗者,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视为擅离岗位;
5、每次擅离岗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擅离岗位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6、未经请假或假期满后未办理有效的续假手续,没有准时上班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均纳入考勤范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3、所有员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办事,外出办事需填写请假条,经由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审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负责考勤的人员每月将员工出勤、请休假、旷工等情况通过考勤表如实反映。经总经理签字后,此考勤表将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三、奖惩办法
1、员工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况者,给予全勤奖励,奖金金额为100元。
2、全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罚款50元处理。
3、每月旷工1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5%,旷工2天者扣发当月工资总额的10% 。月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四、其他违纪处理办法
属如下情况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玩游戏、打扑克麻将、看小说等或干扰他人办公的,扣发其效益工资。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即在公司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9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须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习、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第二条处理办法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现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第二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评组成员
组长:带队领导
副组长:辅导员
下设考评小组成员:团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评办法
1、培训班每月分别进行一次班级和个人的考核;
2、班级考核由值班辅导员根据各班每日情况进行考评;个人考核由各班级根据学员具体表现进行考评;
3、总考评分90分以上者,由带队领导和辅导员综合考虑,可优先参与评定优秀学员;
4、结业前的总考评分,课堂教学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实践锻炼占30%。
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员的产生
第五条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兼职内勤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六条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制度,具体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十条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行政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三条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四条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四章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六条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八条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公司级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二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五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医院是:省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医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7天以内(含7天)病假,7天以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1个月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长期人员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3—15天(含15天)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超过半个月的假期的报总经理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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