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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1 18:07:4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例15篇)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就在这几天,我读过许多好玩的书,在这些书堆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觉好快乐。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书中告诉我们家:洋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因为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了他的儿子洋葱头说这监狱里关得都是正直的人,而强盗、杀人犯都被柠檬王在宫中养着。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所有的好人,让他们不用再过那种苦日子,过上以前平淡而又美好的生活。但是,正当他准备救出南瓜老爷和村民的时候,却被番茄骑士关入了黑牢。在洋葱头的好朋友小田鼠、小樱桃和小草莓的助下,他才被救出来了。后来由于青豆律师的背叛,他又一次落入了番茄骑士的手中,被关进了老洋葱的那间监狱。小田鼠把地洞打到监狱,救出了洋葱头和所有的好人,柠檬王的手下柠檬兵纷纷放下了武器,家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都获得了自由。在洋葱头被关进监狱的那些天里,番茄骑士专门用一根管子通到洋葱头的监狱里,听他们说话。他怕别人偷他的钥匙,想到把钥匙放在袜子里。于是,他每天都穿袜子睡觉。小草莓想找出藏钥匙的地方,但是什么线索也没有。他决定和小樱桃商量。小樱桃想出了:“偷,做一个巧克力蛋糕,在里面撒上安眠药,正好番茄骑士也爱吃巧克力。等他一睡,把钥匙偷出来,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出来了。是不是一个好办法呀!”有了这个绝妙的好办法,洋葱头就得救了。

  故事中的洋葱头,是一个聪明、机灵、有主张和正义感的男孩,他团结葡萄师傅、南瓜老爷、小红萝卜、小樱桃等被受压迫的'朋友,一起抗柠檬王、樱桃女伯爵、番茄骑士的统治,虽然在斗争中历尽了磨难,但是最终还是取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洋葱头了,他做了一件连人也难以完成的事。他为了救出他的所有朋友,怎么也不怕苦,就算番茄骑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作对,但洋葱头不屈服,勇敢地将小伙伴和亲人救出来。洋葱头告诉我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勇敢的面对这一件事情,不能屈服。

  读了这一本书,我感觉好快乐,整个人好像已经走进了这一美妙的童话世界里。和洋葱头一起冒险,一起玩,一起交朋友,一起历尽千辛万苦!

  原来读书是如此美妙,如此有趣呀!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为落实仓库安全工作,制订以下制度:

  2. 危化品储存安排要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严禁互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3. 储存量及储存安排应按GB15603—1995的规定。

  4. 危化品入库后应按养护制度认真养护。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阻聚剂)短缺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5.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外来人员进入库区前必须交出所带火种,严禁把火种带入库区。提货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内,由仓库发货员负责发货。

  7. 进入库内的.运输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有防火装置。入库应登记,出门时需经核对后放行。

  8. 人员、货物出入库,应严格遵守出入库制度。

  9. 本库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10. 根据储存的危化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剂,以及火灾监测、报警装置。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属仓库包括A、B栋成品仓、WP事业部工具室小仓库、化学品仓、调漆室、管料仓、皮膜药水仓、避震系统与复合材料冰库、成品仓库。本制度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氧气、氩气槽罐、柴油储罐。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遵守本制度外,应同时遵守公司《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认真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六条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物资材料,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除原材料由品保单位验收、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验收的除外);核对送货单与ERP采购单是否相符。

  第八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九条对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剂、表面处理药品、液压油等油品,应按照已经划分的专库分开储存,专人管理,设置的安全标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学品,必须先在公司安全办备案,方可采购入库。

  第十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和相关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每天检查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风、温度等设备是否有效,参数是否超标等。

  第三章物资储存保管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十三条在物资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的距离(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

  第十四条对于A、B栋成品仓、管料仓,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垛与墙与柱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垛与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跺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第十五条对于化学品仓的涂料与溶剂、皮膜药品,储存的容量不宜过多,桶装的不得叠放,袋装的粉状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米,并且所有化学品都要有相应材质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离不能小于1.5米,化学品与灯的距离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条对于避震系统与复材事业部货仓,货架与货架之间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条甲、乙类货物和化学性质相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八条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使用容器装的各类化学品,容器盖必须要密封,并且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九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安全保管。防患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静电。

  第二十条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化学品仓、皮膜水处理药品仓、工具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仓库的环境卫生要每日打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即时清理现场,保持库容整洁。

  第四章出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核查出库手续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数量、种类、型号办理出货或发料,并签核有关单据。发现数量或种类、型号有误时,要立即报告主管或者拒发,更正后再发货或发料。

  第二十四条对于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对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学品,应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发放”的原则,包装破损的化学品不能发放使用。

  第五章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适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第二十八条仓库电线应地下敷设,已经架空敷设的其垂直下方与储存货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化学品仓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带防护装置的照明灯具,并应设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类仓库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条仓库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管保护。

  第三十一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二条仓库应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三条仓库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四条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须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审批,并报备安全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货物和杂物。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仓库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装卸易燃液体货物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易产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第三十八条甲、乙类货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货物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条甲、乙类桶装液体物品,不应露天存放,应储存在安装有自动控温排风设施的仓库内。

  第四十条仓库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甲、乙类货物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经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得直通库外。

  第四十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必须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原则,同步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项目,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专项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货物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条仓库新职工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四条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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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职责

  1、 负责试剂的接收、入库、保管、发放和台账的管理;

  2、试剂分区分类管理,定期盘点库存,设置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临近有效期的及时封存,集中处理;

  3、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品试剂的特殊管理;

  4、常用试液(滴定液)的.盘点,及时补货,做好配制计划;

  5、常用试液(滴定液)的配制和标定,填写配制记录,做好标签,储存并保证其有效性。

  任职要求

  1、生物医药或者化学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认真细心,责任心强。

  2、熟悉各类化学试剂的性质,了解常用试液(滴定液),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有限公司

  3.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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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包括仓库及储灌。

  三、职责

  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四、内容

  仓库:

  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

  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

  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

  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

  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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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因此制定了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来阅读学习以下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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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要求

  1、 生物工程、医学检验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熟悉ISO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医疗器械生产和注册等相关法规;

  3、 熟悉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吖啶酯平台)生产工艺及流程,2年以上工作经验;

  4、 具备一定的钻研和学习能力,责任心强,务实肯干,职业素养好,沟通及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工作职责

  1、 负责产品的研发试验;

  2、 组织产品及技术的质量评估、设备验证等工作;

  3、 负责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的制订与完善;

  4、 协助完成新产品的注册工作;

  5、 协助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1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

  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二、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

  仓储罐区设有300立方固定顶钢罐甲醇罐2个,甲醛罐2个。甲醇属甲B类火灾危险物质,甲醛属乙B类火灾危险物质,仓储罐区是危险物质集中的地方,为贮存重大危险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消防管理,严禁仓储罐区有明火现象的'发生,严禁烟火。

  2.保护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3.仓储罐区的各种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

  4.各储运车辆必须停稳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操作中必须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员不准离开。

  5.加强罐体安全维护,日常要观察罐体、管线是僻腐蚀穿孔、滴漏,如有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

  6.为保证安全,仓储罐区必须限量存放物料。天气炎热时,必须打开喷淋设施,保证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8.仓储罐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9.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其岗位。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仓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仓库运营管理相关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国XX通信集团S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属各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为省、市二级,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负责省级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并对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则负责其所属的市级各仓库(含县、区分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则

  四、各级物流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五、各级物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气及相关设施、发电机油库、各类配电用房、高压锅炉、气体防护区、危废品(如废旧蓄电池等)存放区等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防护准备和引导;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

  六、各级仓库必须设置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学习各项安全防范规定,组织开展日常应急预案演练,熟悉各项应急准备方案。

  七、如通过外包方式由合作方开展仓库各项管理的,应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关安全协议,明确合同双方安全工作职责。

  以下按照不同专业和内容,分章节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定。

  第四章库区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八、仓库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进出。

  九、各级仓库对提货、送货、来访人员以及各种车辆实行出入证准入和放行条管理制度,出入证和放行条由各级仓库发放。

  十、仓库出入证和放行条必须专人(车)专用,一人一证(条)、一车一证(条)。

  十一、提货、送货、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在仓库设置的传达室或登记处进行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进入仓库库区。离开仓库时须登记离开时间,并交还出入证后方可离开。

  十二、放行条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开具,并在仓库现场备案。放行条须填写具体清晰的放行物资内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十三、提货、送货人在库区等候提货、送货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库区,如因故需进入仓库库区,需经仓库现场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库区。

  十四、非提货的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库区,需经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仓管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区。

  十五、所有车辆进入仓库时,如车内已载有货物并需携带出去的,须自觉在传达室处详细登记携带货物的详细情况,以便门岗进行查验。车辆离仓库门口时须接受门岗的开厢登车检查。

  十六、凡有车辆出库,不管有无携带仓库内仓储物资离开的,须凭仓库出具的放行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记录离开时间后方能放行。

  十七、办公、来访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只可停放在库区指定的停放区域,禁止进入库区。

  第五章库区安全及消防管理

  仓库必须遵循明确的安全及防火规定,具体如下:

  十八、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安全及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须张贴于仓库明显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赁仓库必须至少符合丙二类消防等级安全要求,并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须满足每班2人的值班规定,并实现7*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

  二十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作业人员在库区内必须身穿工作服,所有进出仓库存储区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物资堆放较高及多层货架区域(托盘散件物资需用打包膜缠绕后才能上架)必须配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十三、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管理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过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物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电线要穿管、敷设;

  4、下班要切断电源;

  5、对电器设备(空调、配电箱、应急灯、抽风换气设备、电动闸门以及各类开关电源等)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工必须持证(相应高、低压电工证)上岗。

  五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2、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不准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二十五、制定防火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培训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技能。

  二十六、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须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贯彻执行《XX通信集团SS公司消防设施维护实施细则》,做好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维保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任何时候消防设备、设施都是完好、有效运作。

  二十八、仓库物质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2、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3、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5、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区域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险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类废旧蓄电池必须划定专区集中保存。废旧蓄电池必须正放,不能叠放,做好防短路、防渗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阳光暴晒。各类废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场或半封闭临时建筑内。

  三十一、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和逃生标志;库区因施工需动用明火时,须到物流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施工审批手续,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离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有专人监护,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施工期间要及时清理现场。

  第六章库区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仓库必须有明确的库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规定具体如下:仓库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治安防范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仓库须根据环境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等装置,监控录像保存时限必须满足一个月内可查阅要求。

  三十四、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对库区内门、窗、锁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员下班后,应将钥匙交到专职值班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可以是仓库主管或者仓管人员,需7*24小时值班)。

  三十五、仓库要做好库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保养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安保实施运转正常。

  三十六、仓库必须制定治安防范应急预案,发生治安防范事件时按预案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章各类应急预案管理

  三十七、仓库要根据相关预测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监控和应急工作,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八、仓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周边环境及形势的评估,制定具体防恐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九、仓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十、仓库如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章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库区内货物运输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发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货物装卸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严格按规定装卸,严禁超载。对易燃、易爆产品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安全。

  四十二、库区电梯应按设计标准使用和维护,使用单位应按时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时聘请劳动安全技术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

  四十三、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加强对叉车日常维保和操作前检查,叉车维护、保养及检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第九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支持仓库园区开展连续生产工作,仓库园区可根据情况设置合理生活配套设施,如食堂、餐厅等。如相关生活配套设施日常运营属于物流部门负责管理,则相关设施除应严格执行前述各项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四十四、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标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种物品不得随意乱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食堂工作岗位,防止传染、中毒。饭食需留样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厨房等重要部位须安装摄像装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规定放置,燃气管道、用具须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面积在100平米内配置泡沫灭火气瓶3个,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个)。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内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并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煤气等设施。

  四十七、应制定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一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须及时采取各项抢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级系统操作人员应按权限进行操作,并保护好各自账号,严禁账号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严禁使用系统或设备等进行与物流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十、仓库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人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人员)严禁私自下载、留存、篡改、买卖、交换与仓库生产运营有关信息。

  五十一、对离职、离岗人员要及时进行权限调整或删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训和档案归档管理

  五十二、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教育结束后要本人签名确认。

  五十三、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门、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档案并进行归档,对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签到、图片、总结等资料也需妥善归档。

  第十二章附则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属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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