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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0 13:58:46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优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宾馆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客房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宾馆属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十、合理开关照明灯具。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⑸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⑹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⑺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1、一般

  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使用、维修和管理。

  1.3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这项规定。违反本规定引起事故的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操作、实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健康。视觉(双目视力矫正后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歇斯底里、癫痫、神经官能症、精神**症、严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定必须完善。变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设置、验收、运行、维修资料文件要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电力单位应对用户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的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2.4电器单位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电器的额定容量。任何电器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装置的总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2.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器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绝缘老化或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带有完整保护线的多个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与保护线分开可靠地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将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插入2.9插头时,人体不能接触传导极,不能给电源线施加力量。

  使用2.10移动I类设备时,应首先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金属外壳或框架稳定接地,使用带有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并防止使用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火花、热头屑或外壳表面温度高的电气设备,因此要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适当的密封、隔离措施。

  2.12便携和本地照明设备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双绝缘结构。使用螺丝头时,灯螺纹末端应连接到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电气设备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突然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2.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熔解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电器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开机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或用其他电线替换。

  2.15电器的绝缘或外壳受损,人体可以接触到充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维修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止雨、雪、雾和灰尘的措施。

  禁止使用2.17大地作为工作中性线。禁止使用暖气管、煤气管和水管作为保护线。

  2.18电力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发生2.19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部分,立即进行急救。切断电源前禁止他人直接接触触电的人。

  2.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3、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3.1贯彻国家相关电力安全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电气安装程序。运营管理和维护系统及其他规章制度;

  3.2根据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及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营安全。

  3.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3.4负责参与本机关升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5负责辖区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危险及时安排检修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低压配电装置和通用电气管理

  4.1配电线路要根据线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器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中央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4.4低电压电气装置布线末端应有线号标记。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压配电电气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4.7段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私自连接4.8倍电线的电气设备,随意拆卸电场值的部件。

  4.9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与以前的测量值相比不能明显减少。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和启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设备的选择,国家或部门应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和辅助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

  4.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应定期测量和检查4.15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与规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区域标准分割所属区域。这个地方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要求。

  5.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整鲜明。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要加强维护和定期维护、前期试验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保护和防雷设施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电阻应长期有效,以满足电气设备保护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泄漏电流,且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额外的保护,以防止外部影响造成的损伤。

  (4)边防站的接地装置应尽量减少接触电压和步进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金属管制造接地线。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稳定连接接地线,不要将接地线需要接地的各部分串接。

  (7)为了维修、测试工作,需要挂临时接地线的地方,接地干线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要涂黑。接地线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必须用接地符号标记。

  (9)保护用接地、零线上不能安装开关、保险丝和其他分离点。

  6.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受到零保护。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使用接地保护。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为同一辆公共汽车供电的低压电网中的电气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6.4、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应接地或接驳,除非另有说明。

  (1)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灯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气设备和连接的变速器。

  (3)配电柜及控制画面框架。

  (4)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5)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钢筋、带电部分附近的金属栅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壳、电源线的接线盒和端子盒的外壳、电路的金属保护管、布线的电缆和电动起重机的无电轨道。

  (7)配有避雷线的电力线塔。

  (8)在Biaspalt地板的工厂里,居民区有没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塔。

  (9)安装在电力线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

  (10)手套控制电缆的外壳、非装甲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 ~ 2条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使用搭接焊缝,且必须牢固,无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6.6、低压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元。

  6.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0欧元。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设置直接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9、1、2类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类建筑物要有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入侵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避雷针(线)的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6.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7、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7.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工厂合格及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的技术数据要完整明确,其安全保护膜外壳、限制、保护、联动都要具备。手持手柄和手柄尽可能使用绝缘材料。

  7.4、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具有足够截面的3芯或4芯多铜橡胶(或塑料)外部软电缆。应使用专用心线接地,此心线严禁同时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损坏的电缆或几根短心电线。

  7.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7.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导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通常不能超过2米。

  7.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员离开或突然停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7.8、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规定的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类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2

  型工具活部件和外壳之间

  7

  类工具活部件和外壳之间

  1

  8、电气安全设备管理

  8.1、电气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工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具和一般保护机构。

  8.2、电工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以及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构要检查是否是实验周期内的合格产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8.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电力管理系统

  9.1、设置临时线路,假设需要使用部门提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请求书”,得到技术部门的审查、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假设。

  9.2、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方案应延期使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1个工作日内的时间不需要签发证明,但根据电气安全要求,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设置,工作完成后,立即由安装人负责拆除。临时电路的一般安全应使用具有满足电气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的截面的绝缘导线。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的瓷瓶固定,电线距地面高度室内2.5米,室外4.5米,与道路相交时6米以上。严禁在各种底座、管道或树上排队。临时船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置各分罗马多保护设施。

  9.3、室外设置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装置危险,证明装置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9.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未经批准直接设置临时线路的人,一旦发现,将拆除并酌情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装者的责任。

  9.6、使用完成,申请机关通知主办部门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9.8、严禁从事电气工作的非电工。

  10、电气事故处理

  10.1、电力事故处理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人身危险,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电力。

  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力核电站,寻求触电,保护事故现场,并向相关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根据“四放任”原则,认真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该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职责

  4.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

  1、凡机械设备转动部件(靠背轮、传动轴、皮带轮、链轮、平衡轮、甩轮等)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露出金属部分必须加绝缘罩子和护栏,并设置安全标志。

  2、机动设备、电器设备的平台,栏杆、防护罩、极限制动器、信号和安全绳损坏时应立即修好,检修拆除时,必须尽快恢复。

  3、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机动设备开动前应发信号与有关工作岗位取的联系业务,检查有无人员障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各种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吊车、卷扬机应由专人开车,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吊物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悬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过或工作。

  7、有听力视力障碍的人,不得开动起重机械或当指挥人。司机必须遵守五不吊规定,超负荷不吊;不斜拉斜吊;无人指挥不吊;物体不捆牢不吊;钩子有缺陷不吊。

  8、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9、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清扫、擦洗、修理。

  10、通过机械设备与运输皮带要走过天桥,不准跨过或下钻机械设备和运输皮带,不准乘、坐、踩、靠皮带。不准将棍、棒等物插入和触动机械危险部位。

  11、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2、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13、检修完毕试车,岗位操作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和当班人员必须在场负责检修监护,明确试车的指挥人和联系信号。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

  一、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二、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三、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四、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五、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六、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七、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八、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司《供用电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8

  安全用电制度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贴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电器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安全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教育学生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0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1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宿舍员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

  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

  7、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3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46-20xx)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用电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施工用电防护

  (一)危险地点设置围挡或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应采用停电、迁移线路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护系统。变压器处、总供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线使用多股软芯线、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三)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导电体,应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保护零线使用绿/黄双色线。

  (四)防雷:高于20m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第四条电路及电闸箱

  (一)电缆线路: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供电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干线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埋设应穿管保护,出入地面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控制。总配电箱设在电源处、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开关箱设在用电设备处,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m。

  2、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移动电箱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0.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准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应作接零保护。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齐全,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天津市建委认证通过的推荐产品。

  3、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

  4、开关箱与分配箱的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格用插销连接。

  第五条用电设备

  (一)选用的.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在做好保护节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

  (二)桩机机械:潜水钻机的电机应符合国标的规定;负荷线应采用防水电缆,长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对潮湿场所的要求。

  (三)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四)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电动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适用前作空载检查,所用电缆线必须是护套铜芯软电缆,并没有接头。

  第六条照明

  (一)生活区照明使用36v电压。施工区照明使用220v电压。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

  (三)电器、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四)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选用木杆,高三米、固定并保护接零。

  第七条奖罚

  (一)每月安全用电大检查的优胜单位奖励20xx--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检查优胜单位的电工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月综合大检查的最后一名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0元,电工罚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电的处罚按下表执行:

  序号

  条款

  定性标准

  罚款标准(元)

  违章单位

  违章个人

  1

  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在总供电箱接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2

  无证上岗、非电工操作施工用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3

  动力线不实行“三相五线制”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电设备不实行“接零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7

  电箱无锁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区引入线有裸体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标闸箱及无闸箱开关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10

  烧电炉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1

  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2

  现场使用碘钨灯安全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3

  现场使用碘钨灯灯架为导电体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4

  电闸箱距地面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电箱一闸多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6

  开关箱一闸多机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7

  配电不足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开关上口接电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设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1

  现场使用二芯护套线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2

  电缆线拖地及混乱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无电工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4

  电工不持证上岗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热的快烧水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电热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电违反规定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内容

  3、1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3、5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3、6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9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3、11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3、12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16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3、17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3、18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9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1、00米

  3、21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2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3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4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3、29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3、30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

  3、3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2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3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3、34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3、35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36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3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3、38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39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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