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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
大型设备购置程序:
在中心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由科室提出书面报告,阐明设备购置依据、相关技术、费用预测、效益分析等,后勤保障部寻价后报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按《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办理。同意购买时,后勤保障部负责召集证件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对所购设备进行投标,院内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论证、洽谈、议标采购。
中心整体规划→科室书面报告→后勤保障部寻价→上报→论证→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议标采购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购进程序。
各科室所需物品要报计划,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需要更换的由后勤保障部及相
一、更换:各科室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药械科核查→相关科室确认→主管院长关科室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需增加的器械由主管科室领导批示后,再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购买。 审批→院长审批→优质低价采购→交旧领新办理相关手续。
二、增加:各科室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主管科室同意→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优质低价采购→办理出入库手续。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2
一、医疗设备采购
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县卫生药监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及遵义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二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县人民政府和(或)县卫生药监局申请,审批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审批并确定采购方式后,将采购执行通知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行。
3、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技术参数数据和相关信息。
4、接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中标通知书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需紧急采购的医用设备报县卫生药监局或县人民政府备案,由县卫生药监局或县人民政府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
三、二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由院务
会讨论决定,在充分征求申请科室意见下进行询价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3
一、医用耗材指中心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
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和《xx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凡属中心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xx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按需申请领取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领取要以旧领新(旧品收到待报废库,每半年按程序统一处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请,科主任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勤保障部方可采购、发放、执行。
四、医用耗材由各科护士长每月30日前填写计划申请单,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库管,交采购汇总,后勤保障部复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库管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等。
五、药品会计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依照各科计划申报表开具出库单。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负责领取,领取人须两人签字后凭出库单由保管发放。
六、临床所需特殊医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请,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科主任签字,由药械科审核,交主管院长批准后,从中标品种中采购、使用。
七、中心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使用。
八、医用购销过程的财务结算,原则上一律银行转帐。
九、如有违反本文规定,按《消毒管理办法》、《xx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医用耗材使用实际情况,拟定制度如下:
验收管理:
1、根据货物证或随货同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送货日期。并根据以上内容填写验收表。
2、以下情况如有一项立即退货
(1)包装破损;
(2)近效期或者过期;
(3)如冷藏货物没冷链。
3、查看货物三证是否合格(供应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质检报告)。
储存管理:
1、货物分类放置管理,需冷藏的及时放入冰箱。
2、货物证件妥善保存。
3、每天查看冰箱温度及室内温度湿度,并填写温湿度表。
4、每月25号查看效期,有近效期货物,及时上报采购科调换。
发放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科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
2、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发放、使用,不得自行作退、换或处理。
3、由于药剂科仓库不具备存放一次性使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棉签,棉球,纱布块等用耗材的条件,医院内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棉签,棉球,纱布块等无菌医用耗材均由医院消毒供应室统一存储,发放;供应室所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耗材必须由采购科统一集中采购,不得自行采购。
4、按失效或灭菌有效期先后发放,做到近效期者先用。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购置规定:
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医疗器械出入库制度。
2、使用科室申请后,中心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
验收规定:
1、设备到货后中心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
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
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
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规定:
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后勤保障部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
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后勤保障部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
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
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后勤保障部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双方各得50%。
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
1、设备到位后,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
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养护。
3、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使用和养护记录。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 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4、设备用毕,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定期由专人进行保养,记录运行情况。
5、设备如有异常和故障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药械科进行维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6、如有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者,追查当事人责任。
7、上班时接通电源,下班完毕切断电源,下班关好门窗并落锁,严防丢失和被盗。
仪器设备维修规定:
1、定期巡视临床各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如需维修时,各科应填写维修申请单后,报告后勤保障部由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
2、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药械科维修人员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
3、仪器损坏需要修理者,可按规定将维修申请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后勤部维修室修理;不宜搬动者,将申请单报后勤部,由后勤部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4、各科室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5
一、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范围
1、医用高值耗材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器械。
2、医用高值耗材类别: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化材料类、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肠外科类(吻合器等)等。
二、高值耗材申购
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以满足临床要求、保证质量为前提,选择技术先进、价格优惠、注重服务、讲究信誉的产品和供应商,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和患者利益。
1、高值耗材采购申请
(1)通用高值耗材申请
实行手术室、介入导管室二级库房管理,二级库房预存一定量的基数,临床使用时到手术室、介入导管室请领,手术室、介入导管室根据消耗基数批量申请。
(2)择期、跟台高值耗材申请
使用科室单一申请,手术确定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请。
(3)急症高值耗材申请
急症可由器材设备管理处按程序实施紧急采购。
2、采购流程
(1)手术医生手术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提出购置申请,同时填写《济南市中心医院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列明该产品的需求原因、临床用途及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并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医务处。
(2)医务处从医疗角度对项目开展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批。
(3)器材设备管理处收集产品信息,审核产品、供应商资质,报分管院长审批。
(4)济南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执行招标结果;济南市卫生局未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组织手术医生、使用科室负责人和审计、财务、纪检监察按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进行议价谈判,执行谈判结果。
(5)急症手术(单次病例)使用的高值耗次再次使用时需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购,同时附《病人(或家属)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三、采购方式
对医院自行决定采购的高值耗材,要由申请科室、器材设备管理处(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审计、监察室共同参与、论证决定采购。如有可能,同类产品应超过三家(品牌、供应商)。以满足临床需求,性价比高为确定采购原则,所有原始资料建册存档。
四、二级库房工作流程
1、手术室二级库工作流程
(1)手术室安排专人对高值耗材进行管理。
(2)设立专门库房进行高值耗材的存放。
(3)手术医生在手术前2-3天向手术室(二级库)提出高值耗材准备的申请。
(4)对通用高值耗材种类、数量的变化趋势每周进行统计分析,设定安全库存量;合理预估下周的进货数量,并向器材设备管理处提出备货申请。(进货数=预估数+安全库存量)
(5)耗材送货到供保中心仓库(一级库),仓库库管负责验收、签字、保管、发放。
(6)手术室到供保中心仓库(一级库)取货,并核对品名、种类、数量。
(7)每天盘点耗材的剩余数量,如有不足或遇特殊状况(如急症手术)及时向器材设备管理处联系订货,或通知手术医生更换适宜的耗材。
(8)在本科室内做好高值耗材的品种、数量(到货数、使用数、剩余数)登记。
(9)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
(10)详细记录《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每周向器材设备管理处反馈。
2、介入科二级库工作流程
(1)介入科安排专人对高值耗材进行管理。
(2)设立专门库房进行高值耗材的存放。
(3)手术医生在手术前2-3天向介入科(二级库)提出高值耗材准备的申请。
(4)对通用高值耗材种类、数量的变化趋势每周进行统计分析,设定安全库存量;合理预估下周的进货数量,并备货。(进货数=预估数+安全库存量)
(5)耗材送货到介入科(二级库),介入科负责验收、签字、保管、发放。
(6)每天盘点耗材的剩余数量,如有不足或遇特殊状况(如急症手术)及时备货,或通知手术医生更换适宜的耗材。
(7)在本科室内做好高值耗材的品种、数量(到货数、使用数、剩余数)登记。
(8)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
(9)详细记录《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每周向器材设备管理处反馈。
五、其他科室工作流程
1、手术医生在手术前2-3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提出高值耗材准备的申请。
2、器材设备管理处负责备货。
3、耗材送货到供保中心仓库(一级库),仓库库管负责验收、签字、保管、发放。
4、使用科室到供保中心仓库(一级库)取货,并核对品名、种类、数量。
5、使用科室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
6、使用科室详细记录《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每月向器材设备管理处反馈。
六、出入库流程
1、器材设备管理处根据使用科室反馈《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并签字确认。
2、供保中心仓库(一级库)库管核对发票和《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要求票面和《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一一对应,并签字确认。
3、核对签字后的发票和《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交会计人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济南市中心医院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由库房统一存档,每季度交器材设备管理处备案。
七、再评价管理
1、临床使用科室、二级库和器材设备管理处定期对产品资质、质量、使用效果、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再评价管理,并形成记录。对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证件失效、资质不全的的'供应商,予以告知,符合要求后方可再使用;对产品质量没有改进,资质仍不完善的供应商予以取缔。
2、器材设备管理处与供应商签订诚信供货协议。临床使用科室、二级库和器材设备管理处定期对供应商的信用、履约情况、售后服务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定期核查、评估,形成记录。
3、济南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范围外的产品进行定期议价谈判。
4、对于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的供应商;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规定的产品的供应商;提供产品造成伤害或死亡不良事件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对患者安全和健康产生威胁的供应商;向科室或个人提供各种“回扣”、“违规赞助”或行贿的供应商两年之内实施“禁入”。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6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二)入库前的验收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防性维护: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五)逐步开展对有关仪器的应用质量检测:有计划、有仪器设备目录、有实施措施和检测报告。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7
1、废弃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废弃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脓、血污染的敷料等应集中焚化处理。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经消毒液浸泡后做毁形处理。一般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按规定消毒处理。
3、检验室的'检验物的处理,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入户出诊和家庭病床的患者使用过的废弃物,一律集中处理。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8
一、医疗废物管理由负责后勤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总务科负责处理,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对污物的收集要按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运送。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四、医疗废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临时焚烧物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六、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伤害。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9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0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1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控制;
8、医疗废物的管理;
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10、术前、术中、及术后感控措施。
(四)加强对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的管理临床路径及按病种付费管理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精神,完善科室标准化医嘱单,发挥科室的监督作用。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发生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2
1、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3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医院缺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二)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教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科、院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教科、门诊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四)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教科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六)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医生应及时填写尸检通知单,由家属签字。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七)医教科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医疗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发生经过或投诉的.主要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教科。
(八)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由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纠纷属可以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卫生局。
(九)每月组织一次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教科负责档案组卷,内容包括医疗事件信息来源、当事科室的讨论意见、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和认识、院部的调查报告、定性意见、医院的处理意见、医患双方的协议书、院科二级的评析结论。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4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正常秩序,保障临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器械、材料购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申购计划和申请制度
根据年度计划要求,凡需要购置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科室,均应按规定向医院设备科提出书面计划和申请。
(一)、大型设备应有科室编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等相关部门出具准入认证书。
(二)、特殊材料要提供应用证明文件,经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等相关部门出具准入认证书。
(三)、专科器械材料、高值材料要求做好年度预计计划。
(四)、一次性卫生材料应有年度用量预计计划。
(五)、科研、教学材料应有医院立项批示同意书和预算等。
(六)、属于上网采购目录的医疗材料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制度
二、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购置审批制度
设备科接到医疗器械、材料添置计划和申请后,根据临床、科研、教学工作分类汇总,上报医院领导或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大型设备: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医院领导研究决定、并经院长批准;或填写大型设备配置申请表,报上级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批复。
(二)、各科常规卫生材料:根据科室申请、设备科审核、院领导统筹、批准,医院签订采购合同。
(三)、教学、科研项目所需的医疗器械材料,应根据医院批准的项目,由科教部统一计划,报医院领导批准,设备科执行。
(四)、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验等医疗器材,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材料,应由使用科室申请,交医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六)、各临床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订购合同或向厂商、经销商承诺购置意向。各专业人员因参加会议认为某产品适合我院业务工作需要的,应收集其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由医院或设备科组织购买。
(七)、特殊材料、新增医疗项目器械材料,必须递交医务科、护理部或院感科确认的认证说明,设备科审核,医院领导统筹、批准,医院签订订购合同。
(八)、使用科室在申购新增医疗设备、器械及卫生材料时,允许推荐三个及以上的品牌产品,但必须服从医院组织招标确定的采购产品。如果经临床试用评价认为产品确实存在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缺陷的,应当书面报请医院更换的报告,医院组织核实后决定。
三、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采购制度
(一)、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授权书》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资质不全或失效、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严格产品质量关。
(二)、根据计划和审批,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应作好产品定型、市场价格调查,严格做好事前购置成本核定,按遂市财库[2008]5号文件规定,属于医院自行采购的,适用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定向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材料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
(三)、一次性卫生材料、专科材料、高值材料具有规定应用批量的,实行医院组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签定购销合同采购,或按要求网上选购。
(四)、对于急需或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器械材料,由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定向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何使用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器械材料。
四、到货验收制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等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程序按:组织使用科室、设备科、厂商代表等,申请进口商检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实施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通知、退货、换货、理赔等。
(二)、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逐项验收,并有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名。
(三)、质量验收应按照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质量技术验收,应当申请法定检定机构进行实质验收。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四)、验收入库工作应做到:库管人员和采购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共同验收,实行双确认、双签字的原则。应仔细地核对物品数量、规格、厂家、商标、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和质量等,并及时收集和核实相关证件,做到证件、票据、实物“三符合”,履行规定登记。
(五)、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验收核对时,特别注意中文标识的正确性。验收标准到最小包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人员可拒收:
1、无生产厂家、地址、商标,虽有但不全或不清晰的;
2、商品变质或有效期已过,或有破损的;
3、商标牌与生产厂家不符的;
4、商品规格不符,证件不相符或不全的;
5、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
6、非申购(或未计划)的产品;
7、其它常规不符合性条件发生的。
(七)、由供应室保存的卫生材料到货时,库房保管员应到现场和供应室责任人共同验收登记签字,收集资料;属医院确认专科自行储存的卫生材料到货时,库管员应到现场和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并登记签字,库管员应收取相关资质证件备案。
(八)、对于紧急或应急工作购置的医疗器械材料,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可以先使用再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有医院领导的'授权或设备科科长的认可。
(九)、凡是医院采购的医疗器械材料应由经手人持发票(送货清单)与设备科管理人员按合同要求办理入库。库房管理人员按规定登记入库;并及时将票据移交会计做帐。
(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及物资原则上要求使用科室、库房每周以计划申报表报设备科统一审核,拟定采购储备计划。如遇急特医疗用品的领用缺货,则按先通知供货再补办手续的特殊程序执行。
五、卫生材料的申报与领用制度
(一)、计划申报表必须有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签字,所列数量应相对准确,以免造成积压或变质。特别是效期限定时间较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等,应严格控制在计划用量范围之内。
(二)、各使用科室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按需领用,杜绝浪费,严禁领作私用或它用,否则,按医院相关规定严处。
(三)、使用科室领用医疗用品,必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设备会计和库管员方可执行办理出库和发放货物,所有医疗用品必须进入科室成本核算;机关职能科室领用的医疗用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领物人员持领用单到设备会计处办理好出库下账后,持出库单和领用单到设备科库房领取货物。出库清单一式三联,设备科留档入帐一联,使用科室自留一联,库房保管一联。
(五)、领取物品时,应仔细核对领物单和实物是否相符,并核对数量、品名和检查质量,发现有误,应及时更正;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拒绝领取。
(六)、领物时,应仔细核对数量,当面点清。领取医疗卫材离开库房后概不退换,特殊情况需退换者,必须保持包装完好,与领物发货的原样标识、批号等相符。
(七)、使用科室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到库房领物,确因工作需要来不及办理领用手续的,可书面借条形式到库房借用,但必须在规定时效内(一般不超过二个工作日)补办完善领用手续。
(八)、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及时做好入库、出库手续。如有损坏或数量、品种规格不符,必须及时处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必须坚持价格、货物、凭证“三符合”,不得有差错。
(九)、深入使用部门收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生产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具体问题。
六、违反制度的责任
(一)、凡属未上报购置计划和申请,或未经请示医院领导批准同意,科室或工作人员擅自购买的,医院视为未购买,拒绝入库。
(二)、科室或工作人员擅自先试用,或擅自向经销商承诺购置意向,干扰医院正常采购活动,一经查实,终止与该经销商业务关系,并按该项业务总价值的10%处罚直接责任人。
(三)、赠送或科研合作的器械材料应及时入库,否则,将按其总价值的5‰/日,处罚科室或直接责任人。
(四)、未经设备科验收的器械和材料,医院拒绝入库。
(五)、设备科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擅自办理入、出库手续,将承受同等责任的双倍处罚。
七、其它
(一)、新材料采购入库后,库存时间满三个月仍未出库的,库房管理人员应当提醒申请使用的科室领用;达到六个月仍未领用的,设备科有权利要求作退库处理,并且,禁止同类产品在本年度内再申购。
(二)、凡属在用卫生材料需要更换产品的,除产品自身质量异常发生外,申请科室或专业必须提供充分的变更理由(原产品的缺陷性、新产品的性能优势、性价比优势等意见),并且提前通知库房暂停进货,但必须使用完合理的备库存品。
(三)、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的退/换条件:
1、普遍使用的常规材料备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三月,低于三月的,应当执行换新处理。
2、专科限量材料备库存品效期应不低于六月,低于六月的,应当通知使用科室和经销商,实行告知与控制性退或换新备库。
3、特殊产品执行有需采购、一事一购的原则。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无法应用的,应当立即退货。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15
一、疾病诊断证明必须客观反映病人的病情及病情状态,只限于本专业的疾病。
二、临床医师开具证明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检和必要的实验室辅助检查,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病人的病史,阳性体征和实验室及辅助检查的结果。
三、已经确诊的门诊病人需要疾病诊断证明的,由经治医师开具,对诊断不明确的应由上级医师会诊后方可开具,并经上级医师签字。
四、属于打架斗殴,外伤事故等涉及法律问题的疾病诊断证明,患方应出具公检法机关的书面材料,经治医师方可开具诊断证明,并经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签字。
五、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需要酌情掌握病假证明的`时间。门诊病人一般不超过一周,遇特殊病情病人需休息一周以上的,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开具休假建议证明,但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住院后出院病人可由经治医师开具半个月休假建议证明,对需要休息半个月以上、壹个半月以内的须经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签字;对于需要休息壹个半月以上或数次开具休假证明已超过三个月的,须经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盖章。病假日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录,病假限于当日或次日起,不开过期病假。
六、对非经治的死亡原因不明者,出具死亡证明书,只证明其死亡,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
七、转院证明须经科室的讨论,由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登记。
八、继续治疗费用证明须由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继续营养费用须经营养科主任会诊,开具相应证明,医务科盖章。
九、产假、计划生育假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院职工疾病诊断及病假证明由各专科主任开具。
十、凡涉及伤残等鉴定的诊断证明,由医务科指定专家会诊,经2名专科副主任医师签署疾病诊断和病情状态的意见,由医务科盖章。
十一、受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证明由医务科组织三名专家会诊,共同签署意见后医务科盖章,分管院长签字。
十二、实习、进修医师无权开具医疗证明,轮转医师开具的医疗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
十三、门诊病人的诊断证明及病假休息建议证明,由门诊服务台登记后盖章,出院病人的疾病诊断、病假休息建议,由住院收费处登记盖章,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医疗证明应及时报告门诊部或医务科。
十四、在急诊室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由门诊服务台登记盖章;在住院病房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由住院收费处登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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