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乙方对甲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协议中产品质量及灭火器的换药及维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并保证能通过消防验收。
第三条 交货
3.1 乙方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并加盖公司印章,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3.2 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错装、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无偿更换及补齐,以达到协议中的标准。
第四条 报价和结算
4.1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依据双方确认的价格表执行。
4.2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甲方在45天内将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公司全称:芜湖市皖江消防器材维修经营部
开户行地址:芜湖市农行金桥支行
账号:630101040008470
第五条 采购内容及价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期限为年年月日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7.3 协议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中途停止供货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供货的。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的。
③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第八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8.1本协议产品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
8.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每年至少上门协助检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8.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8.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上门指导。
8.5甲方享受乙方签约单位干粉灭火器维修的配件费用全免待遇。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者,乙方应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10.2 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且无代为保管责任,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 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设备已经交付的,乙方在返还货款后一周内自行取回设备。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所有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消防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同意将衡阳盛世豪廷消防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从报建到验收合格发证。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XXX栋及地下室。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总承包,每平方米单价 元,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总工程造价约 万元。
4.工程内容: 1.室内消防栓系统;2.自动喷淋系统;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4.排烟系统、消防加压系统;5.室外消防栓系统;6.乙级防火门及消防卷帘,消防施工图中的一切内容。
5.消防报建费用乙方负责。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1.合同总造价:按该项目实际建筑面积包干,每平方米 元,总造价为 万元。乙方负责开具税务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按平方米合同价款包干的承包方式。
3.如该项目未按建筑图施工,加层影响消防工程验收,消防支队所交罚款,由甲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4.该项目加层部分工程造价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即前期预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 ,即 万元。
2.该项目主体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装设备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项目进度款 % ,即 万元。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 ,即 万元。
4.本消防工程施工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余款(除留3%质保金,一年满后支付)。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订后20xx年 月 日开工,工程工期20xx年 月 日完工并组织验收,总工期 天。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开业,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付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要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1.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标准。
2.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的相关手续。如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明确完工日期。乙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保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协调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确保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存放室。
2.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将每笔工程进度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3.如建筑设计变更,加层造成消防验收不合格,需重新报建验收,所增加费用和消防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协助乙方会同监理方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协助乙方同监理方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如甲方因资金造成工程不能按时交付,甲方愿以在建工程的'房子以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九折抵足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好消防报批手续。
2.按合同规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未投入使用前做好保管工作。
5.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乙方负责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消防达标文件及验收合格证书,否则不予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并对项目消防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维修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如断电,水、油渗透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应负担设备款由乙方维修。
7.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8.工程竣工后,甲方办理与乙方的结算事宜,乙方应义务培训甲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工作。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默认分类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合同各项条款,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后付清工程余款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xx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邵县公安局金盾花苑消防安装工程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为明确在施工中的责任和任务,特制定本同合条款,双方均应严格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邵县公安局金盾花苑工程;
2、工程地点:新邵县文化路;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运输包 施工工具设备。包消防报建、资料、包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包消防 方面的关系处理属于交钥匙工程。
二、承包施工范围:
1、消防泵房设备、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
2、水泵房与房顶消防水池连接后的所有消防设备和管道,与消防中 心连接的水电工程(不包括生活给水、室外管环和防火门)
3、消火栓系统;
4、喷淋系统;
5、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烟感、温感、消火栓报警器、消 防广播、电话及控制线路等);
6、通风排烟系统及控制管道线路,各种设备从相对应的弱电转换器直接取电控制;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
8、防火卷帘门设备及控制线路;
9、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消防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二、承包单价:
综合单价29.8元/m2。,不分地下室和标准层以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各种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以内,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价格,由本工程前期的预留预埋甲方已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施工中消防工程的深化设计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增加任何费用.
四、工期:以甲方工程进度为准,接到甲方通知后,施工工期为 天。如影响甲方移交时间,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天。
五、资质:乙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
六、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进价款的70%。每月25号按照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85%:
3、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付至工程款的95%。
七、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文明施工安全及质保:
乙方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要做到工完场清,不准打架斗殴,每违反一次罚款500元。质保方面:保质期一年,以甲方整体移交日为准,质保金按整个工程价款的5%,保质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是甲方问题,乙方须无条件支付其所有费用。因主体原因影响消防验收无需乙方负责。无需出具税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4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保安服务总公司×××分公司
甲方派遣乙方人员(××名)参加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系统工程操作培训,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培训合同。
一、培训目的和时间:
1、甲方为加强消防系统工程操作能力,为培养优秀的保安人才等,决定委派乙方(××名)到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系统培训。消防培训的目的在于使乙方掌握或提高消防专业知识与技能,以适应甲方的消防安全生产需要,更好地为甲方服务并作出更大贡献;
2、培训期间,由甲方出资安排乙方进行培训内容,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完成消防培训的目标任务。如乙方在培训期间拒绝参加培训训练或未完成最低必要培训时间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将甲方培训所负担的费用偿还给甲方,(即每人××元的培训费共计××元);
3、乙方受训人员保证在培训期间及今后在甲方任职工作时不仅主动积极地向自己的下属及同事积极传授通过培训所学技术专业知识与技能,而且充分发挥消防培训的经验成果,为提高甲方的消防安全的'整体水平而坚持不懈努力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受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所有法律与法规,遵守甲方和甲方的相关机构的规章制度。如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自负法律责任;如有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的情况,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处罚;
2、因乙方受训人员违反甲方之规章制度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时,甲方需开除乙方受训人员时,乙方需赔偿该经济损失及照价赔偿本次培训费用,每人培训费××元,其他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赔付;
3、乙方必须保证所受训人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服务,如不能完成,按每人培训费××元给予赔付违约金。
三、乙方受训人员:××名:××、××、××、××、×
四、乙方受训人员合同签订: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甲方及甲方的相关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鉴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 方:(盖 章) 乙 方:(盖 章)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保安服务总公司 ×××分公司
电 话: 电 话: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消防合同 篇5
【案情简介】
20xx年7月15日,原告武某与被告山东省日照市某家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日照市某家电公司将自己有权对外转租的位于日照某路段沿街楼房B座一层的房屋租赁给原告武某,用于开电玩城,租期10年,租金每年30万元,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递增比例为上一年度的5%,合同还约定了其他条款。
合同签订后,被告即将该涉案房屋交付给原告。次日,原告即开始对涉案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该涉案房屋的整体消防验收合格手续,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同年8月6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给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承诺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消防备案手续到位,过期承担一切损失。到期后,被告仍未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手续。20xx年9月3日,原告武某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签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因出租方到约定期间(20xx年8月31日前)未给承租方提供消防备案书(消防验收合格证),造成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给承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现要求终止租赁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自20xx年9月3日起出租方不向承租方计算房租。后被告迟迟不返还原告预交的租金并拒绝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租金并赔偿损失100余万元。
【意见分歧】
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本案所涉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对外出租,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应合法有效。因被告无法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手续直接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自愿达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导致合同解除过错在被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原告损失。
【案例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第二条 “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消防机关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条“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的.规定,原告所租赁的房屋不属于必须要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的对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未将租赁房屋经消防验收合格约定为合同生效条件,故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备合同无效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属有效合同。
虽然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是原告开办电玩城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之一,因被告家电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未能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办理电玩城开业前所需手续,致使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家电公司亦同意解除,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导致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的责任在被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所交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及押金165068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68 865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消防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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