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勤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勤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
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亲自打卡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员工如果因特殊情况外出等无法打卡,应由所属部门经理在当天考勤上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办公室负责考勤卡的发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员工上下班出入必须佩带工作证,并随时按受检查,如有遗失,作罚款处理,且由本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员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时间,应早于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上岗,中午11:30~12:00为轮换就餐时间,服务型员工每月4天带薪休假,休假时间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员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门经理报至办公室。
六、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处理。
七、忘记打卡而确定能够证明正常上岗者,以迟到处理。
八、酒店视以下行为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上班;
2、员工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
4、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为他人打卡伪造出勤纪录的。
九、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10%;达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2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十、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发工资的1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立即辞退。
十一、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至办公室备案。
十二、员工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必须向部门经理递交书面申请,并报办公室审核备案;2天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十三、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带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计算,三日以上不计薪,员工事假不计薪。
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并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情况。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及审签,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和抽查,审核后的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发放薪金的依据。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请销假、串休和出差的审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负责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进行审批。
5、公司考勤为指纹考勤,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当天由负责考勤行政专员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员的职责
1、按考勤要求及时认真、真实记录、检查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请、休假)凭证和考勤记录;
4、每月按时、如实汇总考核结果,经运营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后,将考勤结果上报财务。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要求准时上班,不提倡下班后无事在公司长时间逗留。
四、指纹考勤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并以指纹考勤为准;
五、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的'次数之计算,以公司的计薪周期1月为限;
2、上班10分钟后30分钟以内到岗列为迟到,超过40分钟到中午12点按照实际不到岗时间按日均工资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岗者列为事假一天。以上时间以指纹考勤记录为准。
3、迟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迟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违者按旷工半日论。
六、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私自涂改、骗取、伪造病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者事毕后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批准;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违规造成无法上岗,并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
6、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外出公干没有填写“外出登记表”,请事(病)假没有请假单的情况下,一律按照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发当日2倍薪金,累计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事由及请假天数;
3、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先请假,可通过电话(短信无效)在第一时间内向直管领导请假并尤其转告考勤员知晓(仅通知考勤员无效)。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当天(隔日无效)补办请假事宜,并注明补请事假原因,经直管领导及运营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至考勤员;
4、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报总经理审核后交运营部主管处批签;
5、如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者未经主管同意请假者而缺勤的,将按旷工处理。
6、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发薪金。
八、病假
1、员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疗,由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具体说明病因)报分管领导批准(病休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请病假者必须要提交医院医疗证明。累计超过一个月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致伤、致残者医疗期按旷工处理,一切费用自理,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4、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团带队的员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带队外出执行单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不予累计。
2、其它职能部门因事务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员工,可以适当调休工作时间以作为周未加班之补偿。
十、员工外出登记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访客户)销售人员必须提前在头一天下班前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报销售直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由行政专员统一保存管理,并做为考勤及绩效(销售人员)的依据。从公司出发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纹考勤为准,没有批准外出,又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只能按照事假处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考勤员补签考勤。未经同意擅自公出,视同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差而来不及办理手续或未能按预计日期返回公司,应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申请延长出差时间,在返回公司三日内补办出差手续,否则不予补签考勤。
十二、全勤奖
为了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特别设立全勤奖
1、一个月内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事(病)假、不倒休、不旷工者为全勤;
2、全勤奖以月、年为核算单位;
3、每月全勤人员将额外获得100元全勤奖,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4、每年全勤人员,除每月获得100元奖励外,在年底时还将额外获得500元奖励;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条件的员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运营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请(分管领导签批),并注明具体时间及工作交接事务,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十四、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公司员工工龄满1年以上者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4天;共计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给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请婚假的员工请提前20个工作日将申请报告(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报至公司运营部主管,并对自己在婚嫁期间工作作周详安排,在交接无误的情况下公司给予批准婚嫁。如不提前申请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十五、审批程序
1、所有请假事宜,经报运营部主管批准后交至行政专员保管;
2、部门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由上一级主管代为批准。
十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5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岁周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2)男年龄在50-55周岁,女年龄在45-50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5%.
(3)年龄在44-49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20%.
(4)年龄在40-43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0%.
(5)年龄在30-39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5%.。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 、 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6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会将以1x1.2倍的方式计算加班费。
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7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考勤的管理制度8
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考勤记录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原始依据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员工应在7:50到公司点名并打扫卫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时间为8:50到公司打扫卫生,9:00点名,9:00——12:0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上班时间为早8:50,下班时间为正常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
3、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规定时间内不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人员应到直接上司处签到,说明时间,并由直接上司签字后送财务,否则按旷工论处。提前离开者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
4、职工每月允许最多32小时事假(以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额度内事假,每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5%,否则,每超过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5%,扣完当月全部工资为止。
5、职工婚假为10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员工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丧假3天;假期超过规定期限者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包括节假日在内),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病假处理。女职工不满三年而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女职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延续到孩子满周岁时。
8、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职工病假按累计计算,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的,每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5%,累计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累计2个月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员工请假必须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请假条,16小时以内(含16小时)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批准,16小时以上的报请总经理室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并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员工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上交办公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且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交本部门经理一份(作报销用),一份交财务留存。
12、公司设立全勤奖,奖励三个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职工,金额为100元。每月2日前办公室统计上月考勤结果报财务部,全勤奖随工资发放。
13、公司对会议进行考勤,在规定时间无故不按时到会者,按迟到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14、对于多次迟到、早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员工,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红白喜事使用公司车辆,或在上班时间调用公司人员(原则不超过
5人),须报请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所调用人员可不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办公室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逢公司员工红白喜事,公司办公室将代表全公司前往,并尽可能予以协助,以尽礼仪。
16、公司不鼓励员工红白喜事过于铺张,同时不提倡其他员工参加宴请。
17、凡公司员工(含家属)生育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将前往探望并赠送礼品以示祝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总经理室人员不再参加喜宴。同时,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员参加喜宴。
考勤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
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
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
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补卡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请假申请单
附件四:加班申请单
考勤的管理制度10
1、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地销售业务人员和区域经理要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各区域经理负责所辖区域销售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所辖区域人员的考勤签到表及所在区域人员的考勤统计表、缺勤人员相关休假凭证报送公司销售计划部,销售计划部每月27日将销售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结果和缺勤人员情况填写考勤统计表汇总后(包括相关考勤凭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3、区域经理请假须经销售计划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审;
4、由于销售工作的流动性及分散性,销售的区域经理及业务人员在区域公司工作时按所在驻地的上、下班时间在签到表上各签到一次,不得委托他人签到、代人签到或提前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处理。
5、区域销售业务员出外联系业务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并汇报日程,销售计划部随机抽查。发现私自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业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回者,视为旷工。
考勤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考勤的管理制度12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考勤的管理制度13
1、凡幼儿园安排的各项活动(集会、学习)迟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无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课一节扣款20元,并扣发一个月10%的`全勤工资。
3、旷课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资,并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并扣除实际旷工天数两倍的工资,按合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资,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两天、三天分别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发当日工资和一个月全勤工资;病事假经过批准,时间在两小时以内且不影响工作的不扣工资,但每人每周不超过一次,超过部分则按请假的时间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请假者,星期六算作请假,凡一周请假超过两天(含两天)者,且与星期六、星期日相连,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请假天数。
6、法定婚假,丧假原则上发给基本工资,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处理
(1) 未办请假手续而误课、误工者;
(2) 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者;
(3) 逾期未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 未请假私自调课或请人顶上课者;
(5) 各单位组织活动缺席者(含教师外出听课,培训学习,参加会议等)。
考勤的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优秀的机关公务工作形象,实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出勤缺勤
以科室为单位,按日记载出勤情况,在工作期间内不得打牌、下棋、玩游戏或上网聊天,不得随意串岗聊天或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第二条迟到早退
由局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迟到早退情况1—2次,抽查情况记录备案,纳入个人年底考核评比。
第三条集中学习
局内定期安排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需请假的',区管副职干部向局长请假,其他干部向党委副书记请假。所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任何人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按病休天数据实记载,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
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科级干部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三天及以上、科级干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区管副职干部事假一天由局长批准。
第六条奖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均由局办公室及各科负责人做好记录,年终按区人事局和局机关百分考核办法执行兑现。
考勤的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 》(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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