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5:50: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劳动管理制度1

  一、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1、15万平方米以下住户服务中心配设管理员3人。

  2、15万平方米以下不高楼宇巡查组,只设住户服务中心;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楼宇组。巡楼组管理员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设1人。住户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设1人。

  3、干部配置:15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主管1人,不设班(组)长;15万平方米以上,设置主管1人(可由管理处副经理兼),住户服务中心班长1人,巡楼班(组)长1人。

  二、保安人员劳动定额

  1固定岗保安员每人当值时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

  2全封闭小区每入口需设置3个(三班倒)。(省钱的法子就是,尽量减少入口)

  3巡逻保安员每组(两人一组)可监护面积为5万平方米左右。

  4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应设置3人。

  530万平方米以下保安干部的配置为主管1人、班长3

劳动管理制度2

  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劳动管理制度3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

  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

  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篇_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合同签署权限

  一、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 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 签订时间

  一、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

  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 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 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 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 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 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 公司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一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流程图

  综合管理部量化考核方案模板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篇_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广东南粤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和员工(下简称乙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根据《劳动法》及省(市)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甲方与乙方用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协议,也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本。

  第三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推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的全面改革,打破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临时工的界限,取消行政级别,变职务管理为岗位管理。甲方用工以定岗定员、职位分析为准则,实行竞聘择优上岗并按劳付酬。

  第四条 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统一使用广东省或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和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国家用工条件及甲方聘用条件,经批准录用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包括原国家干部身份、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交通系统内部商调流动人员、社会就业人员等),愿意为甲方服务,履行本人的岗位承诺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合理调配,接收甲方给予本人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的,一律按本规定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明确的工种或岗位,合同期内由于工作、生产需要而变换工作岗位时,为简化手续,只要双方同意,不再另行补签合同,以书面通知为依据,只要乙方到新岗位工作即视为有效。

  第七条 甲方实行岗位结构工资制,并制订薪酬福利方案等配套制度,以维护乙方合理的劳动报酬。合同期内,乙方工资支付的标准变动,不再另行补签新的合同,按甲方统一制订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才能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续签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经甲方批准录用的,在到职30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劳动合同书并交本人,经乙方确认合同条款内容无意见后签名,然后送公司法人代表审核签名(盖章),合同签订完毕。

  (二)乙方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所在部门根据其工作、思想、学习、身体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后提出是否转正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上述第(一)点程序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 劳动合同期限及工龄计算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之内),具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如下原则由甲方确定:

  (一)公司本部聘用的普通员工按1年一签原则签订。

  (二)公司本部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按其职务聘用文件发布之日起3年一签。

  (三)关于改制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满十年者,经商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按1年一签原则签订。

  (四)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公司本部只与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其他人员则由子公司总经理签订。

  (五)非上述情况或特殊情况下的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

  (六)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今后无论任何情况,任何人员(包括甲方兼并、重组和收购行为接收的人员),其合同期限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七)公司在兼并、重组和收购时,如有关收购协议、合同中有明确对人员的处理条款的,按收购合同协议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员工的工龄按如下办法确定:

  (一)本企业工龄:凡因工作需要,由省直交通(含航运)系统内各单位商调进入本公司的人员,其在省直交通系统的工作年限,视同本企业工作时间连续累计。兼并、重组和收购行为接收省直交通系统的人员,没有发放补偿金的,其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视同本企业工龄连续累计。在社会上招聘及辞职后重新招聘到公司的,从到公司之月起计算本企业工龄。

  (二)基本工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凡属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开除、除名及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已领取补偿金的,不再计算连续工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篇_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为确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劳动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本公司工会参与讨论、制订,于 年 月 日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平等协商确定。本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全体职工具有效力。

  一、 定义

  本制度所称劳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指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

  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书、用工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二、

  三、

  工。

  (二) 用工协议:退休返聘人员、内退劳保人员、以及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签。

  (三) 培训协议:接受了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的员 工。

  (四) 保密协议:科级及以上岗位;技术、财务、成本价格管理及薪资计算管理一般岗位。

  (五) 竞业限制协议: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关键技术岗位。

  四、 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规定

  (一)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六个月。

  (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4~5年,再次的可5-8年。

  2、生产技术骨干、关键、重要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3~4年,再次的可 4-6年。

  3、普通操作工、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在2~3年,再次的可 3-5年。

  4、员工已经在我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在二00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已经连续两次与 我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三)用工协议签订期限

  1、退休返聘人员签订1年期用工协议,协议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2、内退劳保人员按已签订协议执行。

  3、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限比照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四)培训协议签订期限

  1、培训费用<5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2年。

  2、5000元≤培训费用≤20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4年。

  3、培训费用>20000元,培训协议签订期限为6年。

  (五)保密协议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期间及竞业限制期间;虽然期满但按协议规定仍需保密的至该秘密 适用范围 合同签订对象 全日制用工 (一)劳动合同书:具有劳动能力的、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经公司录用的全日制用

  不再需要保密为止。

  (六)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期限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期限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五、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

  1、 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继续有效。

  2、 本制度实行后,新签的劳动合同,以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和工资关系等区分, 属于哪个法人实体的员工就与哪个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区别在盖章上)。

  3、兼管股份公司和各事业部工作的员工,一律与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员工与各事业部或股份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亲自签订,不允许他人代签。

  六、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即到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核实新进员工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等情况,与员工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2、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决劳动合同关系,并附上相应依据。

  3、劳动合同期满前35日,人事部门通知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并在一周内将结果书面反馈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调查了解后签批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

  4、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人事部门出具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员工。员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办理相关工作移交手续,合同到期时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离司手续;员工在收到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及时反馈续签信息,并于合同到期日到人事部门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七、 劳动合同的保管

  1、劳动合同原件由各个劳动合同签订主体负责保管。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及社会保险缴纳由股份公司人事部以合同实际签订主体的名义统一负责办理。

  3、劳动合同的管理遵循职责回避原则,即合同保管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由部门主管保管。

  4、股份公司人事部对劳动合同的签定、保管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 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或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单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身体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体检不合格,不能胜任该岗位基本要求,提供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虚假信息和资料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2)有《**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中丙类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医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人事部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其他重大调整实施经济性裁员时,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八、 劳动合同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一)劳动合同终止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然后结合员工的意愿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办理续签或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包括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的变更,合同变更以合同变更通知书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生效。

  (三)劳动合同解除

  1、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门,试用期内须提前3日通知人事部门,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3条规定的,公司仅需书面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即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4条规定的,公司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工会,工会作出书面回复后,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

  公司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的送达【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1)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一般应由劳动者亲自签收;

  (2)不能亲自签收的,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邮寄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书上提供的通讯地址。

  (3)劳动者既不能亲自签收,又不能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则采取公告方式,即由劳动者所在部门一名领导和一名普通员工证见证下,在公司张贴栏上实施公告,拍照公告现场、存根张贴文件、记录有关情况,并由见证人员在记录单上签字、注明日期。

劳动管理制度5

  第一条总则

  为真正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不断改善和提高员工在工资分配上的公正和公平感,使员工在劳动与工资之间达到动态平衡,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则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实习和试用员工,不包括临时用工。

  第三条工资组成

  公司员工的薪资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对其他员工实行月薪制。

  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

  考核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

  实行计件制员工按计件办法实行。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平时的月发工资与核定的年薪工资的差额部分,到年底一次性补发。但绩效考核的被扣部分不予补发。

  第四条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基本原则是按照目标利润、目标成本和费用控制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将根据部门及员工不同的职务、职责(技能)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分为若干种考核办法并设立多个考核级别或系数。

  绩效考核由财务计划部根据年初公司确定的各项指标,按财务统计数据进行分部门考核。按月度预发、按季度小结、年度全部兑现。

  公司筹建期按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筹建及试生产期间的月季年考核比例根据岗位与职务不同分为:部门负责人按5:3:2比例考核;部、系长按7:2:1比例考核;一般员工均按8;1:1比例考核。

  20xx年的绩效考核办法及工资发放比例另定。

  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

  月薪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的按50%确定为基本工资。

  月薪工资总额在4000―8000元之间的按45%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4000元的按3500元计算。

  月薪工资总额在8000元以上的.按40%确定为基本工资,低于5000元的按4500元计算。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公司在筹建期和试生产阶段实行每日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8―9小时。对超出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3倍;周日2倍;平时加班加点1.5倍。

  加班计算方法为:

  日加班工资=本人的基本工资/50元每天×加班天数×相应的倍数

  (零星加班累计8小时为1天)

  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以安排调休轮休。

  计件制人员均按工序定额单价实行计件工资,不再考虑基础工资和加班工资。

  第七条事假及病假工资

  事假工资扣发:

  本人月工资总额/50每天×事假天数=应扣工资

  病假工资扣发:

  先前有调休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使用调休日充抵病假天数。(当月有加班的可以充抵,但不得用以后的调休充抵)

  一年工龄以下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一年工龄以上员工: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

  第八条工资税收问题

  公司确定的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下均为税前工资。员工工资栏的税前年薪即为核定的工资报酬。

  员工应按国家标准交纳工资所得税。

  工资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门代为交纳。

  第九条员工离职工资计算

  由于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离职时的工资计算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1、被公司劝辞员工:

  因工作不称职或其他原因被公司劝其辞退的员工,离职时可以按最后一季度考评得分结清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工资部分。

  2、自已请辞员工:

  公司对自已请求辞职且经批准的员工,按离职日期发放月工资、补发季度考核部分满月的部分(未满月的部分不予补发),年度考核部分不予兑现。

  3、擅自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

  公司对擅自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不再发放任何工资。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单由人事部门出具,交给财务部的工资结算员造册发放。

  第十条工资发放规定

  1、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根据《工资管理制度》中界定的内容和方法核算好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信息存档,并按时报送给财务部确保员工工资的准确计算与及时发放。人事部门的劳资管理员按员工出勤记录(包括加班)及绩效考评得分为计算依据,于次月2日前(季度月份于5日前)将相关工资计算资料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工资结算员。

  2、正式生产后的绩效考核工资的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按考核办法计算完成,季度与年终考核由相应部门配合、财务计划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3、每月10日为上月工资发放日(遇公休日则提前或推迟1天)。公司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需延期发放工资的,将于发放日前通知公告。遇重大节日可以提前发放。

  第十一条工资保密原则

  工资管理的原则是:

  1、员工之间不允许互相打听工资情况。

  2、与工资管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打听、传阅、查看相关工资管理文件资料。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随便放在工作台面上。

  4、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查看、翻阅包括电脑中的工资文档。要设定好工资操作相关密码和锁放好工资管理、发放等相关的文件资料。

  5、如有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相关工资管理、发放等文件资料和工资单等,应遵循审核、批准程序,即必须经过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对故意泄漏工资机密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按《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附则

  本制度从20xx年元月1日起试行。公司以前所发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的解释权以人事部门的意见为准。

劳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开展,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进行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均遵守本办法。

  公司内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及劳动合同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从准备、谈判、签署、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合同的签署、合同的审查、合同的履行、违约情况的处理、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专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办公室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合同的制定,对合同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协助公司顾问律师对合同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报告;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5、负责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保管,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可行性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交办公室备案,供公司领导参考;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通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重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4、在顾问律师的指导下及时收集整理出现问题合同所涉及的证据材料,并提交办公室备案;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七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并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供合同草稿、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认真履行生效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4、及时向合同承办部门汇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财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1、对确属我公司签订并合法生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应及时结算、报销付款。

  2、对不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或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可暂不予结算并及时通知顾问律师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3、我方先履行付款义务,有预付款或分批付款的合同,未见我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原件及合同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4、对方需先履行义务,我方主要是付款义务的合同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对方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第三章合同的托代理

  第九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托的人。

  第十条各法人托人的具体带来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托书》中注明。法人托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一条法人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所签合同应及时上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5、保管好本人所签订合同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上交归档。

  第十二条授权托书不得转借他人或涂改,凡调离本单位或改做其它工作失去代理条件的,应主动向合同主管部门缴销授权托书;不缴销证书者,人事部门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签署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除标的额较小或能即时清结的外,均须签订书面合同;虽能即时清结但属批量、交易额较,或当时难以监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及容易引起纠纷的交易,也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凡有国家或行业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示范文本的'合同采用办公室提示的示范文本。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合同统一文本或参照规范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财务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第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应当参加合同谈判,并做好文字记录。文字记录应当同合同文本一起上交办公室归档备案。

  第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图表、会议纪要、备忘录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随合同文本一起叫办公室归档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八条合同审查应当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合同审查包括专业部门审查、财务审查和法律审查,由不同部门分别进行。

  第十九条公司合同审批的常规流程:

  1、合同承办人应填写“合同审批表”并连同合同草案上报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公司顾问律师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涉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由办公室将以上意见汇总后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查,决定批准与否。

  第二十条、专业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技术性(技术可行性分析、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技术难题和风险)

  2、合同的安全性(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其它利益)

  3、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一条、财务审查内容包括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价款、酬金和支付方式合法(价款、酬金的数额符合市场价格、价款、酬金的支付方式符合财务纪律、与资金、资产有关的其它事项)

  3、财务风险控制(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在融资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要求。该指标是经国家电力公司批准的考核指标或者公司制定的预算指标、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在融资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中企业信用等级要求。合同货款结算方式的合理选用)

  4、保函内容的合理性及风险性;

  5、索赔条款的合理性;

  6、资金财务部认为需要审核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二条法律审查应当由办公室将合同文本及其相关材料交由公司顾问律师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并加斧司法人印章。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合同依法生效后,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合同执行部门应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的履约情况,保存好相关单据、信函、会议纪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资料。对于出现问题的产品还要进行保存、拍照。

  第二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还应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并将该说明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汇报,及时想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变更解除事由,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七章违约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合同纠纷后,承办部门应首先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和合同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对于需要应诉或起诉的案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协助公司顾问律师进行证据收集、谈判、参加调解和出庭。

  第八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三十一条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给对方,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三十三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三十四条合同签订部门的负责人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并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三十五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合同签订后取得的资料,应在取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归档)。

  第三十六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以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办公室归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合同管理机关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指定并负责解释。

劳动管理制度7

  是指企业职工在定额工作方面的行为准则和活动规范。其内容包括:

  1、说明劳动定额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2、规定企业内定额工作的机构设置与各级定额人员的职责范围与分工;

  3、明确制定定额的依据和方法,并指出定额管理的发展方向;

  4、明确定额修订期限,方法和定额水平的调整幅度;

  5、明确不定期修改定额的依据、方法和步骤;

  6、规定定额统计工作的方式、口径及报表制度;

  7、规定各种定额的审批权限和工作程序;

  8、明确定额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

  公司重组的有效方法就是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可以借助下列这些问题,来考虑流程问题:

  你处于流程的哪一环节上?

  该环节的目标是什么?

  你所处环节是如何创造客户价值的?

  你个人在创造客户价值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你的同事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流程中你的上家和下家是从事什么业务的?

  公司依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估你所在环节的业绩?

  你是如何知道自己工作是否顺利完成的?

  你正采取何种措施改善您所在的'环节?

  认识并着手优化公司经营流程,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还需要知道如何将弹性融入到组织机构中去。最终消费者的需求瞬息万变,你的客户也会因此而改变他们的需求,在这一链条上的每个人都在不停地改变自己。

  单价的计算方式为:法定员工工资/365—52*2—(3+3+3+1)/12*8*3600

劳动管理制度8

  1、酒店员工分类和定员范围

  (1)员工分类工作是酒店制定各级岗位职责的基础,也是对各类岗位的考核和评定工资的依据。

  (2)酒店人员按工种岗位分为五大类岗位系列:管理岗位、厨师岗位、服务岗位、工程技术岗位、普通工岗位。按岗位系列性质划分,可分为生产服务人员、辅助生产服务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

  a、生产服务人员:指总台接待人员、厨师、服务员、营业员、收银员、行李员、话务员、宾客理发员等直接从事生产服务的人员。

  b、辅助生产服务人员:指间接服务于生产的工程维修人员和洗衣房人员、保卫巡逻人员等。

  c、部门管理人员:指在酒店各职能机构、业务部门,即从事行政及经营部门的管理人员。

  d、后勤服务人员:指服务于员工生活或带有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如员工浴室、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员工理发、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人员。

  e、其他人员:指由酒店开支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或活动与酒店经营活动基本无关的人员,包括:六个月以上患病休假员工、工伤假人员、长期脱产学习人员、出国援外人员、派往外单位工作人员等。

  (3)劳动定员范围是指酒店正常服务和经营活动中所必须的工作人员,即在酒店中从事固定性或临时性工作,由酒店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2、编制定员

  (1)编制定员是根据酒店的规模、经营范围、服务内容等,确定各类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2)编制定员应贯彻以下原则:

  一是要服务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

  二是精简、统一、效能,防止层次过多人员臃肿,要建立统一指挥,精干的工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先进合理;

  四是应变原则。

  保持相对的稳定的同时,视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一般核编后保持一年不变,不断提高编制定员的管理水平。

  (3)酒店计算定员的具体方法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a、按岗位定员。根据岗位计算定员。采用这种办法,首先要确定酒店内部的机构设置、经营方向、服务规格和设施设备,再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效率、班次及出勤率等因素。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无法按劳动定额计算定员的工种。如非经营部门人员、行李员、大门应接员和采购员、仓保员、设备维修工及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

  b、按设备设施定员。根据酒店设备设施的`数量和员工看管的定额计算定员。此种办法适用于客房部、工程部、餐饮部等部门中部分工种。如客房服务员一般可按一人负责十二间标准客房清洁工作,并按酒店房间数的70-75%计算定员(按此方法计算是指客部包括前厅部、康乐部、客房楼层、公共区域、洗衣房、夜总会、桑拿等部位);餐饮工作人员应根据宴会餐厅与点菜餐厅的不同比率,炉灶数量的多少、其他服务功能等,并结合客人上座率,一般按70-75%计算定员;工程维修人员的电工、管道工、机械工可视酒店的电器、管道等设备的新旧程度等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c、c以及各工种之间的比例都可以采用这种办法。如员工餐厅厨师可按就餐人数的一定比例计算定员,尤其是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人员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推行并岗位。从整个酒店来讲,人员配备应首先依据比例定员办法进行宏观控制,即酒店员工总数与客房总数配备形成一定的比例关系。

  d、按劳动效率定员。就是按岗位工作量和劳动定额计算定员。企业不同于一般生产性企业,它是一种综合性的行业,劳动过程中随时服务的比率较大。因此,劳动定额很难确定,但又确实存在,只不过有显化和潜化两种表现形式而已。目前,按劳动效率定员的办法适用于酒店的洗衣房、餐饮等部门。

  (4)实行编制定员的关键是实施工作过程中的管理。因此,应采取必要的技术组织措施,如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劳动组织;不得随意批调经营部门人员从事非生产服务活动,经营部门人员外借要限期返岗等;要妥善调剂岗位余缺人员,特别要及时地把多余人员减下来,不然就会使编制定员流于形式;要保持定员水平的先进合理,可以采取调整某些环节的工作任务,或者采用临时调动和借用的办法,来解决劳动力不平衡的问题,在特别忙的季节,劳动力又无法平?的情况下,可临时招用季节性劳工或实习员来解决,但忙季过后,应坚决清理,还要建立健全各项有关劳动管理制度,将编制定员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劳动管理制度9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供给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资料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本事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一样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光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能够依法延长日工作时光,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能够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能够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景之一,公司能够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能够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景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节、附则

  第2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2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经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28条、本制度已由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29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生效。

劳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劳动管理制度11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筏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管理制度12

  关于加强分公司内部项目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规定

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把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纳入规范化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整合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浙长城建司第劳(20xx)35号、浙长建司人资(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劳动用工管理

  1、任何项目部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集团评价合格的劳务分包名录内选择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同时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正式劳务分包合同。

  2、各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要求,督促协助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暂住证,应及时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3、各项目部使用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人员时,必须及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集团公司退休或社会退休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书,方可使用。

  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严禁使用无证、过期或无效上岗证上岗。

  5、严禁劳务分包单位和项目部招用社会盲流或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二、工资支付管理

  1、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按月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单位、项目部向分公司财务部门领取人工费时,必须凭劳务分包单位人工费发票,不得以其它形式领取人工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

  3、项目部必须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对民工的工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分包单位未提供劳动者考勤表,工资发放清单,项目部不予支付人工费。

  三、项目部违反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或被新闻单位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给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将严厉查处并对项目部给予处罚。

  四、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内部所有项目部。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集团公司文件为准。

劳动管理制度13

  (1)凡拒绝执行公司决策及部门主管指挥、调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内的处罚决定。

  (2)公司外派执行任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纪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在公司工作期间,拉帮结伙,搞小团活动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时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停职检查,无悔改表现者,将予以解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承担经济责任。

  (5)在工作场所吵架,无论何由,一律停职检查并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0%,态度恶劣,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将予以解聘,损坏公物,造成经济损失者,需照价赔偿。

  (6)迟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两次扣除月工资30%,三次则视为不可原谅过失予以辞退。

  (7)凡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并在本部门做公开的书面检查,旷工两天以上者,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予以自退,一切责任自负。

  (8)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做私下生意,贪污受贿,偷盗或诈骗公司财务者,均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予以辞退,凡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9)对于缺乏职业道德,工作不负责任者,发现后立即解聘。

  (10)除公司会议场合要求讨论分析问题之外,无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传企业,信口开河,贬低企业形象者,一经发现,无论何人,降一级工资,罚款500元,如情节严重或经教育不思悔改者,将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无论任何场合,不得超越公司公开刊登的内容议论公司领导,凡造谣散布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的行为,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予以严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处分,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给予辞退。

  (13)对公司文件精神,要求,传达不实者,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予以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罚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传达不及时或未传达,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将依据经济损失情况,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就地免职或解聘。

  (14)对意志不坚定者,发现其行为后立即解聘。

  以上处罚决定,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公司人事部门批准执行,被处罚员工,如有理由认为处罚不当,可以向主管部门,人事部直至总经理提出申诉,最后裁定。对敢于举报违反纪律和自由主义错误行为的干部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将予以奖励并加以保护。

  办公秩序

  (1)工作场合必须保持肃静、整洁、文明办公。

  (2)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正装,要衣着大方,不准穿背心、拖鞋、不准留长胡须、怪发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钟上岗。

  (4)处理事物要准确、及时、合理、果断、不推诿、不妥协、不拖沓、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

  (5)工作时间内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不准窜岗聊天,不准喝酒。

  (6)妥善保管办公用品,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文件放置妥当,防止遗失。

  (7)每天打扫整理一次办公桌面,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

  会议制度

  (1)会场秩序

  a:会前要有准备,尽量节省时间,讲究实效。

  b:应提前进入会场,禁止吸烟,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c:会议时间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与会议组织者联系。

  (2)例会

  a:晨会:每天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上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

  15分钟,主要是贯彻上级部署,安排当天工作。

  b:周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小结一周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周工作。

  c:部门经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经理负责通报全月销售情况,部署下月营销企划方案和销售任务等。

  d:民主会: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员工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鼓励大家发表意见,共同改进工作作风。

  业务人员远控制度:

  1、公司各级员工每天必须记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当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当日工作心得,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第二天工作计划,合理化建议。

  3、级对下级工作日志要定期检查、点评。

  4、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工作日志。

  a)业务经理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市场调查,如发现有欺骗公司的

  b)情况,将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停发工资,就地解聘。

  5、工资管理制度

  采用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6、区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进行素质考核及业务考核。

  a)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展情况。

  b)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财务管理制度

  a)因私人问题需预支工资的,必须书面申请,由综合部部长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否则无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资金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请,事情紧急,可直接找总经理审批。

  c)业务员所签业务订单,自送货之日起,三日内回全款,按正常业务提成提取,超过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为处罚,十五日到三十日内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为处罚,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业务员此订单剩余提成到年终结算时一并结清。

  d)因款未及时收回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由公司酌情给予业务员一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

  e)由业务员签定的订单收款由本业务员负责,出现经济纠纷,如因公司服务及产品不到位而产生由公司负责,否则由业务员个人承担,从业务员月工资的(包括奖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还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较坏的影响的,公司有权处以50元以下不等罚款,而不需向业务员解释。(本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据本公司性质以及管理现况而制定,仅供参考!)

劳动管理制度14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术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总经理的意见制定招聘方案;

  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钱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部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财务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由公司副经理主持面试或试工,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协助;仓库主管、文员、技工、普工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或试工,用人部门(车间)协助。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录用未成年工时,还要填写《未成年工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厂牌、出入证、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应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况,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十、公司实行新录用职工上岗健康检查制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要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的,要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

  公司对从事未出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十一、录用职工后,应给其开具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应注明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的时间和地点。录用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职工签收保存,另一份由职工所在部门主管人员签具职工上岗时间,并经职工签字认证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回,存入职工档案。

  录用职工后,应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能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0日内书面通知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职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职工开始上岗前培训或直接上岗之日起28日内书面通知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要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文凭、技能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求职者提供的证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张(录用登记表1张,出入证1张,居住证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计划生育证明;

  4、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证、毕业证等);

  5、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职工提供个人虚假信息和证件的,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职工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

  职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录用后,一经发现便报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处200—10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职者应在求职申请表中承诺与其他单位没有存在劳动关系。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

  2、吸毒人员、逃犯;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患传染病和患职业病应退出劳动岗位人员;

  5、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应聘岗位的人员。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种的人员时,要把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录用条件。所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均要持证上岗。

  难以招到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人力资源部应尽快报公司批准,招用其他人员,并按照本公司《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其参加培训。

  无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

  十七、接收在校学生到本公司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同学校签订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协议,明确学生的实习或社会实践活动范围、生活待遇、安全卫生事故责任等内同。

  十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全部职工的有关情况记入

劳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二、对象:

  车间全体人员

  全体人员要学习、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认同公司的发展理念,牢记和理解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对于早会迟到、早退者给予申戒一次处分,未参加早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分。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等;车间内严禁散发、赤膊上阵;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以上以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给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给予小过一次处分。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违犯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4、上班期间严禁带食物到生产现场或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以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本车间员工要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合理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员工和管理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以公司、生产利益为重。车间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体制,全体人员都有提出合理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做到谁优奖谁,谁犯惩谁。

  6、各小组师傅、技术员、代班协助科长做好车间生产按排、产品品质控制与劳动纪律,做好制度的宣导和执行,做好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发扬服务生产、服务员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不能超过10分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钟做好车间大扫除。

  8、车间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设备保养全员参与。每天早上上机之前认真维护和擦理自己保养的设备和其他事项,并填写当日的保养卡记录,不得少写或超日填写。若发现保养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头警告,次犯给予申戒一次处分。

  9、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10、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重者给予处罚或照价赔偿;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11、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具体见《车间生产品质管理制度》。

  12、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4、全体人员严禁在车间或厂区内打架骂人,行事严重或态度恶烈者一律开除,不再骋用。先动手者还给予纪律处分后开除。事态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全体人员在车间内都对自身的行为负责。车间将严格执行《车间员工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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