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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6 11:20:57 偲颖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3

  1、严禁在车内吸烟、打手机和携带各种火种;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进入站区;

  3、加气时车上司机和其他人员要自觉下车;

  4、严禁汽车加气时不熄火、不关闭音响和车灯等电气装置;

  5、撬车出现故障时,应转移到站外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在站内维修;

  6、在站区内严禁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任何操作;

  7、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行车必备的合法有效证件,对所驾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仪表等重要部件系统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驾车;

  8、要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构造原理、机械性能、操纵系统、仪表的'功能作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9、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和准确判断路面情况、谨慎驾驶,正确把握选择驾驶动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6

  1、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所有岗位。

  3、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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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制订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评审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修订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宣传培训

  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0

  1、严禁在车内吸烟、打手机和携带各种火种;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进入站区;

  3、加气时车上司机和其他人员要自觉下车;

  4、严禁汽车加气时不熄火、不关闭音响和车灯等电气装置;

  5、撬车出现故障时,应转移到站外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在站内维修;

  6、在站区内严禁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任何操作;

  7、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行车必备的合法有效证件,对所驾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仪表等重要部件系统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驾车;

  8、要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构造原理、机械性能、操纵系统、仪表的功能作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9、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和准确判断路面情况、谨慎驾驶,正确把握选择驾驶动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或其他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2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1、厂长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安全部负责组织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2、安全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正常情况下,应三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全规程),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点或注意事项,以及各工序、岗位安全作业类要求。

  4、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用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规程技术类审核。

  安全办负责安全规程格式制定、规程审核、登记、督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规程批准。

  5、程序

  生产部门须按岗位、工序、设备设施制订安全规程,规程须结合设备状况,操作情况,满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实际操作。

  安全规程编制遵循实际操作顺序,简洁明了,便于新员工学习,同时安全要求于步骤后列出,安全要求须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安全规程草稿修订完成后,须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安全规程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的,须交由相应设备工程技术评审。

  安全规程经本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后,交由安全办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编号并登记。

  安全规程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颁发。

  安全规程生效后部门须组织规程涉及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以保证所有人员熟知规程内容。

  安全规程须分发给各相关人员,并签收存档。

  安全规程须用文件袋装好后,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

  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安全规程修订,按以上程序进行,并在借鉴旧版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生产后,须回收旧版废弃处理,防止作业人员沿用旧版引发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发、存盘、培训须遵守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办对各部门安全规程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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