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
1、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编印成《员工手册》;作业人员下发《员工安全须知》,人手一份,互相监督。
2、对所有进场的职工、分包队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并做好记录。
5、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每月两次安全检查,安保部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检查。
6、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开据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上级安全部门将不定期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技术员编制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同时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8、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如电脑、饮水机、空调等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报告。
第二条如出现突然停电,不要喧哗,不要慌乱,应立即启用应急照明灯,在工作人员安排。
第三条如发现火苗,应立即判断火苗起因,用专用灭火器扑灭,避免酿成火灾。
第四条如发现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启动走廊应急照明灯,紧急有序疏散人员,通知学校团委负责老师、学校保卫处领导以及学校相关领导,并拨打救火线119。
第五条如有人员被困或受伤,应组织实施抢救或护理:
一用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掩口鼻,抢救火灾中被困人员;
二如有窒息者,立即移至安全通风地方实施救护;
三如有伤势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120送往急救。
第六条在发生火灾时,采取消除与减少火灾事故危害、控制与防止火灾事故恶化、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第七条办公区域各部分要按照规定配备适量、合适、有效的灭火器材,办公室应按照要求定期对各种消防措施包括消防通道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第八条火灾发生后,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工具,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保障。
第九条办公室不仅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理得当。
第十条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消结合,以防为主。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财产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注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4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出入证》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造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5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6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一般规定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教工、职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各部门责任人应对下属教工、职工进行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工、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学和培训的内容,并保证一定的课时。在学生活动的公共区域,应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图画,并通过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结合全国“119”“3。2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应做好记录。
2、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幼儿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火灾案例等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4)特殊工种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5)学校、幼儿园讲授消防常识课程的老师;
(6)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二、防火巡查、检查
1、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要确定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做好检查记录,存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巡查、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2、巡查工作应以学生、幼儿宿舍为重点,夜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并以下列内容为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及是否做到人走后停火、停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对检查到的安全出口门应逐一进行开启检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10%;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无过期、损坏及不清洁现象;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是否关闭不严、闭门器是否损坏;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及工作记录情况;
(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3、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以下列内容为主要检查内容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安全出口检查率要达到100%,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要抽检20%以上;
(3)消防水源情况,要做出水试验,抽检率不得低于10%;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查看用火、用电审批登记;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抽人员进行考核,抽考率不得低于20%;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要查看工作记录;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要查看巡查记录是否全面、认真、是否完成了规定的次数;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学校、幼儿园至少每季应对所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的报警情况;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放水情况;
(3)消防水泵启动情况;
(4)自备发电机组的切换情况;
(5)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情况;
(6)消防电梯迫降情况;
(7)防烟排烟的启动情况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遮挡、覆盖或疏散指示标志;
(3)公共区域和客房内要设置疏散示意图;
(4)工作人员应掌握引导客人疏散的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
(1)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持证上岗;
(2)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监控、防盗报警信号。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通知服务员或巡楼警卫(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及时报警并告知总机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处置;
(3)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不得在控制中心内大声喧哗、嬉闹。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1、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应完整、有效。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负责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每年应当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2、学校、幼儿园内设置的消火栓系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消火栓不被遮挡、挤占、埋压;
(2)消火栓有明显标识并与相邻环境有明显区别;
(3)消火栓配置的水枪、水带齐全,水带盘接方式正确;
(4)消火栓箱内远距离启动按钮工作正常;
(5)消火栓无明显损伤、腐蚀、泄漏;
(6)消火栓压力正常。
3、学校、幼儿园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洒水喷头外观完好;
(2)无损坏、泄漏等情况;
(3)检查湿式报警阀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4)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5)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应结冰。
4、学校、幼儿园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进行下列功能测试: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控制柜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
(3)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5)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6)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7)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8)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6、灭火器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灭火器设在位置明显地点,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2)灭火器材摆放稳固,铭牌完整清晰、朝外,未被埋压或被挪作他用;
(3)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4)灭火器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5)灭火器已充满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6)灭火器压力表读数或压力指示器指示正确;
(7)及时更换灭火器损坏器件,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
(8)对符合ga 95——1995标准5。1条报废条件的灭火器,必须作报废处理。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所有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303——20xx、gb50045——95、gbj16——87、gb50098——98的有关规定。
在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每年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性能检测。
2、学校、幼儿园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303——20xx标准的规定,并应达到下列要求: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并且要留有70×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幼儿园的开关、插座必须安装在儿童无法触及的位置;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5)不能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3、学校、幼儿园应严格落实下列电气防火安全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办理相关用电审核、审批手续,不得超负荷用电;
(2)使用期间不得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严禁在人员活动场所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
(4)非使用期间除必要照明设施外,应关闭其它电器设备,降落共享空间处的防火卷帘;
(5)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4、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落实专人负责;
(3)学校、幼儿园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学校、幼儿园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7)学校、幼儿园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组织机构、分工
学校、幼儿园的全体员工必须会组织人员疏散,且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的主要组织和分工如下:
(1)指挥部:负责在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负责按照预案,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信联络组:负责报火警、迎接消防车辆及人员,与有关部门保持畅通联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维护火场秩序,疏散被困人员,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准备必要的医用药品。
2、预案的编制
学校、幼儿园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不同的起火部位,起火时间。主要包括下列程序和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情后,立即用口头、电话或使用手动报警按钮向单位或有关负责人报警。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对火情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然后启动消防泵等消防设施并组织有关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火灾发生后,疏散引导组人员应立即到达指定位置,负责火场人员和物资的疏散,通过应急广播或采用扩音机等方式,引导火场人员按指定的路线有秩序地撤离。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前,灭火行动组应按预案,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或一般”的原则,指挥各组人员就位,充分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或自动消防设施,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4)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火灾发生后,通信联络人员及时将指挥员下达的命令传达至学校、幼儿园各部位人员,同时向指挥员反馈各部位的行动情况;
(5)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各部位应及时清点本部门人员数量和物资损失情况,并向指挥员汇报,由指挥员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相关应及时封闭火灾现场,保护火灾现状,等待公安消防队进行现行进行火灾调查工作。
3、演练的实施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他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本场所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学校、幼儿园入口处设立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演练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演练过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预案内容。
八、火灾隐患整改
1、隐患整改本着及时、高效、实用、经济的原则,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2、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幼儿园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隐患整改前能停业的要停业,不能停业的应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后,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幼儿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及时的验收。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规定,明确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的程序、内容、方法。
2、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的总体内容,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学校、幼儿园应明确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奖惩规定,做到奖优罚劣。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9
1 总则
保障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安全,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的规范化,营造住宅小区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仅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行为。
2 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 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据《安全生 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参与、共享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方职责和行为规范。
3.1 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职责
a.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出厂时,应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b.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c.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3.2 电梯产权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住宅电梯属单元业主共有,单元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电梯的各项权益。
b.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住宅电梯管理的主管机构,应制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规约》,明确对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修理、更换等情况的约定;制定电梯发生大额费用时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法。
c.小区业主 委员会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服务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方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设备管理,业主按照协议规 定交纳委托管理费用。d.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监督小区物业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物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记录,并向电梯用户通报或 公示电梯管理的相关情况和费用支出。
3.3 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小区物业受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b.与业委会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c.按相关法规建立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
(b).安全操作规程;
(c).日常检查制度;
(d).维保制度;
(e).定期报检制度;
(f).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业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d.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小区物业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e.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f.定期通报或公示电梯运行情况(含故障情况)和电梯相关费用。
3.4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a.电梯维保单位受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b.电梯维保 单位对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 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 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c.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d.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
e.对小区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f.建立小区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g.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h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小区电梯的定期检验。
3.5 电梯乘坐者行为规范
a.电梯内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动、乱扔杂物和损坏轿箱内部件等危险行为,乘坐者应主动维护电梯运行安全。
b.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钮,不得连续按钮或敲击按钮,不得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c.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幼儿乘梯须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病人乘梯须有家属陪同。
d.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e.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f.用电梯运载家具需报物业服务处并登记,由物业服务处派工作人员专梯监督运送,搬运家具应轻搬轻放,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
g.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服务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h.楼宇电梯 以客运为主,运送物品应避开运行高峰时间。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必须事先装袋,运送以经营为目的之物品,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获准后,由物业服务处 派专人专梯监督运送。i.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另行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4 其它
4.1 电梯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4.2 住户乘坐电梯损坏电梯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乘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4.3 电梯相关各方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均有义务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0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 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 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 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 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 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 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 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 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 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 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 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 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 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 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 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 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 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 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 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 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 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 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 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 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 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 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 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 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 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 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 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 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 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 X-ray, 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 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 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 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 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 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制造制
1、生产制造安全责任制
2、生产制造安全责任制
3、生产制造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制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制造制度
三、生产制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制造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制造和安全工作,减少制造和工伤事故,有制造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制造执行。
2、结合本公司制造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制造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制造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制造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制造业务范围内的外部制造和本部门的信息制造,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制造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制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制造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制造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制造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制造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制造设备、特殊工种、特殊制造场所严加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制造重大事故。
6、对制造发生后,及时组织制造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制造理工作。
四、班组长制造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制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制造生产负责。
2、并制造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制造品,必须指定专人制造,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制造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制造的安全措施,并制造专人进行监护。
五、生产制造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制造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制造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制造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制造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制造装置。
3、积极制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制造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制造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制造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制造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4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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