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13:44: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工作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工作管理制度1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工作管理制度2

  一、健康查体对象

  新从事放射工作、已经从事放射工作和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员。

  二、健康检查机构和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承担。

  检查项目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复查时根据需要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三、健康检查管理

  (一)就业前健康检查

  就业前查体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其检查结果可为后期检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对比和参考。

  对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培训、从业申请,送至设备处,由设备处统一安排、及时组织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没有接受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人员,暂不能从事与放射有关的工作;经检查,对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的人员,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二)上岗后健康检查

  1对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当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过10%(乙种工作条件)时,每1~2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当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0%(甲种工作条件)时,每年应进行全面医学检查一次。

  2查体中发现结果异常者,及时安排复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3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状况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放射工作人员,及时调离原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对具有专门技术、经验丰富的放射学专家或技术人员,其健康情况有不符合健康标准者,应慎重、仔细的权 对社会和个人的利弊决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三)离岗前健康检查

  对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组织其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和事故照射人员的健康检查

  放射工作中,一旦出现卡源、射线装置失灵等事故照射时,对参加应急处理的人员或事故照射的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和进行健康检查,对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频度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五)健康检查结果处理

  健康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终生保存。

  (六)特殊人员的健康管理

  1未满18岁,不宜在甲种工作条件下工作,16~17岁允许接受为培训而安排的乙种工作条件下的.照射。对确诊已妊娠的放射工作人员已从事放射工作的孕妇、授乳妇不应在甲种工作条件下工作,妊娠六个月内不应接触射线。以前接受过5倍于年剂量限制

  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应再接受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

  2身患严重的呼吸、循环、消化、造血、神经和精神、内分泌、免疫系统疾患者;身患严重皮肤病、视听障碍者;身患恶性肿瘤和妨碍工作的复发性良性肿瘤;手术后不能恢复正常功能者;未完全恢复的放射性或其他职业疾病者,应由授权的医疗机构和医师根据疾病的过程、性质,确定该工作人员是否适合继续从事放射工作。(具体疾病以GBZ98一20xx为准)

  3对疑似职业性放射病病人,应及时安排其进行职业性放射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疑似职业性放射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院方承担。

  四、保健

  (一)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补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临时调离放射作业岗位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正式调离放射作业者,可继续享受保健津贴一个月。

  (二)根据工作场所类别和从事放射工作时间长短,在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对从事放射作业满20年的在岗人员、依据剂量监测记录及健康查体结果需要休假、疗养者,可利用休假时间安排2~4周的健康疗养。由健康查体单位提出建议,设备处书面通知人事处、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休假时间、薪酬等按国家相关法令执行。

  (三)放射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xxx医院

  20xx年08月25日

工作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服装的管理,延长工作服装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3、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员工工作服装的使用正常损耗期为两年,两年后服务中心据损耗情况确定服装的更换。

  3.2工作服装的第一管理责任人为其使用人。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随季节和天气的变化统一更换。换季时工装调换,使用人将清洗干净、叠放整齐的交给指定服装管理员。

  3.3工作服装只限于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穿着,除清洗和修补外,不得带出工作地点。

  3.4工作服装应保持清洁,若有损坏需及时修补,员工不得任意改变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对于工服丢失、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的情况,除以重罚。

  3.5员工在职两年内,工作期间造成的正常损耗由公司承担。

  3.6在规定损耗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为破损、报废、遗失等情况,由员工个人承担采购新工服的全部费用。

  3.7员工在离职时需办理工作服装交还手续,未办理手续者按遗失处理。

工作管理制度4

  技术学院爱卫会、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划分:

  1、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实验室、实训场地等室内卫生工作由各部门全面负责。

  2、学生宿舍及单身教工宿舍内部由学生及单身教工负责。

  3、行政楼、教学楼、图文中心、实训楼、文体中心、宿舍、食堂、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由物管负责。

  城中校区由城市学院全面负责。

  二、爱卫会、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1、各自负责相关部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实验室、实训场地等室内卫生的自查及部门内部的评比和考核工作;参加对全院卫生检查评比。

  2、各自负责对所辖区域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考评工作。

  ①教学楼:教务处、后管处共同负责考评,其中教务处负责对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等的布置、保管、发放等工作的监督和考评;后管处负责其它内容的监督和考评。

  ②学生公寓:各学生公寓由住宿学生所在系部负责监督和考评;学工处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

  ③文体中心:由体育部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工作。

  ④行政楼:由院办、后管处共同考评,其中院办负责会议室、院长办公室物业管理的考评,后管处负责其它内容的监督和考评。

  ⑤实训楼:实行分片负责,其中a1-a2由计算机系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a3-a4由软件学院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a5由信管系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b1-b2由自控系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b3-b5由电子系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c1-c3由机电系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c4-c5艺术系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

  ⑥图文中心: 由图书馆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

  ⑦校园:由后管处负责全面监督和考评。

  3、配合后管处做好物业管理合同的签定及物业管理费核定、划拨工作。

  4、在平常工作中与各区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站联系,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参加爱卫会、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及活动。

  三、后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院爱卫会、物业管理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2、组织做好对全院各部门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考评工作的抽查,及时将抽查结果汇总通报。

  3、负责物业管理合同的签定及物业管理费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全院的除“四害”工作。

  四、各部门自行负责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实验室实训场地等室内卫生工作考评办法:

  1、检查内容:

  ①地面、楼梯、窗台清洁无垃圾、灰尘、碎纸、痰迹、烟头及其它杂物。

  ②门、窗、柜、桌、物等清洁、无积尘。实验仪器、设备干净整洁无积尘。

  ③室内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④墙面、屋顶无积尘、无蜘蛛网。

  2、检查要求:

  ①各部门爱卫会成员每月定期对辖区域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组织整改。

  ②学院爱卫会不定期组织对全院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五、物业管理检查考评办法:

  1、各部门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成员每月定期对所辖区域物业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评,按《物业管理检查打分表》所列项目根据总体服务质量情况打分,并于每月25日左右送到后管处。

  2、后管处定期对各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抽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六、奖罚措施:

  1、各部门将平时自查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其结果作为对科室负责人及其成员年度考核项目之一。

  2、后管处将对全院各部门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抽查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将年度总结结果报学院分管领导,作为对部门责任人年终考核、部门年度评优的项目之一。

  七、例会制度:

  1、爱卫会委员每年召开一次例会。

  2、爱卫会办公室成员每季召开一次例会。

工作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在人员、时段、三工、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实现变化情况下的安全生产。

  一、人员变化

  (一)增加新工人

  1、由职工学校进行工作面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班组长及队组技术员组织学习相关工作面规程及在用措施,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施工作业。

  3、由队组安排签订师徒协议,以师带徒,同工同酬,督促其尽快熟悉技能确保能够独立上岗作业。

  (二)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十天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由队组传达学习在用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队组分管领导或矿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

  (三)借调人员

  1、本工作面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跨工作面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工作面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时段变化

  (一)季节变化

  针对夏季炎热,工作面温度高,湿度大,相关技术员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重要节假日

  1、地面必须安排到少一名管理干部负责调度、值班。

  2、队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部位不失控。

  3、对重点工程要有矿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4、停产检修或规定长假期间如有必须重点工程作业则需要有矿级领导管理干部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

  (三)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安全员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关。

  三、三工变化

  队组每天要进行排查,变化内容按性质分级列表记录,排查人员有签名。

  (一)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技术人员及验收班组成员进行分析,提出预案,并由技术主管根据现场情况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二)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主管队组长进行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三)工具变化

  使用的工具发生变化,经由当班班长进行组织协调,如有缺失,及时上报补齐,现场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正确操作及施工,现场工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环境变化

  生产部门管理人员要对工作面进行超前分析可能出现变化的问题,有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并分析记录。

  (一)施工环境变化

  1、回采期间面临着过断层、煤层厚度的变化、工作面倾角大、顶板来压,根据条件变化要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技术措施,确保回采期间的'安全生产。

  2、根据目前工作面压力显现情况分析,随工作面推进,顶板初次来压,矿技术部门超前预想,超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将工作面回采期间压力大带来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工作面倾角大,支柱制定防倒措施。

  3、采煤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4、采煤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5、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必须有矿级管理干部跟班。

  (二)地质条件变化

  1、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部门汇报。

  2、采煤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议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采煤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4、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总要程师汇报,总要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形成纪要。

  5、安检科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三)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的人员进行学习,考试合格。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签名确认。

  4、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靠。

  5、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6、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工作管理制度6

  为切实做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卫生消毒制度:

  一、学校公共卫生消毒

  1.各班每天按时打扫好自己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并随时保持,重点做好早、中、晚三时段保持。

  2.学校食堂污水排放沟每周一、四清扫两次,清扫后撒上石灰。由z负责。

  3、校园公共环境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由z负责。

  4.食堂环境及食堂外消毒由炊事员负责用消毒液消毒。

  二、厕所消毒

  1.厕所用石灰消毒,夏季每周两次(周一、周四早上清扫后),冬季每周一次(周一早上清扫后)。

  2.化粪池用生石灰覆盖。

  3.天气热时再用敌敌畏等农药杀灭蚊蝇幼虫。

  三、垃圾池消毒

  1.夏季每周一次撒上生石灰。

  2.夏季每周用敌敌畏喷洒一次。

  3.垃圾池等消毒由z负责。

  四、饮用水消毒

  饮用水消毒按饮用水消毒标准要求进行,由z负责。

  五、学生宿舍卫生消毒

  1.学生每天打扫好室内卫生,管理员负责打扫好宿舍前后的环境卫生,学生起床后整理好床铺,摆放好日常用品。

  2.学生宿舍开门开窗保持空气清新。

  3.学生每月必须换洗被面、枕套等用品一次。

  4.宿舍管理员每周五必须用消毒液对室内消毒一次。

  5.学生洗脸巾等日常用具每两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6.学生被褥可自己用(阳光)紫外线照射消毒。

  六、附则

  1.总务后勤必须保证消毒药品、用具。

  2.消毒人员必须严格消毒流程,不留消毒死角,每次消毒后必须作好消毒记录。

工作管理制度7

  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工作管理制度8

  根据深圳市公安消防会议精神,依据公安消防局的制度规定各部门要狠抓消防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带头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为达到一个“全员消防的境界”,现拟定以下消防安全具体措施及责任:

  一、彻底、全面地贯彻消防工作法令,坚决遵守公安消防部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各消防安全部门的检查。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经常开展防火安全的教育;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增强全员防火安全素质。

  三、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经常测试各种消防设施以及灭火器材完善消防设施;处理好易燃易爆物品,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洞,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用电用火的管理,进一步贯彻用电用火管理制度;特别是电焊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电气线路的铺设、电线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用电安装要示;对电器设备的防火隔热措施要加强。

  五、熟悉掌握各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运用和操作,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注意保养,不能移作他用,确保消防器材的完整好用;对于疏散通道要保持其畅通无阻,其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要保证正常。

  六、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尤其要对厨房、高压电路、油缸、仓库等重要部门不断巡视和加强值班制度。

  七、发现起火时,首先切断电源;发出火警讯号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八、成立义务消防队,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各部门的消防安全;义务消防队要熟悉使用酒店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指挥,配合公安部消除火患,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九、采取责任处罚一体化,如果引起火灾(非自然因素引起)不仅直接对当事人要给以重处,而且其直接负责人要承接起一定责任。

  希望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以上条例执行,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具体落实;认真做好各部门的自检自查工作,保证本酒楼的安全。

工作管理制度9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资金筹集和实施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有关工作。

  3、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办公室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到村民和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群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6、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将审查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取信于民。

  7、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合作医疗代表会,对全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和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工作管理制度10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2811 安全帽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6095 安全带

  gb 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基准面 falling datum plane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h falling height(work height)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3.4、 异温高处作业 high or low temperature work at height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 带电高处作业 hot-line work at height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2-8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表2-8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

  10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离(m)

  1.7

  2.2

  2.5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5.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5.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 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gb 12142的要求。

  5.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5.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5.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5.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5.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5.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5.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5.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5.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5.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5.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5.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6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6.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6.2.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6.2.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6.2.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6.2.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6.2.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6.3.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6.3.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6.3.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6.3.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6.3.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3.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6.3.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6.5、 《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工作管理制度11

  工作纪律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必须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必须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必须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必须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业务要求

  <成品仓库工作流程>

  一、成品入库操作流程:

  (入库保管1)指挥成品在车间装车并统计装车数量→(入库保管1)监督成品搬运进入仓库→(入库保管2)指挥成品卸车打垛,统计卸车数量→2个入库保管员汇总并核对入库数量,登记商品卡,填写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明细账→出入库保管共同盘点仓库,制作“盘点交接表”→在帐本、库存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立即传递早班“盘点交接表”到财务部和销售部(晚班“盘点交接表”不用传递)

  注意事项:必须贯彻“入库四个坚持”

  1)坚持按入库流程操作:必须按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要先入库,后填入库单,再登记明细账,最后出盘点表。严禁违规操作。

  2)坚持2人同时操作入库:在入库过程中,2个入库保管员必须同时在指定的位置、现场负责,严禁单独一人实施入库操作。当只有1人时,必须拒绝入库作业,同时必须请示仓库主管临时增派人员协助。

  3)坚持入库复核:在入库过程中,一个保管员在车间内,指挥成品装车,随手统计装车数量,并全程跟随平板车、监督成品从车间运到仓库内;另一个保管员在仓库内,指挥成品卸车打垛,随手统计其卸车数量。

  4)坚持入库对账:两个入库保管员在收货结束后,分别汇总自己的`入库数量。只有二人的入库数据完全一致并与实际库存一致后,才允许制作入库单并记账。

  二、成品出库操作流程:

  接到一式四联的“发货出库单”→审核出库单内容(车牌号、所有责任人签名、发货专用章、品名规格口味等等)→(发货保管1)指挥成品在仓库内装车,随手统计平板车装车数量→(发货保管2)在仓库门口监督平板车卸车,随手统计平板车卸车数量→发货结束后,两个保管员立即核对各自记录的发货数量与出库单是否完全一致,只有完全一致时才可进行下一步骤→与提货人(司机)核对无误→把第一联(白联)交给司机转交客户,第四联(黄联)给司机做出门证→根据出库单登记商品卡和数量明细账→检查出库单、商品卡、账簿、实物是否相符

  注意事项:必须贯彻“出库四个坚持”

  1)坚持按出库流程操作:必须按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2)坚持2人同时操作出库:在整个发货出库过程中,2个发货保管员必须同时在指定的位置、现场负责,严禁单独一人实施发货操作。当只有1人时,必须拒绝出库作业,同时必须电话请示仓库主管临时增派人员协助。

  3)坚持出库复核:发货过程中,一个保管员在仓库内负责成品从货垛向平板车转移,统计其数量;另一个保管员在仓库门口负责成品从平板车向运货汽车转移,统计其数量。

  4)坚持出库对账:两个发货保管员在发货结束后,分别汇总自己的发货数量,并与出库单核对。只有二人的结果与出库单完全一致,且与提货人(司机)完全一致后,才允许把出库单一、四联交给提货人(司机)。

  业务要求

  一、材料入库流程:

  供应商申请入库→(质检员对质量检验合格)→搬运进入仓库→保管员指挥打垛,随手统计数量→分类汇总入库数量,填写“入库单”→按规定传递“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

  注意事项:

  1、(只有质检合格的材料才能搬运进入仓库,质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拒绝入库;)

  2、填写入库单前,必须检查材料与“报货计划单”所列主要内容是否相符。

  当名称、规格、口味有一项不符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卷材和托合,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2%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箱皮,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5%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3、材料入库数量,必须根据实际计量结果验收,严禁估计验收。总体原则是:能称重量的称重,能点数量的点数,能全查的不抽查,必须抽查的尽量大比例抽查。对于按照固定标准(固定数量、固定重量)包装的原材料,例如面粉、白糖、箱皮等,当进货量较大时可采用抽查的方法,但抽检比例不能低于10%

  4、“入库单”的传递:“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送达牛冬霞;第二联送达主管会计;第三联(和随货单、磅单、报货计划单、质检单一起)送达采购主管;第四联仓库存根,保管员用于记账、备查。

  5、仓库主管必须注意,原材料卸车及入库,原则上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晚上一般不予安排。另外,中午值班期间,也不予安排卸车入库工作。

  二、材料出库流程:

  车间申请领料→填写领料单→对材料称重或查数→领发料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名确认,材料出库→根据领料单逐笔登记明细账→每天制作“领料汇总单”→检查明细账与“领料汇总单”是否相符→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传递领料单及“领料汇总单”

  注意事项:

  1、必须按出库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必须先制单、签名,后发料。

  2、特别强调:保管员发料时,必须在现场称重或点数。下列失职行为,每次处罚保管员20元:①保管员不在现场发料;②保管员不看真实数量却按照领料人自报的数量填写领料单;

  3、“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送达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记账;第三联生产班组存。

工作管理制度12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工作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公司的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保密工作档案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始材料的集结,包括文件、资料、原始记录资料等,也是公司保密工作的终结反映。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文字记载,负责保密工作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保密工作档案要按标准分类立卷、标注密级、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五条适用的原则。

  第六条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保密工作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保密工作档案的借阅、复制和保管等均按保密管理制保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本着规范、及时、完整。

  (一)保密教育;(二)涉密人员管理;(三)定密管理;(四)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五)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六)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七)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八)宣传报道管理;(九)涉密会议管理;(十)协作配套管理;(十一)涉外活动管理;(十二)保密监督检查;(十三)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十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坚持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保管本单位文书及其它专门档案,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渍、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

  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

  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第十一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第十二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第十三条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

  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的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

  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第十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实行两套制。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墨水或复写等不耐久字迹。

  第十八条

  凡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九条

  对保管期限已满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须提出销毁申请,编制《销毁档案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档案室和保密办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可以实施销毁。

  第二十条

  不需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严禁卖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

  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注明顺序号、案卷标题、档号、起止日期、数量,并附备考表。

  第二十二条

  执行销毁时,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至少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工作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司的生产管理、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强公司产品、技术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国内、国际之间的技术合作、贸易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公司标准化体系、组织制(修)订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类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等的制(修)订和实施都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生产质量部统一管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表现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提出公司制(修)订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三)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

  (四)组织制(修)订各类标准;

  (五)组织申报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及军用标准、行业标准;

  (六)参与新产品研制、老产品改进及分析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七)组织对公司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公司制(修)订标准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二章标准制(修)订的原则

  第四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企业要逐步完善和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凡公司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产品销售的依据。对公司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若尚无标准的产品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

  第五条标准的制(修)订要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并可参考国外公司指标或实物指标进行制(修)订。分析方法标准力求准确可靠。

  第六条凡公司基本定型的产品各事业部生产线、生产组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出并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及实施管理办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凡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在项目鉴定时,应有“暂行技术条件”及配套的“检测方法”。并以此作为依据,制定相应标准。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及市场情况,必须于每年的10月底将需制(修)订的标准计划报生产质量部。在生产过程中,对急需制(修)订的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也可及时提出申请,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八条每年12月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下一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经与科技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科技部在公司r&d基金项目中列支,并纳入公司r&d基金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生产质量部负责标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标准的制(修)订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章制(修)订标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标准起草人按相关标准格式填写相应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或《国军标项目论证报告》,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申报,待标准化上级部门立项后(企业标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产质量部书面通知标准起草人及部门负责人,起草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制定出工作大纲,工作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和国内外标准发布情况;

  (二)工作内容、协作单位及分工;

  (三)预计提出标准草案稿、征求意见稿、预审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时间;

  (四)分析方法标准的验证单位。

  第十二条制(修)订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标准必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标准编写格式、内容和编制说明等应按《有色金属标准制(修)订程序及要求》、《有色金属标准编写示例》、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jb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第一部分: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写;

  (三)试验报告、验证报告(分析方法标准必备文件之一)应符合有关研究报告撰写的要求;

  (四)标准文本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和不同理解的可能性;

  (五)标准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等表达和概念应准确,并与有关标准相一致;

  (六)标准的图样、表格、数值、公式、化学分子式等技术内容应准确科学;

  (七)标准文本应包括:标准正文、标准编制说明书、分析方法标准还应包括标准试验报告、验证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标准审定、报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标准草案完成后,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十四条标准预审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起草人必须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材料:

  (一)预审稿标准文本;

  (二)编制说明;

  (三)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处理结果汇总表;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七)标准预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五条预审会通过的标准预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预审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前一个月完成送审稿提交生产质量部,送审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预审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预审会议纪要

  (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预审会专家签名表;

  (八)标准送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六条审定会通过的标准送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审定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报批稿提交生产质量部,报批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审定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审定会议纪要(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审定会专家签名表;

  (八)有色金属标准审定情况登记表(国军标填写标准报批书)。

  (九)标准报批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

  第十七条国标、军标、行标和地方标准由标准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审定、审批、发布和实施。企标由生产质量部组织审定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发布和实施,产品标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制(修)订标准工作完成后,生产质量部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归档。

  第五章标准的实施执行和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及签入合同的非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在公司内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出口产品技术要求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生产质量部对签入合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为稳定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和降低标准技术指标,达不到公司公告的有效标准技术指标的产品或公司签订的技术协议的产品,生产质量部有权不给予办理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标准属于科技成果,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应的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新修订标准颁布实施后,原来的老标准即自行废止。

  第六章标准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生产质量部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并发放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发放到各生产线、生产组相关技术人员手里,并对其进行监管,确实保证标准的.实施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六条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属于外来文件,由生产质量部归口管理,各岗位保留的该类文件应有专人保管、妥善存放。各部门正在执行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必须与公司公告的公司产品标准公告的标准编号和发布的年代号相一致,顾客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第七章标准制(修)订经费的来源及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标准制(修)订经费指的是承担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化管理上级部门下拨的经费以及公司r&d项目的经费支持,当经费到位后将由生产质量部通知科技部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管理办法》相关办法统一管理经费的开支。

  第二十八条标准制(修)订完成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标准的起草人给予300元~400元的标准制(修)订劳务费或视具体情况下拨一定的制(修)订经费。

  第八章标准制(修)订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公司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曰起开始实施,并同时代替q/spm-gl-16-20xx《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工作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与管理,推动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深入开展,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优能力、创业能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引导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职工与我单位的共同发展,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

  我单位工会是全局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领导部门,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评比、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负责对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成果的创新工作室,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摘牌处理;

  (三)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的、达到报废标准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六)我单位工会负责《库都尔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四条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经费的收支、账目核销、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各单位是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单位,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申报及日常管理,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为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二)负责协调处理创新工作室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对创新工作室的申报设立、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项目立项、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积极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三)负责对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和考核;

  (四)负责创新工作室物品的比价采购、日常维护、保养及修复工作;(五)各单位工会是创新工作室购买的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第六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本创新工作室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标准

  (二)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开发、工艺技术交流、培训工作;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课题计划和攻关目标;

  (三)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有关科技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开发利用;

  (四)每年年初要向本单位工会提交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工作总结;

  (五)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提出补贴经费的使用计划;(六)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负责使用与保管好补贴经费购买的所有物品;

  (七)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公开发布的创新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或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摘牌、追回全部支持经费并予以通报处理的考核。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七条

  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应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或者先进职工、高技能人才为负责人,组成创新团队开展工作。

  第八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应有用于开展创新活动的基本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有完整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规划目标。第九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年按照工作计划至少完成1-2项创新成果,带动职工参与创新活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第四章工作模式

  第十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建立在所在单位内部,有独立的活动场所,以一名劳动模范或者先进职工、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职工组成创新团队,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要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技能人才培养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交流、技能培训、管理创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有开展创新活动的课题计划和攻关目标。

  第五章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围绕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安全生产等主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管理创新、科学研究等活动,成为技术攻关的团队。推广普及先进的创新理念、技术和方法,在本岗位工作实践中,发现课题,开展攻关,取得成果,解决本单位的技术发展瓶颈,促进我单位的科技进步。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技术技能人才的自身优势,将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强成员间的技术交流与协作,成为学习的团队。通过师带徒、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等形式,不断吸收新知识,创新理念,掌握新技能;带动行业或专业技术技能素质水平的提高,最大限度地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

  在学习和技术攻关中,培养我单位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人才,培养爱岗敬业、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职工队伍,成为推广先进技术和输送人才的团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我单位创新发展输送更多人才。

  第十五条

  按照自治区、上级工会和我单位工会的工作要求,做好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先进经验推广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每年应向管理部门上报至少1-2项可用于推广的创新成果。

  第六章申报认定

  第十六条

  管理局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由我单位工会、技术主管部门在各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中择优推荐申报,经管理局工会和管理局职工技术协会审核、认定为管理局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并进行挂牌。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以带头人名字进行命名,推荐为自治区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

  第十七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包括:创新工作室申报表、创建情况相关材料(近年来工作内容、科研项目和取得的其他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相关照片及视频资料。第十八条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因工作岗位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带头人的,由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向我单位工会提出更名申请,我单位工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获批准后进行更名,更名后工作室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不变。

  第七章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

  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二十条

  被自治区、管理局工会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自治区、管理局工会下拨补贴经费。

  第八章补贴经费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用于购置创新工作室技术培训、攻关研讨、互动交流、课题研究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照相机、移动硬盘、U盘等电子产品的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

  用于布置装饰创新工作室成果展牌、购置必要课题攻关的设备费,材料费及试验费等费用支出;

  第二十三条

  用于购置创新工作室专业书籍的费用支出;第二十四条

  用于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课题攻关、学习交流、座谈研讨等集体活动的费用支出。

  第十章补贴经费的使用原则、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

  补贴经费务必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列支,不得超过比例限制。项目完成后,接受相关单位的专项审计。对于违反规定,挪用、滥用补贴经费的创新工作室将给予收回补贴经费、警告直至摘牌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补贴经费的使用程序:获得经费支持的创新工作室,按照研发项目工作计划,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经费使用计划及说明;所在单位工会严格审核、把关后,报我单位工会。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根据工会主席批示意见,办理核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

  补贴经费的使用要求:组织开展课题攻关、学习交流、座谈研讨等集体活动或购置相关物品时,必须由创新工作室负责人与所在单位工会专业人员共同办理,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同时,对所购置的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出入库台账、使用记录;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使用人(保管人)签字后,精心使用,妥善管理;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单位工会可根据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我单位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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