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查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第七条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各生产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四、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值班人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报告车间主管人员,将列入检修计划。
2、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上的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师傅、是否及时、准确、整洁
五、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车间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车间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2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3
1、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规划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4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线路上用电量保持均衡,电源线上的三只熔断器必须采用相同规格的熔丝。
6、电动机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墙壁,周围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条 电气照明设备防护措施:
1、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室外照明选用防水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防爆灯具。
2、储存丙类及以上级别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其他场所使用时,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对卤钨灯具附近使用的导线,采取使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热材料护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灯管高温损坏导线绝缘,引起短路事故。
4、灯泡上不准用布、纸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挡,对镇流器采取隔热、通风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橱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条 电烤箱、电暖气等电热设备防护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材料的室内,并采取良好通风、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选用耐火或耐热电缆配线,并装设熔断器保护。
3、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暖气、电烙铁等,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要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4、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电焊设备防护措施:
1、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进行电焊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要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2、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车间、仓库、储罐、储柜、堆垛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的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和管道。
3、在安全地点电焊时,周围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用水喷湿,上部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湿麻袋,以隔绝火星。附近有可燃构件时应用铁板、石棉板遮挡。
4、在高空电焊时,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要用石棉板、薄铁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盖上一层沙子。风天作业还要防止火花飞溅。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仓库、车辆、场所等禁火重要部位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7、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外壳可靠接地,电源导线应有足够截面,电焊机和电源应当绝缘可靠,并安装好熔断器予以保护。焊接时必须使用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条 电气控制设备开关、接触器的防护措施:
1、开关、接触器应设在箱内,箱应加盖。木质箱的内表面应敷以白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开关、接触器箱应设在干燥处。
2、开关、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
3、潮湿场所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用反腐、防爆的开关、接触器安装在场外适当的地方。
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接触器必须接在火线上,否则开关、接触器虽断开,电气设备仍然带电,一旦火线接地,有发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灾的危险。
5、开关、接触器有部件缺失或开关损坏时,应及时补齐或更换,开关、接触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第十七条 电气控制设备熔断器的防护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且不应大于熔断器、电度表等的额定电流。
2、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应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熔断器宜安装在具有火灾危险厂房的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可靠接地,远离可燃建筑物件。
4、应经常检查熔断器的使用状况,经常除尘,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第十八条 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的防护措施
1、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规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火器。
3、金属构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电气连接(接触电阻≤10ω),其金属结构整体及其金属走行轨道要按规定接地,接地电阻要≤4ω,以防止漏电、静电、雷击伤害。
4、当门吊的钢丝绳、装卸车机的链斗等大型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与走行轨、车辆接触有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电、静电和部件间电气接触不良等故障后方准使用。
5、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四、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6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XXXX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设备现场运行维护管理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②检查管路、阀组是否串液、漏液。
③检查泵站压力是否正常。
④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保养设备,是否对设备润滑点按期加油润滑,是否按制度规定管理油脂。
⑤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⑦检查电缆电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技术整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⑧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⑨检查供电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接地系统是否定期校验,工作面供电设计是否规范,电器整定是否按设计执行。
⑩检查大型固定设备是否台台完好。
其他:设备管理中心对实施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2、设备办对定期维修、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以及定期组织的现场运行情况检查,必须形成定期维修、定期点检、专项点检、设备现场运行检查等记录,相关记录内容与表格等由设备办制定或修订。形成记录应及时存档保管。
3、设备办每季度根据相关记录,对采煤机、掘进机、主副井提升机、前后部运输机、主胶带运输机等主要设备编制《设备现状综合评价表》,作为设备更新、设备项修、设备大修理及设备报废的主要依据。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 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8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禁烟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9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0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1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2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3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4
一、主要设备包机制度的内容是: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对设备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制度。
二、包机组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故障、事故。
三、包机组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制和日常检修与一般检修制度,包机组有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包机组应执行“五严”,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包机组应确保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机房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包机组给予表扬奖励。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5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6
一、学校总务处全体人员应经常在校园内巡回检查校舍及教学和生活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以保持校舍的完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每学期开学前将各班损坏桌椅、黑板等设备及办公室公用设备检修完好,并根据新学期教务处提供的各班和办公室人数配齐桌椅等设备。
三、平时要经常深入教室、办公室了解检查桌椅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收回停用损坏的桌椅及设备。
四、维修人员在做好全校的桌椅、办公用具、照明以及电器、线路管道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外,并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五、各班级及办公室应爱护公物,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查找损坏原因及时纠正,总务处酌情处理。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7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8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19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压缩机——再生干燥气——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20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21
1、作业前使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墙壁牢固、站台平整;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2、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3、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4、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5、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6、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7、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8、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9、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11、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12、机械设备安装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13、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试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14、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维修后的检验和试验,由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
1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1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检查设备管理制度02-24
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02-09
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02-14
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9篇04-22
设备检查考核总结05-16
检查管理制度03-26
检查车间管理制度02-12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08-1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