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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安全施工技术问题与解决措施

时间:2022-01-07 18:01:03 措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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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安全施工技术问题与解决措施

  园林绿化建设担负着“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责任, 其中, 安全是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随着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不断推进, 园林工程具有的劳动强度大、安全系数低、可变因素大、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1]等特点不断凸显, 施工安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园林工程安全施工技术问题与解决措施

  1、 园林工程安全施工现状问题

  1.1 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安全风险系数增加

  近年来, 济南市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园林绿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 园林工程呈现以下特点:

  1.1.1 工程范围扩大。

  由城市公园、道路、广场和居住区绿化, 逐步扩展到山体公园、建绿透绿、海绵城市、生态区修复等多种综合型工程。

  1.1.2 工程投资攀升。

  据统计, 仅20xx年申报工程质监的绿化工程中, 单个标段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园林工程数量就接近年度总受理工程的30%.

  1.1.3 建设模式多样。

  工程建设主体多样, 除绿化主管部门外, 市政部门、交通部门、政府投资平台、街道办事处等都组织和参与绿化建设, 模式则有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EPC (工程总承包) 等多种。

  1.1.4 施工内容丰富。

  由单一的绿化种植为主, 逐渐向包含仿古建筑、景观桥梁、大型假山、大面积理水等在内的综合性工程发展, 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高处作业等所占比例逐步增大。

  综合上述特点, 当前园林工程与房建、市政等工程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随之而来, 安全风险系数不断增加。

  1.2 建设市场鱼龙混杂,安全隐患不断加重

  随着住建部取消园林企业资质, 园林工程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同时, 园林工程往往给人以施工难度低、周期短、利润高等潜在印象, 大量企业和个人投身其中, 建设市场鱼龙混杂, 为施工安全埋下大量隐患:

  1.2.1 建设管理存在疏漏。

  建设单位招标把关不严, 围标、串标、企业违法挂靠, 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时有发生。

  1.2.2 施工企业弄虚作假。

  部分施工企业违规进场, 其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工程安全施工作业条件, 并且忽视基本的安全防范常识, 想方设法从安全等方面节省资金。

  1.2.3 监理企业形同虚设。

  行业缺少专业的园林工程监理公司, 个别监理人员能力素质不高, 责任心不强, 不能及时发现并指正安全问题。

  1.3 园林工程安全法规不够系统,安全风险管控不力

  在园林绿化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 园林工程规划、施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特别是园林工程安全施工方面, 从住建部《城市绿化条例》, 到山东省、济南市各类地方性规范标准, 都没有突出和强调园林工程的安全。另外, 作为监督机构的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无论名称还是政府所赋予的职能, 都缺少工程安全内容, 造成“安全监督”缺位。

  1.4 园林工程安全认知缺乏, 安全防范意识不足

  长期以来, 园林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存在“重景观、轻安全”情况, 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更多关心景观效果, 但却对施工过程安全问题的隐蔽性、滞后性和危害的严重性关注不够、认识不足[2], 片面地以为园林工程就是植树种花, 不会产生影响到人身和环境安全的问题, 挪用安全资金、随意压缩工期、不执行安全专项方案、凭经验施工等情况屡见不鲜。另外, 现有教科书、科普书籍等也普遍缺乏园林工程安全方面的内容。

  1.5 施工过程安全措施不足, 安全隐患问题频发

  (1)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员不能按时到岗履职, 个别安全员身兼数职, 疲于应付。 (2) 安全培训不到位, 造成一线施工人员欠缺安全意识、正确安全施工方法和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正确处理方法[3]. (3) 在施工过程中的脚手架搭设、高处作业、砌筑施工、临时用电、机械操作等环节不按规范标准作业, 例如不戴安全帽, 不系安全绳, 构造柱绑扎不牢固, 混凝土、砂浆未达到强度要求即进入下一道, 电线私接乱搭, 机械违章作业等。 (4) 工序施工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 (5) 园林工程质监机构缺少监管“抓手”, 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和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致使大多数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

  2、 对策建议

  安全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 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建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体系:

  2.1 从立法层面重视园林工程安全

  国家和地方各个层面应当参照其他行业, 尽快出台园林工程安全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对于园林工程安全的监管部门、职责范围、规范标准、管理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进而在出现问题和阻力时, 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起到震慑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的作用, 切实保障真正重视工程安全的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从而促进整个园林行业的良性发展。

  2.2 尽快建立完善园林工程建设主体信用信息系统

  住建部20xx年12月颁布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目前, 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已经建立该系统并取得良好效果。这将是从源头遏制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一记重拳, 参建单位一旦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问题, 问责处罚的同时, 相关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会影响其参与投标等市场活动, 警示各参建单位不要心存侥幸, 杜绝安全生产少投入、工程形象赶进度等安全问题。

  2.3 严把施工专业人员关

  严格审查工程从业人员, 尤其是特殊作业人员如架子工、钢筋工、电焊工等的资格认证及其到岗情况, 坚持人证合一、持证上岗, 坚决避免无证上岗、冒名顶替、带病上岗等情况出现, 最大限度地保证施工作业的专业化程度。

  2.4 重视施工作业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是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的基础, 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应重视工前交底的重要作用, 对于忽视、漠视交底工作的行为要坚决纠正。

  2.5 强化监理单位在工程安全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现阶段园林工程监理业务发展无法适应园林工程的快速发展的现状, 应从工程招标阶段开始, 即对监理单位项目部所配备的土建、绿化、电气等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资格等作出明确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质监机构等应该定期检查、抽查其到位情况。另外, 对于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如平行检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报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强化对工程监理人员的管理来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2.6 杜绝随意变更设计和擅自降低安全标准

  由于园林工程对景观艺术性的要求较高,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文件中的一些细节的调整和变更也相对较多, 但这不能成为个别参建单位和人员随意降低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的理由。必须坚持所有的工程变更征得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 同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内容和方案的变更更应慎重。

  参考文献

  [1]周艺烽。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城市建筑, 20xx, 13:77-78.

  [2]赖胜男, 古新仁。园林安全性问题初谈[J].江西林业科技, 20xx, 10:61-64.

  [3]姚定荣。实习园林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与措施[J].中华民居, 20xx,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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