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1 11:12:4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1

  第一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

  一、本公司设两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即质量部及车间质量管理员。

  二、质量部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产的产品配方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质量部专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做到包装前校准称,包装中途再校称。对校不准的称要派专人检修。定量包装,每包重不超过规定重量的`1%,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色泽、质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原料或配方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将产品送检。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第三条 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产岗位人员、货物装卸人员负责,品控人员监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超过五万元)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第四条 产品质量跟踪与客户投诉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2、在与市场业务员电话沟通时,询问公司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质量部。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内容: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第五条 标签设计与签发管理

  1、标签的设计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标签由质量部专人负责,应不定期的参加上级饲料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对文件的理解。

  3、每种新标签在印刷前,需由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做初稿。

  4、将确定的初稿内容符合标签要求后,经技术经理签字,再交采购印刷。

质量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 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 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 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 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 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 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 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 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产品质量检验

  一、检验管理制度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成品出货检验制度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 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五)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 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 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A、收集客户回馈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顾客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包括销售部的回应;

  B、保证生产部主管在产品回收上能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决定如何回应消费者,确保销售部对每一询问的回应都是有根据的;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 程情况。

  3.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 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 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 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 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六)退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A、退回的产品由品管重新检验并做记录。

  B、检验合格按合格品处理。

  C、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D、检验不合格但可以加工交生产部加工处理。 E、加工产品由品管检验合格才能出货并做记录。

  4、做好相关记录

  a、《退货处理记录》

质量管理制度3

  第1条凡进厂金属材料入库前,均应进行入库检验,由供应处将入库单、质量保证书和实物一起交检,未经检验不得入库。

  第2条进行入库检验时,检查有无供货单位的质量合格证和进料单据,对原有质保书证明内容、项目不合或有可疑试验数据时,检验人员有权确定补试,抽试或复试后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注明检查编号及签名后方可入库。

  第3条检查方法:

  --核对质保书,查对钢印、炉号,查重点,支数是否有欠缺。

  --钢号判断、火花鉴别或光谱分析。

  --火花鉴别有怀疑时应取样化学分析。

  --规定尺寸的检查。

  --表面缺陷的外观检查。

  第4条验收中对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先在入库单上注明“不合格”交供应处办理退货或向供货厂提出交涉。

  第5条材料代用,必须由供应处或生产部门填写材料代用单,一般零件的材料代用需经有关单位会签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产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材料的代用需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6条凡入库的材料均有涂漆标记或钢印和材料名称,同时分类堆放,检验员应作到及时检查,避免混料。

  第7条凡让步或代用的材料应隔离存放;严格按代用单签批的有关规定条款发放使用。

  第8条经验收合格并已入库的材料其质量保证书及本厂检验结果、报告单均由检验人员保管。

质量管理制度4

  一、基本职责、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制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长期规划与近期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厦市场调查,参与拟制企业方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落实,措施具体。

  2对企业方针与全面质量管理计剐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及各部门车问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考核。做到:检查经常,协调及时,措施落实,考核准确,有奖有罚。

  3组织管理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评审、奖励。做到:活动正常,办法妥当,深入持久,效果明显。

  4研究推广可靠性与质量管理教育以厦数理统计优选法、价值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质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经常,科学管理方法适用,效果明显。

  5组织井指导从新产品研制设计、生产制造、辅助使用、服务等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全厂各部门参加质量管理,组成严密的协调和高效的纵横交织的质量管理网,使产品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

  6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上报全厂质量信息。做到:路线清楚,脉络分明,数据准确,传递迅速,反馈及时,效果明显。

  7负责对各种型号产品的质量分析,并及时反馈检查落实,做到:有数据、有分析、信息准确,反馈迅速。

  8负责对新产品方向性,技术经济先进性的验证和监督,对各过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检验制度实行监督。并参与新产品和老产品改型的鉴定。

  9负责对全厂以及各级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和检查,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据,抓住要领要害,有事实,有观点。有万法,有说服力,有明显效果。

  二、权限

  1有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企业方针供厂长参考。

  2有权拟制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长期和近期计划,拟订全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代表厂长对全厂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监督、检查与保证实施。

  3有权对全厂新老产品的`方向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tumu5.com

  4有权协调全厂质量管理中的纠纷,并有权代表厂长进行仲裁,有权对各车间部门上报质量数据进行审查核对,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责任

  1对拟制的企业方针、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2对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检查的厦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代表厂长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4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厦时性负责。

  5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厦时监督、协调,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质量管理制度5

  (1)为确保进、销、调、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跨畅,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为质量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传递、汇总、处理。

  (3)质量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国家和行业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②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③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措施、质量水平、质量效益等。

  ④企业内部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

  ⑤药品监督检查公布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⑥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

  (4)质量信息的收集原则为准确、及时、适用、经济。

  (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① 企业内部信息

  A、通过统计报定期反映各类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B、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会议收集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C、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传递;

  D、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②企业外部消息

  A、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B、通过现场观察与咨询来了解相关信息;

  C、通过人际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D、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的质量信息。

  (6)质量信息的处理由企业领导决策,质管组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7)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10小时内迅速向企业经理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8)员工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部,再由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报报企业负责人审阅,然后将处理意见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员工,此过程文字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备份,存档。

  (9)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质量管理制度6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3、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共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4、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5、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6、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甲方下达的技术资料文件,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队内技术管理班子进行认真学习,并向各作业工种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队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设计,如有设计变更必须按甲方技术部门下发的书面变更施工,施工中不得不懂装懂,一知半解的盲目操作。

  施工队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日记和逐层的技术交底内容记录,变更洽谈记录,测量放线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等,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操作生产的可靠性。

  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对于特殊工种,如架子工、机械工、电气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施工队应积极配合公司、甲方安排的各种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组织队内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技术平。

  对临时施工用电,要有详细的安排,要有临时用电方案。

质量管理制度7

  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 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况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14、项目部施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监控,并负责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制度8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和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

  三、技术复核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使用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5日报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市技防办审核备案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和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用户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管理制度9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 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 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 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

  1、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件审查不允许通过;

  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

  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土地创卫标准》实施。

  本条九牌二图是:①工程项目概况牌;②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③安全生产制度牌;④消防保卫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节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险源识别牌;⑧规划审批牌;⑨五方责任主体牌;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

  第八条 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

  1、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责任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第九条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件;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

  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

  ①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件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件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件必须全数检测。

  ②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件轴线、几何尺寸情况;

  ③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

  ④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

  ⑤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

  ⑥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

  ⑦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条 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核查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

  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 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

  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

  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

  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

  第十二条 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

  1、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件,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件、板厚、楼梯板、施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几何尺寸、柱和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

  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

  1、依据x建建〔20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20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

  ②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④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

  ⑤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

  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1、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质量管理制度10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如何保证?有什么安全制度规范?下面一起来了解吧!

  1. 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 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 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 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 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 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 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 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 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 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 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 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 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 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 、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 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 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 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 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 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 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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