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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条款
所谓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该制定更加健全、完善的加班制度,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范文一
1、总则
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4、加班申报
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5、换休规定
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
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
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
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7、加班纪律:
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
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
8、附则
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1,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考勤管理流程-加班流程》作为附件2,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 总 则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管理工作,明确加班的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加班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四、 加班范围及规定
1.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员工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员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或办理补休。
五、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提交经理审核批准。
2.公司经理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3.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经理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6.《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7.《加班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六、 加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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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完成后,加班时间需经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确认。
2. 加班结算有补休与计酬两种方式。员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填写《员工加班表》,并由公司经理审批确定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行政部进行考勤处理。
七、加班结算
1.补休
1.1员工的加班补休
为了保证员工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公司尽量安排加班员工补休,补休时间等同于员工加班时间,补休条由行政部根据《员工加班表》发放,员工自行保存,补休条有效期为一年。
1.2凡补休的员工均应填写假期申请表并附上补休条,按审批权限报批。
2.计酬
2.1当月给予计酬的加班内容如下:
2.1.1国家法定节假日
2.1.2因离职等原因引起人员不足的加班
2.1.3驾驶员接送客户或者正常公出。
2.2年终结算后计酬的内容如下:
2.2.1预计不能安排的年假、补休等
2.2.2其余时间加班若无法在当年12月底内安排补休的,员工提出申请可给予计酬,也可继续持有补休条。
2.2.3属年终结算计酬的于次年3月前结算完毕。
2.3不予结算的
2.3.1未办妥离职手续的不予结算。
编制:审核:批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 总 则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管理工作,明确加班的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加班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 加班范围及规定
1.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员工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员工结算加班工资标准:3.5-4小时按半天计算,7-8小时按一天计算。
五、加班申请、审批、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提交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复。
2.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六、 加班分配
1.如公司计件员工需要加晚班,如有品质部或技术部任一部门同时需要加班,仓库和生产部就无需再派人值班,由技术部或品质部代值班。
2. 技术部、品质部如无加班,生产部或仓库安排其中一人轮流值班。
八、员工的加班计酬标准
1.计时员工加班费标准:120元/天、60元/0.5天。
2.加晚班的晚餐补贴5元
3.如当天加班超出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并当月累计3.5-4小时的按半天计时。累计达7-8小时的按一天计时。
4.加班费在当月员工工资一同支付。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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