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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12 14:57:49 整改方案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模板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写食品安全方案的具体步骤是什么?现在就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一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资料仅供参考。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模板

  篇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安徽省阜阳市发生的劣质奶粉事件震惊全国,教训深刻,暴露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也充分说明食品安全整治任务重、难度大。为此,国务院决定,在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原则与主要目标

  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全国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16个城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500个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市(地级)以上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至少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大中城市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37个城市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定期发布全国大中城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城市和所在省的农产品安全进行跟踪督导。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企业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强化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教育和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四)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五)突出整治儿童食品。对全国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六)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要加大其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印刷行业管理。

  (七)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八)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九)依法及时查处大案要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为确保办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员逃匿,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当前要紧紧抓住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和玉环县私屠滥宰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举一反三,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落实监管重心下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应加快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做到共认或者互认抽查结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三)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能简单地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给予曝光,揭露丑恶,警示违规;同时要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加强正面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年5月至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第二阶段(2004年7月至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各省级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阶段(2004年年底至2005年春节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省级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后报国务院。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当前农村地区生产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违法食品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两超一非”、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共治,努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各方执法力量,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整治规范力度,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1、以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督促其在采购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资质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

  2、以县城或区域性的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这些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别是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散装食品经营者,严格规范经营户的食品进货渠道和来源,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

  3、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经营单位的检查,同时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备案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采购正规合法的食品,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采购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无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食品或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强化重点问题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

  根据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特点,重点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保持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保持情况、卫生状况、冷藏冷冻食品温度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具体的食品生产经营操作规范流程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环境,防止食品及食品原料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污染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2、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

  3、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经营被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督促其对召回或下架停售情况进行登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对拒不召回和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利用问题食品弄虚作假再加工再销售等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食品及原料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标签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1、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主动拒绝采购“五无”、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和原料。

  2、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做好产品出厂检验,完善产品标签标识,防止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3、监督散装食品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散装食品安全。对生产、经营、使用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五无”食品以及标签标识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彻查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

  1、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低价食品(俗称“五毛”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食用油、酒、面包糕点等)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为重点,特别是加大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米面制品、豆制品、糖果、饮料、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在抽检方式上,要加大对外省生产企业、本省小生产厂家(小作坊)、校园周边经营户、学校(集体)食堂所生产经营或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检,提高食品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加强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严格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对生产销售违法食品的“黑窝点”及时查处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5年5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中旬)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省局和市局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级开展部署动员。要开展宣传教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自纠,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整治和规范阶段(5月底至11月中旬)

  1、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进行整治。对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对于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校园及其周边、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

  2、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深挖案源,多办大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针对存在问题和监管漏洞,研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制度或经营规范。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下旬)

  各县(市、区)局对本地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日常工作制度规范,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监管措施;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作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依据,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被省政府列为2015年重点工作,列入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现“盲区”。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局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有关情况作为年底对各县(市、区)局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市、县至少1次以电视新闻、报纸等形式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成效,营造专项整治工作声势,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五)加强信息报送,保证材料质量。要严格执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统计数据和工作情况。

  1、各县(市、区)局填报分工信息表(见食药监办食通函〔2015〕53号文附件2),并于5月13日前报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

  2、各县(市、区)局将组织开展2015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汇总后于6月25日、9月25日、11月25日前各填报1次《2015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食药监办食通函〔2015〕53号文附件3),并抄送市局对应科(局)。

  3、6月25日前书面报送前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领导重视、制定方案、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4、11月2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监管措施、监督检查、建章立制、案件查办及典型案件、宣传形式及实效、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风险隐患排查和顽疾问题解决情况等。

  5、11月2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为打击和规范工作成效、大要案件、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今后工作措施、有关建议等,要有具体的数据、案例、监管措施等,防止工作流于形式。

  各县(市、区)局材料报送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或扫描后发电子版。

  各县(市、区)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发重大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可随时报送。

  篇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的上级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同时,按照要求开展对照检查,切实摆出存在问题,分析了责任底线不清、人员素质不高、监管手段有限等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1、强化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底线。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对食品安全监管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和实际操作难以衔接,造成基层监管目标不明确、操作性不强。因此,我们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通过制度规范尽量给基层明确履职责任、规范操作规程,出台抽样检验全过程规范、应急处置规范和日常巡查监管履职尽责规范。同时,通过加强考核督促基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强化专业培训,提升人员素质。食品安全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工作的一项新的职能,技术保障手段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队伍建设还不能满足繁重监管任务的要求。因此,我们注重加强人员培训,整合基层执法资源,加强履职科学考核,配强配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通过定期召开业务交流分析会、培养业务能手等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3、注重事前监管,强化监管手段。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有三块内容:主体准入、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其中,主体准入和经营行为监管虽然工作量很大(全市食品经营者超5万户),但通过日常巡查还是能够覆盖的.;而对食品质量的监管主要方法是快检和抽检,面对流通环节数量庞大的食品,工商现有的检测经费只能覆盖一小部分。因此,我们要积极争取政府层面加大投入,注重事前监管,同时完善“快检、法检、经检”三检联动机制,持续改进全系统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增加工商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管的手段,为全系统更好的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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