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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
企业人员不断增多就会使人事管理日趋复杂化,考勤管理也就会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非常重视的问题,如何规范企业考勤管理也就成为现代化企业提高管理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一
第一章一、目的总则为适应公司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确劳动纪律,保障员工合法 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一、基本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上班时间: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实习实验室上班时间: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纸质卡和指纹识别系统,统称为打卡系统) 1、公司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时间 如有外出公干或请假,离岗和到岗时也应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凌晨5:00之前的打卡为 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凌晨5:00之后的打卡为当天的考勤记录。
4、代打卡:不允许员工之间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双方同时按违1
规处理,具体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第三章1、 定义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除本章4(2)条规定的突发事件外,所有人员的加班必须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 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2、加班时数限定 每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费标准 (1)公休日加班:计发200%的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300%的加班工资。
(3)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 加班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20.92/8 (4)当月加班费在下月工资中一起发放。
4、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1)须提前直面填写《加班申请》,写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时间,经相关主管审批 签名后,方为有效申请。
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的,应在加班后两个工 作日内提交纸面申请,并提交给部门主管批准。
(2)有效加班时数是指:加班申请时间与实际出勤(打卡)记录的交集。
(3)原则上,加班申请应扣除中间用餐及休息时间。
(4)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非业务会议及其他 集体活动均不作为加班。
第四章一、病假各类假期规定2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
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
1天以内的病假不需提供医院证明,但每月这样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请病假最小单位为半天,病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法定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1)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2)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 连续工龄<1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40%计发 10年≤连续工龄<2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50%计发 20年≤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60%计发 连续工龄≥30年,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 5、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的,不再计发病假工资,可按公司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 准的80%给予医疗救助费。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由直接主管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2、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如看病、体检等)暂时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也须按事假处 理,提交请假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发基本工资。
4、事假期间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事假期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请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小时。
7、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的,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8、忘刷卡: 上班或者下班忘刷卡的情况,按照半天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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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和下班都忘刷卡的'情况,按照一天事假处理。
三、婚假 1、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2、婚假天数: 早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晚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 婚假); 再婚:仅享受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使用完毕,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5、婚假、婚检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6、婚假、婚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四、丧假 1、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一般为3天, 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
2、丧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4、丧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五、计划生育假期 1.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孕期产检假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孕期产检假期间发放100% 工资。
(2)怀孕期流产休假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20天;三个月以上流产、引产 的,可休假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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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或没有生育指标但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怀孕流产的, 可享受上述流产休假,怀孕流产休假期间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时,发放100%基本工 资。
(3) 产期产假 产假为90天(含产前15天)。
根据医院证明,剖宫产的,增加15天;难产的,增加 产假7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 工作时间,计发100%基本工资。
女方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给予男员工陪产假7天,陪产假须于女 方生育前七天至生育后三十天内一次性使用完毕。
以上假期包含公休日,计入有效工作 时间,计发100%工资。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 期间的待遇,享受公司病假待遇。
如因其他原因需要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 哺乳期哺乳时间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 生育的, 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 合并使用,直至婴儿年满一周岁。
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发放100%工资。
(5) 其他计划生育假 其他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 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女员工不符合国家、地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其孕期产检、生产、哺乳 期哺乳等期间,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适当时间检查、休息或哺乳,该时间一律按事假 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对没有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且以前未接受节育手术的,意外怀孕后主动流产的,参 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时间按病假处理,享受病假待遇,不计 入有效工作时间;除此之外的情形,参照怀孕期流产休假规定给予相应的休息时间,该 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七、年休假 1、 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每年在年初统一配给5
年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不满一年的,如果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前 (不含)的,下一年可享有5天年休假;报到时间在7月1日之后(含)的,下一年可享 有3天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上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可以半天使用。
年休假休假时段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半天是指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
员工申 请年休假时除一整天休假(即休假时段为00:00-00:00)外其他不可跨中午休息时间填 单。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休假要求 (1)年休假可在部门工作允许并安排有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主管审批 同意,由员工在可休假年度内自行安排休假时间。
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时段的最小 单位为半天。
(2)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法定节日(春节除外)前后休年休假的员工必须事先经 主管审批。
部门主管应事先安排好部门内部工作,不得因员工请假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 展。
5、年休假期间计发100%工资,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6、公司配给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在配给年度休完。
如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年度 内安排员工休完的,可跨一个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则不再继续累计,余额部分在年 度末核算为年休假余额补偿金,随下月工资发放。
如因个人原因没有休完的,将不累计 到下年度,也不发补偿金。
年休假补偿金以基本工资加岗位津贴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伤 1、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凭经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审批认定的工6
伤材料,填写请假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批确认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发放100%工资。
3、工伤假期间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九、国家法定节假日 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 派驻海外的中方员工休假及回国期间考勤的特殊规定,遵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文件 执行。
第五章一、请假制度请、销假制度及缺勤规定1、员工请假、外出公干等,均应提前提交纸件的加班请假申请。
2、员工请假,如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及时提前提交请假申请的,应在从请假之时起 算1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书提交申请。
3、对病假、婚假、婚检假、丧假、产假、流产假、产检假、晚育陪产假、其他计划 生育假、工伤假等必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 请事假,待销假时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如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应在从外出之时起算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部门秘 书提交纸件申请。
二、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外出公干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 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三、请假审批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的(含七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2、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总监审批。
3、如因主管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由主管书面授权人签字,或在7
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件并备案。
四、缺勤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以小时为单位扣款,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扣除基本工资和 岗位津贴。
2、每旷工1天按个人日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额的3倍扣款, 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 处理。
第六章该天为弹性上班时间。
弹性上班时间1、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30,则第二天上班时间可以推迟到9:30。
2、实习实验室的相应弹性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1:00,第二天上班时间可 以推迟到9:00。
3、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1:30之后的刷卡记录。
如果前一天下班忘刷卡,或 者刷卡时间在21:30之前,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的任何规定,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的废止和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二
一、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 考勤管理
三、 作息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8:00。
四、 打卡制度
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打卡时间在上班30分钟后到2小时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2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告知部门经理并需到行政人事部登记《人员外出登记》备案(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行政人事部采取不定期查岗,如发现不在岗并未登记《人员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如果公出不能返回,要填写《未打卡说明》,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的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4、员工请假,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告假,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
5、忘记签到者,当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视为未签到,并按规定扣发基本工资。
五、 打卡要求
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
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
六、 奖惩规定
七、 假别的具体规定
1、迟到、早退
员工在早晨9: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
2、旷工
(1)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者。
(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
(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3、事假
(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 员工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
(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
(2) 请病假1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
(3) 请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附病情报告),部门经理审批。
(4)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证明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5)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5、工伤假
(1)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须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根据劳动鉴定确认不能出勤者,享受工伤假。
(2)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正常基本工资发放,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6、 婚假
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工作地点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3天:
(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 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请,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 如婚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7、丧假
(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3天;其余按事假处理。
(2) 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8、产假、计划生育假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难产的(须有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30天(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接受各种节育、绝育手术者,需经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假期。
(3)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4) 男员工配偶分娩,符合晚育年龄者,凭医院证明可享受7天带薪陪护假。
(5) 需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月享受一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6) 参保的女员工产假(含怀孕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贴支付,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申领后补回。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公司正常的福利待遇。
(7)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理执行。
(8) 如产假及陪产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
(9)
9、年假
(1) 年假标准: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请年休假须提前5天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3)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休假,年假也可以冲抵事病假。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当年休婚假的,即婚假与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2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
3 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4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
10、其它假
(1) 法定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日。
(2) 员工可带薪参加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带薪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或考取中级以上职称,考试前给予三天复习时间(按事假)。
11、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销假。
八、 加班加点
2、各部门安排加班加点,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视为加班;
3、行政人事部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以《加班申请表》和完整的考勤记录为准,二者兼有视为有效的加班。
5、员工可根据有效加班加点进行调休,调休时间要与加班加点时间一致,不得多休;调休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调休。若工作性质全年内无法进行调休的岗位,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发放加班工资。
(1) 加点工资:安排劳动者延迟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点工资为每小时工资的50%。
(2) 加班工资:
①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200%。
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300%。
企业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三
一、 主旨目的: 制度执行日期: 2016 年 01 月 26 日批准&签发部门:总裁办为了公司全面、健康、持续、更好的发展,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二、 1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常驻员工。
市场员工考勤据工作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宣导、解释、废止;并对本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 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各部门及员工应严格遵循本制度规定。
三、 1管理规定:工作制度1.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30; 午休 12:00—13:00。
1.2 打卡制度 1.2.1 1.2.2 1.2.3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员工上、下班均需在考勤机打卡,作为考勤记录。
员工工作日不坐班,均需将提前签批完备的《公务外出单》 、 《出差审批表》 、 《请假&补休申请单》等手续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及计薪的依据。
请假 4 天(含) 以上的,需总裁审批。
1.2.4 签批要求:部门签批领导 所在部门主管 所在部门经理/总监 / 总裁办签批领导 / / 总裁 第 1 页/共 6 页 人力资源行政部 签批手续备案 签批手续备案 签批手续备案 备注岗位级别 专员级以下 主管级 经理/总监级以上请假 4 天(含) 以上的,需总裁 审批
成都娇子涌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2.4.1 1.2.4.2员工外出/出差/休假的备案手续,须本人自行逐级签批备案。
若员工外出/出差/休假未及时履行备案手续,从而导致上级领导不知其具体去向的情形的,该员工外出/出差/休假期间按旷工处理;若因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未能履行 逐级上报的职责,造成上述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1.2.5 如遇突发情况无法提前预知, 员工应在外出/出差/休假当天 08:30 前电话告知上级领导,并在到公司上班后第一天补办签批手续;逾期补办或未办理,均按旷工处理。
1.2.6 如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识别指纹时,打卡者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考勤岗反映,经考勤岗验证后,可另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工。
1.2.7 所有员工出勤情况,以公司考勤机记录时间为准;考勤周期为一个自然月,次月 5 日前由人力资源部门考勤岗统计上月度员工出勤情况,作为员工薪资发放及绩效考核的基 础信息依据。
2 缺勤规定2.1 迟到 2.1.1 2.1.2 2.1.3 超过上班时间未到岗即为迟到。
迟到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含)者,不予罚款。
迟到时间超过 30 分钟不足 1 小时(含)者,每月第一次迟到,不予罚款;每月第二次迟到起,罚款 10 元/次。
2.1.4 迟到 1 小时以上,按时薪扣款。
2.2 早退 2.2.1 2.2.2 2.2.3 无故擅自于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即为早退,提前 5 分钟打下班卡的不算早退。
早退罚款 10 元/次。
早退时间超过 1 小时按时薪扣款。
2.3 旷工 2.3.1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以公事名义外出办理私事者,③编造事由、采用蒙骗手段获得假期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2.3.2 员工每旷工一天,则扣除当日日工资;不足 3 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 3 小时,按一天计算;并视情节予以书面警告以上处分。
2.3.3 员工一个月内连续旷工 3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10 天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因旷工处罚解除劳动合同者, 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其它方面的补偿。
第 2 页/共 6 页
成都娇子涌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3.4 3试用期内员工旷工 1 天,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各类假期规定3.1 有薪节假日 3.1.1 3.1.2 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假日(如:国际三·八妇女节), 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情况休假。
3.1.3 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1.4 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 病假 3.2.1 3.2.2 因病不能上班的员工须请病假。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确因紧急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并于返岗上班第一天补齐病假签批手续并备案。
3.2.3 请病假 2 天以上需提供正规医院医生出具的请假证明; 月病假天数 2 天 (含) 以内的,可只提供药房购药清单;否则一律按事假计算。
3.2.4 3.2.5 员工一个月以内累积请病假一天不扣工资,一天以上按日工资 80%发放。
连续超过 30 天(含)的长期病假,应签订《医疗期协议》 ;长期病假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连续病假包括法定节休假日在内。
3.2.6 公司有权查实病况真实性;如一经查实员工本人或医院证明弄虚作假,公司将按照实际请假时间的日工资 200%进行扣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3 事假 3.3.1 3.3.2 3.3.3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签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员工一个月以内累积请事假一天不扣工资,一天以上事假按天累计并扣发当日工资。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补休申请单》 ,员工休事假 3 天(含)以上的,需提前 3 天申请。
3.3.4 员工事假原则上单次申请不超过 5 天,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20天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据者可 请董事长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延长 15 天。
3.4 工伤假第 3 页/共 6 页
成都娇子涌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4.1员工因工受伤,治疗期间,公司依医院诊断证明给予员工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参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3.5 婚假 3.5.1 正式员工登记结婚后 (法定结婚年龄: 女 20 周岁, 男 22 周岁), 可享有 3 天的婚假;如果符合婚姻法中晚婚规定的员工(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 ,可享受 10 天(含 3 天法 定婚假) 晚婚假。
3.5.2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使用,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一次性休完,过期不予保留。
3.5.3 3.5.4 3.5.5 婚假需提前 15 天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完成签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6 丧假 3.6.1 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公婆(岳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的亲属的`丧事给予丧假。
3.6.2 丧假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同时按死亡亲属路程远近适当给予1-2 天不等的路程假。
3.6.3 3.6.4 丧假须一次性休完,逾期视为放弃。
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7 产假与哺乳假 3.7.1 3.7.2 3.7.2.1 已婚正式女员工可享受产假、产检假及哺乳假,其余情形按病假处理。
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 98 个连续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 30 天产假。
难产的,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 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3.7.2.2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的,未满四个月流产者,享受 15 天产假;四个月以上流产者,享受 42 天产假。
怀孕 7 个月后,经医生证明需要休息的,由本人申请,完成签 批程序后,可以请产假。
3.7.2.3 3.7.3 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产检假:第 4 页/共 6 页
成都娇子涌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7.3.1产检假是女员工因怀孕期间进行产前体检而请假;产前检查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并应尽量控制在半日内。
3.7.3.2 妊娠第一周至第十二周合计享有一天产检假,妊娠第十三周至第二十七周每四周享有一天产检假,妊娠第二十八周至第三十五周每两周享有一天产检假,妊娠第三十 六周以上每一周享有一天产检假。
3.7.3.3 3.7.4 产检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 1 小时哺乳假(含路途时间)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假增加 1 小时。
3.7.5 正式男员工的配偶生育时,可申请 5 个连续日的护理假。
申请护理假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护理假一次性休完。
护理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8 年假 3.8.1 员工连续在公司工作满 1 年的,享受带薪年假(以下简称年假) ,年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8.2 3.8.3 3.8.3.1 3.8.3.2 公司应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假。
年假计算: 员工连续工作 1 年后,享受 5 天年假。
次年(按自然年度计算)开始,随后工作年限每增加 1 年,年假增加 1 天,最多为 15 天。
3.8.4 年假最低休假天数为 5 天, 并需在 1 个自然年度内集中或分段休完; 当年度未休完的,不累计入下一年度;当年度内逾期未休假者,视为自动放弃。
3.8.5 3.8.6 3.8.7 3.8.7.1 3.8.7.2 3.8.7.3 3.8.7.4 3.8.7.5 3.8.7.6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
病、事、婚、丧等假别可用年假冲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度的年假: 年请事假累计 20 天(含)以上。
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年请病假累计 30 天(含)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年请病假累计 90 天(含)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年请病假累计 120 天(含)以上的。
受到公司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的。
公司另行规定不享受年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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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娇子涌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加班(含接待)管理4.1 加班:①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②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 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4.2 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员工出差或公司组织的会议,安排有专门旅游项目或培训项 目的,均不作为加班。
4.3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连续工作不足 1 小时,不视为加班。
4.4 加班的最终签批权为部门负责人,员工加班须提前提出申请或告知部门负责人;未经报 备的不视为加班。
4.5 员工加班时应注意各项安全,结束离开时须关闭自己工作区域内所有电器和门窗,最后 离开者负责检查和锁门。
4.6 员工加班尽量作补休处理。
4.7 员工补休必须事先填写《请假&补休申请单》,完成签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四、 1 2 3 4附则:本制度中的“天”,除产假与哺乳假外,均指工作日。
本制度中的“日工资”指按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月工资为基数核算的日工资。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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