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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

时间:2022-04-07 17:56:19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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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

  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供你参考。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范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 坚持乡 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 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 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0〕62 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臵、 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 生院。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 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 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 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臵规划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 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 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臵规划,经上 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臵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 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臵审批、登记、 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应当于每年 2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 上报至卫生部。

  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 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 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

  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 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 致。

  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标识采用全国统一式样, 具体式样由 卫生部另行发布。

  第三章 基本功能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 综合提 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条 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使用 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

  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 内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 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教育、 计划免疫、 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 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

  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 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第十二条 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 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第十三条 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 承担辖区 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 导。

  有条件地区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十四条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臵临床和公共卫生等 部门。

  临床部门重点可设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 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

  公共卫生部门可内设预

  防、保健等科室。

  规模较小的卫生院也可按照业务相近、便 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

  具体设臵由县级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执业范围确定。

  第十五条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乡镇 卫生院院长。

  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合同管理。

  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乡镇卫生院签 订聘用合同。

  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第十七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

  定期召开院周会、 例会和职工大会, 听取职工意见与建议。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社会监督,严格遵守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 服务。

  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 温馨。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条 转变服务模式,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开展主动 服务和上门服务,逐步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向当地居民提供 连续性服务。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 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 动。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第二十三条 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规范公 共卫生服务。

  及时、有效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十四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乡镇卫生院全部配 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禁止从非法渠道 购进药物。

  强化用药知识培训,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 有效、价廉。

  第二十五条 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措施。

  加强消 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产房、发热门诊、医院感染等 医疗安全重点部门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 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

  包括 全科医学在内的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临床 医师的执业范围可注册同一类别 3 个专业,不得从事执业登 记许可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

  新聘用的高校医学毕 业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领导、 集中管理”的 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 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管 理体制。

  第二十九条 年度收支预算由乡镇卫生院根据相关规定 编制草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 部门核定。

  乡镇卫生院按照年初核定的预算, 依法组织收入, 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支出。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 会计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

  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出租、承 包内部科室。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向社会 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

  落实公示 和告知制度。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骗取、套取医保 资金行为。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 废制度;完善设备保管、使用、保养、维护制度。

  第三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 不得发生融资租 赁行为。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 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和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

  第三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 实行包括行风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社会效益等为主 要考核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

  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 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 改善等指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 与政府经费补助以及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 钩。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 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人员 考核和激励制度。

  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 不同特点,按照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及创造的社会 效益等情况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 效工资、调整岗位、解聘续聘等的依据。

  在绩效工资分配中,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全科医生等关键岗位、业 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 距。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 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 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范文二

  1、凡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必须凭会议通知或电话记录,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派人参加。

  院班子成员外出参加有关会议,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后方可外出参会。

  九、未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行政值班负责。

  院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保密工作。

  在十天内办理完毕;对于需要制定贯彻方案才能承办的公文,应及时拟定方案,报有关领导批准执行。

  阅办完毕,各科室应及时将阅办公文和阅办情况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整理归档。

  文稿经办公室审核以后,报分管行政院长签发,确需送院长签发的,由分管行政院长签署明确意见后送院长签发。

  及染色体检测管理,施行手术前要查验相关证明。

  印章管理制度

  一、固定办公电话均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长话短说,严禁公话私用。

  计算机管理制度

  好登记。

  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消毒,保持车内容车貌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应急需要。

  十三、驾驶员夜间出车后,次日白天可适当补休。

  廉政建设制度

  三、办公室负责做好食堂账目核算和职工生活费结算等工作。

  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室内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废弃物,杜绝随地吐痰、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

  房管理费20元(用于水电线路维护)。

  第二章 考勤管理制度

  1、病假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病后其病情严重或较重,不能继续工作的休假,凡请病假一律要出具医疗部门的正规证明(急性病住院的补办),否则不予确认。

  金等照发。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财务工作。

  1、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2、固定资产财务科要建立总帐,负责监督检查,对财产用品每年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损坏应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各科室要建立明细分类帐,实行责任到人,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并办理购物领物登记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发放。

  出差管理制度

  三、药品及医用耗材由药剂科根据各村卫生室及院科室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在采购平台统一采购。

  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签批,同时每月将采购情况报分管院长及院长。

  采购计划原则上遵循医生用药习惯,严禁出现高储短效期药品。

  第三章 医疗管理制度

  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抢救室工作制度

  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密切接触的部件要按要求随时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尘等的防护工作。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

  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业务院长临时检查病员。

  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对病人收费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合理收费。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条则范文三

  1.门诊工作制度 2.注射室工作制度 3.抢救室工作制度 4.检验科工作制度 5.放射科工作制度 6.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7.治疗室工作制度 8.病房管理制度 9.查对制度 10.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1.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2.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3.冷链及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4.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5.消毒隔离制度 16.财务管理制度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 对病 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 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门诊日 志登记。

  2.门诊与病房应加强联系, 以便根据病情及 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 工作认真, 尽职 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 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 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健康教 育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 积极采用 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 合理检查, 合理用药, 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 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 计报表等工作。

  8.服务热情周到, 关心体贴病员, 态度和蔼, 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 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注射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工作, 禁止 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

  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的药 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 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如发生注射反应 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必要时报告医生。

  5.准备抢救药品器材, 放于固定位置, 定期 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 其他任何情况 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 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 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 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 班班交接, 做到帐物 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时重 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 消毒一次、 室内禁止吸 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 遵照各种疾 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 要做现场评论和初 步总结。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标本 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检验标本随时做完 随时发出报告。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 善保管。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 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 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 检查。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 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 一 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

  被污染的器皿应高

  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 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 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 的灵敏度。

  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保证检验质 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 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 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做 好防护工作。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 X 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 申请单。

  急诊病人随到随检。

  各种特殊造影检 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 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 技术。

  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 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 必要时应由医 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X 线诊断要紧密结合临床,认真阅片,如 实准确填写诊断报告。

  5.全部 X 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 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

  医生签名负责。

  院外借片, 除经院领导批准外, 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放射人员应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 解 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做好防护工作。

  工作 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 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X 线机应 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各种 B 型超声等 检查。

  2.需做检查的病员, 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 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优 先予以安排检查。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 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 量完成任务。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 遇有疑难问题应 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并要建立健全各种 资料登记存档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 认真执行仪器 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

  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

  各种仪 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6.认真钻研业务, 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 质量。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 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8.注意安全, 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 门窗 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

  有夜班的检查室,要 严格进行交接班。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 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 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及口 罩。

  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 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 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 消毒好各种器械, 备 齐各种用品。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 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

  对 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后严格观察,30 分钟后方可离开, 如发生 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医生, 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 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 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 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各类器械用具要 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 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 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 超过 1 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 以及时抢 救使用。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 值班护士必须到床 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 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 1 次,不得有 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 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 帽,着装整洁。

  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 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 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病人要爱护 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 偿。

  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听从医生的诊疗。

  查 对 制 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 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 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 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 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 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 得使用。

  (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 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 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 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药房 (1) 配方时, 查对处方的内容、 药物剂量、 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 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 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 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 意事项。

  3.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 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 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 结合本乡 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 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 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指导和帮助村妇幼 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 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筛查高危孕产妇及高危 儿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 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 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 会,做好妇幼保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 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做好本乡 (镇) 及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 工作。

  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 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法定传染病 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 告人。

  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例必 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2.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 由专人负责传染 病管理工作。

  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及 其实施办法,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 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 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乙类 中的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 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

  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城镇 2 小时内,农村 应于 6 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 告,其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 病 24 小时内必须网络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 报告卡”进行上报; 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

  不得漏报、瞒 报、重报、错报。

  4.使用统一的门诊日志、 传染病登记本、 报 告卡,相关处理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 行汇总、统计、上报、妥善保存各种资料,注 意保密。

  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 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对传染病人滞留的场所、 接触的物品、 要 立即进行分类消毒,避免医源性传播。

  6.接受县疾控中心的指导、监督、管理。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新生儿出生 后应在 24 小时内及时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和卡 介苗,1 个月内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对外地居 住本地 7 岁以内、3 个月以上的儿童,应及时 建立预防接种卡证,享受与本地儿童同等的预 防接种服务; 实行县城每日、 乡镇村每月 20-25 日预防接种工作。

  2.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固定接种点按免疫程 序接种。

  无条件的地方实行入户巡回与固定接 种点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免疫接种工作。

  3.接种卡册应由乡镇卫生院防疫专干或村 卫生室统一保管,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统一保管。

  预防接种卡证保存期限应在儿童 7 岁之后保存期 15 年以上。

  4.每月应及时清查应种对象及计划接种疫 苗,按村列出接种通知单,通知乡村医生领取 疫苗;乡村医生接种时,应及时将接种信息记 入预防接种卡证,做到卡、证相符。

  5.注射器的消毒、 回收具体按 《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执行。

  6.每月将疫苗接种情况填写常规免疫监测 报表,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疾控中心。

  7.协助县疾控中心做好本乡镇儿童计划免 疫抗体水平的'测定工作。

  冷链及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 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 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个月底前将下一个月的 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县疾控中心。

  2.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 供给渠道严 格执行: 省—市—县—乡 (镇) —接种门诊 (接 种点)。

  3.建立疫苗领发台帐, 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 及相关记录,账物相符。

  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 称、进出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结 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4.疫苗的运输、 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 的温度要求进行。

  疫苗箱(盒)之间、与冰箱、 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按照疫苗 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

  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 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

  5.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 冷链 设备做到专人治理, 专物专用, 不得挪作它用, 建立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建 档建账:设备名称、数量、型号、户地、说明 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 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6.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 管理, 冰箱内 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 2 次,并妥善 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 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 移到其他冰箱。

  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 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结霜厚度超过 4 毫米以 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

  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 洁。

  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 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 5 毫米要及时除霜。

  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 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7.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 通风、 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 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 用。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对本院医护人 员、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定期进行健康教育 理论与技巧教育。

  2.建立院内固定宣传阵地, 如宣传橱窗、 宣 传栏等,宣传内容应每季度度更新一次。

  3.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 在本乡镇开展卫生 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重点做好计划免疫日、 结核病日、碘缺乏病日、艾滋病日、世界无烟 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 日活动。

  4.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如艾滋 病、结核病等的健康咨询和宣传教育。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各项健康宣 传教育工作。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 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 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 做到一诊一洗手。

  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 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无菌操作时,要严 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 消毒有 效期不超过一周。

  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 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 要用消毒液浸泡。

  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 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 每日空气消毒, 拖 洗地面, 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 拖布要专用, 定期消毒。

  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 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 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 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 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 实行隔离制度, 疑 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 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未经消毒的物 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 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 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 毒。

  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 检查和治疗, 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 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 理。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 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医院财务管理制 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 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 身作则,奉公守法。

  2. 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 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编

  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 筹兼顾、 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正确设立帐 户,科目明确,帐目清楚,每月按时结帐,定 期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 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表、报告, 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 楚 4.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 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 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 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 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 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 帐 。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 开票。

  5.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报销。

  原 始票据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 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票据单位 公章、填制票据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 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 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 票据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 备。

  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 5000 元以上的开支, 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上报卫生局审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1)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诊数 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 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 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3)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 病; (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时限: 卫生院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时, 应在 2 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3.报告方式: 以电话报告为主, 亦可通过网 络报告。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 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外,还需进行网络个案报告。

  5.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的调查,同时开展灾后防病工作报 告,如灾后居民伤情报告、灾后就诊变化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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