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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

时间:2022-04-07 15:02: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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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

  现在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管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财务风险危机、财务内控没有管理决策两个方面,为了转变这种现状企业管理者必须立足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保证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管理获得全方位地完善。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供你参考。

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

  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范文一

  一、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 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 善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本着 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 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 4、负责固定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 责管理。

  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 7、会计人员有责任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

  配合 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 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

  收付

  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 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 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 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并由领 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 转帐支票, 要及时收回注销。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 “作废” 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 手续。

  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 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现金帐面余额 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 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 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

  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 负赔偿责任。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 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 保管财务印章, 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 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 计分别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 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 参与单位的管 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 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 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 务会计制度。

  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 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

  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 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

  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 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 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 情况。

  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 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 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 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 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 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 ,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 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 定其重置价值。

  5、 不实行折旧制度, 根据重置价值调整 “固定资产” 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 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 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五、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 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

  填写销号 清单上报处稽核。

  杜绝出现销误。

  7、 由处财务科进行严格的`审核, 证实无误后, 统计全处的票据数。

  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六、内部牵制制度 1、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2、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 作。

  3、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 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4、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 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 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5、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

  1、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 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 档案室。

  2、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

  财务人员应 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 放于保险柜外存放。

  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 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3、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 锁(关)好。

  4、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 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5、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 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 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 资金。

  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 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 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 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 示不予拔款。

  九、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 车辆使用费、 印刷费、 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 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 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 的标准。

  2。

  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 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 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

  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 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十、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 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

  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

  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 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 归档保管。

  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 类帐。

  (1)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

  现金余 额必须 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 后达到一致。

  ( 2) 、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 ( 3) 、总分类帐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

  (4) 、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 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

  (5) 、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

  十四 、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 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 分类帐薄。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

  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

  会计移交清册。

  毁清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 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 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

  案 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 三大类。

  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 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 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 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月季 1、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

  四、其它类3、会计档案销

  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报时间 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 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 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 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 位介绍信, 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在查阅会计档案时, 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 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 肃处理。

  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范文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及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公司各级机构财务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财务系列具体内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第四条 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1.确保公司日常财务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行政规章制 度的要求; 2.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方针能够贯彻执行; 3.识别、计量、控制各项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 公司稳健的运行; 4.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告、统计数字的真实和完整; 5.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 任务。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2.从公司实际出发,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3.覆盖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和流程; 4.保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5.具有良好的预防性, 能够有效避免、 防范或减少公司经营风险; 6.符合相互制衡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环节都必须按 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既定程序或要求规范运作。

  第三章 财务内控管理内容 第一节 财务架构及岗位设置 第六条 分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计划财务部架构及岗位设置, 应当符合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全公司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基本职能规范, 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 置财务岗位,相应制定所属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管 理要求,并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第七条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在设置岗位时应充分考虑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岗位监督机制。

  第八条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各级机构出纳岗、资金管理岗的持续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 超过两年。

  第二节 第九条 财务管理控制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总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财务内

  控要求,制定分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分支机构围绕分 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并落实分支公司各项财务管理细则。

  第十条 公司实行全预算管理制度。

  各级机构的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修正必须在分公司标准的年度整体预算框架范围内。

  第十一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分支机构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各分支机构应当在上级机构授权范围内进行财务经营管理。

  对超 出授权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进行决策。

  对于财务重大事项,应执行 重大事项上报制度。

  第三节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控制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总公司为一级核算单位。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反映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成本及利 润,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财务人员不得随 意改变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得虚列、隐瞒或提前、 推迟确认收入,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不得随意调 整利润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会计帐务处理必须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帐帐、帐证、帐实三相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 帐外帐,不得提供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机构应定期核对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 保证其一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更正。

  第十六条各级机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不 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和变更会计凭证、会计 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岗位的人员应实行定期轮岗,一人不能身兼不相容的两个(及以上)岗位。

  第十八条 会计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妥善保管。

  在规定的保管期内,任何人都无权决定销毁。

  第十九条 会计核算管理具体要求按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

  第四节 资金管理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资金管理原则为“限额控制、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运用” 。

  第二十一条 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资金调拔应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备”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审批,不得调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财务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 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机构对于网银授权证书(开展网上银行的机

  构) 、保险柜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代为保管、使 用。

  第五节 第二十五条 重要有价单证控制重要有价单证由总公司统一组织设计和印刷, 未经总公司授权, 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印制。

  单证编码由总公司统一制定, 并纳入单证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单证变更、作废必须书面通知相关部 门和下属机构。

  第二十六条 重要有价单证领用应实行限额管理。

  调拔、 领用时,需由单证经办人员填制调拔、领用申请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第二十七条 单证管理人员应按单证管理的规定做好单证申请、印刷、领发、使用销号、回收、返库、销毁等工作,按月向计划财务 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准确反映单证的入库数、发出数、使用数、注销 作废数、库存结余数、销毁数,做到使用的有效单证与业务签发的单 证数相符。

  对连号已使用的作废、注销的单证,应将其正、副本与有 效单证一同连号装订、归档入库。

  第二十八条 兼业代理人领用的单证要定期核对。

  核对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九条 各分支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单证保管安全。

  若发现单证短缺、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 告,同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六节 财务会计系统内控 第三十条 分公司应构建以满足财务日常核算为基础, 服务财务

  管理为目标的财务会计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通过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明确各级机构、各级人员的财务职责、权限等。

  第三十二条 离制度。

  第七节 第三十三条 财务内审 建立财务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任分分公司应设立财务内审岗位, 编制年度财务内审计划,建立财务工作现场常规检查及专项检查的制度。

  第三十四条 各级机构应当每年对辖内机构财务管理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应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 采用合适的方法及管理工具,通过对分支机构财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的发 现机构财务管理问题并予以更正。

  第三十六条 中心支公司以上(含中心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期满或任期内办理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手续前,必须进行任 期经济责任稽核,并在作出稽核结论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附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则本规定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知范文三

  第一条 总 则本制度根据建筑业行业特征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制定。

  对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项目竞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常规财务会计活动作出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除了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及规定外,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第一条 价物。

  第二条 货币资金的控制原则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等现金等1、严格职责分工,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部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 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出纳人员 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记账工作,不得 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工作。

  出纳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2、严格收支双轨,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立账外账或截留 收入。

  4、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以控制风险发生。

  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须书面上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核批。

  5、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6、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7、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8、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

  如有不符,应 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

  等步骤必须规范操作,并设立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10、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对有疑问的票据应予 以查询,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1、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12、金融票据贴现,无论数额大小,均须书面上报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批。

  13、严格遵守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规定,有价证券不准涂改、私自转让、 出售和挪用,所兑换证券的利息应及时入账。

  14、实施内部稽核。

  15、财务部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 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三条 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使用范围主要限于: (1)支付工资、奖金及工资性津贴等; (2)支付备用金借支、小额零星采购、差旅费等; (3)结算起点 5000(含 5000 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2、营业收入的现金和日常支出的现金要严格区分,分开核算。

  不垫支、不借 用、不挪用、不能以白条抵库。

  3、库存现金按照规定限额合理使用,做到不超限。

  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 项,需支付现金时,应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4、出纳人员应逐笔登记核定库存现金收支日记账,每个工作日结束前做好日 结工作,并核对库存现金是否正确,将零星备用金放入保险箱并确认其处于安全状 态。

  5、现金收支或交接,金额必须当场点算清楚,对大额钞票应即时验证真伪。

  6、出纳人员应坚守岗位,离开岗位时应检查现金的存放安全情况,非工作所 需,严禁随身携带现金离开岗位及外出。

  7、 实行库存现金每月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制度, 确保账实相符及现金安全。

  第四条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款项进行收付时,须通过银行结算。

  2、支票领用者,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日期、付款内容、收款方等信

  息并签字后方可领用。

  3、财务部签发转账支票时,应将支票项目填写齐全,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当 无法明确收款单位名称、金额时,也应把支票用途、签发日期填写清楚。

  4、严格遵守银行有关规定,不得将银行账户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要保管好空白支票及已用支票存根。

  5、正确辨识和审核各种银行单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及时审核 银行往来对账单,月末有未达账款,应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主办 会计要按月审核出纳编制的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五条 金融票据及公章印鉴管理制度1、出纳人员负责支票、汇票等各种金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 贴现、注销等事务,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票据管理规定设立登记簿进行备查记录, 防止金融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2、经手人员对支票、汇票等金融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谨慎仔细。

  对存有疑 虑的金融票据应予以查询核实,对无法查询核实的问题票据应予以退回。

  对可受理 的合法合规金融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3、办公用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等印鉴不得集中由一人保管,各类印鉴保管 及使用应由多人分管,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

  4、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个人名章等印鉴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规 定使用。

  如因个人保管不当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第一条 第二条 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工作。

  工资、奖金及备用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第四条 如遇以下情况,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可在相关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2、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融资授信的。

  第五条 如遇以下情况,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可在相关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 1、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明确,应建设方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用存款账户的; 2、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应项目部或分公司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 用存款账户的。

  3、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

  第六条 如遇以下情况,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可在相关银行开设专用双控存款账户: 1、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明确, 应建设方要求, 确需设立项目专用双控存款账户的; 2、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应项目部或分公司要求,确需设立项目专 用双控存款账户的。

  第七条 财务部应自行或协同项目方定期清理已无资金流动的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

  每季度书面报送《待清理账户明细表》 ,经财务部负 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办理相关账户的注销手续。

  第八条 对于需注销的已无需使用的项目专用双控账户,财务部应协同项目方及时与另一控方联系沟通,取得对方书面确认后,书面申请注销双控账户,经公司 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办理相关双控账户的注销手续。

  第九条 各外地项目及分公司不得另行开设银行账户,以确保所有项目款项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如确有需要,由申请人书面申请,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 及董事长签字审批后,可在当地银行设立银行账户,但须由公司派出财务人员进行 监管,并将开户申请书、印鉴卡等开户资料及账户注销资料复印件及时交至公司财 务部存档备查。

  第四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银行开户许可证管理制度财务部应设专人负责保管银行开户许可证。

  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复印件,应由申请人填制《银行开户许可证使用申请单》 ,详细列明申请人、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或项目

  及申请事由后由责任担保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审批 后交财务部办理。

  第四条 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 需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应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注明 需对外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的,应由财务部派出专人陪同协助办复印件用途及“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

  第五章第一条 第二条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是指固定资产(除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在用及未使用的实务资产。

  资产的控制原则1、明确各类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权责关系,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 式,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固定资产使 用部门为责任管理部门,综合部协助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

  2、做到各项资产“物物在册,价值明确,增减有据” 。

  3、实行期末盘点制度,由财务部会同综合部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盘点,掌握各 项资产的增减及使用状况,根据盘点情况调整账面记录,确保资产安全、账实一致。

  第三条 资产管理制度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作固定资产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 1 年; (3)单位价值达到一定的标准。

  2、固定资产按具体用途分为以下四类: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01 折旧计提年限:20 年)(2)机器设备(代码:02 折旧计提年限:10 年) (3)运输设备(代码:03 折旧计提年限:10 年) (4)电子设备及其他(代码:04 折旧计提年限:5 年) 3、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公司代码—大类—小类—顺序号—取得年月

  (2)公司代码:XXXX (3)大类号:见本章第三条第 2 点代码。

  (4)小类号:财务部根据管理需要自编。

  (5)编号示例:公司已有计算机 20 台,根据计算机在固定资产中的大类代码 为“04” ,假定计算机在 04 大类中的小类号为“01” ,2012 年 6 月新购置一台计算 机,则该计算机的固定资产编号为: XXXXXXX—04—01—021—201206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 购入的固定资产, 按取得固定资产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包括买价、 运输费、 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 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

  (2)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 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场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加上改扩建 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余额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规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并按其新旧程度 估计已提累计折旧入账。

  (8)由外单位无偿转入和接受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转出单位原列账面价 值作为原值入账。

  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调拨价格或双方协议价格,加上包装费、 运杂费和安装费后的价值为原值。

  (9)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金,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10)企业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准确入账,对已入账的各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 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更动: ①按国家规定必须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新估价的; ②进行技术改造,拆除或增添附属设备,调整原资产价值的;

  ③原入账时属于暂估价值,根据有关实际价值资料需调整价值的; ④原计价的固定资产价值有误,必须调整其价值的。

  4、固定资产的购置及领用 (1)报批:由经办人员填写《申购单》 ,依次报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部、财 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2)购置:各项物件的采购由综合部指派专人办理,采购人员应在市场上广泛 询价(询价厂商至少三家以上) ,并将询价结果报申购部门和综合部、财务部,根据 申购部门意见并征得综合部、财务部同意后进行采购。

  综合部办公室负责物件的验 收。

  (3)领用: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 ,由固定资产使 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及使用保管人员签字确认后领用, 《固定资产领用单》留存于综合 部办公室。

  5、固定资产的入账及建卡 (1)入账:财务部根据经办人员提供的发票、 《申购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 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

  (2)建卡:财务部对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分类进行编号,并根据原始 凭证和记账凭证签发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每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资产类 别、入账日期、凭证号、原值、折旧率等,交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

  固定资产使 用保管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登记每项资产的编号、具体使用保管人,以便 查询。

  6、固定资产的登记与保管 (1)财务部应对购建的各项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按相关资料登记资产的名 称、规格、记账日期、价值、开始使用日、折旧率等指标。

  (2)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及时反映固 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权属的界定,准确计提折旧,保证账卡相符。

  (3)财务部应设资产管理专职人员,明确并落实管理职责。

  定期对固定资产的 使用状况和效率进行分析,努力使固定资产的管理科学化。

  (4)财务部应参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修理计划的制定并控制其费用。

  (5)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固定资产实务卡片,核实账、卡、物是否一致。

  (6)财务部应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 的保险、理赔工作。

  (7)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其技 术性能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与检修,保证资产的使用处于良好状态。

  (8)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应有专人管理,及时办理各项资 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9)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部门需对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报 废、出售、调拨,须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 、 《固定资产调拨单》 ,报综合部办公室 核查,财务部审批,由综合部办公室进行处置,并负责及时收回残值交财务部入账。

  (10)财务部要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使用状况,及时办理资产变 动和盘盈、盘亏、报废手续,做到账卡物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合理利用。

  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或损毁时,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及设备管理人员要说明原因,如 属责任事故,必须根据损失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对不按规定私自处理固定资 产的有关人员,要严加处罚。

  7、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必须经财务部办理内部调拨手续。

  转出部门应 将有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的《固定资产调拨单》报财务部,财务部在固定资产卡片 上登记转移事实,及时变更使用保管部门与使用保管责任人,变更后的使用保管人 员应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签字。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时,固定资产卡片应同实物 一起转交,由变更后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保管。

  (2)财务部提供调拨资产的各项资料和数据,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据实填制 《固定资产调拨单》 ,依次交调出部门、调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

  (3)调拨事项完成后,原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登记事项 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再将固定资产调拨单交财务部变更相关信息。

  (4)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

  8、固定资产的转让 (1)经批准可对闲置、多余的固定资产进行转让出售,其转让出售价格应按规定 进行评估,合理作价。

  固定资产的转让在原则上实行有偿转让,转让价格应不低于 其账面净值。

  (2)固定资产的转让手续,由财务部办理。

  (3)转让审批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书面申请,经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 责人、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财务部根据相关转让协议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及时确认固定资产转让损 益。

  9、固定资产的盘点 公司在每年期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盘点工作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盘点前,财务部与综合部办公室应将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卡片核对 准确。

  (2)盘点实行实地盘点法,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实物。

  在固定资产清 查盘盈盘亏报告表上登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

  (3)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报告表进行账务处理。

  (4)财务部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开立固定资产卡片,盘亏的固定资产注销固定 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归类中抽出,单独保管。

  10、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应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 单》 ,经使用部门、综合部、财务部联合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

  (2)正常报废,由综合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长在《固定资 产报废单》上签字审批。

  (3)固定资产报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并已提足折旧的; ②使用(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计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大修也不符 合要求,或修复后使用效率不高,经济上不划算的; ③腐蚀严重,又无法修复,继续使用会危及人身安全的; ④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复的; ⑤属淘汰产品,无配件供应,不能修复和利用的; ⑥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损毁无法修复的; ⑦国家规定要报废的。

  (4)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入账,及时确认固定资产

  清理损益。

  11、凡涉及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租赁、投资等产权变动,需进行资产评估 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的选择和资产的确认, 按财政部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第一条 费用报销制度费用报销及借支制度1、各种合法合规的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但下列票据财务部可以拒绝受理: (1)非正规途径获取的发票及票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发票及票据; (3)内容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字体与印鉴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发票 及票据; (4)未加盖公章、无经办人签章的白条票据; (5)数量、单价、金额与相关业务事项或文件不符的发票及票据; (6)开票时间超过票面所注明有效期的发票或票据。

  2、报销费用必须规范、完整地填写《费用报销单》 ,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 报销的各类发票或票据应按类别整理粘贴好,且与后附发票或票据信息相符。

  报账 程序为: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一切非法票据、 往来结算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二条 借支管理制度公司现金的借支仅限于经营需要。

  除此之外的其他借支,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

  1、借支范围 (1)员工因零星采购需要; (2)员工因零星开支需要(如办理各类证照,办理费用及年检费用,交纳培训 费用等) ; (3)员工因公出差所需借支的差旅费; (4)临时周转金、业务备用金; (5)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借款。

  2、借支核批

  (1)各员工借款,须填写《借支单》后,先经部门负责人核实本部门相关预算 情况后签字同意,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方予借支。

  (2)借款人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支单》内容,并后附相关文件,如申请单、 报告、通知或合同协议等。

  (3)前次借款超过规定期限不报销或不归还者,如无特殊原因,财务部一律不 得再借款。

  (4)对试用人员等非正式员工借支差旅费或其他临时借款,除执行有关审批程 序外,还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申明提供担保,财务部方可借款。

  若借款人未能偿还 借款,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3、借支标准 (1)差旅费用由财务部根据估计的出差距离、出差天数和差旅费补助标准,计 核借款。

  (2)学习、培训及业务费用按正式通知或收费标准借款。

  (3)其他借款一律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借支归还及报账核销 所有借支款项,原则上应于借款当月予以归还或报账核销。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 及时归还或报账核销,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原因。

  逾期未归还借款者,若无合理理由,财务部有权从该员工次月工资中一次或逐 次扣回所借金额。

  第七章 第一条预算管理制度公司每年应定期召开年度预算会议,对上年度各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在上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改,作为制定本年度 各项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 各部门及财务部应对该部门费用、资本性支出的实际耗用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年度终了,各部门应将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财务部相关记录核对无误后上 报办公室,以此作为年度预算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 各部门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实行

  预算控制的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应同时核实预算指标。

  第四条 各部门超过年度预算指标额度的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应书面陈述超支理由并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核批后,交由财务部及办公室调整年度预 算指标额度。

  超支费用、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如未履行上述核批程序,财务部有 权拒绝受理相关付款事宜。

  第八章 第一条 会计档案的范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表。

  (2)会计账簿: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 账簿。

  (3) 会计报表: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

  (4)其他会计资料:账单、发票、收据存根、年度预算资料、经济合同、会计 移交清册等等。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1、建立会计档案室,财务部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每年形成的会计资料,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装订成册后立卷、归档。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由财务部编造清册归档入 库。

  3、已入库的会计档案,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需拆封整理的,由会计档案管理 人员处理。

  会计档案的保管,必须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 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1、其他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向保管人说明查阅范围, 按规定进行登记,查阅后应即时归档。

  2、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凭查阅单位介绍信,书面说明查阅范围及目的,查

  阅人还应出示身份证件,报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登记 查阅手续。

  3、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由保管人员陪同,不得让查阅人单独在场。

  查阅时会计档 案需保持原样,不得拆抽、涂改。

  如需复印的,需书面报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及 董事长同意。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财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审查、编 造会计档案和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方能销毁。

  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 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保管到结清为止。

  2、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财务部派人监督完成。

  监督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要 认真核对销毁清册。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财务部存档。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附则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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