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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外聘教师是艺术系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聘用行为,应制定规范的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定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聘用原则
在本院及本校缺乏有关专业教师情况下,聘请海南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方向的专家学者和社会专业行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艺术家担任相关课程的兼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聘请更高水平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某项专业技能特长,且在省内外有较高专业影响力。特殊专业或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标准。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强,且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指导、教育学生;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
三、聘用程序
1、根据教学需要,各系在每学期末向学院教研办提出下一学期(学年)需要外聘教师的课程和拟聘教师推荐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学院教研办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
2、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非高校教师可不做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复印件;
3、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学年),根据考核情况和教学需要可续聘。聘期内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办法
1、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纳入正常教学质量评估范围,在院、校督导范围之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中止外聘教师的资格
(1)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2)聘期未满擅自停止履行外聘教师义务的;
(3)不按时提交教案、学生成绩等资料的;
(4)上课迟到、早退,教学不认真,学生投诉较多的;
(5)违反学院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本规定由学院教研办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篇2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外聘教师的教学行为,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 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三) 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的课程对口或相近;
(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原则上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五)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教学岗位的特殊条件,按实际聘用岗位另作决定。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和审批程序
(一)各聘用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外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材料。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教师到本部门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并附上拟聘教师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如拟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
(二)外聘教师填写审批表后,对第一次来校上课及新开课教师,由聘用单位组织试讲,参加试讲评审的专家不少于3名,且至少有2名专业相同或相近、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听课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试讲通过;
(三) 试讲通过的拟聘外聘教师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的,由聘用部门将附有聘用教师有关证书复印件的“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聘用部门,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人事处备案;
(四)外聘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聘用部门将该学期聘请的外聘教师名单汇总,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聘用部门,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人事处备案。
三、外聘教师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我院教学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允许随意缺课或私自调课,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所在聘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方可;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备课,把握好教学进度,掌握好重点和难点,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三)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不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向所在教研室报告,提出建议;
(四)按课程要求布置、批改、评讲作业,指导学生学习。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等工作,并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成绩,做到及时上交;
(五)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标准及认定办法
(一)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初级职称30元/课时;中级职称52元/课时;副高级职称78元/课时;正高级职称90元/课时;
(二)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订的课表是学院认定课时量的唯一依据;
(三)未经学院批准随意调停课产生的课时量 ,学院不予认定;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学院外聘教师审批及备案考核,财务处及其它有关单位协同配合;
(二)外聘教师实行合约管理,聘期为一个学期;
(三)聘用部门要按照我院在编在岗教师的教学要求,切实负担起对外聘教师的指导责任;
(四)聘用部门每学期汇总外聘教师教学效果的考核结果,并在每学期末反馈教务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五) 在聘任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中止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政策者;
2、传播不法或非科学信息者;
3、 道德败坏者;
4、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5、损坏学校声誉和利益者;
6、故意损害同事关系,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影响团结者;
7、因教学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教学事故者;
8、旷教四学时以上者;
9、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应强烈,经确认后,解除任课资格,不得再担任我院任何课程的教学工作。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篇3
外聘教师是艺术系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和管理好外聘教师,形成一支水平高、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系教师队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和专业教学要求,特制定外聘教师管理的如下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遵守学校、系部教师的管理规定。
二、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
1、具有丰富的`在职经验;
2、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外聘教师职责
1、严格执行教学进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完成教学任务。
2、备课:教师备好课是讲好课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教师备课应满足如下条件:
(1)研究教学大纲,吃透大纲精神实质;
(2)钻研教材,完全掌握教材内容,尤其是教材的重点和难点;
(3)撰写适合本人使用的教案、讲稿或讲授提纲;
(4)根据课程特点以及教学内容确定适合教学方法,准备好课堂教学用教具等物品;
(5)对课后复习、作业等做出了安排;
(6)授课程序、语言表达、版书格式等规范。
系部要求:教师不写教案、讲稿或讲授提纲不能上课;没有准备好不能上课,责任在教师本人,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如出现教学事故,按学院管理规定处罚。
4、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主要的教学方式,也是最基本的教学环节。课堂讲授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讲清规律,改进方法,启发引导,重视多种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系部要求:教师讲授内容要正确无误,不允许出现知识上的错误,产生问题要及时纠正;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课堂气氛融洽;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不得擅自停课、不得让他人代课,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到系部请假,按规定办理手续;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都要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才能开课;每一课程结束,需按系部要求将所有教学材料交教研室归档。
5、定期参加系部、教研室规定的教研活动,共同研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应按时上、下课,做好学生考勤,保证学生上课质量。
四、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
遵守学校外聘教师聘任程序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聘任后,由教务处、系部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采取座谈等方法,定期听取学生对外聘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测评学生对其教学工作的满意程度,并及时向外聘教师反馈有关信息,以利于改进教学工作;
3、建立和完善对外聘教师的评价和考核制度。通过教学检查、听课、同行评价等多种形式,定期(一般每学期一次)考察其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和效果。
4、外聘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调课,必须事先向系部提出申请,填写调课单,经教务处批准同意,方能进行调课,并由教务干事通知。
六、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与发放。
遵循教务处外聘教师课酬标准。特殊情况,由教研室专门申请,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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