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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密工作制度_学校保密工作制度范文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学校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学校保密工作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篇1
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高校保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保密工作。
1.增强保密意识,营造保密氛围。广泛开展《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的报刊、宣传栏、校园网络等宣传媒体,对全校师生职工宣传秘密知识,力求在全校范围内创造良好的保密工作氛围。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涉及保密和学校安全岗位的工作人员的教育。
2.重视专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通过组织对专职保密人员的培训,提高涉密人员的素质和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安全工作的能力,是加强保密工作强有力的保证。组织专职人员学习保密指导性文件、依据及工作方向;清晰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总结归纳新时期安全保密工作的.特点及重点,增强保密专职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水平。
3.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促进保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涉密计算机及其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工作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注重应用信息安全技术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学校保密委员会要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及其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保密检查。此外,学校计算机网络工作应做出工作规划、部署及打算,安全任务重的应上报,还应知道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如何定级。做好全国性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要开展网络保密工作检查,督促网管人员(安全员)及时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汇报处理。
4.实行领导责任制,努力抓督查,把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保密委员会,并由学校党政领导直接参与并统一领导。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以下几项督查工作:
1)纠正违规操作,重点是台式计算机、涉密笔记本、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的使用管理。严格规范管理,认证履行各项审批制度,消除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2)继续健全各项保密工作档案,包括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台帐内部事项台帐、秘密载体借阅登记、密品密件收发登记、涉密人员登记、涉密科研项目登记、涉密台式计算机登记表和位置图、传真和复印记录、复印涉密文件和资料审批登记、外出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审批登记等内容。
3)计算机网络中心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国家保密信息不得上互联网,涉密的销毁制度应当严格认真执行。
4)网络的建设应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密网络必须经国家保密部门认定、审批,方案须先审再实施。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篇2
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它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校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毕业生分配、推荐方案;
9.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学校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其它需保密的事项。
二、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三、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六、学校各处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七、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九、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学校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篇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省政府令172号),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党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所有副校级领导担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
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内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上级组织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学校各种秘密文件、内部事项等材料。
2.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3.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印章等。
4.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5.纪检、监察和保卫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6.出国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重要外宾的接待方案等。
7.学校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8.学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应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等。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10.对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1.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三、保密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传递、管理上级文件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学校党政印鉴;管理用来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信息设备。
2.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存放和保管上级文件、学校干部资料、人事档案。
3.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外宣信息管理。
4.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统战信息管理。
5.教务处: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以及学校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等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6.科研处:负责各类科研项目中未公布发表或禁止公布发表的资料、数据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7.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及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8.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信息材料管理。
9.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敏感信息处理、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
10.财务处、审计处:负责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务统计报告或专题报表、尚未公布的审计调查报告的保密管理工作。
11.保卫处:负责案件调查、通报材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及其防范、处理措施。
12.其他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涉及需保密的事项。
四、保密要求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资料一律由党委办公室机要管理人员负责签收和拆封。未经批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文件,严格办理手续,不得自行传阅;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印、翻印。
4.领导阅处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室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凡因工作需要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外出,必须经学校保密委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调动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全部交回有关部门。
6.密级文件必须要存放在机要室,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查找、报失。
7.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须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密级文件,必须按时如数上交至有关部门。经上级同意,需自行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规定监视销毁。
8.涉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通讯、印鉴、宣传、外事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信件中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用平信寄送密级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鉴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
3.任何人都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膜,作好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查。
6.在出国(境)放学、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重要文件、数据库不得连网。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6.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秘密、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原则上必须在机要室查阅,不得抄录、拍照、描绘、复制;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期间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五、保密纪律
1.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信件、公共场所、公用电话、报道稿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不携带秘密资料回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和传真机、电子信件等传递机要文件、资料等;在接待外宾和从事涉外工作中坚持内外有别,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2.在学校内部会议上,传达的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事项,讨论确定学校组织、人事、保卫等工作的重大措施,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和其他重要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秘、扩散。
3.如发生文件、资料、会议、科研及教学成果等方面丢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补救。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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