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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时间:2024-03-29 08:45:54 美云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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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通用21篇)

  为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通用21篇)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进,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内容: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必须由厂、班组进行相关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内容。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达到培训目的。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2

  1、目的:

  为了使xxxx有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xxxx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 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1、全员安全教育

  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其中: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1.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1.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1.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1.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1.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2、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代培实习人员、临时工等来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应不少于72学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工作。

  3.2.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安环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安环科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后转送到车间(分公司)进行教育。

  3.2.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环员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环员负责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班组进行教育。

  3.2.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为:本班组生产作业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标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消防知识等,教育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写后转入公司安环科存档。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及培训、复审

  3.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江西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江西省五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建设公司凡从事电工、起重作业、金属焊接(气割)、压力容器操作、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除机动车辆驾驶外,以上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均由公司安环科负责组织进行。

  3.3.2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发现一次扣5分。

  3.3.3凡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和不参加复审者,收缴其操作证,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扣5-10分。

  3.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安环科有权停止其作业。

  3.3.5因违章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扣5-50分,情节严重的,上报发证单位吊销其操作证。

  3.4、“转岗”、“复岗”、“四新”安全教育

  3.4.1非公司内部调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由一般工种改换为特种作业的,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3.4.2脱岗6个月以上复工者,必须由分公司、班组对其进行复工返岗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复工上岗。

  3.4.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要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则,不得投产或投入使用。

  3.4.4各分公司对临时工必须进行相应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要出题进行考试,并把考试教育情况上报安环科备案。

  3.5、经常性安全教育

  3.5.1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要求受教育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教育结束后,各分公司要写出小结上报安环科。小结中要写明本次全员安全教育的参加率和合格率,并附有缺席人员名单(注明原因)。

  3.5.2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每次的生产例会、生产调度会、全体人员参加的大会等不同场合,把安全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如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常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黑板报、标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演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3.6、各生产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以及班组的班前会。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讲解本月、本周、本日的工作任务、性质、安全生产要求、注意事项等,要强调反“三违”以及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等。各种活动和会议要有记录,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公司级干部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4.2、公司中级干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安环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 环科组织实施。

  4.3、班组长及班组安环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5、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

  5.1、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应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安全教育培训应纳入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应在人员、物资和资金上予以保证。

  5.3、各车间应建立健全生产班组职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台帐,如期进行填写。

  5.4、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向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报,公司安环科、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引发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将给予严肃处罚。

  5.5、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5.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3

  1.目的

  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培训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经理批准;

  各部门配合执行公司安全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培训落实情况。

  4.工作程序

  4.1培训类型

  a.企业法人及各层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b.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复审培训;

  d.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e.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证书复审培训;

  f.转岗、换岗、待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培训;

  g.新员工进厂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h.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

  4.2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4)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7)劳动纪律。

  4.3培训管理

  每年年底,综合科根据各部门需求和落实的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培训计划批准后,有综合科下发到各个部门具体实施。

  培训实施应保留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参加人员名单、考核试卷(如有)、证书等。

  证书原件由个人保留,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保留证书复印件。

  人力资源部按培训计划定期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培训效果。

  4.4培训内容

  4.4.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每年安全教育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再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4.4.2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a.公司级安全生产培训由综合科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劳动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级安全生产培训由部长组织实施。部级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本工程部劳动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故,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c.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健康事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4.4.3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进行生产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待岗人员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4学时;其他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人员,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不得少于2学时。

  4.4.4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具体规定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文件要求执行。

  4.4.5公司其他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由综合科组织实施。其内容应包括劳动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健康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4.4.6临时培训由综合科根据情况及外部要求,临时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4

  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当今社会的管理核心就是对知识的管理,社会所有的竞争归根到底都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了知识管理的核心内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企业的发展中不仅做到了人才的吸引和培养,同时还把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同样地传递给了员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间接地促进了企业文化的形成、丰富和发展。正是因为人才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所以就需要在现代企业中建立适合人才发展的人才培训制度。

  一、企业人才的培训发展对于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改革,各个企业间的竞争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企业也相应地制定了更为灵活的用工制度,企业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不和谐,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企业对于人才发展培训机构的建立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的必要要求

  通过现代管理的学习我们知道,企业对人才的培养是企业自身管理目标不断实现和管理要素构成的性质所共同决定的。在通常的管理课题要素中,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人。首先,从人和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知道,物的质量和数量在很大的程度上都要受到人的因素的影响;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物的因素不论多么的重要,都要通过对人的使用和以人为主体的管理才能使物成为最有用的资源,相反,物则没有任何作用。其次,科技成果是人类劳动、生活实践的结果,人类是对物质的追求和对自身的完善是无止境的,这同时也是能够推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原因。

  2、是营造企业和谐人文环境的重要保证

  在当今社会,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文化程度、个人素质及收入分配的不同,企业中就形成了人与人不同的群体,群体特征的不同,使得群体与群体之间就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在企业的发展进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企业管理中各个管理活动的关系。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想要能够有效地对企业中各种关系进行处理,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能够正确地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能够使大家相互合作,相互关心,相互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管理的质量。因此,就需要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就需要对人才培训制度进行合理的构建,以保证企业和谐人文环境的营造。

  二、适合人才发展的现代企业培训制度构建探析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建立,不论是我国大市场还是小企业,都对劳动力个体的人力资本存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都要求自身企业的人才能够具有更全面的知识、技能。培训要相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就必须引入更为先进、更为科学和更为高效的培训方法。而具体的培训方法如下所示:

  1、培训系统设计模式

  培训系统设计模式是一项系统性的技术,其中主要包含的规则过程有计划、购买、选择或开发项目、课程、学习和发展实践。企业对于人才的培养运用培训系统设计模式,可以保证个人和团队有效地获取自身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此方法最主要的优点就是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出发,以企业员工为中心,在培训过程中根据自身体验,进行交叉性的沟通与学习。以此培训方法可以保证对员工工作技能的有效培训。

  2、以能力为基础的培训模式

  以能力为基础的培训模式主要是通过对各个岗位职责综合能力以及对应各种任务专项能力的培养,并制定出一定的指导材料。最后,按照综合能力的分类结果,对各个专项能力进行一定的分类,并在分类中强调学生需要做好自我学习与自我评价工作。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企业人才的发展,企业人才的发展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如何利用员工培训构建企业人才发展,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关键。所以,应用现代的培训手段对现代企业进行人才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推动企业人才发展,最终建立一流的企业。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5

  一、编制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培训的管理。

  三、职责、义务

  1、公司有责任为每位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机会;同时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完成各培训课程的具体要求,并通过测试。

  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确定培训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

  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场地,确认教学方法,协调组织培训课程的开展;

  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公司的培训制度。

  3、公司各个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析,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和培训需求,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培训效果的.评价。

  四、培训类型与内容

  1、结合公司培训开展情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公司主要开展的培训有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岗前培训: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

  在岗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不脱产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等。

  继续教育培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专业技术功底和自身素质。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

  2、公司提倡员工能够利用业余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才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培育学习型组织氛围。

  五、组织与实施

  1、综合办公室在每年十一月份开始,开展下年度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以确定公司中哪些部门需要开展培训以及能够实施培训。

  2、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目标,重点及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现状,对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提出下年度部门重点的培训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报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3、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由综合办公室制订完成,并报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4、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应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时间,综合办公室负责课程安排,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助实施。

  5、公司组织内部培训及邀请外部培训机构来公司进行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时间、场地、费用支付等相关事务的办理。

  6、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综合办公室进行通知,各职能部门应安排好外出人员的工作衔接。需出差的,应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培训完成后,需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教材及相关的证明、证书等交综合办公室保管。

  六、评估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收集汇总培训的有关信息,包括从学员的应用知识、技能方面评定培训成效,对培训对象的工作行为表现进行追踪和业绩考核、调查被培训者对培训的看法,对培训的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明确的结论,以便重新评估培训的需要,为下一次培训提供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

  七、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6

  一、新员工上岗培训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拟对新员工上岗培训工作做以下安排。

  1、员工上岗培训期20天为有薪培训,有各部门主管进行内部培训为主。

  2、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物业管理概述,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投诉处理程序,具体工作操作流程,公司奖励、惩罚制度等项内容。

  3、培训目标:通过对新员工的集中培训,使这些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员工成为服务意识优良、业务素质过硬、敬业爱岗、礼貌文明的高素质服务人员。

  二、在岗员工循环培训

  社会在快速发展,新的管理知识、管理方式层出不穷,为了让员工掌握这些新的知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1、通过实际工作中所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员工参加班后的专题培训。

  2、每位在岗员工每月参加2次公司组织的工作指引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艺及与业户沟通的经验。

  3、上岗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1)通过理论答题的方式考核员工所掌握的培训内容。

  (2)在实践工作中业户投诉率、违章、违规的'行为是评价员工工作成绩的基础。

  (3)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奖励优秀员工,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4、培训内容。

  (1)管理服务目标、业主需求变化、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动态。

  (2)投诉回访处理经验总结。

  5、培训方式:

  (1)利用内部师资力量住址培训或邀请有关专家实施培训。

  (2)根据工作需要将管理骨干人员送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全脱产或半脱产的培训。

  (3)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公司统一安排,定期组织骨干人员到其他先进的物业管理公司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拓展思维。

  (4)组织管理人员就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员工掌握好管理服务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7

  一、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三、权责划分

  3.1培训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四、培训管理

  4.1总论

  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a)常规类科目: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及其他。

  b)专业技术类科目:

  技术线、市场线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适合公司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项目管理流程与强化训练及其他。

  4.2.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导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4.3.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4.3.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部门统筹规划。

  4.3.3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

  4.4培训实施

  4.4.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集中培训,以后可分散性培训,每次2-4课时,对一些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

  2.应届毕业生的新员工培训在上岗前进行,课程则较为全面和深入,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一般为一周左右。

  3.每一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各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讲师资格人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5.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

  6.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一般应用于对应届毕业生的培训)。

  4.4.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此培训应自新员工培训结束并通过考核之日起开始。

  2.毕业生实习任务及其导师由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分配指定,并提前确认。

  3.实习生导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技术和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3)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及工作指引;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导师和实习生应共同参与订立试用期的工作目标、任务、结束时间及考核办法,整理成文并交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归档。

  5.实习生导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

  (2)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3)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

  (4)实习项目的指导;

  (5)对岗位培训效果的评价。

  6.对于培训效果进行双向考核,实习毕业生对导师的反馈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测评和存档;对毕业生的考核评价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结合日常工作报告的情况,由导师及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结果在人事部门备案。

  7.对导师的考核与其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惩罚或取消其资格等。

  8.对毕业生的考核与转正定级挂钩,作为转正考评的主要参考因素,若考核不合格,则由部门负责安排延长岗位培训时间或调换岗位。

  4.4.3内部培训

  1.充分挖掘公司内部可用资源,组建内部讲师团队。

  2.制订《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

  6.根据课程需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4.4.4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人事部门备份存档。

  4.受训学员须配合培训负责人填写《外部培训实施记录》,并在人事部门存档。

  5.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学员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人事部门存档;

  6.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学员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4.5培训管理

  4.5.1费用管理

  l.由人事部门依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

  2.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部门经理及以上。

  3.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4.人事部门负责对培训费用发生前进行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人员培训审批表》上需有审核确认的签字,否则视此表为不完整。

  5.人事部门应每半年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并呈报。

  4.5.2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内部培训考勤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3.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以加班论。

  4.5.3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学员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学员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4.5.4培训记录及总结报告

  1.建立相关外部培训资源的详细信息纪录,以便寻找更优惠的高质量课程。

  2.建立《全员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4.5.5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员工每年至少参加30学时的培训,此培训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及自己参加的各种有助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训。

  3.若员工年度培训满30学时,则年终发双薪;反之则视为不合格,年终不发第13个月工资.

  4.培训部组织的培训由培训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培训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培训部组织的针对全公司的培训应定量考核,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如是知识性的培训要求定量考核,如是能力方面的培训要求作出定性评语。

  6.培训部要对组织的各项培训作出分析,不断总结提高,以使培训能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7.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4.5.6培训的组织保障

  1.为保障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按比例提取一定的教育经费用于添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各项培训支出及奖金支出。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培训部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好培训部,将培训工作做好。

  3.各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培训部提出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要求,培训部据此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

  4.各部门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还要成为员工事业的良师益友。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培训部负责执行、解释及修订。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8

  一、总则

  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内容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必须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接受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4、部门经理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能力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培训员完成部门培训任务。如果培训员工作出现疏漏,部门主管要负有连带责任。

  5、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积极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作为培训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达到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通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上级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培训部门结合受训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达到。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通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不得半途而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情况、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达到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大型培训应提前邀请公司领导或参训人员上级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意义、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小型临时性培训可以简化操作,人员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现责任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间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公司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及其上一级领导回访面谈,通过跟踪调查表、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人员行为改进、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接受领会情况,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进的依据。对于驻外单位的调查,可以委托该单位培训管理员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有关部门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达到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情况录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或增薪的依据之一。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必须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条、出差条等原始记录,各部门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公司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奖惩情况等其它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间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按时间顺序整理、汇总公司级的培训。各培训管理员每年12月15日前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12月25日前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培训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况。

  2、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达到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达到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提供培训内容、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接受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接受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积极配合执行。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能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内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间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间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进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以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内容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内容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6)外出参观考察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出参观考察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需要,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呈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级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各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各部门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

  5、人力资源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公司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断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择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员工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申述,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按计划要求参加定期日常培训的干部员工,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发放,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人力资源部,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参加培训时间未达到应参训时间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合格证书分为蓝色、红色、紫色三种级别,蓝色证书用于员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红色证书用于专项技能培训以及部门级系统、定期培训;紫色证书用于公司级定期系统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7、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公司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两个紫色证书等同于中专毕业证书,四个紫色证书等同于大专毕业证书,八个紫色证书等同于本科毕业证书;二个红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紫色证书;二个蓝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红色证书。外出受训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认定。

  8、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公司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员工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型公司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公司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内部培训师选拔、定等、晋级和培养程序,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行政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企业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培训师基本条件:(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对象岗位或上一级岗位处于领先地位。(2)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生产车间操作技术特殊岗位可以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凡公司员工均可经部门或上级同意,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符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实习:凡是通过初审的人员,实习期1个月。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培训主管人员的课程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实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初级讲师待遇。

  (5)定等:按照培训师标准a、b、c、d共四级,参考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和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培训学时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为最低级别d。

  (6)晋级:培训师必须从最低级别d逐级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符合条件者晋升一级,即升为c级。依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7)认证:内部培训师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发放《abcd公司培训师资格证书》,取得证书的讲师方可进行培训。

  4、培训师选拔考核标准:

  (1)教案:

  (a)内容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效。

  (b)主题鲜明,具有先进性、超前性。

  (c)文笔流畅通顺,精炼,容易理解。

  (d)逻辑思路清晰。

  (e)时间安排合理,有弹性。

  (f)培训目的性明确。

  (2)讲台风格,亦称"台风":

  (a)仪容仪表良好,气质好。

  (b)亲合力强,有感染力。

  (c)现场互动、反馈交流积极。

  (d)讲解透彻。

  (3)效果评估:

  (a)训后满意度即时评估。

  (b)跟踪调查。

  (c)实际效果评估。

  (4)培训技术:能够选择适合课程内容的培训方式,并熟练运用各种培训方法,为培训主题服务。

  (5)笔试:熟悉成人培训教育规律,并能在教案准备、课程实施、训后跟踪评估等方面充分运用。

  (6)前瞻性:课程方向或内容具有新颖性,可以促进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或创新。

  5、培训师奖励机制:

  (1)根据完成内训课程课时,给予讲师补贴:d级10元/课时;c级20元/课时;b级30元;a级50元/课时。讲师补助平均每两周发放一次。

  (2)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向各重点岗位培训师提供参加外训的机会。

  (3)每半年或年度评选出3-5名优秀培训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培训师的,并且达到b级的,可以给予带薪参加外部培训职业培训认证培训机会。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状况,提供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级和晋升机会。

  6、培训师纪律:

  (1)努力提供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

  (2)注意成人培训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执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积极配合培训处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训师等级一级。

  (4)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培训处而造成培训工作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降级、撤消资格。累计两次警告,降低等级一级。

  (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材,补充生产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公司干部员工如果具备某方面的特长与授课培训的经验,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公司讲师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认定后即具备了公司讲师资格,享受公司讲师的一切优厚待遇。

  8、只有内部讲师达不到培训要求时,才可以申请外部聘请。需要外请讲师的部门,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列明培训费用、车辆需求、住宿条件等要求,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外聘讲师进行培训,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八、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管人员负责监督参训人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5分钟到场。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一律罚款10元。到达培训场所后要自觉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或出差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因故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时,提前把请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并要有本部主管人员签字,部门经理要有副总裁签字。出差在外无法按规定请假者,要由本部门人员帮忙写请假条并要有本部门主管签字。不能参加培训而未规定请假者,经理以上人员每次罚款50,其他人员罚款20元。

  4、培训开始后,培训现场要有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员或受训部门培训管理员在场负责,以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6、参训时准备好学习工具,一般要带笔、笔记本等。

  7、参训时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关闭,上课期间手机铃响,一律处以10元罚款,参训人员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的正常进行。

  8、培训期间禁止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一经发现,一律处以10元罚款。

  9、培训中间需要外出时,要先举手,征得讲师或培训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训中间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将问题书写在纸条上传递给讲师,或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11、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2、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违者罚款10元。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净。

  九、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所用一切资源,包括培训教材、教具等均属公司资产,要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2、培训中需要购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教材、教具必须办理报销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办理报销手续需持所购买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发票到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公司统一报销程序报销。部门购置培训教材未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的,购置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2、培训场地要合理使用。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培训规模、参加人数,确定培训地点,避免资源浪费。

  3、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对公司财产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损坏或作废,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员工继续教育管理

  1、为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与学历层次,鼓励有发展前途和学习潜力的干部员工继续学历教育。

  2、集团要职、核心骨干如需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的,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经集团批准后,一切费用集团给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在取得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其证书暂时由公司代为保管,三年以后归由个人持有。未满三年离职的,必须扣除相应费用,否则公司有权力没收其证书。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9

  一、培训目的.:

  此次培训以公司行政制度学习为主,涵盖公司各项行政管理规定,涉及日常员工行为规范、物品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培训目的在于使全体员工熟悉企业制度、了解各项行政工作流程,便于日常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24日

  三、培训地点:

  各部门自行安排

  四、培训对象:

  管理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五、培训形式:

  以部门为单位用讨论的形式自学

  六、培训内容

  38项行政制度中涉及广大员工日常工作、公司管理的内容28项。

  七、培训流程:

  由总经办制订培训安排,每日统一内容,各部门于次日16:30分前上报《部门制度学习记录表》及《试运行制度意见、建议反馈表》。

  八、培训要求

  1、各部门需全员参加

  2、每日16:30分前上报当日学习制度的《部门制度学习记录表》及《试运行制度意见、建议反馈表》。

  3、制度学习完毕后根据制度内容高度提炼和编写顺口溜。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华中培训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我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华中区分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华中区培训讲师权责

  1)制定、修改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分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OEM厂家的投入及学习费用)

  7)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2、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内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华中培训讲师为主要权责单位,望相关部门能即使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并配合执行相关制度、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分公司分总、华中培训讲师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讲师工作绩效予以评分。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知识,简单销售技能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可能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OEM厂商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IT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培训机构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零售技巧、管理培训、企业战略性、发展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制度

  第十一条分公司培训讲师应在每月3号之前与区域讲师拟定各分公司培训计划,发送集团邮件门市经理、华中去培训讲师,并抄送分公司领导。注:如有大量临时性工作项目则酌情给予绩效加分

  第十二条各部门主管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内培训需求计划,并反馈给其所在分公司培训讲师,统筹规划。

  第十三条区域培训讲师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季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上级领导审核。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内集中培训。

  2)培训由分公司培训讲师按照培训计划实施。

  3)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第十五条在职员工培训

  1)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可用资源。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范文写作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交由各属分公司行政存档。

  第十六条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公司情况,并需严格审批。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培训小结等)交由各属分公司行政备份存档。

  第十七条出勤制度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不能参加人员需提前告之行政部,并给出合理理由,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培训讲师负责纪录,填写《培训签到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员工日常考勤的一个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分公司培训讲师组织的培训由行政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行政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3、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4、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九条培训的组织保障

  1、行政部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培训的工作开展,将培训工作做好。

  2、各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集团邮件形式向培训讲师提出季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诉求,培训讲师据此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培训计划并邮件形式呈报上级以及分公司领导。

  3、各部门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还要成为员工事业的良师益友。

  第二十条员工培训制度实施流程

  1、由行政部每月月底28号~月初3号,向店长、大店长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根据收集上来的培训需求由培训讲师小结月度培训分析报告,并与门市经理沟通后,做出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2、外请专家培训,培训讲师要做好选定课题—外请专家—费用预算—培训场地—技术支持—参培人员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工作。(待定)

  3、内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按照课题,确定培训讲师,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行政部负责督导。

  4、分公司各部门培训每月至少二次,销售部门侧重于业务技术,职能部门侧重于部门职能培训,采取讲课或讨论的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1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2

  一、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x,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定期培训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评估

  第二十四条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三、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新员工的培训,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所谓新员工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本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为新员工明了企业机构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门分管事务、经营方针及人事管理规章,使之能恪遵章则,完成本职工作。

  (2)使新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本培训根据新进员工每批报到人数的多少另行确定培训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经培训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职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职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凡经指定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培训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事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摹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八条培训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各类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3

  一、三级教育培训

  第一条 凡是进入本公司的职工,都必须遵守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 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经常及时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

  第三条 新职工经公司安检会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生产单位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二级教育培训,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再对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建档。

  第四条 新入公司职工(含新调入人员、合同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入公司后必须经过三级(公司安检会、部门单位、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五条 调转(包括调转、工种改变)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培训,各生产单位内部职工调转必须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二、现场教育培训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并详细介绍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则。

  第七条 对从事危险性的工作人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到现场进行有关教育培训,详细介绍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第八条 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分析会由公司安检会和生产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原因不清不放过;群众(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三、日常教育培训

  第九条 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生产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情况,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后讲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

  四、特殊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生产单位应与有关部门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该工种的作业证和执照后才准上岗。

  第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解决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 因工负伤职工在伤愈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调任的生产管理干部应接受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有关责任制教育。

  第十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应从时间上、制度上给予保证,各级领导要纳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关系。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条 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设备部组织,分管公司领导主持,每年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并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各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项目负责人、机长或班组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第十八条 安全工作例会要有记录,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安全工作例会应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及时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精神,通报当前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可与相应的生产经营例会一并进行。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4

  为加强项目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者,不得进场作业或从事管理工作。

  1.1、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第83号)等。

  1.2、职责划分

  (1)项目经理支部书记为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质量总监具体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责部门,随时掌握作业人员进出场的动态情况,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负责组织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4)安质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编制;

  安全员做好安全教育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和归档工作。

  1.3、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和方式

  根据《建筑业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在采用“四新”技术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项目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本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接受平台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本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现场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本单位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平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本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现场班组长每年接受平台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本单位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平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子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子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施工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4、三级教育及内容

  一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法制观念教育,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以往历史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具体工作。

  二级教育由项目办公室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现场基本规章制度告知、各工种操作规程教育、现场临时用电注意事项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现场使用机械注意事项、生活区防火防盗注意事项教育,以及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级教育由班组长对作业人员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班组安全制度教育、纪律教育,及本班组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使用教育。

  1.5、教育方式

  安全教育要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我项目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3)安培在线—音像制品。主要有:通过安培在线内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

  (4)现场观摩应急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急救方法演示、桌面演练等。

  (5)停复工及重大节假日。在这些重要节日前后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对工人进行全面教育。

  (6)班组长群安员等特殊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为安全保卫部,其它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参与。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车间操作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结合”的十六字方针。

  第五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第二章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的主管副总、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须经过国家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第七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的经理、副经理、主管,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等)的安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在地方安监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第八条、车间带班长、调度、班组长一级的培训,由车间自行组织。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普通员工进厂后的安全培训,执行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由车间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保部留存备查。

  第三章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要制订年度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协调设备厂家、相关培训机构、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对新入厂员工,实行厂、车间(部门、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一)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二)车间(部门、工段)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部门、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本岗位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本岗位所需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人力资源部培训组负责组织新员工厂级安全培训和考试;新员工分到车间后,由车间组织车间级安全培训和考试;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组织班组级安全培训和考试。

  《三级教育卡》为公司统一制式,各车间(部门、工段)组织新入厂员工按照要求项目填写完毕,并经受训人签字后,交付安保部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在调整了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部门、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由新上岗位所在车间(部门、工段)负责组织。

  第十三条、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修改或制订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第十四条、特殊工种的培训:诸如叉车司机、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等,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要经过国家安监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按照国家规定,每隔1—2年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书进行复审,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上岗资格证书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安全再教育。

  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

  第十五条、公司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要对在岗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六条、做好各种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记录主要内容:培训名称、内容、时间、培训人员签到等情况。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不能向员工个人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用,公司不得克扣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经济收入。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参加特殊工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后取得的上岗资格证书由安保部保管,员工可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离岗后,不得将其上岗资格证书一并带走;如需要带走的,须支付相应培训费用,具体规定见《证件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6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7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8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我局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需求量,以及工作发展情况,积极向各单位征求培训意见;

  第三条建立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我局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纳入储备库;

  第四条进入局船舶安全检查员储备库的人员,局将按人事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参加交通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组织的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学习,以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五条已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的安检员,应按照局有关安排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再培训和实习锻炼,以便取得高一级别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意见,配合局办人教部门做好培训计划、方案的制订准备工作,并于每年十二月份完成翌年培训计划;

  第七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以及各单位应在局、处(站)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学习,以便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19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 、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20

  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④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⑥有关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办法 21

  当前企业主体责任还存在重生产、轻投入现象:一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企业职工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应急管理等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人员不专业,文化程度不高;企业风险管控不落实的现象还存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让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是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一是要依法守规,强化红线意识

  安全生产是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之一,只有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得到保障,企业才能长久发展;只有遏制和减少事故,社会才能安定有序。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要求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日常排查检查,杜绝安全管理漏洞,确保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到位、贯彻执行到位;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谋求高效率,快发展,牢记安全生产法律这根高压线不能碰,做到法律责任尽到位,日常检查全面、培训教育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到位等。

  二是强化隐患“闭环”,消灭事故苗头

  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开展岗位应急培训和职业防护,加强安全设施、机器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建立预防机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一单位一责任清单一风险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让企业安全发展、长久发展。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要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企业责任心、凝聚力、向心力,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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