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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_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范文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应制定规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篇1
一、目的
为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激励机制、重奖重惩机制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促进安全全员参与,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体现安全工作的风险同担、全员共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不同,生产系统实行全员安全责任风险金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二、安全风险金试行时间
2012年10月01日—2013年9月30日
三、基本原则
1、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选择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联的生产系统和生产关联度较高的部室参与,目的是先遏制重大事故频发的势头。然后运行一段时间(一年)后,进行总结和利弊分析,再向公司其他单位推广。
2、试行期间遵循自愿上缴风险抵押金的原则,不强制要求,但不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发生事故同样纳入事故考核范围。
四、年度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0,死亡事故为0,千人负伤率≤2.5。
五、试行范围
总经理、生产副总、技术副总、生产管理部、一厂、二厂、原料库、质管部、技术部。
四、风险抵押金缴费标准
五、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缴费流程:按标准金额由安全生产部出具缴费通知单,缴费人以现金的形式将安全风险金交公司财务。财务部建立安全风险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2、安全风险金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奖励本人风险金的100%。
3、本季度凡出现安全事故的缴费人按标准从风险金中扣除,当月必须补齐标准。
4、各单位以分厂为单位,每月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内容形成考核报告,于下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报。不提交自行考核报告的,不兑现风险抵押金。
5、风险抵押金兑现条件:在安全考核的基础上,按出勤比例兑现,出勤率低于50%本季度不兑换风险抵押金;本季度被公司查出3次违章的,风险抵押金扣除50%,发现5次违章的`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6、兑取流程:按照安全生产部提供的抵押标准,由安全生产部造表,部门经理审核-经主管安全副总审定-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奖金。
7、一人多岗的,按高标准岗交纳抵押金。岗位变动时,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提供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岗位变动人员下季度开始按新岗标准办理抵押金手续。人员调动时,根据调出前单位的安全状况,计退风险抵押金。
8、按照本办法应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员,不交纳抵押金者不执行本办法。
9、本办法未包含的岗位或人员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需书面报总经理同意后,到安全生产部备案,备案后的下一季度开始执行。
六、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发生轻伤(1-105个工作日)或造成公司及周边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较大事故:发生重伤(105-6000个工作日)或造成区域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发生死亡、较大涉险事故(10人以上涉险、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紧急疏散500人以上)或造成行业内、省内重大影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以上。
七、发生事故后扣除奖金比例
注:扣除50%的,本季度发放奖金的一半;扣除100%的本季度不发放奖金;扣除200%的,需重新补交风险抵押金。
九、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事故上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上报要求
发生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在事故发生20分钟内,将事故基本情况电话快报至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接到报告10分钟内电话快报主管副总、公司安全处,得到确认后报告主管安全副总、复合肥总经理。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事故所在单位书面将事故报告上报到安全生产部。
十、考核
1、发生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除按规定进行风险抵押金扣除外,另视情节考核300-1000元。
2、全公司连续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一般、较大、重大)的,风险抵押金缴费金额上升50%,以后每年在基数上依次递增50%。
3、本规定从2012年10月01日开始试行,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每两年修订一次。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篇2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
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2.目标
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伤事故。
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管理
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付。
3.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100元,分两次交清。
3.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年风险抵押金-扣除金额。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
3.4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
3.5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细则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计算方法为:
季实际发放额=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
4.考核
4.1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
4.1.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50元;事故发生队(班)每人扣20元。
4.1.2重轻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每发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任人15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100元、相关职能部门每人50元。
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和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人20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200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每人100元。
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项目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4.1.5交通事故中,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1.1—4.1.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扣除责任人风险抵押金额为:重伤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该类事故不株连。
4.1.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均应追究司机和越岗人员责任。无论事故及责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株连按事故性质,不论责任大小,均接直按责任对照4.1.1—4.1.4款执行。
4.1.7发生火灾及设备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1.1—4.1.4款执行。
4.1.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谁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全部风险抵押金,此类情况不株连。
4.1.9以上事故若发生多次,则按上述标准重复计算至风险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计算。
4.2安全挂钩季度奖考核
4.2.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当季全部安全奖,事故发生队每人扣当季安全奖罚20元。
4.2.2.重伤事故:扣发事故发生施工队、职能部门当季全部安全奖计算扣除。
4.2.3死亡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
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及停发全年各季安全奖。
4.2.5交通事故凡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2.1—4.2.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的责任人当季安全奖扣发额为:重伤以上事故全扣。此类事故不株连。
4.2.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停发责任人司机及越岗人员全年安全奖,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扣发事故发生单位每人当季安全奖30元。
4.2.7发生火灾及设备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2.1—4.2.4款执行。
4.2.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准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当季全部安全奖。此类情况不株连。
5发放
安全奖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项目部领导审批,由财务科发放到各施工队、职能部门。
6附则
6.1本细则中株连的项目部各职能科室(部门)是指:昌桃线项目部领导、总工、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科、材料供应科、经营计划科、行政涉外科、财务科。
6.2本办法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3 本细则解释权属昌桃线项目部。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篇3
一、目的
为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
总公司、分公司、各场站全体人员。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奖金发放。
2、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7000元,其他高层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2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公务车驾驶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3、场站站长每人每年缴纳2000元,场站其他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500元。
4、兼有多项岗位的,按主要岗位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五、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风险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总公司人员将风险抵押金缴纳到总公司财务部,各分公司财务统一收该分公司人员的风险抵押金,并缴纳到总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风险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设备完好率大于96% ;
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100% ;
压力容器、安全阀周检率100% ;
杜绝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有效遏制二级事故、减少一级事故。
杜绝同等责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七、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考核单位发生一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的风险抵押金,扣减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二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5%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三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2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1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当年50%的风险抵押金,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30%的风险抵押金。
考核单位发生五级责任事故,经对事故调查认定后,扣减考核单位所有员工、总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主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当年的全部风险抵押金。
凡是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分别扣除年度风险抵押金本金的5%、10%、15%、20%、25%。
2、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风险部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否则按交纳本金享受奖励,按现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当职务发生变动时,人力资源部须及时通知安全风险部按规定调整抵押金本金数额。
3、新入职人员从正式上岗月份算起缴纳风险抵押金及承担相应岗位风险。
4、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享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倍奖金;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照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抵押金本金以个人缴纳额为限),年度考核后享受剩余部分风险抵押金本金一倍奖金。
5、年度结束前,停薪留职人员、放长假人员、开除人员、撤职人员、辞职人员等提前退回抵押金本金的人员一律不享受年度奖励;新入职人员、内退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按出勤在岗时间享受相应比例年度奖励。因职务或岗位变动而对风险抵押金本金调整的人员,参照第2条规定分段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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