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范本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教学质量,应制定规范的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教师教科意识,提高教师理论素养,使“向教科研要质量”成为全校教师的努力方向,使教育科研在质量立校上真正发挥其作用,走出一条“科研先导、特色明显、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办学路子,特制订如下教科研管理制度。
二、总要求:
1、学校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科研分管领导与教导处具体负责。科研分管领导负责学校总课题和重点课题的实验与研究的宏观调控工作,工作对象是各课题组和部分参与实验的人员。教导处负责常规的教材教法的微观研究工作,工作对象是教研组与全体教学人员。
2、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分管科研的领导提出全校教科研工作思路(包括长、短期目标、课题任务、措施及时间安排)。教导处、教研组根据学校工作思路制订科研计划和教研计划。
3、全校教师要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科研活动,努力学习教育理论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勇于改革、探索、实践,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4、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教育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专家型校长、科研型教师”的目标迈进。
5、 注意积累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任课教师每学期应撰写一篇论文。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
三、教研组活动管理制度
1、开展有计划、有系统的研究活动。每学期举行一定次数的专题研究活动。教研组活动由课题组长和教研组长负责,做到有计划、活动、过程与小结。
2、 组织学习教育理论、上级下发的文件;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与课题有关的科研信息。
3、定期研究课题及学科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作为教研课攻坚主题。
4、做好课题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与处理。
5、各教研组每学期都由课题承担者开出公开课,并落实好开课时间、内容和班级,组内教师人人参加听课。开课后,教研组要及时开展有关课题的研讨评价活动,教研组长做好记录。
四、课题管理
每学年初都要进行一次新课题的立项和旧课题的延续、调整工作。新课题的确立要为学校提出的主课题服务,做到科学、规范、有新意。各教育科研小组及参与科研教师要根据学校的主课题确立各自的研究子课题;凡属延续性的课题,在做好阶段性小结的基础上,制定好下阶段研究规划。每个实验课题必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实验记录、有阶段小结、有结果分析、有实验报告和实验鉴定。每个实验教师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从事实验研究工作,要求选准一个课题,搞好一个研究,出一个科研成果。每月召开一次教科研实验子课题组长会议,教科研实验子课题组长每月上交课题组月工作汇报表,定期反馈与交流,每一个实验小组定期上研究课。
课题立项申报制度
1、根据教科室的通知,由校教导处组织教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课题申报人同一年度申报县级课题限一项;上一年度承担的课题未结题者不予申报;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立项课题的研究者(即自动中止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3、课题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11月份下达立项通知书。研究时间一般定为一年(重大课题研究除外),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为1—5人。
4、教师申报课题选题方向:
①从教师的基础和已有条件出发,以教师力所能及的问题为目标;
②选择教师感到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研究方向;
③从范围较小、较易解决的问题开始,从小到大,逐步提高。
④尽量使教育科研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既不加重教师负担,又有利于解决教师的困难。
⑤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积极性,注重发挥教师的个人优势。
5、教研组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研究目标,制定子课题。课题负责人要积极配合组织课题的研究实施。任何课题都要做好开题计划、中期小结和结题报告三个环节。
五、目标考核制度
1、教导处、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实施方案,定期组织课题开题、评议、阶段小结。
2、组织课题研讨、论文交流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
3、教导处、课题负责人及时组织申报课题和成果。
六、科研过程监控制度
1、科研管理人员认真组织课题研讨并填写活动纪实。
2、课题实验人员要认真研究实施课题计划,并及时上交研讨课教案、课题阶段小结等纪实材料。
3、课题实验人员要积极参加市区校组织的研讨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七、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1、对于能主动学习研究课题,教科研意识强,取得明显教学效果的教师,学期末予以奖励。
2.上述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均纳入学期末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由教导处及各教研组负责人共同把关。
3. 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成绩以及在教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应获得的奖励采用教代会通过的奖励办法。
八、科研任务
1、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
2、每学年上一节研究课;
3、每个教师三年内完成一个研究课题(各教研组每学年课题申报不少于1个);
4、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自己打印一式五份,费用自理),由校推荐参加县级论文评比。
九、课题组研究人员职责
(一)课题负责人职责:
课题负责人既是课题的实施者,又是课题的组织管理者,一项课题能否良好运行,与课题负责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很大关系,故课题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性,做好课题的实施、检查、督促、总结评估工作。
1、制订课题组课题实施方案;
2、主持课题研究并发表意见,经常开展课题小组成员讨论会,落实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3、及时了解组内人员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了解。
4、及时向教科室反馈课题研究阶段性开展情况。
5、督促资料保管员做好资料的积累工作;
6、做好课题的阶段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
(二)、课题组成员职责
树立配合意识,增强投入意识,认真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做到“一明确”、“二重视”、“三清楚”
一明确:明确课题研究的变量内涵变量指标;
二重视:重视实验开展主渠道;重视实验的过程管理。
三清楚:实验内容清楚;实验过程清楚;实验方法清楚。
2.每学期要开出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实验公开课。
3.注重资料积累。
4.期末做好阶段性成果的总结。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篇2
一、学校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统一管理。
二、教师可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教科研项目申请协定书》及《课题研究方案》。
三、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立项,吴中区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四、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协定书、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学期工作总结、理论学习资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等。
五、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组每月组织活动一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六、课题组成员平时备课上课要体现课题精神,每位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七、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八、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科室批准,区级以上课题经教科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九、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十、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鉴定,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吴中区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邀请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学校按规定发放结题奖。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学校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室的组织:建立以“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教科室——教科研组”为组织网络。实行分层管理、分层指导,逐步形成完整的学校教科研管理网络,使教科研工作分层有序地开展。
第五条 学校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省、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学校科研室应根据省、市、区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应参照省、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科研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成立课题组
1、 原则上全校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课题,45周岁以上的老师可以相对放宽要求,课题组的成员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一人以上,但要有明确的分工,并确定课题负责人。
2、课题负责人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3、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区级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科研室向区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②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份,课题方案简况一式三份,
③材料报送区级科研领导小组审查。
④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区级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3、区、市级课题立项
由区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组织,按市级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组建档案并申报,待市立项审查通过。
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必须由课题承担人完成,并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申请;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①课题背景介绍;
②介绍课题方案;
③制订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④前期研究小结;
⑤课题咨询与论证;
⑥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课题实施
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第十三条 课题进展报告登记
学校教科室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其内容包括:
①开题报告登记;
②阶段报告登记;
③结题报告登记。
登记表由教科室统一制订,不同层级的课题,分开题、阶段、结题三项逐一登记,交学校科研室存档。
第十四条 结题管理
l、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应及时向学校教科室提交结题申请报告。
2、请求鉴定的成果应报齐鉴定材料:
①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②课题研究方案;
③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工作过程总结);
④课题研究报告(主要技术文件)、论文或专著;
⑤课题研究(实验)效果报告;
⑥推广应用方案;
⑦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
1、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①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②学校教科室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③课题负责人应向教科室呈交下列档案材料各一份:
A、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B、阶段研究工作小结;
C、方案修订情况;
D、终结成果报告、研究报告、课题进展登记册、鉴定结论、证书;
E、获奖情况。
第五章 学校科研工作的指导
第十六条 学校教科室应指导教师选好科研课题。
第十七条 学校教科室应指导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以利本校各课题的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 指导并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的阶段总结、结题总结和成果总结。
第六章 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学校科研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本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科研队伍。
第二十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二十一条 加强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学校教科室、课题负责人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第七章 上级科研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是开展教育科研的主阵地,除本校自身的科研课题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常常会在部分学校组织某方面的研究,学校应主动接受任务,学校科研室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对于上级下达的其它科研任务也应尽力完成。
第二十三条 协助管理在本校实施的各级各类课题。保证这些课题的顺利实施。
第八章 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 学年初,学校教科室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制订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在实处。学校科研工作学年度计划应是本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年末,学校教科室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二十五条 教科室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的实施情况,每学年度末举办一次学校论文、经验交流会。
第九章 奖励与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 依据《黄鹂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实施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 依据《黄鹂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评定教师教科研绩效,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十八条 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08-13
小学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04-01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10篇04-06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10篇)04-06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04-04
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04-04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01-14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05-11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汇编10篇)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