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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9 14:00:0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2篇)

  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能有效地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1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效果,规范各自应奂其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纯净测量的管理制度,明确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二、建立企业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四、责任制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五、各级管理层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建立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1、签订责任状。

  2、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晋职加薪,评优等;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撤职,降薪、罚款;全员风险抵押。

  七、企业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 xx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xx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xx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 xx公司接受集团公司、xx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xx公司的要求,制定xx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 xx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xx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xx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xx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xx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xx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xx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 奖惩规定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xx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xx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xx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4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

  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

  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

  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

  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

  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5

  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

  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6

  一、设备购置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二、设备保管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三、设备运转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7

  一、矿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生活服务场所等都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以下几类:

  1、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2、矿井水灾

  3、矿井火灾

  4、矿井顶板事故

  5、矿井运输提升事故

  6、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

  7、地面火灾

  8、民爆物品事故(事件)

  三、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及其责任。

  2、确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地点。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评价危险程度及方法。

  6、保护措施及程序。

  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0、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及更新。

  四、各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保障预案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资金及人员,组织应急预案贯彻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和每个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分管安全的副职负责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好24小时值班制度,配齐并维护好保养好救援装备,经常性地开展救援训练,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六、通讯部门要随时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通讯系统畅通。

  七、矿各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执行及演练情况每季节做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五定”处理。

  八、矿调度指挥中心是本单位实施应急预案的指挥中心,接到灾情汇报,必须立即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通知指挥部成员,并通知所有参加抢险救灾的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有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下达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实施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8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

  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矿建技术科长。矿建技术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由会审者全部签字有效。

  二、《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第一条相同)。

  四、掘进工作面开口,与构造、与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

  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隐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

  六、矿建技术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职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

  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八、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矿安检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有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等人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机电矿长负责,施工队技术员贯彻落实,机电科、安检科、施工队落实专人参加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9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

  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跟班蹲点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工作面还要安设甲烷传感器。对于瓦斯异常采区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点实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每个班检查3次,两次检查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2个小时,也不得大于4个小时。

  3、瓦斯检查员在班中每检查一次必须向调度汇报。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

  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认真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手册必须有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靠近顶板以下20厘米的位置;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靠近底板20厘米处。

  6、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回风顺槽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导风筒末端以外的巷道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

  7、在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准放炮,确需放炮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严格按措施执行。放炮员要认真填写齐全“一炮三检”记录。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因其它原因停风必须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对停风地点的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9、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执行。

  10、及时检查可能涌出瓦斯的地点,消灭瓦斯积聚,并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

  1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矿总工程师。

  1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报总工程师和通防科、调度室。

  13、停电检修期间和恢复通风时,通风工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按程序审批,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14、瓦斯异常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点,要安装使用瓦斯电闭锁,并严格按高瓦斯区管理。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5、加强对高冒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对高冒区及时防治瓦斯积聚,及时充填,及时封闭。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重点检查,发现瓦斯接近超限浓度时必须派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同时在工作面进风隅角挂较为严密的挡风帘;在回风隅角附近挂导风帘进行治理瓦斯。

  16、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m内,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和采煤机附近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正常使用。煤与半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按监测管理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位置与传感器相同。

  17、机电部门和采掘单位要严格执行“包机制”,确保机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可靠,防止失爆。确保局部通风机的可靠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18、通风科每周对所有的密闭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19、瓦斯检查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20、进入瓦斯异常区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以《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措施为重点进行安全培训并熟练掌握,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规范工作行为。

  21、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3、瓦斯异常区内的'采煤、综掘工作面原则上禁止放炮。确需放炮时,必须编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必须经矿长审签。放炮施工单位严格按火工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4、已封闭的巷道,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负责破除挡风墙。

  25、排放气体的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经通风科、安全科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排放气体措施送救护队,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26、排放气体前,所有参加排放气体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

  27、通风科技术员要做好排放气体记录。

  28、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科长、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9、监测监控装置要保证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安全监控设备每月必须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组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由校验监控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30、监控中心要24小时不间断正常监测,设备显示、打印、报警、存储等功能正常,按时打印报表。

  31、按要求及时填绘有关记录、台帐、报表、图纸。建立监测数据库,瓦斯、一氧化碳等资料要保存1年以上。

  32、主要通风机和井下局部通风机要安装开停传感器,风硐安装负压、风速传感器,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

  (二)防尘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

  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发火

  (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

  (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

  (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异常区,必须及时报矿调度和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1、外因火灾

  (1)主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的防灭火管理,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

  (2)必须使用阻燃性皮带,坚决杜绝非阻燃性皮带下井。

  (3)皮带运输机要安装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堆煤保护和温度烟雾保护等装置,并有专人检查维修,保证灵敏可靠。

  (4)运输巷必须安装齐全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除防尘用水外,必须满足消防用水。

  (5)皮带机头、机尾及周围的浮煤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灭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

  (6)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坚持使用好过流、短路、漏电及漏电选线保护装置。

  (7)机电峒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和其它电器设备处,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要熟悉存放地点并会熟练操作使用。

  (8)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和材料峒室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井下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9)加强井下烧焊管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烧焊前要制定严密的措施。烧焊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有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检查。严禁无措施和超范围烧焊。

  (10)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格火药、发放、领取、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点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严禁放糊炮和明电放炮。

  (11)加强职工的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1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3)在出井口和井底车场分别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储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

  (14)矿井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季要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要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以备必要时进行反风。

  (四)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升我矿防治水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固保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怀疑区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怀疑区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

  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由防治水中心负责人组织每周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排查,每次排查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

  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位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施工。

  (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施工。

  (10)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为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调动全矿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实现安全目标和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奖罚坚持绩效考核、目标管理、重奖重罚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

  1、矿安检科负责制定安全奖罚办法,并组织实施。

  2、人事科负责各类安全奖金的审核批准,执行对矿所属单位或个人安全管理扣款的收缴;财务科负责奖金的发放。

  三、管理规定

  1、矿每年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

  2、各类安全奖、扣款单据由安检科出具,人事科、财务科统一收缴,纳入专门帐户进行管理,并设立台帐。

  3、上级部门对矿各类事故考核罚款由矿工资总额承担。

  四、考核

  1、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由安检科按照矿年度安全考核办法,对全矿职工进行考核奖罚。

  2、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对全矿各单位、班组、个人进行奖罚。

  3、对于发生的`各类“三违”、隐患、事故的责任人员及其举报人员按照《“三违”认定及处理标准》、《隐患排查与事故处理规定》等进行奖罚。

  4、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按矿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其它按矿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给予奖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11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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