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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怎么写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供大家阅读!
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
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我市整治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自查评估如下:
一、整治进度 目前,我市查处涉及群众安全利益行政执法案件22起,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人。
二、整治措施 (一)精心谋划,落实责任。一是全市及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安全生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二是制订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办法,力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履责。三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落实防汛保安责任。对全市5个尾矿库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防汛安全管理体系,即一名市级领导、一名乡镇领导、一名部门领导、一名村干部捆绑一个尾矿库,逐级逐库落实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人,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并在常宁报上予以公示。五是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和领导包干负责制。六是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由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带队驻点包干。
(二)全力推进,深化整治。一是在湖南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一支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特勤队,专门负责全市日常“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二是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三是大力开展“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取缔非法开采矿点12个,拆除各类作业设备52台,捣毁厂棚18座,遣散作业人员160余人。四对8家生产企业于于7月1日全部实施了停产整顿,并安排专人巡查。五是对重大涉及群众安全利益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三)力推宣教,提高意识。力求提升涉安防损意识。一是组织29个市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信息8万余条。二是举办了常宁市首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三是组织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安监站工作人员等81人,分四批开展业务培训。四是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40多家高危行业企业及200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集中培训 10多次,培训人员共3000余人次。五是以安办快讯、常宁报、常宁手机报等平台,发表宣传稿30余篇,同时坚持每日一条安全温馨提示,致力提升群众自觉防止损害其自身利益的安全意识。
(四) 严格许可,严格问责。一是每月定期对行政许可证照进行清理,及时公告即将到期和已经过期失效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加强社会监督。二是修订完善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
做到制度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三是出台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三、整治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全面加大安全生产侵害利益行为整治力度。一是非煤矿山领域整治关闭。已提请关闭4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和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分别是胜利采石场、新建采石场、湘辉采石场、金鑫采石场。二是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加油站关闭取缔。今年7月10日对反映群众强烈、危害周围群众安全利益多年的衡头非法加油站进行了强制查封取缔。到8月底,已取缔1个危害群众安全利益的非法加油站。三是烟花爆竹行业整治。对蹲守不到位的安监人员给予了处理,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全面整治,对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8家非法存储窝点进行了取缔,没收集中销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18万元。四是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6月份,我市组织消防、文化执法、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300余人,对全市所有小加工作坊、鞋厂、“三合一”场所、网吧、酒店、宾馆、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个月的排查整治。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28个、建工施工工地34个、消防控制室2个,行动中排查出涉及群众安全利益的`55处,目前督促整改到位48处,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5家。
其他道路(水上)交通、旅游、卫生、教育、建筑施工等行业,也都按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大检查”等各类专项联合整治行动16次,下达各
类执法监察文书890余份,各类督办函93份,排查出各类危害群众安全利益的隐患86个,整改到位78个。
四、存在问题
自开展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非法开采时有反弹。一是蓬塘乡天江村有非法采煤矸石的迹象;二是盐湖镇玄塘村五七煤矿后面非法采煤矸石现象严重,暗访组到达现场时还有2台挖机,4辆大货车正在作业。
2、非法经营问题突出。一是加油站非法经营。暗访14个乡镇,发现非法加油站3个,分别是荫田衡头加油站、胜桥加油站、白沙大路加油站;二是存在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的问题。松柏大渔湾渡口,王英豪、王建国、王蜡生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许可证均过期仍在非法经营,且店内管理混乱,没有专柜。
3、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严重。安全生产检查组在胜桥镇、荫田镇、蓬塘乡,分别发现7631V 、79B02、7932M 三辆农用三轮车非法载客,而且车上乘客均超过10人。
五、下步打算
(一)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过程中,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要严格问责,并上报市纪委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以维护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严肃性。
(二)开展“三大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1)突出道路交通“三违”、“三超”、农用车非法载客、面包车非法营运和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治。对农用车非法载客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农用车主一律拘留,农用车一律扣押,不具备上
路条件的农用车一律强制报废。(2)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小工厂、小企业、小作坊类型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3)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行为。(4)突出非煤矿山无证开采和无序生产的整治工作。对蓬塘、三角塘、西岭、白沙、盐湖等镇的非法开采点坚决打击取缔到位,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三)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衡阳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推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衡安监„20XX‟46号)和《衡阳市安全隐患举报与奖励制度》(衡安监„20XX‟47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良好的目标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奢糜之风”,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作风,出实招、出硬招、办实事、见实效。要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切实纠正安全生产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篇2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与市主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篇3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放管服自查报告。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XX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详见附件)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XX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XX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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