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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奖惩制度_学生宿舍奖惩制度范文
为加强宿舍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应制定规范的学生宿舍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宿舍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篇1
为表彰模范执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对违反校纪校规及公寓规章制度者给予相应惩处,特制定以下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评选先进称号
(1)创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
(2)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在创文明寝室中评比产生。
(3)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4)见义勇为等专项奖。
2、评选条件
(1)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A、全室人员应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健康的精神风貌。
B、全室人员自觉遵守学院及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
C、积极参加学院及公寓管理办公室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D、全室人员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E、学习认真刻苦,全室人员的平均成绩优良。
F、全室人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G、保持寝室整洁、美观。
H、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取消评选资格
(2)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A、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等各项方针政策。
B、积极参加学院及公寓管理办公室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C、自觉遵守学院及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过违章、违纪行为。
D、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E、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3、评选程序
(1)成立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审小组。
(2)自愿申报与公寓管理办公室推荐相结合,申报材料交评审小组。
(3)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出文明寝室及先进个人。
4、奖励方法
奖励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获得各种先进荣誉称号者,由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文明寝室、创文明寝室另给予授旗、挂牌等表彰。
二、惩处
1、对学生在学生公寓的各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公寓办将反馈到有关二级院(系)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直接通知学校保卫部门介入,进行调查处理。
2、对安全、卫生方面不予重视,屡教不改者,公寓办将反馈到有关二级院(系)予以严肃处理。
以上违纪情况或不良行为,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在校奖学金评定,发展入党,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篇2
一、目的:为表彰模范执行《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宿舍)管理条例》,在学生社区精神文明、社区管理和各项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对违反《学生社区管理条例》的给予相应处罚。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二、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在校住宿的学生,分校区可参照执行。
三、奖励
1. 评选先进称号
(1) “五星级宿舍”。
(2) “卫生文明寝室”。
(3) “特色寝室”(在“卫生文明寝室”中产生)。
(4) “学生社区先进个人”。
2. 评选先进称号条件
(1) “五星级”、“卫生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 全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② 积极参加学校及公寓(宿舍)内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活动。
③ 全室人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④ 全室人员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⑤ 学习认真刻苦,五星级宿舍全室人员的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
⑥ 保持寝室整洁、美观,一学期周卫生平均分达到18.5分(五星级宿舍卫生平均分达到19.5分以上)以上。在上级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无不合格项。
⑦ 全室人员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⑧ 保持室内无水迹、墙上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写乱贴,垃圾及时袋装化等。
⑨ 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
(2) 特色寝室评比条件:
总的要求是:在不违反学生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美化寝室方面富有个性、创新、得体或富有专业感,作出显著成绩的等。
(3)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① 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等各项方针政策。
② 积极参与学校及宿舍管理科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③ 自觉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内无严重违纪行为,无使用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记录。
④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获校年度二等奖学金以上的。
⑤ 所在寝室和个人卫生学期平均成绩达到18.5分以上。
3. 评选时间及程序
(1) 每学期第三个月进行评比,由学生处发出评比通知及要求。
(2) 成立评审小组。
(3) 采取自愿申报与辅导员、宿舍楼管理人员推荐相结合。
(4) 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考核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
4. 奖励办法:按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四、处理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五星级寝室”、“卫生文明寝室”给予摘牌处理:
(1) 宿舍内人员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
(2) 一学期内宿舍卫生两次周平均分低于18.5分的。
(3) 在精神文明和卫生大检查中有不合格项。
2. 学生宿舍内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的当事人按《上海海事大学社区(宿舍)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处理。
3. 一周宿舍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给予通报。
4. 一学期内二次卫生平均分低于16分(不含16分)的,取消该年度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资格。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篇3
为深入开展“学习型公寓”创建活动,加强宿舍文明建设,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查办法
1.日常检查:每月到各寝室进行二次彻底的卫生大检查,检查前给予通知,其结果作为文明寝室的`评比条件之一。
2.突击检查:每月到各寝室进行若干次卫生抽查,检查前不予通知,其结果作为文明寝室的评比条件之一。
3.检查采用100分制。
4.由学院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成员统一分组检查。
二、检查标准
1.制有寝室值日生表,分工明确,并张贴于醒目位置;(10分)
2.地面清洁,无垃圾堆积,无积水;(10分)
3.桌、凳摆放整齐;(10分)
4.门、窗洁净;(10分)
5.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且衣物摆挂整齐;(10分)
6.桌上物品摆放整齐;(10分)
7.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包括被子叠放;(10分)
8.无违章乱拉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10分)
9.室内设计美观,体现本室风格;(10分)
10.接受检查态度友善,虚心接受意见;(10分)
三、扣分标准
l、值日生表不全,扣除5分。
2、垃圾未倒或地面打扫不干净,扣除8--10分。
3、玻璃未擦干净,或门框有灰尘,扣除2--3分。
4、插座乱摆放或者接线、使用违章电器或者没有按照统一标准,扣除10分。
5、床下堆放杂乱或鞋子未摆成一条直线,扣除3--4分。
6、有人在床上睡觉(08:00-11:00,除双休日和特殊情况之外)、床上不整齐或被子未叠,扣除8--10分。
7、桌子未擦或上面摆放不整齐且凳子乱放,扣除8--10分。
8、脸盆或水桶摆放不整齐及日常用品乱放,扣除2--3分。
9、天花板上有蜘蛛网或灰尘,并乱挂衣服不整齐,扣除3--4分。
10、整体布局感觉由打分人员打分,一般应该在10--15分之间。
11、对检查人员态度不好,扣除4--5分,但—般的提问或质疑可以提出,不扣分。
(附:突击检查每次扣分将为日常检查的一倍,而且将不定期进行晚上突检,包括查夜,晚上熄灯后仍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牌、酗酒,赌博行为将因情况将一次性扣10--15分,包括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四、奖惩措施
1、定期统计、公布检查结果,并上报学院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2、如卫生成绩D等或者低于60分,第一次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三次检查卫生成绩D等或者低于60分,全体寝室成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包括推优资格。
3、如发现走廊门口垃圾乱丢一次或者不按规定乱投环保箱,卫生成绩直接给予不及格。
4、晚归、夜不归宿、私拉电线以及使用违章电器(包括暖手宝、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洗衣设备和不合格电器、接线板,拔掉电源的电吹风除外)等其他违纪行为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5、每次检查成绩作为文明寝室的重要评比依据之一。
6、如发现私自使用电脑,直接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包括推优资格。
五、其他
检查人员应该客观地、公平地对每一个寝室进行打分,如有扣分,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扣分原因,对寝室人员态度要友好。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不准涂改,如确实写错,须写上本人姓名。
六、解释权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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