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保障客运车辆安全的政党秩序,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这业整顿15天,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一)出租小汽车不使用计器或者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的;
(二)出租小汽车私拆、乱调计价器的(并处没收原计价器,责令重新安装新型计价器);
(三)驾乘人员超标准多收费或者出具假、废发票的;
(四)驾乘人员殴打乘客的。
二、出租汽车驾乘人员收费后不出具发票的,责令其停止整顿10天,并处以应出具发票面额10倍的罚款。
三、小公共汽车驾乘人员收费后不出具发票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0天,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四、驾乘人员无故拒绝乘客上车、强行拉客,或者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责令其停止整顿10天,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一)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张贴明码价格标签的;
(二)小公共汽车不按照规定张贴梯形价格表的;
(三)营运标志不齐全、不清晰、无举报电话号码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照规定上、下乘客或者乱停乱放的;
(五)驾乘人员营运时不按照规定携带营运证照的。
六、客运车辆外观不整洁影响市容的,处以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七、被责令停业整顿,在停业整顿期间继续经营的.,或者违反规定依照本通告受到两次处罚的,吊销其营运证照。
八、对无营运证照非法经营客运业务者,处以扣押车辆6个月,并处罚款10000元。
九、本通告第六条规定的处罚由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执行,扣押车辆的处罚行为由市公安部门和市客运管理部门共同作出,其余的均由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执行。
十、违反本通告第七条规定,或者无营运证照非法营运的,除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给予处罚外,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驾驶等证照。
十一、对不服从客运稽查人员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对举报客运车辆违章多收费的,一经查实,按照多收金额的两倍给予举报者奖励。
十三、本通告规定的处罚,同时适用于在我市辖区内运行的长途客运车辆。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客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须知
及时消除日常安全隐患
客运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现和消除车辆隐患;严格审查驾驶人从业资格,清退无从业资格的驾驶人;组织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
实时动态监控旅游车辆
客运企业要按规定为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配备专职人员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超时驾驶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严禁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旅游客运车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较远路程配两名以上驾驶人
客运企业应为单程400千米以上、高速公路600千米以上的'客运汽车,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人。
行前准备和检查不能少
出行前,要提前了解行驶路线沿途交通特点及天气情况,尽量避免恶劣天气出行,避开通行条件不良路段。
对所驾车辆进行认真保养,尤其对刹车、转向、灯光、雨刷、轮(备)胎、机油、水箱等关键部件检查到位,确保车况良好。
检查应急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装备是否配齐。在紧急情况下,这些装备能帮助驾驶人和乘客赢得逃生时间,摆脱险境。
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途中,密切关注车辆技术状况,发现故障或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维修,不得驾驶带病车辆继续行驶。
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轮胎表面磨损和轮胎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及时剔除;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
切记不能疲劳驾驶
旅游客车线路、时间不固定,要安排好休息时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中午和午夜是最容易疲劳的时段,一旦觉得困倦、精神不佳,就要停车休息,继续行车非常危险。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
严禁超速行驶
驾驶人的视野会随着车速的提高而变窄:车速为40公里/小时,视野范围可达90~100度;车速为95公里/小时,视野范围只有40度。客车超速行驶时,驾驶人的注视点变远、视野变窄,注意力转移困难,对速度及路况的判断力降低,易因判断滞后或失误导致交通事故。同时,车速越快,制动距离就越长,冲击力越大,事故危害也会大大增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客运企业员工管理规定04-19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04-25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04-18
客运从业人员管理规定04-15
车辆保险管理规定09-13
车辆停车管理规定04-17
装卸人员车辆管理规定04-19
客运车辆管理制度04-16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精选6篇)01-12